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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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015
颗粒名称: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节选)
分类号: D630.2
页数: 6
页码: 66-71
摘要: 本文节选了永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福学工作报告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

内容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福学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以来的主要工作,并对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五年来,在中共永昌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有机统一,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以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把保障改革发展稳定作为首要职责,认真履行法定职权,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五年来,共组织召开人代会6次、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72次;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9项;突出重点开展了对24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3名;组织人大代表对5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开展各类专项调研检查活动127次,向“一府两院”转交并督办重点审议意见56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决定权和任免权有效行使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作出的重要决策、政府推进的重点工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事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及时跟进督查落实,有效推动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着力支持政府重点工作不断推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高度重视“五年规划”执行及编制工作。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调研,广泛听取代表、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深入全面分析论证,专项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合理调整规划发展指标、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工业强县进程、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强税收征管等意见建议,及时对规划纲要修编作出决议,确保了“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前介入“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参与专门研讨,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为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顺利批准规划纲要、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依法审查通过政府融资事项和县城总体规划。为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步伐,根据县政府提请,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先后依法作出同意将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回购资金、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及配套建设项目政府代建资金、东关集中供热工程政府代建资金纳入同期财政预算等7项决定,为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乡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了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工作,顺应全县统筹城乡发展趋势,依法审查并作出了同意报批县城(2006—2020)总体规划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检查,督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城乡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实效。先后对县政府报送备案的《永昌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永昌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5份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审查;探索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预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维护法制统一、推动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断改进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不断规范并严格落实任免提请、任前考法、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任免程序,受任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断改进干部任后监督方式,通过对公安、交通、民政、电信、文化出版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有效提高了部门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按照监督法规定,及时将工作评议监督转换为专项工作监督,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对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年度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增强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执政为民意识,促进了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五年来,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增强实效”的原则,把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保障促进民生改善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规范与创新的关系,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注重提高监督实效,监督工作做到了与全县发展大局紧紧相扣,与群众要求息息相应,促进和保障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把计划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定期不定期督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时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确保经济平稳协调持续发展。高度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强化跟踪督查,推动了年度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重点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行调研,支持政府加快“两区两园”建设,推进了工业产业及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县域经济运行水平和发展质量逐年提升,确保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改进预算监督方法,健全预算审查机制,对预算审批采用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初审、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会议审查的“三审”程序,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保障财政资金依法合理安排。常委会在审批2010年县级财政预算时,就合理安排超收收入,稳步解决干部职工津补贴拖欠提出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方筹资,干部职工津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并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比例和住宅取暖费定额补贴标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经济发展形势,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督促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民生财政建设。不断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经常性听取专项汇报,了解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了财政收支健康运行。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使用的监督,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和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规范管理,有效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推进了部门预算和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工作。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充分借助审计结果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每年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县政府加大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明显增强,财经监督工作实现了由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的进一步转变。
  ——突出对民生保障问题的监督。始终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重点开展了对劳务输转、矿山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的视察调研,提出审议建议并强化督办,切实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连续五年对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和城镇土地出让金清理收缴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合作基金会债权债务和土地出让金清理清收工作;始终抓住食品安全工作不放松,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多次调研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积极推进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坚持每年视察边界草原管护情况,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推动了边界管护工作。五年来,常委会不断加强对专项工作及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群众关注的道路建设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教育资源整合、文化市场整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不断改进,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围绕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动开展调研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支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组织开展了对设施农业、退耕还林、土地流转、畜牧业发展等工作的专题调研,就加大设施农业扶持力度、加强食用菌菌种生产管理、加大畜禽改良力度、扩大舍饲养殖规模、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农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逐年提升;高度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对农村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规划建设和管护、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开展调研检查,推动乡镇建设规划及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分步骤专题调研“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支持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督促制定普法考核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了“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督促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审查了“六五”普法工作意见,作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基础。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先后对《种子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2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效推动了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督促解决了教育教学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以及农村早私婚、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连续三年检查和审议依法行政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和有效落实相关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视司法工作监督,组织开展了《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县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情况,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预防查处职务犯罪和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加强和改进信访接待督办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重要渠道,坚持将信访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切实为群众排优解难。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群众来访做到热心接待,认真登记,及时协调,耐心答复。认真分析信访动态,坚持落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的信访督办机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合力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不断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
