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救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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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349
颗粒名称: 第六篇 救灾救济
分类号: X43
页数: 25
页码: 113-137
摘要: 本篇记述了徽县在中华民国时期发生的自然灾害及救灾情况和建国后的自然灾害与救灾情况。
关键词: 徽县 灾害 救灾

内容

自然界的破坏力,给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称之为灾。这种损失,给人们生产、生活及生存上带来的困难,称之为荒。灾与荒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灾害主要是受大自然的支配不能完全由人的意志决定;荒虽然是灾的延续,但灾后荒的大小、轻重,却取决于人们战胜灾害的决心与能力。
  徽县南北山大沟深,土地瘠薄,易涝、易旱、灾害频繁,但在今昔两个不同社会制度下,灾害的发展就截然不同。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灾荒
  民国时期,由于剥削与灾荒二者的恶性循环和统治当局的消极救济的治标办法,致使有灾必有荒。灾荒毕竞会引起社会动荡,危及统治。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当局在灾后也有所谓 “荒政”,其目的是骗取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第一节 灾 荒
  中华民国时期,徽县计有较大的灾荒 14次:
  民国七年(1918年),徽县秋雨连绵两月之久,山洪暴发,西河大涨,洪水从州主山下折转北城墙根,吞没粮田数百亩。
  民国九(1920年),农历十一月初七日晚九时许,甘肃 58个县发生了强烈地震,徽县亦受较大影响,城乡房屋多处倒塌。
  民国十一年(1922年),春雨、夏旱、秋涝,庄稼两季无收。县境以内,饥荒甚重。民国十七年(1928年),夏末秋初旱象严重,气温升高,禾苗干枯,秋粮无收。
  同年七月,一门镇(即今城关)、汪川、大门、高桥、榆树、麻沿等地普遍遭受雹灾,麦穗、禾苗多被打坏,果木凋零,冰雹击毁房屋多处,人畜伤亡严重。
  同年,流行性感冒蔓延,轻者流鼻血,发高烧,重者身亡。石佛、郑庄、大小长峪一带尤为严重。郑庄全村17户百余人口只有3人稍能行动,其余卧床难起,死者不少。
  民国十八年(1929年),流行性感冒继续扩散,农历四月,黑虫成灾,遍及城乡,连续蔓延四天,烟苗、禾苗、树叶损失大半。
  同年农历六月,天大旱,秋田颗粒无收,又迂瘟疫及黑虫之灾。加之陕西关中已天旱三年,大批饥民涌入徽县,外地粮商接踵而来,争相抢购;且苛捐杂税相逼,粮价飞涨,一块银元仅可买小麦八斤。群众多以草根树皮充饥,死者甚众,当时县政府派人专事挖坑掩埋死尸。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农历五月下旬暴雨成灾。六月初一凌晨,东河水头高达丈余,冲积物堵塞南桥洞孔,致使水位猛升,两岸房屋尽淹,南巷子 60户人家被水洗一空;外地来到徽县割麦挣钱的麦客子 70余人,无一幸免。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农历六月,峡门、银杏、一民、泰山等地,遭受严重雹灾袭击,雹粒大如鸡蛋,禾苗林果遭毁,人畜亦有伤亡。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农历四月初八日,峡门镇八个保霜冻严重。受灾农作物893亩,果树花落蕾掉,石柱乡及一民镇等地亦受霜冻,天气异冷。
