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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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335
颗粒名称: 环境监督管理
分类号: X328
页数: 2
页码: 305-306
摘要: 2006年以来,县环保局先后对危险源企业进行清查,清理核查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7个,煤矿企业25家,非煤矿山企业25家;水电站14家,处理偷排污染物和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4家。
关键词: 环境 监督管理 永昌县

内容

2006年以来,县环保局先后对危险源企业进行清查,清理核查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7个,煤矿企业25家,非煤矿山企业25家;水电站14家,处理偷排污染物和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4家。对重点排污企业、主要街道、居民区、交通主要干线、垃圾处理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对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质超标排放单位和企业下达限期达标治理计划。搬迁猪场2个,转产磷肥厂3家,依法责令停产选矿厂2家。2009年,对陇浙炉料公司涉砷情况进行调查,对其固废污染源进行规范整治。对广播电视台、医院、移动公司等单位的放射源、射线装置和电磁辐射设备进行了检查和申报登记。对河西堡中小企业园区内的31家企业和河西堡镇的17家膨润土加工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10年,开展铁合金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和重金属污染检查整治工作,规范固废污染源管理;对擅自停用环保设施的2家铁合金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2家煤矿乱倒生活垃圾、污水随意排放、煤矸石乱堆乱放的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了整治。2012年,完成金穗、永顺泰、永通、九源、莫高、清河6家麦芽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2013年,开展危险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督办检查工作,对25家企业开展大气污染源情况调查;对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管理进行了登记,对21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了信息调查。至2013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450多人,现场监察1760多次,监察各类排污企业960多次。累计接受大气、噪音、水污染等各类污染事件69起,处理各类违法案件69起,查处率达100%2006年以来,全县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环保下单、银行收缴、财政统管”的体制足额征收排污费,对排污费的核定和征收实现全过程网络管理。县级排污费现行分享体制是中央国库上缴10%,省级国库上缴10%,县级国库80%用于企业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知识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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