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2月10日徽县县委研究决定成立案件甄别委员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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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0818
事件名称: 1962年2月10日徽县县委研究决定成立案件甄别委员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2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2月10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62年2月10日徽县县委研究决定成立案件甄别委员会,由黄振中、孙兆华、王友杰、李康、马德元、单凤鸣、赵毓文7人组成,黄振中任主任。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阅读

重要人物

黄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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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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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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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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