  同年夏末秋初,阴雨连绵,秋粮多受损失。七月突降暴雨,大小河水猛涨,西河洪水淹没北山下段家磨村庄。东河洪水,一夜之间,将南门河坝农贸市场瓦房、草棚20多间全部冲光;南旱台“宽裕成”酿酒作坊也随水飘去;摊贩郭来喜全家六口人,除郭一人得救外,其余皆被洪水淌走。伏镇河沿岸良田、水磨多被冲毁;李家河湾半个村庄被洪水淹没,人畜伤亡甚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伏旱持续时间较长,秋粮绝收,造成当年冬季及次年春荒严重。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春,县境荒情严重,各乡纷纷向县政府申请求赈,尤以大河、嘉陵等山区最多,群众多以树皮、草根充饥。甚至有用儿女换粮救命的。虞关且有饿夫当道现象。
  第二节 救 济
  由于灾荒,农民流离失所,土地荒芜,农村破产,人民生活困难,社会秩序混乱,从而动摇了统治阶级的政权。故在此时迫不得已采取措施,以示 “仁政 ”。
  一、赈济粮款:受灾之后通过呈报由国家政府拨给一定的钱粮对受灾户以赈济,使其维持最低生活,保住性命。
  (一)民国九年(1920年)发生地震灾害后,县参议长赵毓灵,呈报甘肃省政府,由甘肃省赈灾会拨来白银一百两,交学界赈济灾民。
  (二)民国十一年(1922年)县境旱涝,两季无收,县执事董杏林与各界商会筹款,按户赈济,并报省救灾会,拨银3500两,派员施放;省华洋赈灾会也拨来若干银两予以救济。
  (三)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春荒严重,甘肃省政府拨发给徽县青黄不接民食救济款138.3万元(旧币)。暴长刘中仁即于五月二十八日召集县旱灾救济委员会,将灾情分为三等,按等发放救济款;榆树、大河、嘉陵为一等灾区,每乡分配救济款12.766万元,共38.298万元;其中给榆树多发20元;石柱、协合、栗川、泰山、大成、龙池、麻沿、峡门八乡(镇)为二等灾区,每乡镇分发8万元共64万元;永宁、一民、伏镇、江洛、泥阳、大门六乡(镇)为三等灾区,每乡(镇)分发 6万元共 36万元。
  (四)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全县受雨涝洪水灾害,县长刘中仁将修筑宝天铁路民工的口粮抽出一部分赈济灾民。县城各界人士捐旧币七万余元救济灾民。
  二、调济盈虚:除政府用田赋公粮调济盈虚外,还鼓励私商贩运粮食以济灾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县长刘中仁令各乡镇公所:“本县欠收,粮价飞涨,民食困难,唯一救济办法,端赖各地粮食相互流通,藉资调济盈虚。并鼓励其自由贩运,不可擅加禁阻”。
  三、抚恤施粥:主要是施粥,即设粥锅放粥。民国十八年大灾荒,县境十室九空,饥民坐以待毙,乞食者遍及城乡。有宗教慈善团体在东关清真寺和西寺(今党校址),各设施粥场一处,用包谷或豆类煮成的稀饭,为回汉饥民放粥,每日两餐。每餐每人一碗,不得多打冒领。
  第二章 建国后的自然灾害与救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的40年,徽县较大的自然灾害有20起。给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由于党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使灾情的延续得到有效的控制,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很快得到了恢复。这是我国历代从未有的奇迹。
  第一节 历年灾害
  1953年4至5月,暴雨、冰雹及病虫害三灾交加,曾3次由大成、汪川、伏镇、江洛、泥阳、榆树、永宁、嘉陵、大河等区、乡普遍发生。被洪水冲走五人,四人得救,一人丧生。倒塌房屋 70余间。淌走水磨 12座。损坏麦苗 1.6万亩,秋田 9.6万亩。受重灾 650户,无家可归的 39户。 1957年,伏旱秋旱相连,全年降水量只有 579毫米,秋田严重减产,且有部分绝收。
  1958年,夏秋雨涝,小麦损失严重。
  1963年, 10月11日晚,高桥、太白发生暴雨,冲走耕牛 11头,羊35只,生猪 5头,倒房 16间,受灾农民 306户,冲走 12人,伤2人。
