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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编 军事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784
颗粒名称:
第五编 军事类
分类号:
G275.1
页数:
15
页码:
80-94
摘要:
本编收录了甘肃省徽县军事类馆藏档案二十份。
关键词:
档案
军事类
徽县
内容
1.徽县县政府就盗匪张海龙抢劫各区署及围剿善后的代电
其余冒险逃脱,所有区署旧存一切文件完全损失,署内公款铜元共合洋五十元被匪劫去。署内厨具碗碟及办公一切文具油印机、蜡纸等完全损失,约计值洋五十四元以上。署内损失公款及公物器具共洋一百零四元,至该镇商民损失财物为数颇距,核正详查,以后另行呈报。兹先将被匪情形及区署损失呈报钧座,电鉴备查等情正拟电报,间复据保安队分队长潘广才电话报告,事同前情,据此。
据此查徽县年来盗匪案件屡见迭出,各区保人民迄未宁处。此次窜扰该区之匪乃贯匪张海龙部,劫掠后即窜往南山一带,现县长已派义勇警察大队大队副徐希孟督率保安及义勇警察各一中队前往围剿,并令第二区区长康篤妥拟善后办法加意安抚。除将剿办详情随后续报外,谨先将土匪窜扰及县长设法督剿情形电陈伏乞,鉴核代理徽县县长刘仲元叩!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三月
徽县档案馆馆藏2—3—483
2.陇南师管区就本部兵额交接的公函
敬启者查弊部奉命驻徽接兵,业将半载,备蒙各界协力一切,现本部兵额已交接竣事。兹定于明(十三)日开赴天水集训,特此函达,希即查照为荷。
此致
徽县县商会
陇南师管区补充第三团一营营副 戴中诚
连长 马勤岩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六月十二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03
3.军政部驻甘军粮食局第十三仓库就仓库更名的公函
军政部驻甘军粮食局第十三仓库公函,为本库奉令改编为第十三仓库特函请查为由。
遥啟知,荣奉军粮局长寝粮字第6338号代电内开,“本局徽县第七仓库改为第十三仓库,兹随电附发方形木质印信一颗,你即遵启用具报备案”,等因奉次,除遵以并分行外相应,函请贵会查以为荷。
此致 徽县县商会
库长 周桂芳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六月十七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03
4.甘肃省天水防空指挥部就战时民航机统一标识的训令
防情字第(113)号,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八月二十日。
令徽县第八防空队队长马敏卿
一四五号函,收民航机标识应予划一,请查照办理等,由准此自应照办,兹参酌。目前战时情形及国际环境规定战时民航机统一标识如下:
(一)各民航机应于左翼翼面(由机尾向前看以下仿次)右翼翼底及机身两侧延仓门处,各绘一黑底白字直径四十八英寸之“中”字。其位置与美国军用机五星标识之位置相同。
(二)除上述标识外,该公司现有之一架容克斯GN-52式飞机,另于左翼翼底用黑色绘中文“中央航空公司”字样,右翼翼底用黑色绘“XT-ATA”标识。嗣后公司补充新机,其标识统由本部核定。
(三)机翼上之标识,其各组字体之高度,务须相同,字体就机翼轮廓之界线,范围内应俞大俞善,但其高度以不超过两公尺半为原则。
(四)翼上之标识及用中文书写之公司名称,内各字均近机身之翼根处向翼尖方向髹绘,字顶应靠近翼前缘,各字之宽口口口之长应为其字体高度之三分之二,其笔划之粗应为其高度之六分之一,各字间之距离应为其字体宽度之半,各字之大小形态应取一律。
