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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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079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17
页码: 184-2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政法工作、公安工作、检察工作、审判工作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昌县 政法 审判

内容

政法工作
  【国家安全】1997年8月成立永昌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并在永昌县公安局设立了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2004年5月根据工作需要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2008年,在各乡镇和有涉外接待业务的部门、单位组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16个,设立信息联络员16名,负责本乡镇、本单位各项涉外活动情况和国家安全小组的工作情况。2013年,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活动。设置永久性标语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以及板报、墙报、专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设立咨询点,向人民群众解答涉及国家安全知识方面的相关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永昌长期居留国(境)外人员调查登记工作。通过调查,摸清全县公民在国(境)外居留对象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长期居留国(境)外人员的信息库。针对新疆接连发生几起暴力恐怖事件,组织公安机关先后4次开展新疆籍维吾尔族人的管控和信息比对工作,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矛盾纠纷化解】全县矛盾纠纷坚持“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制定了《永昌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领导包案、信访接待、督办督查、责任倒查四项制度,分级负责、归口办理。2007年,推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242名干部组成驻村(社区)工作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对10个乡镇、111个村、10个社区和30个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整充实,新补人民调解员313名,并对所有调解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统一印发人民调解文书。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法院联系人民调解和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诉讼调解等工作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规范了民调档案。根据司法部和财政部的要求,按照简易纠纷每件10—20元,复杂纠纷每件30—50元,群体性事件和特别疑难纠纷每件60—100元的标准,对村、社区和社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个案补贴。2009年,重点协调化解六坝乡南庄村群众同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工作人员之间的群体性打架纠纷、县城50余名出租车司机聚众上访县政府、八一农场小井子分场农工集体上访市县政府、河西堡镇部分回民要求修建清真寺准备上访以及河西堡中学部分教师因对学校绩效工资改革不满而发手机短信煽动全县教师罢课上访等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长山子煤矿“6·03”群体事件发生后,县上领导第一时间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稳定局势,疏导、劝返群众,防止事态扩大。县综治办组织工作组开展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数次向省市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维稳办以及省上有关部门专题汇报长山子区域存在的问题和开展维护稳定工作的情况,多次深入新城子镇、红山窑乡召开干部群众会议传达省市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维护社会稳定。2010年,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积案化解年活动。建立台帐,实行领导包案调处,案件全部化解。构建乡镇综治、司法、民调、信访“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和县、乡、村(社区)、社四级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处理了金昌至永登高压输电线路建设项目部与施工队270多名四川籍民工因劳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打砸事件,中铁十九局金阿铁路青海籍70多名回族民工因劳资问题群体强占工程项目部事件,六坝乡团庄村30多名农民因凉州区丰乐镇民生村农民迁坟安葬地界问题引发的群体阻止安葬事件,县看守所羁押武威籍罪犯沈鑫在武威治疗期间因病死亡后引发的30多名家属围攻、缠闹县公安局、检察院办案人员的群体事件,河西堡镇永电·河西嘉苑住宅工程建设66名四川民工讨要工资事件,县汽运公司20多名职工开一辆客车阻挠县城昌宁苑小区开发施工的群体事件,城关镇川东、川西两村部分群众因金川峡水库水位上涨导致耕地被淹、房屋浸透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城关镇沙沟岔村100多名群众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围堵汽车站的群体事件等多起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2011年,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积案全部化解;开展“集中化解赴省进京重复访、深入推进清积评查工作”专项活动,清理进京重复信访积案5件,按照法律程序全部得到化解。2012年,结合全县“双联行动”,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化解了重大社会矛盾积案。2013年,开展“重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先后妥善处置了永昌电厂遗留粉尘对河西堡镇下洼子村的污染问题,甘肃祁连山矿业公司皇城萤石选矿厂乱倒矿渣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焦家庄乡辉宝砖厂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城关镇小坝村村委会与该村三社群众的土地纠纷问题,湖北省居民肖龙珠交通事故善后处理的问题等重大矛盾纠纷12件。至2013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种矛盾纠纷5038件,化解调处4939件,化解率98.03%;共排查出群体性事件78件,化解73件,化解率93.59%;排查出的115起涉法涉诉信访和积案案件,办结103起,办结率89.57%。
  【排查整治】全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2006年,开展严厉打击破坏农电设施专项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对犯罪嫌疑人在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入室盗窃的重点打击整治、对金昌火车站附近当地农民群众乱抢乱卸企业铁路专线煤炭等货运物资的整治及对涉爆物品和鼠药的专项整治活动。2007年,组织公安、工商、宣传、文化等部门对县域内旅店、酒吧、网吧、歌厅、洗头房等暂住人口聚集区及校园周边环境、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和铁路沿线等区域进行集中清理整顿。2009年,确定河西堡镇电厂铁路专线沿线、金昌农垦公司“百号”基地周边环境、校园及周边、婚姻诈骗、青少年违法犯罪、易燃易爆物品管控、交通安全及盗窃侵财犯罪等8个方面作为全县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予以整治,查改治安隐患8处、火灾隐患124处,查处治安案件57起。特别对河西堡镇电厂铁路专线沿线的治安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2010年,确定永昌四中周边地区治安状况差、河西堡镇河西村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六坝乡六坝村集镇改造中个别群众滋事、永昌三小附近交通秩序混乱、城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混乱、县汽车站周边环境差等问题作为重点集中整治。