  1964年7月21日上午2时左右,江洛、泥阳等12个公社暴雨持续7小时,河水猛涨,成为五十多年来徽县最大的洪水灾害。伏镇河除两岸高地外,川地几乎全被淹没。大部村庄全部受灾。泥阳、江洛、榆树、游龙、伏镇等公社山坡崩溜,沟洪倾泻,电杆冲倒,县内电话中断。华双、江武等公路干线被毁,交通闭塞。各河两岸被水淹淤,房屋大量倒塌。根据12个公社统计,受灾的有134个大队,493个生产队,许多群众无家可归。
  受灾的农作物面积达 43万亩。损失粮食 628.93万斤,侯家坝酒厂同小河铁厂合计损失人民币 20多万元。冲断公路 48公里,桥梁 18座,涵洞 21个。路面淤泥 3万立方,路基塌陷 1.4万公尺,塌方 34106立方。电讯方面损失 1.8万元。
  1965年6月13日和 16日,银杏公社庆寿、马庄两个生产大队遭雹灾,受灾面积 1100亩,麦穗麦粒多被打掉。
  1970年8月5日,城关附近 6个公社受暴雨灾害,冲走庄稼 1900多亩; 5000多亩秋粮减产一半。
  1972年5月13日,麻沿、虞关、两个公社受雹灾,1230亩小麦被打。7月19日夜,狂风暴雨夹冰雹,10个公社受灾,大秋作物倒伏,13952亩秋庄稼绝收。
  1973年6月3日至 12日,县境内 13个公社 35个大队遭受暴雨、冰雹袭击,受灾作物面积达 14万多亩。其中绝收的 258亩。
  同年7月19日,城关、水阳等10个公社142个大队601个生产队暴雨夹冰雹,受灾面积4.78万亩,绝收1.34万亩。冲毁农田、河堤、渠道多处;冲断果树 319棵;冲倒房屋 11间。
  1974年7月2日傍晚,天色突变,霎时风雨交加,冰雹亦有,大者如杏、小者如豆。银杏公社所属中川、峡门、宏化、刘河、五七等大队受灾最重。冰雹过后,气温降到0℃以下。冰雹所经之地,包谷、黄豆无收、核桃、柿子、苹果全被打落。并打死一些家畜家禽及鸟兽,有只野狼也被打死。
  1975年6月15日,柳林、虞关、大河等公社7个大队25个生产队遭受雹灾。受灾面积1162亩。其中小麦800亩,玉米195亩。损失粮食2.6万斤。栗川、虞关、城关、太白等14个公社84个大队275个生产队同时下了暴雨,落了冰雹。据气象站测定;城关降雹12分钟,雹重1.1克至4克,直径达1.2厘米。栗川、虞关、太白乡受灾最严重。降雹20分钟,雹粒直径3厘米,牲畜被打死5头、鸡百只、毁房42间、桥3座、受灾农田5.26万亩。其中小麦 3.6万亩,玉米 1.5万亩,水稻棉花共 300亩。损失粮食 890万斤。此为徽县解放后最重的一次雹灾。
  同年秋季由于雨量过多,当年冬天与次年春交替之际,气温变冷,徽县境内遇到历史上罕见的冻灾,冬小麦大面积被冻死。全县28万亩冬小麦,有8.63万亩因冻死而翻种。占小麦播种面积的30%。其中受灾最重的有麻沿、榆树、高桥、虞关、太白、栗川、江洛等七个公社,44个大队, 152个生产队。缺口粮社员 3452户, 1.5万多人。
  1977年6月底至7月初,暴雨夹冰雹,城关降雨量达138.2毫米,13个公社受重灾,275个生产队损失严重。洪水冲毁塘坝24座,受灾农田2.3万亩,绝收的小麦秋田 1.4万亩,仅粮食损失达 890万斤。多年开修的河滩良田,几乎冲光。
  1979年7月4日天降暴雨,永宁降水量 142.5毫米。山洪暴发,造成人畜伤亡。冲毁公路、桥梁,邮电交通中断。
  1980年,连续受涝,小麦霉变、发芽,全县仅小麦一项就损失1000万斤。部分社队当年连种籽都靠外地调入。同时又影响小麦的适时下种。复种作物玉米、黄豆、小豆、荞麦,由于雨涝光照奇缺,热量不足,致使这些作物受粉不良,空壳秕籽。
  1981年8月21日,徽县发生百年不遇的大水灾。12日至21日10天中降雨341.2毫米,21日一天就降雨102.2毫米。由于山洪暴发,河水猛涨,21日嘉陵江水流量为 12万立方米 /秒。是历史上最大的洪峰。
  这次水灾,冲毁了嘉陵,虞关的两座吊桥;淹没了姚坝、许坝、虞关三个村子。由于滑坡,使宝成铁路中断。全县灾情较重的有虞关、嘉陵、大河、水阳、永宁、城关、柳林等7个公社。重灾生产队77个。2383户,11721人。虞关、嘉陵、大河等公社在遭受洪水袭击之后,又发生滑坡。据统计全县损失达 1200万元。具体情况经调查核实,主要分以下十个方面:
  一、全县被洪水冲走滑坡死亡 10人。大牲畜 36头,生猪 92头,羊38只,家禽 364只。
  二、冲走社员、居民房屋 286间,倒塌房屋 2090间,冲毁国家集体房舍 1244间。
  三、受灾农田面积 10万多亩。其中绝收的 21.8万多亩。损失粮食 16.23万斤。
  四、多种经营:损失葵花籽 114万斤,胡麻 15万斤。蔬菜 87万斤,药材(黄连、天麻)2434斤,木耳 36架,大麻 1.1万斤,铁矿石 1027吨,用材树 8500棵。
  五、冲毁水利设施:人畜饮水工程 205处,冲倒高压电杆 1083根,冲毁耕地 15.3万多亩。
  六、四条主干公路塌方422处,缺口76处,水沟填塞42公里,共计土方10.37万方。两条专用公路,五条县社公路,28条社队公路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七、冲毁广播电杆 7997根,毁坏线路 842公里,电线杆 16根。
  八、15个工厂停电、停产,计减少产值109万元。酒厂18个酒精发酵罐,160个酵池投放粮食444吨,辅料147吨,由于停电,工艺流程中断,发酵过期,绝大部分报废。损失达 29万元。
  九、冲走和水淹化肥 279吨,受潮变质 124吨。由于停电,停产,财政收入相应减少。
  十、冲走学校教室 54间,倒塌 173间,险房 160间,倒墙 2981米,冲走桌凳 308套,计20所学校不能按时开课。
  1984年6月下旬,阴雨连绵,大雨暴雨连降,时间长达一月之久。尤其是 8月2日至 3日,暴雨更猛,各河大涨,全县各公社普遍受灾。伏镇河八处决堤,川道一万多亩水稻,全被淹没。全县 327户社员受灾,死亡 3人,受伤 11人。毁坏河堤 165处,长达 24420米。冲毁农路 97处长达 388华里。冲倒广播电杆 250根,低压电杆120根,高压电杆12根。滑坡27处。受灾农田20.78万亩。需要国家救济对象3336户13640人。倒塌民房 555间,死亡耕牛 9头,猪3232头,羊14只。主要公路多处塌陷,造成交通阻塞,电讯中断。
  1990年7至8月连续狂风暴雨。 7月5日3时20分至 6日13时17分共持续暴雨 33小时 57分,总降水量达 154.2毫米。其中一小时持续最大降水量
  20.3毫米十分钟最大降水量达 8.2毫米。这次降水量大,时间集中,来势迅猛。是近十年所未遇见的。
  暴雨造成山洪暴发,河水猛涨。仅城区西河流量就达 102m3/秒,是正常流量 0.2—0.3m3/秒的340倍。全县大面积受灾。部份房屋、圈舍及农田被冲毁。水利、农电设施被毁坏,交通电讯中断。秋粮作物倒伏,出现人畜伤亡事故。大河、虞关、嘉陵、伏家镇、栗川、银杏、城关、东关、游龙、江洛、水阳等 11个乡(镇)受灾最重。
  根据调查,全县 18个乡(镇)普遍受灾。受灾村委会221个占全县村委会总数的88.8%。受灾村民小组1046个,占村民小组总数的85.5%。受灾户数15690户,受灾人口65611人。全县倒塌房屋351间,冲毁农田4234亩。粮田受灾面积93298亩,因受灾减产粮食1224.63万斤。毁坏县乡公路14条153公里。毁坏乡村道路132条,82.6公里。毁坏高压线路11基,2640米,低压线路77基,10461米。毁坏邮电线路17基,850米。因山体滑坡埋没房屋和洪水冲走等原因造成8人死亡,一人重伤。大河乡柳树村,因山体滑坡,村民刘义章家房屋全部埋没,全家5口人,除一人抢救脱险外,其余全部遇难。邻居蒋士民的四岁儿子亦因房屋倒塌当场砸死。全县死亡牲畜 4头,猪羊 62头(只)。洪水冲毁水利工程 81处,伏镇跃进渠首滚水坝损失达 30万元。冲毁河堤 49处,9173米。渠道28处,3200米。淹没双河口机电提灌工程一处;冲毁微型电站6处;冲毁城区供水水源一期工程串井11眼,滤水管回填滤料被冲走。 4眼检查井、闸门井被泥沙埋没,损失 7万多元。
  同年 8月3日,泥阳、游龙、榆树等乡(镇)又遭受暴风雨夹冰雹袭击,风力达 7—8级。全县12个村委会受重灾。玉米、黄豆,全被风吹雹打,致使2.2万多亩秋田作物遭灾。其中减产五成以上的有4765亩,减产秋粮达 329.29万斤。