  届内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86批1187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强化服务保障工作,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议政督政渠道,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加强联系,代表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展。坚持“两联系”(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年会同“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畅通代表知政议政渠道,届内共邀请187名(次)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600多名(次)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荐代表参加重点行业听证会、座谈会和担任行风监督员,选派代表参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优秀人大代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有力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认真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共有143名县乡人大代表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了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强化了代表履职意识。特别是在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组织开展了代表与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约谈活动,通过现场询问答复,作出办理承诺,有效促进了一批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强化措施,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把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保障代表权利、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督办措施,提高办理实效。修订完善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建立代表意见建议跨年度跟踪督办制度和办理情况反馈制度,进一步改进和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提交方式。着力抓好交办、办理、督办、票决四个关键环节,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积极推行办理单位与提件代表共同商定办理方案、重点意见建议由常委会主任挂靠督办的办法,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与重点承办部门的联系,深入办理现场了解督查,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五年来,共组织督办代表意见建议294件,其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220件,办结率达到75%。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防洪工程建设、扩建西大河总干渠,维修西河沿沟干渠、加强村级道路建设与管护、二坝渠梯级电站沿线架设防护栏、解决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困难等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得到了提件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加强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坚持全方位、多层面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全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年度工作要求,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每年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联席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到了示范带动,整体推进;专项督查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指导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采用乡镇人大先期调研和县乡人大联动调研等形式,做到以“上”带“下”、以“上”促“下”,增强了县乡人大整体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县委支持,重视乡镇人大主席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协调落实了乡镇人大兼职工作人员;组织人大主席进行业务培训和赴外考察,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不断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提高了人大主席履职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依法组织,顺利完成县乡人大换届工作。
  精心组织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加强了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常委会及时成立县乡选举工作机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编印指导材料,培训工作人员,规范各环节程序。在选举的各个阶段和关键环节,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解答和解决选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有关规定,首次按城乡相同比例人口选举产生县十七届人大代表165名,乡镇人大代表559名,代表结构更趋合理,体现了广泛性和先进性。
  四、完善制度,提升素质,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五年来,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思想上有新提高、能力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作为的要求,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议事水平,推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注重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服务常委会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机关整体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有效落实会前学法、一月学一法等学习制度,积极搭建各种学习交流平台,五年共组织开展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主的集体学习和专题学习活动100余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理论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全面清理、修改、完善原有制度,建立完善和有效落实了常委会及机关运行的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修改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代表小组活动等6项制度,及时废止了司法机关个案监督实行办法、述职评议实施办法等3项制度办法,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认真总结调研工作经验,改进细化调研环节,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增强调研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成立了机关总支,建立完善了涵盖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为一体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新举措,主动参与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提高机关整体形象;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服务老干部工作质量,逐步改善机关工作条件,机关服务“三会”(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质量和协调组织常委会重要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推进议事公开,强化对外宣传。及时公开常委会重点议事内容和重要决议决定,有效落实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先后有33名公民旁听了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主动同新闻媒体联系,积极宣传报道“三会”的重要内容及常委会的重大活动,人大工作知晓面进一步扩大;坚持在每年人代会前,精心制作“代表访谈录”、“代表风采录”等专题节目,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宣传报道;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种理论研讨和撰写宣传稿件,五年来,机关干部在省市级媒体刊发理论及新闻宣传稿件268篇,其中34篇被《人民之声报》等媒体评为优秀稿件,机关对外宣传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组织完成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的编纂工作,添补了人大建设发展史上的一项空白。
  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上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配合完成了各项调研检查工作;不断加强同周边人大的工作交流和业务联系,开阔工作视野,丰富工作思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县级领导完成了县委安排的挂靠项目建设任务和指导帮扶工作。
  五年来的履职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我们也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使人大履职行权的过程,上升为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必须始终把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职责,紧紧围绕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谋划人大工作,突出重点,主动作为,使人大工作更好的服务大局、服从大局,使发展成果由全县人民共享;必须始终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在依法履职中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始终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自觉服务代表,紧紧依靠代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有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必须始终把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更加自觉地在加强学习中提升素质,在规范创新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在常委会历届班子工作的基础上,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知识出处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永昌年鉴 2006-2013卷》

本年鉴记述了永昌县2006-2013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建设方面的情况。全书共设24个类目,依次为特载、大事记、县情概况、中共永昌县委员会、永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协永昌县委员会、群众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农林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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