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文所见武兴之乱的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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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982
颗粒名称: 志文所见武兴之乱的具体细节
分类号: K245.05
页数: 2
页码: 156-1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吴曦叛乱的骨干成员徐景望的主要表现和吴曦之乱具体细节和平定之日。
关键词: 武兴之乱 徐景望 平定

内容

关于武兴之乱,既往研究已经相当充分,主要关注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影响以及南宋政治和历史人物①,使我们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吴忠嗣墓志》中的记载可以补充叛乱某些细节,试作申论如下。
  (一)徐景望的主要表现
  徐景望是吴曦叛乱的骨干成员之一。开禧二年(1206)四月,“曦与从弟晛及徐景望、赵富、米修之、董镇公为反谋,阴遣客姚淮源献关外阶、成、和、凤四州于金。求封为蜀王”②。吴曦受蜀王印后,立即封官,任命徐景望为四川都转运使。开禧三年(1207)春正月“己卯,吴曦下白榜于四路。伪四川都转运使徐景望入利州,总领官刘智夫为所逐”③。入川后,徐景望一方面驱逐四川总领刘智夫,抢夺财政大权;另一方面,奉命招揽在蜀官员。利路转运判官陈咸,被视为蜀中名士,是吴曦“首胁”之人。陈咸削发明志,死不屈从,被徐景望派兵拘押。幸有安丙竭力解救才得以保全。对此《宋史·陈咸传》已有详细记载。此处可以补充的是,徐景望对吴忠嗣的威逼利诱。据志文记载:在吴曦授意下,徐景望派人召请吴忠嗣,先是以“夔漕”即夔州路转运使或转运判官进行利诱,而后“露刃庭中,迫之使行”企图胁迫,再以“如其不从,函首前来”进行言语恐吓。显然,此话是徐景望传令手下时说的。对此,“君屹立不动”。无计可施之后,“伪都运徐景望声势澒洞,家奴氐县亡状 ”。吴忠嗣不但大骂徐景望家奴,而且杖之,最后将其打入武连县衙大牢。墓志透露出的这些细节,可补史志之缺。
  (二)吴曦之乱的平定之日
  志文曰:“凡四十有五日,乾清坤夷,天日复见。”这当从吴曦被杀的事件后效来理解。
  金泰和六年(1206)十月,金军由平章政事仆散揆指挥,分兵九路,大举侵宋。开禧二年(1206)十二月癸酉,吴曦在兴州“受金诏称蜀王,膀谕四川”。开禧三年正月甲午,“曦僭号建官,称臣于金”,公开叛宋。次年二月甲戌深夜,乙亥凌晨④,吴曦被李好义、杨巨源等诛杀。⑤前后 “僭位凡四十一日 ”⑥。吴曦从叛宋称王到被联合诛杀,安丙都实际参与其中,对其发生时间非常清楚。安丙又在三月戊寅将整个事件经过上奏朝廷。所以,《宋史·安丙传》中“僭位”四十一日的记载是可信的。那么,吴忠嗣墓志中,所谓 “四十有五日 ”又该做何解释呢?
  开禧三年(1207)三月二日丁丑“是日,斩徐景望”①。当时,徐景望在利州(今四川广元),徐被诛时军民无一人敢哗者。三月三日戊寅,安丙以宣抚司名义将吴曦在兴州被诛杀的消息传达内地各州府以及四四川各地,并传令迅速肃清吴曦党羽。②对此,《安丙墓志铭》中的记载也可参证:“于是,传檄诸郡,一日安堵,旷然如天日之复见也。露布奏闻,随函曦首及虏诏、印、违制等物,献于朝。”③此处,“旷然如天日之复见”,也与《吴忠嗣墓志》中“乾清坤夷,天日复见”相参证。这段记载也被收入《宋史·安丙传》:“三月戊寅,陈(吴)曦所以反及矫制平贼便宜赏功状,自劾待罪,函曦首级,违制法物与曦所受金人诏印及所匿庚牌附驿。”④综合以上记载可知,安丙“露布奏闻”之日,被视作南宋官方认定的吴曦之乱平叛之日,正是三月三日戊寅。换句话说,吴曦被杀的二月甲戌日并非南宋官方确认的叛乱平定之日。因为,吴曦被杀并不意味着叛乱立即被剿灭。从开禧三年正月甲午吴曦公开投金叛宋,到三月戊寅叛乱被平定,恰好是四十五日。⑤证实墓志与传世文献的记载相吻合。志文所谓“凡四十有五日,乾清坤夷,天日复见”,显然是事后制作墓志时追忆官定信息后的结果。必须指出的是,当时,墓主吴忠嗣作为武连知县并未接受吴曦“伪命”,武连县不受吴曦直接控制,因此,不存在武连反正的问题,《释录》以武连“反正”的时间来解释志文中 “四十五日 ”之说,是不可取的。

附注

①参见杨倩描的《吴曦之乱析论》,《浙江学刊》1990年第5期;张邦炜的《吴曦叛宋原因何在》,《天府新论》1992年第5期;王智勇的《南宋吴氏家族的兴亡——宋代武将家族个案研究》第4章,巴蜀书社1995年版,第208239页;王智勇的《论吴曦之变》,四川联大古籍所、四川联大宋代文化研究资料中心编《宋代文化研究》第5辑,巴蜀书社1995年版,第286—299页;王智勇的《吴氏世将与南宋政治》,《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杨倩描的《吴家将——吴玠吴磷吴挺吴曦合传》,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61—262页;蔡东洲、胡宁的《安丙研究》第2章,巴蜀书社 2004年版,第22—43页:何玉红的《南宋川陕战区兵力部署的失衡与吴曦之乱》,《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1期;何玉红的《南宋四川总领所制度与吴曦之乱》,《文史哲》 2011年第6期。 ②(元)脱脱等:《宋史》卷475《吴曦传》,第13812页。 ③佚名编,汝企和点校:《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10“开禧三年”,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75页。 ④《宋史》卷402《杨巨源传》,第12195页。《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亦记载诛杀吴曦的时间是在“二月乙亥未明”,《宋史·吴曦传》和《安丙墓志铭》系于 “二月甲戌夜 ”。 ⑤《宋史》卷475《吴曦传》,第13813页。 ⑥《宋史》卷402《安丙传》,第12189页。 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 18《丙寅淮汉蜀口用兵事目》,第831页。 ②《安丙研究》,第40页。 ③《安丙墓志铭》,参见《安丙研究》,第164页。 ④《宋史》卷402《安丙传》,第12189页。 ⑤王双怀主编:《中华日历通典》叁,吉林文史出版社 2006年版,第3039—30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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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本书分为上编 南宋经略陇蜀研究 和下编 吴玠吴磷史事研究,收录了《南宋川陕防线的粮草问题》《论吴氏抗金的战略意义》《论 吴 家 军 在 陇 蜀 的 作 为 与 贡 献》《仙 人 关 之 战 及 其 战 法 与 特 点》《从军事地理角度看仙人关战役的意义》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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