2013年,对省级挂牌督办的全县废旧收购行业、市级挂牌督办的永昌职中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县级挂牌督办的全县网吧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限期集中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电玩城5家。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治安防控】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防范措施,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可防性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2006年,建立居委会、警务室、调委会、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四合一”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设立警务室10个,配备民警10名,综治员114名,实现“一区一警”的目标。建立“三台合一”警务指挥中心,在城关、河西堡镇组建以城镇复退军人为主保安巡逻队,实行全天候治安巡逻。在重点路段、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并与警务指挥中心联网,形成以“110”报警服务系统为纽带、多警种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对重点要害部位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等措施,通过加固、架设防盗门窗、增加照明、安装闭路监控设施和红外线电子报警装置等措施,建立健全保卫机构139个、经济民警队3个,充实保卫人员399名、经济民警71人,65处要害部位安装了闭路监控设施,146处重点部位安装了红外线电子报警装置。10个乡镇组建治安联防队,111个村成立综治小组,913个社建立联户联防巡逻小组12116个,实行由中心户长、联户长带班的三五人为一组、三五天为一班的群防群治巡逻制度。设中心村警务室32个。在人员流动集中的车站、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场所设立治安岗亭、报警电话,统一规划了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处,规范了车辆管理。2008年,在水源镇杜家寨村和东寨镇上四坝村推广“气死贼”等简易电子报警装置。2009年,采取电信运营商投资承建,县上租赁使用的办法,完成县城(城关镇)37个及河西堡镇19个视频监控点的建设,重要单位、重点路段、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公安指挥系统平台进行监控。2012年,由县电信局投资208万元,完成8个乡镇35个视频监控点的建设。推进停车场、锁车地桩等物防设施建设,建成停车场10个,锁车地桩71组。2013年,将18名待分配复退军人安置到综治员岗位从事治安巡逻工作,将138名综治员和20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从940元提高到人均1500元。对抓获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36名综治员进行表彰奖励。建成停车场5个,锁车地桩38组。至年底,全县共安装视频监控探头4039个。以县城和河西堡镇区为重点,整合综治、保安、刑警、巡警、交警等工作力量,以治安复杂、案件多发、群众急需的部位、区域和时段为重点,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动态化防控。加强街面防控、社区防控、单位内部防控、视频监控、社区警务协作、虚拟社会防控“六张网”建设,建成集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体系。
  【维稳机制建设】2006年以来,全县政法工作以建设“平安永昌”为主线,始终坚持稳定与发展并重,以创新机制为着力点,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法综合协调,部门整体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维稳工作格局。县综治工作实行“五同”、“五纳入”,即综治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纳入年终考评。每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政法综治及维稳工作,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同时,坚持乡镇每月总结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每季度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县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例会,总结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县财政在及时足额保障政法机关正常办案经费的同时,每年为保安巡逻员、综治员、社区禁毒专干和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划拨人头经费,并安排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补助经费,保证基层队伍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2007,各级各部门对综合治理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2008,围绕奥运安保目标,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维护稳定保奥运平安责任书》,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9,制定《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2012年,专题召开政法各部门案件协调会议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协调会15场(次),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预警信息和政法部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2013年,印发《永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永昌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全县完成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54项,其中县级20项,乡级34项。制定《永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35个专项应急预案,涉及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12个,事故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13个,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3个,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7个。
  【综治政法宣传】县综治委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政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2006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政法宣传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17名。并对首次命名的20个平安单位和6个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的平安建设经验在县电视台《平安永昌》栏目展播。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印发《永昌县奖励见义勇为公民试行办法》。2007年,在县城和河西堡组织600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在各乡镇、村社广泛开展了农村平安建设宣传活动。2008年,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出动宣传车辆36辆,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张贴标语860份,悬挂横幅51条,宣传挂图50份,散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2009年,组织500多名领导干部观看了反邪教警示教育片,举办《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10年斗争形势报告会》26场次。县委610办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观看《揭穿(再揭)“门徒会”的骗局》专题教育片,学习《揭穿“门徒会”骗局知识问答》。2011年,在甘肃省纪念中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之际,举行纪念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2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多份,张贴各类宣传标语200余条,制作悬挂宣传横条幅50余幅。2013年,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印发《平安建设你我共建—致全县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的彩页5万多张。手机短信宣传平安建设2万多条,信息受益20万余人。
