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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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060
颗粒名称: 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页码: 143-1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会议纪要和常委会工作安排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永昌县 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

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
  【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2006年2月27日至3月3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应到代表169人,实到代表169名,列席代表101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大会补选孟有柱为永昌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李廷才、张继文、秦永寿、杨志毅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84件。
  【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2007年1月9日至13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应到代表163人,实到代表163人,列席代表104人。代表中,工人代表7名,农民代表77名,干部代表66名,军人代表2名,知识分子代表5名,居民、其他劳动者代表6名。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42名,占25.8%;妇女代表32名,占20%;代表的平均年龄为41.3岁。代表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07名,占65.6%。会议主席团由35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12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大会选举李福学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廷才、毛仲虎、王秀芬、张继文、秦永寿、杨志毅为副主任,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2人;选举孟有柱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顾永东、义战鹰、魏炜、蒋晓华、冯汉颋为副县长;选举亢生伟为县法院院长,万建军为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99件。
  【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2008年1月21日至24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7名,实到代表167名,列席代表101人。大会主席团由35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11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情况报告(书面)。大会补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补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人。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79件。
  【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2009年3月10日至12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1名,实到代表161名,列席代表93人。大会主席团由32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10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57件。
  【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009年6月22日至23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2名,实到代表156名,列席代表7名。大会主席团由34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11人。大会补选马国兴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张宏、蒲有文、魏生祥为副县长。会议期间,开展了代表培训活动。
  【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2010年1月19日至21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9名,实到代表163名,列席代表80名。大会主席团由35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11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62件。
  【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2011年1月13日至16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9名,实到代表163名,列席代表83名。大会主席团由31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8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大会补选韩忠诚、任秀华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补选周永生为县法院院长,聂飞华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2011年10月16日至20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5名,实到代表163名,列席及邀请代表232人。代表中,工人代表10名,农民代表78名,干部代表63名,知识分子代表6名,居民、其他劳动者代表8名。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36名,占21.8%;妇女代表34名,占20.6%;代表的平均年龄为44岁。代表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37名,占83%。大会主席团由32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9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大会选举李福学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得元、韩忠诚、任秀华、李兴贵为副主任,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3人;选举马国兴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周英录、董力、孙世成、孙桂芬、张福清为副县长;选举周永生为县法院院长,聂飞华为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61件。
  【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至4月11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2名,实到代表155名,列席及邀请代表220人。大会主席团由30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8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68件。
  【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2013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63名,实到代表160名,列席及邀请代表213人。大会主席团由29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9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昌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永昌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大会补选张政能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62件。
  人大常委会工作
  【概况】2009年7月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2011年10月设立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2013年6月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至2013年底,县人大常委会设有“四委”(政治法律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二办”(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一室”(备案审查室)。编制26人,其中主任、副主任5人,机关总支书记1人,委办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12人,工勤人员8人。
  【听取、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一年内听取审议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27项,做出重大决议5项。重点对全县财政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生态改造工程、大宗国有资产处置、房地产开发、科技事业发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村村通”工程建设、医保工作、城区平房居民区旱厕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审议。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0次,听取审议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32项,做出重大决议24项。2011年,专项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依法审查并作出批准县城(2006—2020)总体规划的决定。重点对全县高效节水设施农业的发展、水源涵养林地保护、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东部工业园区投资环境、物业收费标准、退耕还林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畜牧业发展情况、种子市场运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进行了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6次,作出重大决议、决定8项,听取审议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6项。重点对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全县农村及农业的发展、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教育卫生系统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县域内自然生态环境和林木管护情况以及审判、检察等工作进行了审议。
  【视察与调研】2006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思考谋划人大工作,有效开展工作监督,保障和推动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县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紧围绕本县经济建设重大事项,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视察和调查。分析研究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并注重督办。定期不定期督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行调研,支持政府加快“两区两园”建设。对预算审批采用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初审、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会议审查的“三审”程序,视察督促全县干部职工津补贴全部发放到位、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比例和住宅取暖费定额补贴标准;组织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专项调研;督促县政府加大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重点开展对劳务输转、矿山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的视察调研,提出审议建议并强化督办。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和城镇土地出让金清理收缴工作进行跟踪监督。调研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跟踪督办具体问题。坚持每年视察边界草原管护情况,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推动边界管护工作。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确保农民增收。
