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1月2日徽县县革委会作出“关于认真学习、热烈宣传、坚决执行、勇敢捍卫《中国共产党第八届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公报》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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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0971
事件名称: 1968年11月2日徽县县革委会作出“关于认真学习、热烈宣传、坚决执行、勇敢捍卫《中国共产党第八届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公报》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11月2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68年11月2日徽县县革委会作出“关于认真学习、热烈宣传、坚决执行、勇敢捍卫《中国共产党第八届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公报》的决定”。10月13日至31日,在毛主席亲自主持下,胜利地召开了中共八届十二次全会,通过了《党的八届十二次全会公报》。县革委会作出认真学习,组织一切力量进行宣传,大办专题学习公报的3条决定。并强调当前要以学习、落实《公报》为纲,搞好斗、批、改,把我县正在进行的两个阶级和两条路线的斗争推向高潮;认真作好清理阶级队伍断的巩工固作,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使革命委员会密切联系群众,不。、发展、完善,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九大”的召开11月22至27日县革委会召开140人参加的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毛主席在党的八届十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会议制定了推动全县斗、批、改的措施,安排部署了今后全面落实公报提出的各项任务。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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