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初期川陕地区的立祠设庙与政治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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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974
颗粒名称: 南宋初期川陕地区的立祠设庙与政治博弈
其他题名: 以兴州、西和州吴玠吴磷祠之设为中心
分类号: K245.05
页数: 10
页码: 140-1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宋初期川陕地区立吴玠忠烈祠、吴磷生祠和政治博弈与地方心态。
关键词: 南宋初期 立祠设庙 政治博弈

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
  绍兴十年(1140),金朝破坏先前与南宋达成的和议,突袭河南、陕西。南宋川陕战区在文臣宣抚使胡世将及武将陕西诸路都统制吴磷(吴玠弟)的合作下,与金军拉锯抗衡,最终得以保全四川。在绍兴九年以前,吴磷尚掩盖在乃兄吴玠的光芒之下,但伴随此役,吴磷突然崛起,成为南宋在川陕战区最为倚重的将领和吴玠当然的“继承者”。在此前后,南宋官方下诏于兴州仙人关设祠崇祀吴玠(绍兴十年),西和州民间亦自发为已故的吴玠与尚在世的吴磷创立祠庙(约绍兴十四年)。这就不禁令人思考,吴玠、吴磷祠的设置,与吴磷崛起、南宋中央与四川地方对吴磷集团的不同心态,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关于吴磷在乃兄吴玠去世后的突然崛起以及南宋对吴磷集团的抑制,相关研究多有探讨。①一般认为,南宋初为应对宋金战争而不得不设三大宣抚司,既予武将前所未有的权力,同时遣文臣任宣抚使副以与武将制衡。川陕为吴之上流,战略地位极其重要,而其遥远的地理位置却也令朝廷鞭长莫及,因此川陕也成为绍兴和议后唯一一个未解大将兵权而出现武将长期世袭的战区,武将之权尤重,四川宣抚司(和议前为川陕宣抚司)内部的文武关系也就格外微妙。这就直接表现在吴磷的崛起,及其与两任文臣宣抚使胡世将、郑刚中的微妙关系上。不过关于吴磷的崛起及其背后的“兴州地域集团”的形成,既有成果尚较少注意到在这一过程中是否还有其他的操作或博弈,朝廷派驻川陕要员与四川在地士人之间的不同心态也尚缺乏较为具体的观察。
  在材料的运用上,或受限于资料检索条件,或因研究视角专注于上层人物与制度的设计演变上,关于吴玠、吴磷的墓志、庙文等金石材料在纵深层面尚未得到充分发掘。诚如陆扬教授所指出的,当前学界对金石材料的利用更多是在实证层面,然而“从研究历史的角度来说,考释出墓志文字的史料价值固然重要,透过文字去探寻在历史记录中消失的那些片段往往更具有挑战性。也就是说,墓志的研究者更应该注重了解哪些方面是墓志没有 直接告诉我们,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某种线索去追寻 ”①。通过发掘这种线索,往往能够寻找出为传统文本所忽略的历史痕迹。
  本文力图通过考察仙人关忠烈祠与西和州靖共堂生祠之设置,通过比对胡世将《忠烈吴公祠序记》②、米居一《靖共堂生祠记》③这两个看似无关的文本,作为观察的切入点,探讨在这背后的政治博弈。通过特定象征意义事件与特定文本叙述所隐藏的信息,来观察吴磷在绍兴议和后的崛起,以及南宋中央、川陕地方不同的政治心态。
  二、吴玠、吴磷祠设立的背景
