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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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051
颗粒名称: 机构编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123-1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永昌县级机构改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和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与人事局合署办公。2010年8月,县政府机构改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人事局分开单设,为县委工作部门。
关键词: 永昌县 委员会 机构编制

内容

【概况】2006年,县级机构改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和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与人事局合署办公。2010年8月,县政府机构改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人事局分开单设,为县委工作部门。
  【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永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于2010年8月25日启动,2010年12月底全面完成。调整后,县政府工作机构由原来的35个精减到24个,将3个直属事业单位挂靠到职能相近的政府工作部门。在改革中共调整职责149项,其中,划入、新增和加强的职责105项;划出、下放和取消的职责44项。具体情况是:组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县经济局的职责、县商务局的职责、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县商务局、县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县经济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县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县房地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县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局;组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县人事局的职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单独设置,列县委机构序列,不再保留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将县文化出版局(旅游局)的职责、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在县文化广播影视局挂县旅游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文化出版局(县旅游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组建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与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列县委机构序列;将县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将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入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挂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将县交通局更名为县交通运输局,由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环境保护局由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职责划入县财政局,不再保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县粮食局、县招商引资服务局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粮食局、县招商引资服务局牌子;将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卫生局,在县卫生局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在县教育局挂县体育局牌子;将县水利局更名为县水务局;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改革后,县政府机构设置为24个,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县政府工作部门。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粮食局、县招商引资服务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县商务局、县中小企业局牌子)、教育局(挂县体育局牌子)、科学技术局(挂县防震减灾办公室牌子)、公安局、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卫生局(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化广播影视局(挂县旅游局牌子)。
  【乡镇机构改革】2011年,根据省、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政府职能的调整、管辖人口、幅员面积、经济状况和财政收入等因素,科学设置机构,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合理配置领导职数。机构设置方面:一、二类乡镇设立5个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6个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三类乡镇设立4个内设机构,将村镇建设办公室职责整合到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设置5个事业机构,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方面:一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6名,二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2名,三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一类乡镇定编46名,二类乡镇控制在42名以内,三类乡镇控制在38名以内;每个乡镇另核定工勤编制2名。领导职数方面:一类乡镇核定9名,二类乡镇核定8名,三类乡镇核定7名。
  【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机构编制。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个一”和“五不准”规定,强化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的职能,增强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权威。二是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职能变化和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部门编制,科学合理地配置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高使用效益。三是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2011年8月开始,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将全县344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编制数、领导职数以及实有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为载体,以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对应为主要内容,以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核准使用为主要手段,以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为必要条件,实现了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批准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相对应。四是认真落实进人用编审批制度。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永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县机构编制管理证的通知》要求,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编办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严格编制管理。部门(单位)使用编制时,向编制部门提交用编报告、用编申请表和拟使用人员基本情况表,县编办审核后,向编委主任汇报,经编委主任审批签字后,由编制部门出具《编制使用单》。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编办出具的《编制使用单》,办理调动手续;财政部门根据编办出具的《入编通知单》,核拨人员工资和经费。在考录人员大批量使用编制时,由用编单位提出申请,编办向编委主任汇报后,确定编制使用数量,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编制使用计划招录人员,编制部门根据招录的人员出具?入编通知单》,财政部门根据《入编通知单》核拨人员工资经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根据领导职数的空缺情况,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进行选拔任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做到管编与管人的有机结合,实现机构编制源头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充分发挥职能,有效推动登记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规范办事流程:认真履行“自查—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的业务流程,严格操作规程,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登记年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注重依法审批: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对受检事业单位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资金总额、事业单位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事业单位是否在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资质或执业许可证是否继续有效等情况进行依法审查。强化证书管理:在事业单位办理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贷款等二十七项业务时,相关部门严格查验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效用。推行网上登记:结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实行网上登记管理,有效的减少登记办理时间、精力和费用,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规范登记管理行为,提高登记管理效率。完善档案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指定专人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档案材料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和完善,为社会和相关事业单位提供阅览、复制、摘录档案提供相关服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精神,每年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详细掌握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明确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完善举报受理机制,建立健全“12310”举报电话、信访举报平台,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举报案件及时受理和查处,强化机构编制的严肃性。至2013年,查处机构编制违规案件1起。

知识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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