  【平安永昌建设】永昌县平安建设工作以正面宣传为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多单位参与、多形式开展。2005年4月,县委、县政府做出开展“平安永昌”创建活动的决定,制定《创建“平安永昌”实施方案》,分年度细化创建任务,从健全长效机制人手,建立完善了绩效考核的奖励机制,确保平安建设阶段性目标的逐步实现。2006年,坚持人防上抓落实,技防上抓提高,物防上抓巩固,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按照不同行业确定30个平安创建试点单位,全力推进平安永昌建设。2007年,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农村平安建设推进会议,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确立21个示范村首批开展试点创建活动。开展整顿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贩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排查化解涉及土地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服务与管理,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专项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专项行动。举行全县平安建设电影展播周,开辟“平安永昌”专栏,宣传报道平安建设工作动态。2008年,推进“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创建活动,开展“抓作风、强基础、保安全、迎奥运”等铁路治安整治专项活动。2013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永昌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永昌县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组织召开全县深化平安永昌建设工作会议。在县文化健身广场举行“共创平安、共享和谐”深化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设置宣传咨询台35个,悬挂宣传横幅80余副,制作展板500余块,制作门旗120余面,发放宣传资料64种5万余份,制作平安建设宣传专题片1部。在各乡镇组织开展“家庭拒绝邪教”专项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4万份。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等多形式、多层面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至2013年,全县共命名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共60个,表彰平安建设先进集体53个、先进个人128人。
  【队伍建设】2006年以来,县政法部门相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公平正义模范践行者”等主题实践活动。2010年,落实《甘肃省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工作2次,评查检查案件104件,查出涉及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记录不整洁等方面的瑕疵案32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2011年,开展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座谈会、研讨会和文娱活动,干警重读红色经典、重温入党誓词、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瞻仰延安、高台等革命旧址。2012年,举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主题演讲比赛,展示了政法干警的精神风采,增强了活动的教育效果。2013年,在政法综治队伍中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干部培训2场次,参加培训人员240人(次)。
  (供稿:陈景虎)
  公安
  【概况】2013年,县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下辖10个乡镇派出所和安保大队、治安巡逻防控大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2个下属事业机构。2008年2月,被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电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八部委评为“2007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2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严打整治】县公安局坚持对黑恶势力和暴力犯罪主动进攻态势,把“两抢一盗”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侵财类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陇原风暴”、“猎鹰追逃”、“治爆辑枪”、“平安奥运”集中整治、“打击侵财犯罪、整治治安乱点”、“打四黑、除四害”、社会治安严打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了自2005年以来命案全破,严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成功破获纪小亮犯罪团伙系列盗窃、破坏变压器案件19起,涉案价值30多万元;破获“11.26”新城子塔儿湾村21匹骡马被盗案。2007年,破获2006年“12.11”抢劫杀人案和2007年“2.06”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3.19”故意杀人案、“7.26”持枪杀人(未遂)案、“8.18”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9.17”故意杀人案、“9.27”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侦破何强犯罪团伙盗窃耕牛案件15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破获王录善犯罪团伙破坏公用通信设施等案件11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2008年,成功侦破“5.06”高雪琴杀人未遂案、“8.30”朱占军故意杀人案、“9.15”韩学兴等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破获破坏电信设施案件4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2009年,集中力量打掉了省厅督办的以高泽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和以刘生鹏为首的恶势力赌博团伙,并先后成功侦破田中福故意杀人案、马一斯么二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11.03”冯富宏特大杀人纵火案、张德平故意杀人积案。2010年,集中打掉以赵小龙为首的寻衅滋事涉恶团伙和以陈永新为首的寻衅滋事涉恶团伙,先后成功侦破“8.28”马海龙等人抢劫袭警案,何正昌等人绑架枪劫案,汪开泽、秦学成等人非法拘禁、暴力强奸案,张伟、张鸿昌系列盗窃案,董晏武重大诈骗案。2011年,打掉程麒等人寻衅滋事恶势力团伙1个,抓获作案成员13名。成功侦破2010年“12.29”赵顺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2011年“1.16”王桂荣故意杀人案、“3.14”徐国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5.07”杨仁成故意杀人案、“6.15”任彦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8.29”赵新礼故意杀人案、“10.27”闫伯银故意杀人案、“11.23”陈丰年故意杀人案8起命案以及杜江抢劫、强奸案,李建龙系列盗窃、抢劫案等一批大要案件。2012年,破获“1.21”王家云故意杀人案、“2.05”李生仁故意杀人案、“5.14”张希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6.23”杨德明故意杀人案4起命案及赵永鹏系列盗窃案,打掉申岳峰系列盗窃团伙。2013年,成功侦破“7.15”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3.06”放火案、“3.08”强奸案、“3.12”绑架强奸案、“3.13”特大贩毒案、苗金德、张松坡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系列案等。