  绍兴九年(1139)六月,抗金名将吴玠亡于兴州仙人关治所。此时吴磷在四川宣抚司诸将中的地位尚不突出,尚被其他宣抚司将领称为“小帅 ”④。吴磷的崛起,有一定偶然性,这既有赖于乃兄过早离世,更与绍兴十年至十一年(1140—1141)间宋金关系的突然变化有关就在吴玠死后不久,南宋遣签书枢密院事楼照赴陕西措置分屯。楼照秉持朝廷意旨意,欲尽移川口诸军于陕西,遭到吴磷坚决反对,而最终的结果是:“彰武军承宣使、知金州、兼陕西宣谕使郭浩为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兼知延安府、同节制陕西诸路军马,趣令以所部之任。武康军承宣使、利州路经略安抚使、川陕宣抚(使)〔司〕都统制、节制成凤州杨政为熙河兰巩路经略安抚使、兼知熙州。定国军承宣使、熙河兰廓路经略安抚使、右护军都统制、节制阶岷文龙州吴磷为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兼知秦州。仍诏郭浩、杨政、吴磷并依旧听四川宣抚使节制。”⑤南宋此举,实际上是试图利用宋金和议之实现与吴玠去世之时机,分立其诸将,使互相节制。而以此前与吴玠无隶属关系的郭浩为“同节制陕西诸路军马”更明显有抑制吴磷之意图。⑥至当年九月,胡世将以文职身份权宣抚副使,接掌宣抚司,此,时胡世将尚未有过战争经历,却要统驭久经战阵的吴磷等将领,这自然绝非易事。
  然而随着金朝破坏和议,再次进攻陕西,朝廷乃“诏右护军都统制吴磷同节制陕西诸路军马,以金人犯陕西故也”⑦。和议达成时南宋对吴磷百般牵制,至战时又给以大权,诚属被迫。可说南宋趁吴玠之死与宋金和议之机打压吴磷的计划,因金朝再次南侵而告失败。随着绍兴十年、十一年宋金交战期间屡立战功,成功捍卫川口,吴磷的崛起已是既成事实。在此后,南宋主要通过以文驭武、征调西兵、利州路分合等途径对吴磷集团加以防范。 ⑧其 中和议后不久(绍兴十四年)利州路两分,可视为南宋中央限制吴磷势力最具实效和标志性的手段。
  宋金和战之矛盾,吴磷崛起与南宋中央对吴磷集团的防范的矛盾,便共同构成了仙人关吴玠忠烈祠、西和州靖共堂吴磷生祠创立的历史背景。这两个祠庙虽然创立时间相近,却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也反映出不同的历史信息。
  三、兴州仙人关忠烈吴公祠——官方封赠及其意义
  忠烈吴公祠之设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甚明:
  (绍兴十年正月)诏作忠烈庙于仙人关,以祠吴玠。先是,左宣教郎、新川陕茶马司干办公事、权监都进奏院杨朴上书,论玠保全四川之功不可忘,愿特诏有司与玠立庙,荣以封爵,使蜀人岁时祀之,故有是命。 ①
  又据清人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引《中兴会要》:
  忠(义)〔烈〕吴公祠。在兴州长举县仙人关,保平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川陕宣抚副使、谥武安吴玠祠。高宗绍兴十年正月赐额 “忠(义)〔烈〕 ”。 ②
  忠(义)烈吴公祠所供奉者,即是吴玠。对南宋朝廷而言,立祠崇祀吴玠,既是对吴玠本人生前功绩的褒扬与纪念,也是企盼吴玠在死后能够继续“护佑”川陕;不仅具有激励风俗、振奋军心民心的作用,而更为实在的意义,则是通过这一形式上的礼仪程序,来维系朝廷与川陕战区将领关系:在南宋尚需倚重以吴磷为代表的川陕武将集团的背景下,通过立祠崇祀来彰显对吴氏一族特别是吴磷的信赖与倚重,有利于维系川陕战区的稳定,有利于稳固四川上游,这是具有全局性意义的。
  不过,南宋朝廷为吴玠立祠的初始动机与立祠后产生的实际效果还需区别观察。绍兴十年初南宋决定为吴玠立祠时,全然未料到金朝会在不久后(当年五月)败盟南侵。此时的南宋中央一方面仍在努力维持和议,一方面开始执行扶持郭浩以牵制吴磷的计划。如果和议就此维持下去,吴玠祠之设,对吴磷而言不过是一种安抚罢了。然而金朝的败盟南侵,不仅造成了吴磷的崛起,也使吴玠祠迸发出朝廷始料未及的作用:
  吴玠于绍兴九年(1139)六月己巳薨于兴州仙人关治所,九月丙申,其弟磷奉丧葬于德顺军水洛城。③德顺军水洛城在建炎四年(1130)富平之战后便为金朝占据,吴玠得以归葬故里,乃是因绍兴八年(1138)宋金和议后金朝归还陕西。然而就在吴玠归葬后不久,金朝便破坏和议,再占陕西,至绍兴十一年(1141)和议达成,南宋乃承认陕西大部为金所有,德顺军自然转为金朝领土。
