内容出处: |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
唯一号: | 292020020220000538 |
颗粒名称: | 殡葬管理 |
分类号: | D632.92 |
页数: | 1 |
页码: | 376 |
摘要: | 按照市民政局、市人事劳动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必须实行火葬的通知》要求,全县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文明新风。2012年,出台《关于禁止在南山坡区域乱建坟墓的通告》。2008年,投资建设总占地面积500亩的永昌县南山公墓,一期工程投资500万元,项目区供水管道和供电线路架设以及大门、办公室、楼亭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2011年,南山建设初具规模,安葬28人。公墓绿化面积60%,建设道路2.5公里。优化殡葬服务内容,对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去世的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等在去世后实行火化的,免收火化费。 |
关键词: | 永昌县 民政 殡葬管理 |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