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乡镇企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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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2071
事件名称: 1991年3月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乡镇企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0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3月2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91年3月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乡镇企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1990年全县乡镇企业坚持“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年”活动,有力推动了全县乡镇企业继续向前发展,同时涌现出了一批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城关镇、江洛镇和泥阳建筑公司等20个先进单位和企业,以及张廉、周作明等4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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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张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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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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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徽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