(五)美国租借法案飞机,暂适用其原有标识。准函前由除函复航委会,请饬属知照并分行外合行令,仰该公司于本年五月一日起遵即改用此项新标识并具报为要等因,除遵办呈报外,兹将该公司各机标志分别列表,函请查照,并希转知贵属各部队为荷。等由准此,除分电外合行抄发各机标识一览表,电仰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为要。等因奉次,除分令外,合行抄发各机标识一览表,令仰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为要!次令
总指挥官张中宁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61)
5.甘肃省保安司令部就增加官兵丧葬费的训令
徽县江洛镇第三防空监视哨:兹重行规定,本部官兵埋葬费给与表自本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十一月一日施行,除分令外合行抄发原表,令仰知,此令。附发埋葬费给与表一份。
甘肃省保安司令 谷正伦
甘肃省保安司令部官兵埋葬费给与表
阶级 金额(元)
中少将 一五零零零
校官 一零零零零
尉官 六零零零
士兵 三零零零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95
6.甘肃省保安司令部第八防空监视队本部训令
防徽字第(53)号,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三月二十二日。
令江洛镇第三哨哨长李兴发
案奉甘肃省天水防空指挥部三十四年三月九日防参字(257)号训令内开:“案奉甘肃保安司令部三十四年元月十九日防经会总子鸣字第四九二号指令内开亥铣代电暨附件均悉,准如所请,委令随发,仰即能饬遵照。按三十四年元月一日注册,将该员等离到日期及交接情形并各该员保证书一并具报补查为要”等,因奉此令行能仰遵照,按三十四年元月一日注册,将该员等离到日期及交接情形并各该员保证书一并具报,以凭报为要。
附发委令二份,奉照合行检发该员委令一份,仰克将到差日期及交接情形并保证书报部以凭核能为要。
此令
附发委令一份
队长 魏耀清
徽县档案馆馆藏2-3-635
7.徽县协和乡公所关于在乡军人调查的呈
协标警(35)亥字第24号
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案奉
钧府军役(35)亥字第(1025)号代电即开:“仰该乡长切实调查在乡军人,依式列册具报,以凭核转勿延为要”等因,奉此遵即派户籍干事郭维升前往各保逐户详查,兹将各保在乡军人调查情形依式造具调查册一份,一并理合具文报请均座鉴核备查,实为公便。
谨呈县长刘(中仁)
协和乡乡长梁士林
8.徽县伏家镇公所呈报本镇在乡军人调查册的呈
伏家镇公所呈,伏协户(36)子第63号,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元月六日。
案奉钧府军役(35)亥字第一零二五号代电颁发,在乡军人调查册格式,饬即造报以凭核辅等因奉此,兹依式填妥一份理合赍请,钧府鉴核汇辅。
谨呈 县长刘(中仁)
附呈在乡军人调查册一份
伏家镇镇长 山协
9.天水团管区司令部就各级管区及县市政府与在乡军人行文款例的代电
事由:为奉电各级管区及县市政府与在乡军人行文款例希查照由徽县县长,鉴案奉国防部(36)成清字第(2630)号代电开案,据四川省军官区司令部丑函(36)信骥修案第号代电开案兰,县政府三十六年元月二十日军第(116)号代电“查军官佐退役后例向原籍县政府报道,县政府对之如何行文请赐核示祗遵等情,据此理合电请鉴核示遵”等情,查各级管区及县市政府对在乡军人行文,疑式及其称谓措辞均应视在乡军人之官阶等级,斟酌应用在职在乡,虽身份各殊,总应恰如其分互为尊重为原则据呈前情,除电复并分行各军师团管区知照,既另电各省政府及中央,训练团转饬所属知照外,兹随文附发各级管区及县市政府遇在乡军人行文欵例,电希知照为盼。等因兹附发各级管区及县市政府遇在乡军人行文欵例,奉此除分电外,合行抄发原件,电仰遵照司令郑士瑞(36)役服辰三十,印附各级管区及市县政府遇在乡军人行文欵例一份。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五月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10
10.徽县一民镇公所就修碉堡一事的呈