  【执法检查】2006年以来,历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及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作为首要职责,结合全县实际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法律的贯彻落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法律尊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专题调研“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支持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督促制定普法考核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督促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审查“六五”普法工作意见,作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先后对《种子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2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和有效落实相关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底,先后对《职业教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7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专项听取审议了“六五”普法工作报告,建议政府突出重点难点,强化薄弱环节,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
  【代表联系与活动】县十五届人大任期内,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工作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大事来抓,通过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机构,配备代表工作力量,制定一系列地方性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会议,共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县十六届人大任期内,人大常委会坚持“两联系”(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年会同“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畅通代表知政议政渠道,届内共邀请187名(次)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600多名(次)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推荐代表参加重点行业听证会、座谈会和担任行风监督员,选派代表参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认真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届内共有143名县乡人大代表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了述职。
  县十七届人大自2011年11月以来,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先后共邀请代表240多人(次)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同时安排人大代表进行会议审议发言,保障了人大代表参与权和监督权,夯实了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在工作中,重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征求代表对年度重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全体代表对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有效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至2013年底,常委会先后安排98名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人事任免及工作评议】历届人大常委会在任免国家机关干部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依法决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28人(次),任免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25人(次),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10人(次),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领导干部8人(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底,依法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36人(次),任免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3人(次)、人民陪审员26人(次),县检察院领导干部7人(次),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领导干部11人(次)。
  县人大常委会在届内依法对县司法局、建设局、民政局、文化出版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在工作评议中,深入各相关单位、部门,通过会议座谈、个别谈话、发放意见征求函等方式,将个人的述职评议转变为部门的工作评议,注重将评议领导班子与评议部门工作相结合,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公正评议,加强整改督查。评议活动中,常委会转办的整改意见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在整改中得到有效落实,增强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和执政为民意识。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2006年以来,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建立代表意见建议跨年度跟踪督办制度和代表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强化督办措施,提高办理实效。常委会把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保障代表权利、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途径,通过抓好交办、办理、督办、票决四个关键环节,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提交方式,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积极推行办理单位与提件代表共同商定办理方案,重点意见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挂靠督办,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与重点承办部门的联系,深入现场了解督查情况,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向大会提出意见、建议239条。其中:涉及水利建设方面53件;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30件;城乡建设方面34件;道路交通方面21件;广播电视方面2件;教育卫生方面29件;电力建设方面3件;提高村、社(组)干部和居委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9件;环境保护方面3件;其它方面50件。以上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分类整理,全部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中已经解决的占意见建议总数的80.1%以上。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底,代表向大会提出意见、建议195条。其中:涉及水利建设方面15件;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55件;城乡建设方面21件;道路交通方面30件;教育卫生方面15件;社会保障工作方面3件;环境保护方面1件;其它方面55件。以上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类整理,全部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意见建议总数的81.3%以上。
  【乡镇人大工作指导】206年以来,人大常委会坚持全方位、多层面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下发《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帮助指导乡镇人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联席会,通过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以整体推进人大工作。常委会对一些涉及民生工作的调研和执法检查中,采用县乡人大联动调研等形式,做到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增强县乡人大整体工作合力。同时,常委会积极与县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重视乡镇人大主席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协调落实了乡镇人大兼职工作人员;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业务培训,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不断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提高人大主席履职水平。
  【信访工作】2006年以来,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重要渠道,坚持将信访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群众来访做到热心接待,认真登记,及时协调,耐心答复。认真分析信访动态,坚持落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的信访督办机制。实行重要信访由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疑难复杂信访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紧要信访件进行现场督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合力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不断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至2013年底,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08件、2304人(次),接待率和答复率均达100%。
  【制度建设】2006年以来,人大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全面清理、修改、完善原有制度,建立完善和有效落实了常委会机关运行的各项工作制度。2007年9月,制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制度》,修订了《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08年8月,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试行办法》、《关于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修订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2009年6月,制定《永昌县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永昌县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2010年7月,修订《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2012年4月,制定《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对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暂行办法》。2013年10月,修订了《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供稿:赵文杰)

知识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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