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基金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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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156
颗粒名称: 税、费、基金改革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页码: 228-229
摘要: 税、费、基金改革。县地税局承担着永昌县6镇4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县地税局征收的税种按预算级次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县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费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甘肃省教育费附加、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契税由县财政移交地税开始征收,开始征收生育保险费,开始征收工伤保险费,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社保、规费子系统中。
关键词: 永昌县 地方税务 地税局

内容

县地税局承担着永昌县6镇4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2006年以来,县地税局征收的税种按预算级次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和县级。2011年,因财政省管县的实施,税种预算级次调整为中央级、省级、县级。县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费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甘肃省教育费附加、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2007年12月,契税由县财政移交地税开始征收。2008年1月,开始征收生育保险费。2009年1月,开始征收工伤保险费。2010年,“一费一金”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社保、规费子系统中,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票据在综合征管软件中顺利开出。2012年3月,开始征收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2013年1月,残保金征管软件开发上线运行,残疾人保障金由地税全面代征并改缴国库。至2013年底,永昌县地税局征收的费和基金有“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大病互助金)、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甘肃省教育费附加、甘肃省散装水泥基金、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代征的“一费一金”(即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

知识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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