  这也就意味着,随着绍兴和议的达成,吴玠归葬之地已孤悬境外。南宋人欲至吴玠墓祭祀,已不可能。然而吴玠虽身葬域外,但其有大功于宋,崇祀之礼自然不能因其葬地入金而断绝。因此替代崇祀吴玠墓的场域,自然就集中到得到朝廷赐额,且尚位于南宋境内 的仙人关忠烈吴公祠,吴玠祠由此具有了不可取代的属性,重要性大为凸显。①“玠谥武安,而梁、益间有庙赐额曰‘忠烈’。故西人至今但谓之‘吴忠烈’云。”②“公没几三十年,蜀人奉尝之如一日。”③“忠烈”匾额这一具体物象的存在,以至于朝廷后来给以的谥号“武安”也难以取代蜀人对吴玠的称谓,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忠烈吴公祠在蜀地民间的影响力。而四川军民对吴玠生前死后护佑川陕的感激与爱戴,应不仅及于吴玠祠之崇祀,也会自然地及于尚且在世的吴磷身上。兴州仙人关、河池一带人口,很大一部分为宣抚司川口驻军及随军家属,吴玠祠崇祀自然也有利于吴磷巩固其对军队的影响力。
  下旨立祠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临安朝廷,而具体执行这一旨意的则是朝廷派驻在宣抚司的文官,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时任宣抚副使胡世将与郑刚中。与蜀地士人心怀感恩不同,和议前后南宋朝中士人对吴磷抱有的更多是警惕,而绍兴九年分立诸将、分屯诸路之议,绍兴十四年利州路东西之分,两人都是主要的参与者、执行者。他们缅怀吴玠或与吴磷沟通的文本,本可作为探究吴磷影响力的重要文本,可惜吴玠死后,宣抚副使胡世将为之所撰墓志、行状等今已不存④,而传世《忠烈吴公祠记》则是伪作(说详下文)。接任胡世将宣抚四川的郑刚中曾为吴玠庙作诔文,然亦未收于其文集之中,不过王柏所撰《书郑北山祭吴忠烈庙文》则折射出了郑刚中诔文的立意,兹列于下:
  以书生驭宿将,危事也,岂虚言足以服其心哉?每读北山郑公吴庙之诔,使人跃如凛乎。壮哉辞也,默成先生所谓至矣远哉,犹有余味。然不有英气鼓舞,于灌荐之表警戒,岂能竦然于称赞之中乎?呜呼,子房妙于机,策士也;孔明精于才,自用也;惟裴晋公谓处置得宜者近之。后一百三十年里下士王某伤今思古,为之长太息,书于崖碑之后。 ⑤
  王柏阅郑刚中所作诔文,发思古之幽情,其主要的着眼点在于阐发“以书生驭宿将,危事也,岂虚言足以服其心哉”这一理念。所谓书生,自然指郑刚中,而他与吴玠生前本无交集,所谓宿将,在这里指的正是吴磷。可以想见,郑刚中在诔文中应该会提到其入宣抚司后的事迹,甚至有可能阐发或暗示出自己与吴磷关系的某些心迹。这里还应再联系到郑刚中与宣抚司另外一位将领杨政的直接冲突:
  刚中欲移屯一军,都统制杨政不从,刚中呼政语曰:“宣抚欲移军,而都统制不肯,刚中虽书生,不畏死也。 ”声色俱厉,政即日听命。 ①
  在仙人关这一“用武之地”,即便是朝廷重臣如郑刚中,亦不过一“书生”尔,要驾驭宣抚司统兵之“宿将”,仍是力有不逮。一杨政尚且令郑北山如此困扰,何况吴磷乎?郑刚中诔文或许就是传达(或暗示)了这样的信息,以致王柏能够十分准确地把握当时郑刚中的心迹与苦楚。
  总之,绍兴十一年议和前后吴磷的崛起,使得南宋不得不通过加官、封赠、赐额等多种方式予以褒奖和安抚。但南宋中央及其派往四川的文臣士大夫在日常对其不得不小心翼翼,心态上对其既倚赖又猜忌,行动上试图打压却难见实效,这应是无疑问的。仙人关吴玠忠烈祠的官方赐额、封赠,便是南宋中央在上述矛盾心态下的产物,进而不自觉地成为吴磷巩固其势力的政治资本。
  四、《忠烈吴公祠记》《靖共堂生祠记》文本辨伪
  与仙人关吴玠忠烈祠相反,记载西和州吴玠祠、吴磷生祠的文献少之又少,仅见于南宋初西和州学正米居一所作《靖共堂生祠记》,因此关于吴磷生祠的讨论将主要从这一文本出发。兴州、西和两州的吴玠祠分别留有祠记,为我们进行文本分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材料。然而笔者在比对传世胡世将《忠烈吴公祠记》与米居一《靖共堂生祠记》时,却发现两文除署名(一为胡世将,一为米居一)、署地(一为兴州仙人关、一为西和州)不同外,在内容上竟近乎完全一致,因此在讨论西和州吴磷生祠前,有必要先判断两篇祠记的真伪。而比对后的结果表明:所谓《吴玠祠记》当是据米居一《吴磷祠记》文本,伪托宋宣抚副使胡世将并稍加润饰而成的伪作。为方便讨论,现将两祠记分段列出:
  案《陇右金石志》编者已指出《忠烈吴公祠记》文本的可疑之处:“‘忠烈’之庙专以祀‘玠’,而此碑则兼述‘磷’事。自以《徽县志》建立玠、磷生祠为近,是顾当时玠已捐馆,又不可云生祠,疑初祀玠,并皆建磷生祠,或玠亦先有生祠,后遂改以为庙。旧说既歧,不可详也。”⑤既名吴玠祠,文本所叙主体却是吴磷,已是文不对题。笔者判定此篇伪作的依据,还根据如下几点:
  其一,将这两篇祠记对比可很容易看出,两文在内容上存在高度雷同,且其中一些用词讹误亦完全雷同。如 “瀚海 ”为 “渤海 ”之讹, “东电 ”为 “东羌 ”之讹。因此两篇祠记绝非不相干之两独立文本,而必有一篇为他人之伪作。
  其二,从版本年代看,《吴磷祠记》最早见于《雍大记》。后者书序署年在“嘉靖壬午”⑥即嘉靖元年(1522)。《吴玠祠记》最早见于《(嘉靖)徽郡志》,是书在嘉靖四十二年(1563),方才完成。⑦一般情况下,晚出之文本(《吴玠祠记》)更可能作伪。
  其三,假设《吴玠祠记》为真作,则文本内容可反映出该篇文本的撰写时间范围在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议和以后至绍兴十二年(1142)胡去世前。然而明显矛盾的是:胡早在绍兴十年(1140)六月便已升 “端明殿学士 ”①,《吴玠祠记》中胡世将却系“权宣抚使、宝文阁学士”。这里胡世将所带馆职显然与时代背景不符。且“忠烈吴公玠五世世守于此以备金虏”,此或是追溯吴玠先祖(其先祖籍贯在陕西德顺军),或是对吴玠及其后人的回顾(吴玠、磷、挺、曦为四世),无论怎么解释,都不似出自胡世将之笔,这就已经暴露出作伪破绽。不过作伪者为胡世将系“宝文合学士”,并在“宣抚使”前加一“权”字,又非完全凭空捏造,而是与《系年要录》所载相合②,因此可判断该作伪者当对胡世将事迹十分了解。
  其四,《吴磷祠记》不仅从全文行文(建祠缘由、祠名由来、吴磷事迹叙述)到用讳(“乌桓”改作“乌元”)等,均脉络清晰,且与南宋初期的时代背景相吻合。以上几点,已足以证明《吴玠祠记》为伪作,《靖共堂生祠记》则当为真迹无疑。
  五、靖共堂吴磷生祠——政治博弈与地方心态
  《靖共堂生祠记》为真作以及西和州吴磷生祠的切实存在,构成了探讨吴磷生祠及其中所反映历史信息的基础。从文本出发可知,这座祠庙本为吴玠祠,而其位于西和州白石镇,又别无他书记载,显然是在兴州仙人关吴玠祠之外,西和州地方为吴玠私立的祠庙。“靖共堂”则是西和州人在吴玠祠内为吴磷新立的一座祠堂,因此应是附属于吴玠祠。这篇祠记所记吴磷事迹最晚到宋金议和,吴磷自陕西回撤,因此应在绍兴议和后不久创作;文本中吴磷所系官衔为“都统制、利州西路安抚使”,而南宋“(绍兴)十四年始析利州路为东西,改(吴磷)利州西路安抚使 ”③,西和州由岷州更名,亦在此年。 ④由此可知吴磷生祠之设与这篇祠记的写作时间,当在绍兴十四年(1144)后不久。
  把握这一时间点十分关键:此时尚距和议不久,而宋廷收大将兵权的行动业已完成。由于川陕距离朝廷过远以及吴磷本人在川陕地区的特殊地位,其兵权未受太多冲击,但利州路两分,则明显是南宋中央打击、抑制吴磷势力的又一次尝试。因此这篇文本除了文本表层阐述修建生祠、褒扬吴磷的事迹外,还能够反映出南宋中央与地方的博弈、四川地方官府与民间(至少是在西和一州)对朝廷打击吴磷政策的暧昧态度,以及这位西和州学正米居一及其所代表的四川民间力量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的心态与心声。
  为什么西和州民间发出兴建吴磷生祠的请求在绍兴十四年(1144)后,而不是两三年前吴磷甫立新功,威望达到巅峰之时?如文本所述,其中有吴磷画像因尘昏雨剥,殆不堪视的缘故。但我们或许需要联系到蜀人对吴氏兄弟的崇敬报功心态,与南宋中央打压吴磷政策之间存在的矛盾。千年后的我们能够看出南宋两分利州路的用意,身处当时具体时空下的蜀人,显然更容易理解其中的意涵。对吴磷心存感念的西和州百姓,在几年间目睹朝廷打压吴磷的诸多举动,自然会激发出不满情绪。在此时要求为吴磷立生祠,或许正是这种不满情绪所激发的结果。
  吴磷祠的设立未见朝廷许可,但其立于西和州治(白石镇),又有本州岛学正作祠记,很显然离不开州府的许可与认同。唐宋时期,在中央正祀与民间淫祀外,还存着一个介于纯粹合法、非法之间,由地方政府与民间合作,发挥自主性将祠庙合法化的空间。①相较唐代,宋代固然是“祀典”与“淫祀”观念得到具体落实的时期②,但从吴磷生祠这一个例看,表明这一层次的祠庙仍是存在的。吴磷生祠仍是这种位于第二层次,既未人朝廷祀典,又非纯粹的淫祠,既是地方民众发起,又有着地方官吏的参与,具备半官半民色彩的祠庙。