  纵观徽县近八十多年的历史,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水、冰雹、干旱、霜冻、低温、病、虫害等。而尤以干旱和水灾最为突出。根据徽县山川气候差异的特点,群众素有“川里不收,山里收”之说法。即大旱之年,川区欠收,山区丰收;多雨之年,山区不收,川区丰收。究其原因:森林植被破毁严重,林线不断后移,大气候失调,空气中水分量减少。故经常造成干旱;同时,由于生态失去平衡,水土流失严重,又易造成涝灾。
  解放后,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领导人民发展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建,坚固水利工程等一系列措施,各种自然灾害,比之民国十八年(1929年),全省大部分地区, “禾苗干死,颗粒无收,赤地天地、十室九空 ”的惨景,有着天壤之别。
  第二节 救灾方针
  党和人民政府,对受灾人民采取的方针是: “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 ”。在此方针指导下,必须坚持救灾与扶贫结合,有偿救济与无偿救济结合,群众自救与国家扶持结合。大力发展农村“两会”(乡镇扶贫救灾基金会和村民互助储金会)建设,增强群众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三节 救灾措施
  一、兴修水利:
  兴修农田水利,是治灾之本。建国以后从1955年到1989年全县完成改土面积94300亩,占农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四。建成水利工程486项。其中河流引水渠道36条,68.85公里。水库二座,容量38.4万立方米。塘坝6座,容量4.82万立方米。电机灌溉工程442处,总装机10894马力。建成人畜饮水工程35处,机电设备17台/137.22马力,解决了3405人和2856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完成病区改水工程32处,机电设备32台/357.3马力,解决了病区6863人卫生饮水问题,有效的控制和防治了地方病。完成河堤工程54.53公里,保护良田面积1.258万亩。完成小流域治理11条,46.12平方公里。由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 456万亩。水土保持治理面积达到 262.26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 1648平方公里的 16%。
  二、防汛测报:
  党和政府对于自然灾害的袭击破坏,总是以有备无患,防治结合,防止灾害的发生和压缩灾害对人民造成的损失。在具体工作上,除植树造林,巩固水土流失外,还有气象测报都起着重要作用。如1964、1981、1984和1990年等特大水灾,灾前都由防汛办公室作了准确预报,从而把水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四节 抢险救灾
  解放后,徽县的历年抗洪救灾,不论大至全县,小至一村一户,党和人民政府的各级领导都及时的深入灾区,认真查看灾情,积极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致使把自然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压缩到最低限度。徽县的抗洪救灾,大体上可分以下四个方面:
  一、领导上阵,带头抗洪
  1981年8月,徽县发生了特大洪水。地处嘉陵江畔的姚坝、许坝、虞关等村都成了河滩,损失亟为残重。县上成立了救灾办公室,县委书记黄步祥任总指挥,副县长陈勇(女)任副总指挥,并抽调科级以上干部组成17个工作组,分赴到17个公社,深入灾区,查灾救灾。县民政局干部陈近智连夜电告天水地区民政处。第二天,处长盛先传率科长马鸿锡匆匆赶到徽县,他们没顾上休息就直奔重灾区。车至水阳公社的两铺垭,因滑坡路断,即跋山涉水,步行25公里,查看了灾情实况;当即电告天水地区民政处拨救济款 30万元。
