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世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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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56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世兵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188-189
摘要: 世兵制,即一入军籍,世代为兵之意。早在三国、两晋时代就实行这种制度,把士兵之家列为军户,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服兵役。
关键词: 兵役制度 古代兵役 世兵制

内容

世兵制,即一入军籍,世代为兵之意。早在三国、两晋时代就实行这种制度,把士兵之家列为军户,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服兵役。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割据,军阀混战不止,全国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鼎立的三方为了扩大军队,战胜对手,都强制实行世袭兵役制,简称“世兵制”。其要旨是把所有的户口分为三种:一是普通户,归郡县官府管理,从事农耕,为国家交租粮、出劳役;二是屯田户,归典农都尉管理,为国家种田,生产粮食;三是军户,或称“士家”,归军府或州郡的军事官员管理,为国家服兵役。这一制度的特点是军民分离,把士兵全家从普通百姓中分离出来,脱离民籍,变为军籍。士兵本人终身为兵,其家子子孙孙世代为兵。
  西晋时,规定军户要世世代代为兵。晋代军户的兵役、劳役负担,比三国时期更为繁重,朝廷规定,军户男子“年十六为全丁,十三为半丁”。全丁戍守,半丁漕运(军事水运)。这样,军户既服兵役,又服劳役,而且父子同时服役,父南子北,长期分离,使军户“咸更不宁”,生活极端困苦,至有“生儿不复举养,鳏寡不敢再娶者” 。于此同时,晋代还实行“或缘一衍,滴辱累世”的政策,老百姓稍微出点差错,就被强制当兵,其家也沦为军户,以此来补充世袭兵。士兵形同刑徒,地位低贱,除非官家特许,不能取得平民身份。
  北魏统治北中国长达一百多年,其兵役制度,基本上是世兵制。把原来的鲜卑部族成员变为职业兵,世代相传,称为“营户”和“镇户”,家属随士兵聚居于各营堡中,由国家供给粮饷。营户和镇户另编户籍,不属地方官员管辖,而由军队直接管辖,实同军户。由营户和镇户组成的部队为常备军,是国家的基本武装力量。北魏军队成员属统治阶级,政治地位高,待遇优厚,军士 “乐为战死”,部队战斗力很强。
  元代开国初期,规定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蒙古族男子“尽佥为兵”,后因兵源不足,又规定汉人二十户出一兵,“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凡当过兵的“壮士及有力之家”都列为军户,世代为兵。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地处甘肃西北,东屏玉门,西邻敦煌,南望祁连,北依大漠,地扼甘新,物产丰阜。早在四千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西汉时就设有行政建置。南北有祁连山、马鬃山群山环绕,滔滔的疏勒河中流西去,潺潺的榆林河向北蜿蜒,众多绿洲东西分布,山蕴金银铜铁,地产粮棉瓜果,自古即为中央政府控扼甘新之锁钥,经略西域之基地,丝绸之路之重镇,故而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战略要地。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伴随着人类的涉足繁衍,军事活动贯穿古今,干戈频仍,烽火不息,少数民族豪强争草逐水,相互攻杀争斗;历代中央王朝拓土开边,大举征战,各族人民保家卫国,浴血疆场,乃至红军西路军悲歌西进,马家军横行暴虐,军事活动几成历史发展的主线,直至1949年和平解放,这里的人民才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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