  【常住人口管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及出入境管理室负责全县常住人口户籍,各派出所负责管理本乡镇人口户籍。2010年,市政府印发《金昌市推进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类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金昌市居民户口”,并以实际居住地和职业为划分进行分类管理,实现“户籍一元化”。同时鼓励外来人员到金昌登记落户。2006年开始,永昌县对年满16周岁以上公民开始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6—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6~4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至2013年12月,为全县23.3万人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其中年满16周岁初次申领3.22万人,一代身份证换领二代证20.08万人。另外遗失、损坏补办1.67万人。
  【治安案件查处】2006年3月《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查处。至2013年底,共受理治安案件11953起,查处11550起,其中受理殴打他人4164起,盗窃880起,诈骗48起,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1022起,其它5839起。
  【刑事侦查】2006年以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要承担对杀人、爆炸绑架、抢劫、强奸、盗窃等案件的立案侦查。2006年立刑事案件226起,破获150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143人,抓获在逃人员31人。2007年立刑事案件225起,破获151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108人,抓获在逃人员52人。2008年立刑事案件342起,破获207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178人,抓获在逃人员73人。2009年立刑事案件614起,破获228起,破获年前案件57起,协破外地案件85起,破案绝对数达到370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184人,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05人。2010年立刑事案件603起,破获229起,破年前案件36起,协破外地案件64起,破案绝对数329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152人,抓获各类在逃人员86人。2011年,全面推进如实立案,共立刑事案件702起,破获275起,破获年前案件15起,协破外地案件92起,破案绝对数382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209人。部署开展“清网行动”,向外地派出22个抓捕小组专司追逃,共抓获行动前上网逃犯29名,清网率69.05%,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工作任务。2012年,立刑事案件773起,破获现案402起,破获年前案件129起,协破外地案件73起,破案绝对数604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192人,缉捕各类在逃人员119人。2013年立刑事案件897起,破获494起,破获年前案件24起,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破案88起,破案绝对数606起,抓获各类刑事作案成员267人,缉捕各类逃犯193名。
  【经济犯罪侦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依法受理、立案、侦查《刑法》第三章所涉及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8类92种案件。2006年以来,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始终以危害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突出“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这一主要任务,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坚持不懈打击假币犯罪,全力以赴开展“打假”专项行动,深入持续开展打击传销犯罪,切实维护全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09年,成功侦破水源邮政所储汇员吴建花挪用资金65万元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深入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破获韩振宣团伙利用假币诈骗案等多起假币犯罪案件,收缴假币1.3万元。2010年,侦破赵宗元合同诈骗案、毕炙烨特大诈骗案等4起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2013年,侦破张平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案,涉案虚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金额4000余万元、增值税发票3000余万元,追回用于抵扣的税款498万元。至2013年,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45起,破案207起,挽回经济损失1826.8万元。
  【监所管理】永昌县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下或余刑在1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场所执行的罪犯,由看守所监督执行,其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被羁押人进行教育,管理其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永昌县拘留所是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裁定给予行政拘留人的场所。2007年,总概算投资40余万元的看守所改扩建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筹措资金,购买配置囚车1辆。两所严格落实入所健康体检、值班巡视、内务卫生、生活饮食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强化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不安全隐患,确保监所安全无事故。2009年,因十年安全无事故,看守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拘留所被省厅评为二级拘留所。当年,两所共为侦查部门提供犯罪线索48条,破获刑事案件26起。2010年,以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为契机,开展整治牢头狱霸、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教育改造和深挖犯罪线索工作,先后开展监所安全检查21次,深挖犯罪线索11条,破获刑事案件10起。2011年,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看守所“四防一体化”工程建设任务,确保了监所安全。2012年,深挖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80余起。至2013年,共羁押各类被监管人员288人、投劳90人、执行罪犯36人、所外就医60人、行政治安拘留790人。
  【缉毒戒毒】2006年以来,县公安局紧密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活动,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推动《禁毒法》、《戒毒条例》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进学校、进场所、进农村。加强“特药”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县“特药”收割期间,派出禁毒大队及驻地派出所民警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全县未发生“特药”被盗案件。以巩固“无毒县”创建成果为目标,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先后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百日扫毒”、“扫毒风暴一号行动”、“百日缉毒破案”、“打击新型毒犯罪暨整治涉毒娱乐场所”、“打击黄赌毒”、“扫毒害、保平安”、“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进攻态势。2006年,先后在兰州、临夏、张掖、武威等地破获贩毒案件13起,缴获毒品海洛因192.6克。对登记在册的390名吸毒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开展集中收戒行动,强制戒毒32人,劳教戒毒9人。