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
唯一号: | 292020020220000225 |
颗粒名称: | 水政水资源管理 |
分类号: | TV213.4 |
页数: | 1 |
页码: | 260 |
摘要: |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县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和水力、火电发电用水征收水资源费。地表水征收标准为:从事农业生产的,按照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为0.001元/立方米;工业、服务业、商业、建筑业、城镇生活用水为0.10元/立方米;装机容量在1万千瓦以下的水力发电水资源费按照实际发电量征收为0.003元/千瓦·时;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为0.001/千瓦·时。地下水征收标准为:工业、服务业、商业、建筑业和城镇生产用水资源费为0.15元/立方米;超过农业生产限额部分应当缴纳水资源费为0.005元/立方米。超过批准取水量的,按标准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
关键词: | 永昌县 水利 水资源 |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