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13日天水地委、行署发出《关于对徽县酒厂“陇南春”、“金徽大曲”在全国获奖的通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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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1734
事件名称: 1984年12月13日天水地委、行署发出《关于对徽县酒厂“陇南春”、“金徽大曲”在全国获奖的通报》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2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12月13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84年12月13日天水地委、行署发出《关于对徽县酒厂“陇南春”、“金徽大曲”在全国获奖的通报》。通报中说,在1984年全国轻工类酒类质量赛中,徽县酒厂的“陇南春”、“金徽大曲”双双荣获铜杯奖,地委、行署决定通报全区,并给徽县酒厂颁发奖金2万元,以资鼓励。号召全区所有企业向徽县酒厂学习,团结奋斗,攻难关、争优质、创名牌,为企业争光,为国家争光。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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