案奉钧座面谕“该镇塘塘嘴及观山两处碉堡规定由该镇设法补修,工料由地方自筹,限期完工具报”等因,奉谕职当即召集木匠、公会理事长王克让等,前往两处碉堡详细估计需用大小工料列单,业余七月十七日提交本镇联席会议商讨,筹集工料原则决议。一、小工由各保国民义务劳动征集。二、大工每工以五千元计算发给。三、材料筹集办法以工折料,由应出工之户,如无人作工每工以五千元折价购料。四、由本镇联席会出席人员组织鉴修碉堡委员会,以吴建勋为保管主任,至需用工用料及收支情形,待竣工后另文呈报。外理合具文连同估计单及碉堡配备位置图一并呈报,鉴核备查。
谨呈 刘(中仁)县长
一民镇镇长 黄家祺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民镇建碉堡两个需用材料估算单
1.木椽二十六根,2.脚梁六根(长一丈三尺),3.竹棍拾背,4.檩子六根长(一丈),5铁钉陆斤(壹佰伍拾枚),6、寸板子五尺,7、忖枪根板一丈五尺,8、檐木三根(破六根),9大梁壹根,10.塔头木肆根(长八尺),11、桶柱壹根(长六尺),石炭一百五十斤。王克让、胡秉善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20
11.徽县县政府就大成乡维修碉堡、加强兵力的命令
全御命令徽卫(36)申字第178号、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九月二十二日
一、本府第二中队在舒家坝构筑碉堡,兹因当初建筑简陋,上盖系茅草所铺,风吹雨洒,多以损坏。在此冬防将届之际,急应提前整修,以便坚固。除碉堡上盖用竹子编粑上草泥(多拌草)一尺三寸外,并将射击孔及共门口行兵房统予整修。
二、整修所需材料在舒家坝附近各保征集,大小工由该乡长负责征用民夫,交自卫队胡分队长指挥督修,并限本月底完成。
三、舒家坝地处交通要道,所驻自卫队兵力单薄,兹为国民兵自卫队共负地方治安防务,超见舒家坝附近国民兵独编一中队,由胡分队长兼中队长,在农闲期间负责训练,以资统一指挥灵活使用。
四、在征料征夫,务求公允,随考查,不得有流泪发生,否则以经查觉,严惩不贷。
五、以上各项仰即遵办,并将遵办情形随报备查为要!
右令:大成乡乡长黄守先、副大队长程志仁、自卫队胡分队长金海
县长刘中仁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73
12.徽县县政府就增设环境电话及补休城防工事、自卫队服装等费用开支的代电
田军卫建(36)酉字999号,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十月九日。事由:呈为本县增设环境电话及补休城防工事、自卫队服装等费用,请由移交地方余粮项下变卖价开支,乞鉴核示遵由。
兰州甘肃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郭(寄峤),田粮处处长吕钧鉴,钧部未寒将晋第九六三零号代电奉悉,饬汇增设本县环境电话器材费五仟万元,自应遵口。惟查本县距西安较近,购买运输均较便利。事经本县党政团参第六十六次联席会议议决,本县连年遭灾,限于财力,按照目前需要先行架设。(一)县城至嘉陵乡十五公里话线需铅丝五点五卷,每卷以壹佰万元计国币五千五百万元。(二)县城至峡门镇至榆树镇二十公里话线,计需铅丝壹拾壹卷,计国币壹仟壹佰万元。以上共需十六号铅线十六卷半,计国币壹仟陆佰五十万元,以上嘉陵峡门榆树三乡镇各置电话机一部,每部以一百陆拾万元计国币肆佰捌拾万元。
又本县城防工事,虽经近两年来之陆续修筑,此项高(增级)专员莅县视察,认为尚有加强及添筑之必要。遵照指示,估计需大工贰佰壹拾五工,每工日给麦粉五斤,计折合小麦一拾石零柒斗五斤。小工壹仟贰佰肆拾柒工,每工给麦粉贰斤半,计折合小麦叁拾壹石壹斗柒斤五合。职员计一八二二,每人每日补贴麦粉叁市斤,折合小麦五石四斗六斤。材料费估计需粮玖拾石叁斗。以上共计小麦壹佰肆拾贰石六斗八升五合。