  吴磷生祠的确立,是西和州官方与民间共同参与的结果。西和州当局何以枉顾朝廷对吴磷的打压政策,反而与中央背道而驰,默许甚至参与到民间为吴磷立祠的活动中呢?这或许与西和州的地理形势及时任知州的身份有关:西和州是南宋与金朝对峙的最前沿,亦是宋金前线中距离临安最为边远的重镇,因此自绍兴和议后仍有大军屯驻,而以武臣知州。时任西和州知州为右护军都统制程俊③,其人为吴玠、吴磷部将,又因有孝于父母、义于兄,而得旌表门闾④,从其事迹可知是忠孝之人。但程俊于吴玠、吴磷麾下而受赏识、拔擢,得为都统制这一层级的高级将领,主观上不会反对民间为吴磷立生祠的活动。其采取默许、支持态度,甚至令官府参与其中,乃在情理之中。因此可以推断,西和州地方官府对吴磷生祠采取鼓励甚至参与的政策,当与程俊为吴磷部将的身份密切相关。
  即便抛开知西和州程俊的身份不谈,西和州地方当局位处朝廷与民间对立的夹板之中,认可乃至支持民间立祠活动的事实,便可以看作是站在吴磷的立场对朝廷打压政策的一种反动,另一方面也是在利用立祠活动安抚民间的不满情绪。总之,这一事件表明,川陕地方固然不能与中央的打压政策做出正面对抗,但仍然有自己的反制方式。这其中蕴含着相当的西和州府发挥自主性、抵触中央政策的成分,但也不能排除吴磷授意程俊导演、操纵的可能。表面上朝廷通过两分利州路、扶植偏将成功分割了吴磷的势力范围,但却给吴磷集团深耕地方留下了操作的空间,使其与四川地方联结得更为紧密。
  这篇祠记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反映出米居一本人的心态:其将吴磷生祠取名“靖共堂”,这本身便极具深意:祠记所述,“靖共堂”乃是取自《诗》“靖共尔位,好是正直”一句。“靖,谋也。正直为正,能正人之曲曰直”⑤,“共人,靖共尔位以待贤者之君..此大夫悔仕于乱世,则思不乱,而明德者仕之,故为以待贤者之君也”⑥。米居一生逢乱世,以“靖共”之典表达“思不乱”之志尤为贴切,此处也同时表达了对吴磷辅佐天子致于太平的期许。
  与朝廷下诏立仙人关吴玠祠不同,西和州吴玠祠、吴磷生祠乃是当地民众感念吴磷恩德而自发兴建。在此姑且不论“自发”的真实性,米居一在祠记中使用东汉时期武威百姓为张奂生立其祠的典故,并强调了“天子以节钺之权赐之,尊礼加宠于公,其于报公至矣。然全蜀之民,离俘虏之震而遂生养之粟,其何以报其德哉 ”。从这两点来看,显然是在刻意强调吴磷祠 “私”的属性,也即民间地方自发创立的属性。这与吴玠祠自上而下的推动兴建,恰成对比。
  东汉张奂这一人物意象,又见于稍早前明庭杰所撰《吴武安公功绩记》中:
  汉皇甫规、张奂皆生长山西,应贤良,中高选,规以《诗》《易》传授门弟子三百余人。奂著《尚书难疑》三十余万言以垂世设教。二公尚弃文就武,俱任度辽将军,破胡虏以千万计。..奂每言大丈夫处世,当为国家诛灭胡虏。..大丈夫当用长枪大剑定天下,安从文官学弄笔墨也? ①
  张奂是汉代文武兼备型官僚的典型,两篇时代相近的文本均举张奂这一意向,应不是巧合,而反映出宋金战争时期蜀中士人的一种意向推崇。然而两人引用张奂所表达的意涵,已是殊为异趣:明庭杰撰文之时,在第一次绍兴议和时(绍兴九至十年),此时宋金和议极不稳定,南宋也尚未完全从战争状态中走出,明庭杰强调“大丈夫当用长枪大剑定天下,安从文官学弄笔墨也”也就不难理解;而米居一所强调的,则是张奂“文”的侧面,强调“夫安天下之功,孰与于安一州之功?止四夷之杀,孰与于止食子之杀?”考虑到和议的彻底达成,朝廷偃武修文的时代背景;再考虑到宣抚司大军久驻关外,大大增加四川的税赋与粮饷转运负担这一现实问题。米居一举张奂而着重强调其文的侧面,就更像是对吴磷的期许,也反映了和议前后南宋士人由渴求提剑安天下到期盼下马致太平的心态转变,这一心态转变,是急剧而具有普遍性的。
  《靖共堂生祠记》对于吴磷的褒扬,特别是“自兴兵以来,有功于社稷,孰与公大?”一句,可谓对于吴磷的推崇已是无以复加,这样的话语,连时人为乃兄吴玠所作功绩记、墓志铭、神道碑都不曾使用,却加在了一位立功不久,尚且在世,而官阶、功绩尚远不如乃兄的吴磷身上。且不与吴玠、岳飞比较,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刘锜等人,他们的资历或战功也均在此时的吴磷之上。这里固然有米居一吹捧的成分,但吴磷生祠创建本身,也反映了吴磷对于川蜀士人产生的影响力。