  随后,省政府工作组与民政厅副厅长肖琛及兰州军区舟桥部队协同县委书记黄步祥、副书记黄凡宗、民政干部陈近智等先后到几个重灾区查看现场、慰问灾民。并对一些重灾户从灶具、农具、衣被、籽种、口粮、建房等问题都一一作了解决。此次灾情,兰州军区运来救济军衣10汽车。地、县共拔放救济款 42.6万元。
  1988年8月,高桥乡梨树村遭受严重水灾,陇南地区民政处副处长高彦山,县民政局局长吴振升,干部陈近智亲临现场慰问灾民。县局拨救济款3000元;梨树村至孙家砭的一段长达千米的道路,被滑坡埋没后,王湾、太白、梨树等村集中了400多人用了3天的时间抢修完工,恢复通车。
  1990年7月7日,大河乡、嘉陵镇、虞关乡遭受水灾,县民政局给虞关乡拨建房费 1.3万元,水阳乡5000元,嘉陵乡1.2万元。这次灾情发生后,县长肖兴学、县委副书记常佐存、县人大副主任邓维举、县武装部长张从举、财政局长杜发恭、民政局长吴振升、水电局副局长张泉仁、民政干部韦自立等人,在泥泞中从大河店步行至柳树村滑坡处。随后,陇南行署副专员王在鹏、民政处副处长赵彦达和水电、交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专程赶到柳树滑坡处和参加抢险救灾的县、乡两级干部与群众一起用双手在泥土中抛寻遇难村民刘义章一家五口人及邻居一小孩的尸体。县民政局和县武装部当即拨给 2100元,妥善安置了遇难者。
  由于嘉陵、虞关两地同时受灾,王在鹏副专员带领地、县、乡三级干部专程察看了嘉陵镇的灾情后,给全县拨救灾款 7万元。
  灾情发生后,虞关乡党委书记宋勤、乡长张凤礼带领全乡干部逐村逐户逐地块的查看了受灾情况。
  县民政局派出两个工作组,由干部韦自立带领陈世荣、吕君智赴大河、水阳二乡查灾救灾;由陈近智、彭卫东二人去嘉陵镇铁山、老神沟、庙垭、黄桥村和虞关乡的穆坪、八渡沟、许坝、三岔、梁沟等村,一户一户的看房屋受损情况,一块地一块地的看粮食作物的损失程度。与乡政府领导共同制定救灾方案和生产自救等措施。
  徽县历次发生的灾情,都是领导上阵带头抢险。群众深感 “天灾无情人有情 ”。
  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决定了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的优良美德。
  1962年徽成县发生的 “毛坝食物中毒事件 ”,除省、地、县、各方积极抢救外,中央还派了飞机空投急救药物。
  1981年的特大水灾,得到了兰州军区及省、地、县、乡各级的支援。天水市民建分会捐赠救济款1000元;还有一名未留下姓名的干部邮寄粮票20斤;中央、省、地、驻天水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共青团员,给徽县灾区群众捐献现金 4700元,粮票 15930斤,衣物 1720件。
  1982年西安铁路局给徽县灾民赠送一车救济衣服共 3154件。
  1988年北京市给徽县灾民从火车上送来救济衣物两汽车。
  1990年徽县水灾之后,县武装部带领广大民兵出动 4322人次,投入抗洪救灾。
  三、军民团结,战胜灾害
  徽县人民武装部和广大民兵,以及兰州军区舟桥部队,在1981年和 1990年的抗洪救灾中与广大群众,风雨同舟,团结一致,想灾区人民之所想,急灾区人民之所急,帮灾区人民之所需,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为人民的优良传统。如栗川乡田家庄民兵连长田玉仓,在抗洪中,不顾父亲病危卧床,毅然决然带领村民奋战洪水,抢堵决口,直到完成任务为止。
  1990年,县人民武装部和广大民兵在抗洪救灾中共出动4322人次,抢救群众11人,抢救各类物资价值20余万元,抢救牲畜13头,抢修村庄道路217公里,河堤 1340米。
  四、互助互济,生产自救生产自救是救灾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抗御自然灾害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1953年4月3日,徽县大河、江洛、峪山三个乡,遭受春早、霜冻、等灾害浸袭,缺口粮者多达452户,占灾民总户数的近一半。当时天水专署派员协同县政府和有关乡上认真调查,随后拨救济款1000万元(旧币),根据灾民具体情况分发到户。在此基础上,组织了480个互助组,大力开展积肥、保畜、护林等活动。通过互帮互助形式,做好了春耕生产准备工作,为当年丰收打好基础。