2007年,赴省内外多个地市县区,破获贩毒案件10起,缴获毒品海洛因188克,强制戒毒52人,劳教戒毒8人。2008年,先后在省内外破获贩毒案件18起,缴获毒品海洛因384克,强制戒毒40人,劳教戒毒8人。成功侦破马强、王成平等人集盗窃、贩卖、运输、制造为一体的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打掉制、贩毒团伙一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缴获了一批涉案毒品和毒资。2009年,组织开展“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暨整治涉毒公共娱乐场所”专项行动,与各娱乐场所业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在其活动场所张贴禁毒警示教育宣传标语,在歌厅点歌系统中安装禁毒教育宣传软件。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起,缴获毒品海洛因152克、鸦片7.46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成功侦破“2.06”特大盗窃、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缴获毒品鸦片7.46千克、毒资120万元。对录入信息库的357名吸毒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开展集中收戒行动,发现一批复吸人员,强制隔离戒毒28人,社区戒毒12人。2010年,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3起,缴获毒品海洛因201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强制隔离戒毒29人,社区戒毒12人。管控吸毒人员391名,吸毒人员戒断三年巩固率达到了52.6%。成功侦破“3.03”李永特大贩毒案,缴获海洛因96.56克,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2011年,先后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96克,强制隔离戒毒28人,社区戒毒10人,管控吸毒人员391名,吸毒人员戒断三年巩固率达到52.6%。2012年,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缴获毒品海洛因262克、冰毒49.3克,强制隔离戒毒26人,社区戒毒11人,管控吸毒人员408名,吸毒人员戒断三年巩固率56.9%。成功侦破“3.03”特大贩毒案、“5.16”特大贩卖冰毒案等大要案件。2013年,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3起,其中50克以上特大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561克,缴获新型合成毒品48克,强制隔离戒毒38人,社区戒毒25人。成功破获“3.13”特大贩毒案、“12.25”特大运输毒品案。严格落实帮教谈话、尿检考核等工作制度,戒断三年以上208人,戒断率60.6%。在河西堡镇建立吸毒人员就业安置点1个,全县共安置吸毒人员就业293名,安置率81%。
  【消防工作】2006年以来,永昌县公安消防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始终把提高部队快速反应和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生命、控制和处置火灾的能力作为工作中心,着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及行业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陇剑除患2号行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清剿火患”战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2011年,成立县政府专职消防队,配置消防车2辆,有效提升了处置火灾的能力。至2013年,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87起,造成经济损失384.29万元,无人员伤亡。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013年1月,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组建运行,依法对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开展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共网络舆情动态信息监控、处置工作,全年搜集各类舆情动态信息1000余条。
  【交通管理】206年以来,永昌县公安交警部门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始终保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查的高压态势,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推进高效管理服务和文明执法执勤,先后组织开展打击“严重交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春运交通秩序整治、打击“涉牌涉证”猎鹰行动、酒后驾车整治、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平稳的形势,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至2013年,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843起,死亡141人,受伤1163人,造成经济损失314.7万元;其中重大交通事故117起,死亡136人。
  高速交警骊靬大队
  【交通秩序管理】2006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和辖区道路实际及高速公路的交通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勤务计划,并严格落实。把主要警力投入到路面上,突出白天以定点查纠违法行为为主,夜间以巡逻管控消除安全隐患为主的勤务管理模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强调路面执勤执法中的管事率,加大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交通安全隐患的排除力度,确保辖区交通秩序持续好转。以各项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使路面交通违法率显著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充分利用固定和移动测速设备对辖区通行车辆进行速度监控,有效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强化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对辖区通行的重点管控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实行100%向所属管理企业抄告制度,定期进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重点车辆不漏管、不失控。完善各类制度机制,强(供稿:何永福、鲁培炳)化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高速公路养护、收费、路政、消防、医疗等部门的协助配合,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合处置”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了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道路堵塞等应急管理的协调联动和快速响应。加强对道路施工作业的监管力度,保障道路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至2013年,累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9153起。
  【交通事故预防】2006年以来,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安全形势的研判,掌握事故规律特征,找准预防事故的关键因素和切入点,适时调整工作部署和重心,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事故预防成效。将强化路面管控作为事故预防的有效手段,科学制定勤务,加强巡逻管控,严查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防护网缺失损毁、路面坑槽、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损坏等安全隐患及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公路养护部门整改。将整治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违法行为作为事故预防重点,常抓不懈。完善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规范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组织开展模拟演练和实战应用训练,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现场处置能力和快速救援水平。规范事故处理工作,推进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提高事故处理能力水平。拓展工作渠道,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至2013年,累计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101起,造成68人死亡,149人受伤;发生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561起。
