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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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电力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152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6
页码: 165-17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徽县电力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财务机构和规章制度、资金管理、经济效益等。
关键词: 徽县 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

内容

一、财务机构和规章制度
  1972年3月,徽县电管站成立。设会计一人,出纳一人,负责工资发放、差旅费报销、医药费支出、低值易耗品管理等,财务收入和生产费用支出计划则由水电局计财股负责。
  1981年徽县农电事业迅速发展,电管站设立财务组,并制定了财务制度。
  1984年站改所,财务组改为财务股。电管所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执行“以电养电”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针,结合当时企业全面整顿,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使之进一步规范。
  1993年精简机构,财务股与行政办公室合并。7月,电力局为保证所属各单位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颁布了《电力局财务开支暂行规定》,对全局各单位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财务人员管理、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统一会计科目和记帐方法、统一审计标准、统一开支标准、统一审批一支笔)。并对工资和各项提留、旅差费、医疗费、奖金、会议费和来客招待标准、各项工程开支、维修工程开支、办公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开支等都作了具体规定。10月省财政厅、省电力局联合通知,全省农电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
  1994年1月1日,国家对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徽县电力局原来执行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税率为17%。
  1995年3月设立财务办公室,有财务人员四人。2000年7月撤销农电管理总站,三名财务人员划归财务办公室。当年底,电力局有财务人员七人,实业总公司有财务人员10人。
  1990年以来实行的财务制度有:
  1.固定资金管理制度
  2.资金管理制度
  3.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4.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5.经济活动分析制度
  6.财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7.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8.旅差费开支规定
  9.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0.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在供电系统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用资金等项。
  1.固定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是固定资金的管理。供电系统的固定资金主要包括输电线路、变压器、厂房、建筑物、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等实物形态。
  1985年以前,无固定资产专管人员,只要投入使用,就无人问津。加上固定资产多分散在基层供电站和野外,输电线路和变电设备因电网的发展需要,每年都有新建、改建、转移和拆除的情况,出现了设备乱调,不办理调拨手续,设备拆除不办理报废或退库手续等现象,以致帐卡与实物不符。
  1995年,依照徽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徽县财政局“关于全面进行清产核资”的通知精神,电力局成立了以局长段玉琨为组长、副局长张志斌为副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实物进行深入细致的核实登记,并造册入帐。明确了局与基层单位两级资产管理的责任和制度,基本摸清了固定资金底数为962.9万元,初步做到了帐卡、实物相符。对新建改建设备及时入帐,对不能利用的闲置设备及时调拨,该报废的设备及时报废。
  1999年按照国务院(1999)2号文件精神,进行农电体制改革和电网整改,实行城乡同网同价(简称“两改一同价”)。徽县电力局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核清固定资金原值为2786万元。2000年电力局固定资产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6%。
  2.流动资金供电系统流动资金因其行业具有产、供、销同时完成的特点,流动资金主要体现在备品配件,材料储备方面,而且这些物资一经出库就消耗于生产维护过程中。
  1985年3月,全国性工业普查工作结束后,由于各种流动资金项目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管理较为混乱。为此,徽县电管所对流动资金和库存物资金额实行限额控制。1993年,财物管理制度转轨之后,取消了定额流动专帐。
  3.专用资金徽县电力局各项专用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按计划使用。大修理基金实行按规定按比例自提自用,超额不补的管理办法。1993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制度转轨,企业取销专用资金帐户,一切费用开支均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而定。
  三、经济效益
  徽县农电事业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199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在《关于理顺农电体制,加强农电管理的通知》中规定“我省农电在较长的时期内主要是社会效益,农电企业自身没有盈利。趸售资金不产生利润,它主要用于地方电力部门的管理费用,设备维修和技术改造,若有结余应当用于地方电网的发展,不能作为地方财政收入”。徽县农电由于实行“以电养电”方针,多年来售电量和税金同步增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2002年售电量9038.01万千瓦时,售电金额2870万元,税金总额138万元;实业总公司完成销售收入599.48万元,完成多种经营税金44.07万元。
  四、审计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审计工作由电力局财务室抽集有关人员,负责对局、总公司的各核算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审计,并对大型项目开支进行结算审计。
  2000年1月,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堵塞浪费漏洞,使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成立了电力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志斌任组长,副局长谈东阳、实业公司总经理王育林任副组长,有成员六人。定期对全局财务和工程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并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对电力局财务进行审计。2002年12月,重新调整了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焦志强任组长,副局长赵国强、副总经理庞怀斌任副组长,另有工作成员2人。
  五、乡镇农电站财务管理
  徽县从1986年开始,逐步在18个乡镇建立了农电站。根据《甘肃省农村乡镇电力管理站管理细则》和徽县人民政府批转的《徽县农村电力管理办法》精神,在筹建农电站过程中,按要求选聘了会计、出纳,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在运作过程中乡农电站一度出现了乱开支、乱发奖金,随意订购电器材料等无视财务制度的现象,电力局及时向各农电站下发了《关于严格审批制度的紧急通知》和《严格财经纪律,开展自查自纠》的文件,并组织财务人员对18个农电站财务进行了检查审计。1994年,电力局受徽县人民政府委托对18个乡(镇)农电站协议代管。农电站财务集中到电力局农电管理总站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制度。
  1999年11月,按国务院关于农电体制改革的要求,县电力局对18个乡农电站进行了接收,并改名供电所,财务由电力局财务室统管。
  六、三产企业财务管理
  1985年10月,徽县电管所创办了第一个三产企业——电力综合服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的经营核算体制。1993年3月,徽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下称总公司)成立,三产规模由小到大,实体由少到多,不断发展壮大。为了切实加强三产企业的经营发展和管理,制定了《徽县电力实业总公司章程》,规定总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按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执行,并要求各三产单位根据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始收支记录,建卡立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2002年,实业总公司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全公司实行统一核算,技术上实现了电算化。核算中心设主任一人,有财会人员四人。

知识出处

徽县电力志

《徽县电力志》

出版者:陕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10章44节,外加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共20余万字。其表现手法为序、述、记、志、传、图、表、录、照片等多种体裁并用,结构合理,详略得当。内容包括机构沿革、电力网建设和管理、多种经营、职工队伍和文化生活、党群组织和人物等诸方面,从机构横向和历史的纵向,对徽县电力事业进行了多方位的系统介绍。通过文字和照片,可以清晰地看出半个多世纪以来徽县电力方面所发生的一切,同时也可以看到聪明睿智、吃苦耐劳的电力人在徽县这块热土上传播光明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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