又转瞬天寒,自卫队冬服亟待筹制,计二百六十六套,估计需款五千余万元,除修旧服抵补一部外,计尚不敷四千万元。以上三项共需国币陆仟壹佰叁拾万元,需小麦壹佰肆拾贰石零陆斗八升五合。拟请由本县历年奉令交由本县地方余粮保管委员会,保管之余粮项下变备开支,计该会现共存小麦陆佰壹拾捌石壹斗贰升壹合。内计三十年余粮食六十六石九斗叁升,三十二年余粮食叁拾叁石四斗五升三合。三十三年余粮食三百贰拾捌石捌斗五升。三十年春播种子利息粮八十六石八斗。三十三年春播种子利息粮壹佰石。合计如数,以之备补。不惟动员时期之重要工作,可以完成而灾重之困民,亦可
籍以稍苏。如何之处理,合电请鉴核示遵为祈。
徽县县长刘(中仁),徽县县党部书记长李(枢),徽县青年团干事长赵(希昂),徽县参议会议长刘(裕祖),省参议议员周(少珊)。叩!
田军卫建(36)酉佳印,附呈仓存余粮证明一纸。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09
13.甘肃省保安司令部无线电总台第五分台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份员工薪饷清册
14.徽县石柱乡公所关于维护通讯线路负责保甲长姓名的呈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三月一日
事由:呈赍本乡维护通讯线路负责保甲长姓名册,请签核。
受文者:县长胡(晋一)
一、徽三五〈38〉子字第一四七八号训令奉悉。
二、遵即派员前往各保勘查通讯线路所经之各保甲地区,即由各该保甲长负责维护,并将所负杆之起号及止号分别造具保甲长姓名册,赍请签核。
三、附通讯线路负责保甲长姓名册二份。
石柱乡乡长段维城
徽县档案馆馆藏2—3—436
15.徽县峡门镇电线杆维护区域保甲长姓名册
徽县档案馆馆藏2—3—436
16.徽县石柱乡造赍维护通讯线路负责保甲长姓名册
17.徽县民众自卫队常备自卫大队第二中队官佐三字花名册报告
八月二十日于二中队部
一、职队军士调升根据成绩及资历升降。
二、谨呈三字花名册一份,乞以名册为根据。
三、请签核备查。
谨呈 总队长胡(晋一)
副总队长王
附呈三字花名册一份
第二中队长 周佐颐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八月二十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33
18.徽县民众自卫总队常备自卫大队第二中队士兵三字花名清册
中队长 周佐颐 特务长 吴治瑞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八月二十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33
19.徽县民众自卫总队部人事任命令
徽总(38)人未字第306号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二十日
提要:派职
兹核定
县长兼总队长 胡(晋一)
总队长(印) 副总队长(印) 秘书(印)核
八月十九日拟
鞠旅派遣令
派罗志德兼贵县自卫大队大队长,郝宝阳兼大队指导员。
此致胡县长
敬礼
鞠旅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八月十九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99
20.徽县民众自卫总队常备自卫大队部关于补充队员的呈
徽卫总(38)未字第12号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三十日
受文者:县长兼总队长胡(晋一)
一、查本部第(4)号上士传达悬缺,拟由于友林补充。第(9)号中士传达缺由赵华昌补充。第(10)号中士传达缺由罗字敬补充。均由八月十五日起支粮饷。二、附呈该士等箕斗条三帋。三、祈鉴核示。
大队长:罗志德(章)
知识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出版者:甘肃省徽县档案局
本书记载了甘肃省徽县民国时期馆藏档案的情况,反映了从1911年到1949年12月间的徽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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