  【交通安全宣传】以“五进”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范围,有效提高广大群众、驾驶人、村民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充分发挥服务区、大队驻地交通安全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专栏、摆放展板、播放宣传视频,扩展宣传场所、延展宣传时间、增强宣传效果。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利用电台、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警务微博等媒体,提升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宣传影响。结合各专项整治行动,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先导作用,强力造势,在行动开展期间,大力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强化整治效果。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依托服务区执勤点、收费站和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交通安全日常宣传,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及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至2013年,累计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出动警车1000余台(次),开展“五进”宣传400余场(次),交通安全专项宣传300余场次。悬挂宣传条幅300余条,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4000余块,张贴宣传画800余张,播放宣传光盘10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次,短信发送路况信息及安全提示信息7000余条,在各类报纸刊登宣传及工作动态信息200篇,通过电台、电视发布宣传提示信息200余条,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发布路况及宣传提示信息400余条,在高速公路永昌服务区餐厅、超市、卫生间摆放或张贴宣传提示台卡100余个,协调服务区餐厅、加油站、超市全天候或在人流聚集高峰期循环播放宣传片5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80余万人(次)。
  (供稿:徐旭昌)
  检察
  【概况】2006年,县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挂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牌子)、政工科(归口管理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挂法律政策研究室的牌子)、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挂检察技术室牌子)、监所检察科(挂驻所监察室牌子)、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合署办公)。2007年5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设立县检察院法警大队。2008年3月,增编2名专职检委会委员,按正科级配备;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级建制;将政工科更名为政治部。2010年7月,设立县检察院派驻河西堡镇检察室。2013年,增设案件管理科、技术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监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监察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升格为正科级建制;办公室增设副主任1名。2006年8月,检察院办公楼建成迁址县城南街。2007年,建成127平方米的自侦案件办案工作区和100平方米的职工餐厅。2010年完成视频会议室,干警学习会议室的装修。至2013年,县检察院有业务用车8辆。
  【侦查监督和公诉】2006年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平安永昌建设,充分履行审查批捕和公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探索依法快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实行刑事和解制度及量刑建议制度。坚持定期开展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的“五进、五服务”活动。至2013年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595件80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32件718人;共办理公诉案件1022件119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63件1145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06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工作原则,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先后查办了发生在粮食、安监、国土、房管等系统和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至2013年底,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5件62人,其中贪污案17件25人,受贿案13件13人,挪用公款案10件16人,行贿案1件1人,渎职案4件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实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以办案促预防,以预防促办案。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落实预防措施,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口前移,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至2013年底,共开展预防宣教活动400场,预防调查32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67件,预防咨询278次。
  【诉讼监督】2006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把有无违法办案和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变更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问题作为重点开展诉讼监督工作。至2013年底,监督侦查机关共立案20件22人,撤案23件,依法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35人,不批准逮捕86人,提前介入重大案件97件,引导侦查取证313件。积极拓展民事行政案源,开展检察和解,尝试调解监督、执行监督、督促起诉等工作,至2013年底,督促起诉1件,支持起诉1件。受理各类民商事申诉案件66件,立案审查40件,其中提请抗诉7件。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行动,通过出庭支持起诉、实行量刑建议制度、审查法院刑事判决等措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至2013年底,对法院刑事判决确有错误的发出检察建议2次,抗诉1件3人,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改判。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专项检查,至2013年底,监督执行收监1人,纠正法院对在押人员刑期计算错误1人。
  【信息化建设】2006年,县检察院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信息建设五年规划,按照“普及、应用、提高、规范”的思路,通过专业技术培训、集中面授、分类指导等方式,抓好计算机知识普及,全院一半以上的干警取得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先后建成三级专线网、视频会议室、办案区侦查指挥中心、干警电子阅览室,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使用统一的办公、办案系统,实行案件信息网上传输,检委会讨论案件内网传递、网上审查、视频汇报,内网发布信息、流转公文等。2013年12月,安装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