  总之,绍兴十年、十一年宋金陕西之战,吴磷凭借此役军功,已然崛起成为令朝廷和两任宣抚使胡世将、郑刚中十分忌惮却又不得不姑息的一位将领。吴玠忠烈祠之设,其初衷在表彰死去的吴玠。南宋成功守卫蜀口,在当时民间信仰兴盛的背景下,证明了吴玠不仅在生前,在死后同样能护佑四川,这便进一步扩大了吴玠的威望。川蜀一士人对死去的吴玠的爱戴,便自然投射到尚在世且甫立新功的吴磷身上。西和州吴玠祠、吴磷生祠的设置,则切实证明了这一点。此时的吴磷,至少在蜀地士人心中,已然具有了其他南宋将领所无法企及的魅力和影响力。起家陕西的吴磷集团,在绍兴和议达成,南宋彻底放弃追索陕西的那一刻起,便只能扎根于蜀口,与当地紧紧结为一体。在这一体化进程伊始,西和州靖共堂吴磷生祠就与仙人关吴玠忠烈祠一道,为吴磷提供了有形的政治资本,而更大更无形的资本,则是前赴这里的崇祀者。从更长时段看,这或许便是吴氏将门得以长期屹立, “兴州地域集团 ”得以形成的重要政治基础。
  仙人关吴玠忠烈祠与西和州靖共堂吴磷生祠,也反映出两种不同层面的镜像:前者为朝廷自上而下封赠,由中央派遣四川的高级官员负责执行,完全代表“公”的属性。但这也反映出朝廷对川口大军既拉拢又猜忌,宣抚司文官对吴磷既倚赖又难以驾驭的局面;后者则为“边郡百姓”发动,州府学正参与,虽具有“亦官亦民”的属性,却不见南宋中央或宣抚司的许可,甚至连祠记也不见载于南宋时人的笔下,而要通过明代地方志的保存才得以为今人所知。但这却表明四川地方当局对朝廷打压政策在心态上的抵制与当地士人对吴磷的衷心拥戴。南宋中央与川陕地方之间的博弈,胡世将、郑刚中这类高级文官与米居一这类四川在地士人的不同心态,也通过这两座祠堂的设立鲜明地呈现出来。

附注

①参见陈家秀的《吴氏世袭武将与南宋四川政局》,(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86年版;王智勇《南宋吴氏家族的兴亡》,巴蜀书社1995年版;杨倩描的《吴家将:吴玠吴璘吴挺吴曦合传》,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何玉红的《南宋川陕边防行政运行体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前三部著作以吴氏将门的发展演变为探讨核心,阐述、评价吴氏将门的事迹、功过,并探讨其与南宋中央的关系。何玉红氏著将吴氏将门归纳为“兴州地域集团”,主要着眼于制度架构和区域政治演变的探讨。又王化雨的《南宋绍兴前期的中央遣蜀帅臣》,《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对胡世将、郑刚中入蜀后的系列谋划、与吴磷等武将关系的处理、和议前后中央与川陕的关系进行了细致阐述。 ①陆扬:《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 ——以(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参见陆扬的《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6年版,第 313页。 ②(明)孟鹏年修,郭从道纂:《徽郡志》卷 8,明嘉靖四十二年钞本,中国地方志集成 ·甘肃府县志辑 ·第 36册,凤凰出版社 2008年版,第 180—185页;张伯魁纂修:《徽县志》卷8,清嘉庆十四年刊本;张维:《陇右金石志》卷4,1943年甘肃省文献征集委员会铅印本·地方金石志汇编 ·第 25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1年版,第 4—7页。 ③收于(明)何景明的《雍大记》卷 34,嘉靖元年刻本,上海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 ·第 235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1年版,第459—463页;又收于王烜的《静宁州志(乾隆)》卷 7,俊华印书馆铅印本,中国地方志集成 ·甘肃府县志辑 ·第 17册,凤凰出版社 2008年版,第 374—378页。 ④(孙渥)顾谓世将所亲曰:“渥为公忠谋,乃反得罪,吴家小帅勇而锐,未见其胜之道也。他日无忘渥言。”(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 135,绍兴十年五月辛卯,中华书局 2013年版,第 2526页。 ⑤(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 130,绍兴九年七月壬辰,中华书局 2013年版,第2442页。 ⑥案时节制陕西诸路军马为伪帅张中孚,不久后即赴行在朝觐。南宋以郭浩节制陕西诸路军马,既有扶植郭浩以抑制吴磷势力的用心,亦有控扼陕西地方伪军的用意。 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 135,绍兴十年五月庚子,第 2530页。 ⑧关于南宋中央对吴璘集团(或曰兴州地域集团)的防范,参见《南宋川陕边防行政运行体制研究》第三章,第 152—210页。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4,绍兴十年正月甲午,第2498页。 ②(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之四七至四八,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4年版,第1010页。案《宋会要辑稿》此处“忠义 ”,当作“忠烈 ”。 ③(宋)明庭杰:《吴武安公功绩记》名臣碑传琬琰集卷 12,中华再造善本(宋刻元明递修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3年版。 ①南宋立吴玠祠,乃是欲蜀人崇祀,吴玠祠之立,通过了赐额,封侯,列入祀典,岁时奉享的官方程序。站在四川军民的角度,崇祀吴玠祠不仅在于纪念、报答其生前守蜀的功绩,更在于企盼其死后能够继续护佑川陕。而其获赐额不久便已彰显“灵迹”:绍兴十年、十一年宋金陕西之战,金军最终没有危及四川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视为吴玠“神灵”的“护佑”,这对吴玠祠的崇祀或具有重要影响。以上均符合宋代神,灵建构的条件。(参见 [美〕韩森著,包伟民译的《变迁之神 ——南宋时期的民间信仰》,中西书局2016年版)但利用现存史料尚难以证明蜀地民间是否确实形成了对吴玠的信仰,也无法判断吴玠祠及该祠崇祀的具体内容。以上疑问虽难以给出确切答案,但仙人关吴玠忠烈祠对蜀地民间产生较大的影响,蜀人对吴玠的崇敬,则应是没有疑问的。 ②(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5,丛书集成初编第 2766册,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44页。 ③(宋)汪应辰:《汪文定公集》卷9书吴忠烈遗事,清抄本 //宋集珍本丛刊第 46册,线装书局 2004年版,第94页。 ④“胡宣抚为行状,不询其子,使二旧吏立供。为之墓志又据行状而言,是以如是之不详。”(〔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95引张发《吴武安功绩记序》,中华再造善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版)今存王纶所撰吴玠神道碑、墓志,收于《名臣碑传琓琰集》卷14。然吴玠神道碑、墓志的撰写时间乃在绍兴后期。又《(乾隆)甘肃通志》卷48收有《胡世将开府仪同三司赠少师吴玠墓志》,然该志未见于宋代文献却见于甚晚之清代,胡世将署“四川制置使、成都守臣 ”,亦不合其当时实际所系官衔,似亦为伪作。 ⑤(宋)王柏:《书郑北山祭吴忠烈庙文》,《鲁斋集》卷5,中华书局 1983年版,第94页。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月,第2778页。 ②“乌元 ”当作“乌桓 ”,此处当为避宋钦宗赵桓讳。 ①“安之危也”,《雍大记》作“安危也”,当有脱字:《(乾隆)静宁州志》补作“安危一也”,于文义不通;《忠烈吴公祠记》此处补作“安之危也”,于文意切合。 ②录文以《(嘉靖)徽县志》为底本。案《(嘉庆)徽县志》对《忠烈吴公祠记》作了多处删改,削去了多处对少数民族的蔑称。《陇右金石志》文本与《(嘉庆)徽县志》同。 ③《雍大记》所收《吴磷祠记》于此后接“庆历中,经略陕西安抚使韩琦谓以砦为军,赐名德顺。金皇统二年,易军为州。有元肇兴..我太祖高皇帝..”显系明人介绍德顺地理沿革之语,于此处出现,当为衍文,原文则已脱落。《(乾隆)静宁州志》卷七改作“居一于公弟兄之堂益加信矣。是为记”。既不见于《雍大记》,则似清人为疏通文义所加,故不取。 ④录文以《雍大记》为底本,以《(乾隆)静宁州志》通校。 ⑤《陇右金石录》卷 4,第 7页。 ⑥《雍大记》序。 ⑦嘉靖《徽郡志》今有嘉靖四十二年刊本,又“邵世禄..通判本州岛知州,嘉靖四十二年任”(《嘉靖徽郡志》卷5,第97页)。因此可推断是书为嘉靖四十二年完成,没有更早版本。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6,绍兴十年六月丙戌。 ②“丁酉,上为吴玠薨,辍视朝。时已命四川制置使胡世将兼权主管四川宣抚使司职事。(世将权宣司,日历不见降旨之日,但于此月乙巳书:‘勘会已降指挥,令胡世将兼权四川宣抚职事。’按:玠以六月己巳薨,去此二十有九日,朝廷得报,必在辍朝之前,而世将八月二十三日庚午至河池,在勘会指挥之后二十五日,必不如此之速。未知六月十三日,玠以疾笃乞致仕时,已密降此指挥,或楼照在行府,先次差权,然后降旨?当求它书参考。)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0,绍兴九年七月丁酉条并附注,第2444页)。 ③(宋)王曮:《吴武顺王璘安民保蜀定功同德之碑》,收于《名臣碑传琬琰集》卷14。 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绍兴十四年三月丁卯,第2850页。 ①参见雷闻的《唐代地方祠祀的分层与运作 ——以生祠与城隍神为中心》,《历史研究》2004年第2期;雷闻的《唐宋时期地方祠祀政策的变化》,《唐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皮庆生的《宋代民间祠神信仰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8年版。 ②雷闻:《唐宋时期地方祠祀政策的变化》,《唐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第 293页。 ③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2绍兴十四年八月辛酉,第2874页。其离西和州知州任,至少在绍兴十六年以后(参见《系年要录》卷155,绍兴十六年正月丙申,第2928页)。 ④《宋会要辑稿》礼六一之一一,第2108页。 ⑤(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唐)陆德明音释:《毛诗注疏》卷13小明,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3年版,第1150页。 ⑥同上,第1646—1648页。 ①(宋)明庭杰:《吴武安公功绩记》。案明庭杰撰的《吴武安公功绩记》在吴玠死后不久,乃受冯康国之邀请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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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本书分为上编 南宋经略陇蜀研究 和下编 吴玠吴磷史事研究,收录了《南宋川陕防线的粮草问题》《论吴氏抗金的战略意义》《论 吴 家 军 在 陇 蜀 的 作 为 与 贡 献》《仙 人 关 之 战 及 其 战 法 与 特 点》《从军事地理角度看仙人关战役的意义》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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