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革命残废人员残废抚恤标准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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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1020220000379
图表名称: 在乡革命残废人员残废抚恤标准表
起始页: 0217.pdf
结束页: 0217.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D693.66
关键词: 徽县 残废人员 抚恤金

内容

残废登记 款数 享受残废抚恤人员种类 特 等 一 等 二等甲级 二等乙级 三等甲级 三等乙级 因战致残 因公致残 因战致残 因公致残 因战致残 因公致残 因战致残 因公致残 因战致残 因公致残 因 公 致 残 因 战 致 残 革命残废军人、残废工作人员、残废人员警察抚恤金 520 480 460 430 260 240 196 186 100 80 参战残废民兵、民工抚恤金 460 400 230 170 100 80

附注

注:①表列残废抚恤金款数都是全年的数字。 ②在乡三等革命残废人员从一九七八年一月起由发残废补助费改为长期抚恤。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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