  (供稿:赵学祥)
  审判
  【概况】2006年,永昌县法院内设10个职能部门,即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设立5个基层人民法庭,即河西堡人民法庭、清河人民法庭、东河人民法庭、西河人民法庭和八一人民法庭。2009年增设纪检组,2013年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室、司法技术管理科和监察室,其中监察室和纪检组合署办公。至2013年,有工作人员66人。其中正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审委会专职委员3人,专职纪检监察员1人,正副主任3人,正副庭长19人,法警大队大队长1人,审判员6人,助理审判员13人,书记员9人,法警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18人,副科级20人,科员27人;本科文化程度的58人(其中法律专业58人),大专文化程度的5人,中专以下文化程度的3人。
  【刑事审判】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2006至2013年,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案件878件。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84件,占21%;侵犯财产罪254件,占29%;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31件,占15%;危害公共安全罪232件,占26%;其他刑事案件77件,占9%。
  【民事审判】2006以来,在民事审判中,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愿自治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息矛盾纠纷,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高度重视涉及民生、关系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审理。努力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维护家庭等关系和谐稳定。妥善审理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障等纠单位:件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超过80%。至2013年,县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9499件,占同期审结各类案件79.7%。其中合同纠纷14105件,占57.7%;婚姻家庭、继承纠纷2752件,占11.3%;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2342件,占9.6%。办案中,适应民事审判特点,突出诉讼调解,注重社会效果,不断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至2013年,调解、撤诉结案15906件,占已结民事案件的81.6%。
  【行政审判】2006年以来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保护当事人诉权和请求权,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至2013年,县法院审结行政案件81件,其中资源15件,占18.5%;公安13件,占16%;交通3件,占3.7%;城建32件,占39.5%;工商、税务、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其他18件,占22.2%。
  【执行工作】司法改革施行,县法院全面实行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贯彻落实《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的精神和党的十六大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从人员的调整配备、车辆经费的保障以及执行会战的实施等多方面强化执行措施,2010年以来,根据省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及执行监督信封、执单位:件行日志、执行听证等制度,加大执行力度,成立执行指挥中心,集中清理积案,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创新财产查控机制,加大财产调查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尝试运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用足各种执行措施,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2006至2013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808件,执结标的总金额13225万元。
  【司法条件】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于2006年4月动工建设,位于永昌县城东大街中段北侧,占地面积近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框架结构,设计主楼9层,两侧附楼3层,工程概算投资1200万元。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全院基础设施建设齐全,办公自动化水平有了提高,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绿化、美化质量进一步提高。2006年以后,相继建成河西堡、西河、东河、清河四个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同时,对已建成的审判法庭加紧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2011年,县法院完善立案大厅功能,改善人民来访接待条件,完成了羁押室、干警健身活动房的装修改造,更新调解室的办案设施。装修设置导诉区、立案区、诉前调解区、信访接待区、当事人等候区、安检区等,确保立案信访场所便民、安全。制定《永昌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完成县法院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与上级法院互联互通“三网合一”的综合数字信息网即将建成。2012年,建成高标准数字化法庭一个,实现庭审音视频录制和网络直播。启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共查询系统》网络软件,通过对立案、排期、分案、审理、结案、统计、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性信息管理,实现数字信息化的审限管理和流程检控。开通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方便民众更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更有效地监督司法行为。在审判区、办公区、羁押室安装监控设备,为人民法庭配置安检设备,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供稿:郭凤)
  司法行政
  【机构】县司法局担负着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保障、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社区矫正等多项司法行政任务。2013年,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宣股(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工作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证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核定政法编制11名。
