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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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219
颗粒名称: 森林资源保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1
页码: 258
摘要: 永昌县保护林木、草地、植被,印发《永昌县重点区域封山禁牧实施方案》;规定严禁在林地内放牧、乱砍滥伐林木、乱征占林地,严禁毁林开荒;严禁毁林采种,随意采樵割灌、剥皮、挖根、砍柴和乱挖野生植被;严禁毁坏移动林业生态建设标志和设施,对破坏和毁坏林草植被的行为。按照《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共查处违法林业行政案件197起,依法查处违法人员224人。其中违反用火规定案1起,无证运输木材案17起,非法驯养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收购林木案30起,盗伐林木案11起,滥伐林木案123起。
关键词: 永昌县 林业 森林资源

内容

2006年以来,永昌县保护林木、草地、植被,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印发《永昌县重点区域封山禁牧实施方案》,规定严禁在林地内放牧、乱砍滥伐林木、乱征占林地;严禁毁林开荒,随意采石、采矿;严禁毁林采种,随意采樵割灌、剥皮、挖根、砍柴和乱挖野生植被,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严禁毁坏移动林业生态建设标志和设施。对破坏和毁坏林草植被的行为,按照《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至2013年,共查处违法林业行政案件197起,依法查处违法人员224人,收缴没收各类款项26.51万元。其中违反用火规定案1起,无证运输木材案17起,非法驯养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收购林木案30起,盗伐林木案11起,滥伐林木案123起,毁坏林木案11起,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2起,违法占用林地案1起。共损失林木材积296.9974立方米,补种树木8195株,加工、烧毁黄斑星天牛木2525根结。

知识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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