  【法制宣传】县司法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6年,永昌县“五五普法”启动,召开全县第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县依法治县办分年度下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征订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五五”普法农民读本》。干部带头学法,乡镇、部门、单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各类会议进行普法学习,并采取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集中宣传等形式重点对以宪法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宣传。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伴你行,服务为三农”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引导农民实行自我管理,提高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的自觉性。“五五”普法期间,全县21万多普法对象中,有19.5万人参加了普法学习,普及率95%,合格率94%,全县涌现出一批普法先进典型。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份。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展开,召开“全县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征订发放《六五普法干部读本》、《六五普法农(居)民读本》。在县委党校举办了120人参加的全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有关法律颁布日,采取开展法律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竟赛等形式,开展专业法和部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下发《永昌县开展“法治城市”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至2013年,举办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6期,参加培训人员1000余人。组织科级以上干部法制培训2场(次),举办公务员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人员达800余人(次)。统一印制“六五”普法学习笔记9000册,印发普法宣传材料6万多份。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2013年,永昌县获得了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
  【法律援助】全县根据地域特点建立了7个法律服务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006年以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制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重点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的位置,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村社会稳定提供法律帮助。在团县委、县妇联建立了“永昌县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永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2013年,县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到“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开展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
  【基层工作】县司法系统积极争取国债资金,至2007年底,建成10个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同时,为10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更新了办公桌椅,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司法所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有专兼职调解人员1859名。调解范围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企业改革、矿产资源、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涉法涉诉、安全事故、医患纠纷和失地农民保障、军队退役人员安置、企业务工人员待遇等民生类问题,以及其他容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2008年9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推动乡镇、村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建设。至2013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民间纠纷15010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451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每年与各乡镇签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贯彻落实《甘肃省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参与的“四位一体”帮教小组。加强衔接管理,积极协调民政、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提供政策扶持。2012年9月,为全县现实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45名刑释解教人员发放种羊160只。至2013年,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3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18名。
  【公证工作】2006年以来,县公证处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为抓手,加强对公证员日常监管,促进全县公证事业的稳步发展。2011年,开展“公证业务拓展年”活动,公证业务涉及现场监督、证据保全、提存、证明法律行为、法律咨询、招投标公证等十四项业务范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政府的相关重点工程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业务在政府领域得到认可和有效拓展。至2013年共受理公证案件2752件,办证合格率达100%。
  【社区矫正工作】2010年,永昌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成立,主要负责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类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11月,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永昌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进行资料移交,形成拥有社会工作者35人、社会志愿者261人的社会帮矫力量。2013年3月,城关镇司法所在全县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和心理辅导会,8月,河西堡镇司法所对全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培训活动。12月,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全县社区矫正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和装订。每年制定下发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并督促各乡镇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等工作制度,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和文书格式,使矫正工作有章可循。至2013年,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213名,解除103名,在矫人员110名。其中对3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因执行情形消失提请永昌县人民法院收监执行。
  【律师工作】2006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在服务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普法等方面,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发展。2009年,开展“律师走访企业”、“律师事务所服务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专项活动。2010年,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律七进”活动,送法进村入户,在朱王堡镇下汤村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2013年,开展“律师行业诚信教育活动”,组织了“律师办案流程专项检查活动”,严肃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办案程序,提高律师办案质量。至2013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8家,办理各类案件1131件,办案数量年增长10%以上。

知识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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