  1981年的特大洪水后,嘉陵公社河口村五户社员的财产全被洪水冲走。当时全大队五个生产队采取一队包一户的办法,帮助受灾户寻找家具,安排食宿。大队党支部发动群众互助互济,共捐赠被子5床、鞋10双、床单3条。有户社员将自己新盖的3间瓦房,暂让给受灾户居住。张滩大队还组织了15人到姚坝重灾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因受交通阻塞,在生活用品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县商业部门动员职工300多人次给灾区群众背运各种生活日用品2万多斤。
  1986年5、6两月,虞关乡在两次特大的暴雨和冰雹的袭击下,全乡有8个村委会24个村民小组程度不同地遭受了前所未有暴洪灾害。全乡在抗灾自救中,灾民互相借粮10500斤,借钱1100元,修复“扶贫路”20多华里,扶苗保苗967亩,增施化肥10500斤,全乡通过半个多月紧张地生产自救,使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恢复了正常。
  该乡穆坪村,从1984年以来,帮助伤残人苟占治疗伤残,并帮助他在乡经理部就业。村民杨尚军、穆秀林两户人家遭受火灾,七间瓦房和所有衣物、粮食几乎都被烧毁。事情发生后,村委会立即召开村民大会,发动群众给这两户受灾村民捐献粮食1136斤、木椽161根、檩条31根,并帮助他们在短时间内重新修建了七间瓦房。
  该村强成华全家5口人于1990年7月遭水灾后,3间瓦房被水冲垮,约千斤口粮和全部家当埋在泥土中,村委会除一面动员群众捐助粮食安排住宿外,并发动林场提供建房木料,免交林业税500元。经半年多的时间给强成华家修复了三间瓦房。在群众互助济下,他家很快恢复了正常生产。
  另一种生产自救的形式是:每当干旱、霜冻、水淹庄稼绝收时,人民政府即组织群众采取翻耕的办法,补种黄豆、荞麦、蔬菜等作物;同时并发动灾区群众,寻找多种途径,大搞副业生产,把灾情造成的损失压缩到最低程度。
  第五节 灾后补救
  一、减免税收
  灾害不可避免要给人民带来一定的损失和困难。国家按受灾实际情况,减免一定比例的应征农业税,使灾民休养生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徽县因灾减免的农业税有:
  1951年2.967万公斤。 1983年4.23万公斤。
  1964年12.5万公斤。 1986年9.46万公斤。
  1966年78.5万公斤。 1987年10.35万公斤。
  1973年35万公斤。 1989年9.48万公斤。
  1974年 1.6万公斤。
  1977年 16.55万公斤。
  1979年 11.52万公斤。
  1981年 11万公斤。
  二、发放救灾款
  “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这是我们救灾的总方针。徽县从1953年至1990年,对自然灾害的拨款累计共达 439.74万元。(详见本志民政财务第一章一至三节(附表)。
  三、对滑坡区的村民及时帮助搬迁
  1983年12月,县民政局得悉嘉陵乡庄窠村村民张宗才、张仲礼、张志金、尹占牛四户人家,因山体严重滑坡,房屋倾斜,裂缝扩大的情况后,即派干部常永吉随同摄影员韩晓运立即奔赴现场协同乡干部张宗才,余有贵等人仔细察看现场,随即拍摄了现场照片,写了调查报告,县民政局即拨款 1200元,在村民帮助下,第二年 4户人家建成新瓦房,全部搬迁。
  第六节 扶贫与 “两会 ”建设
  扶贫和 “两会”〔乡(镇)救灾扶贫基金会,村民互助储金会〕建设,是救灾和救济工作上的一大改革,也是治本之道。
  徽县从1983年开展扶贫工作以来,截止1990年底全县共投放扶贫贴息款75.5万元。扶持贫困户和优抚对象5940户,占应扶7920户的75%。已脱贫的有 4158户,占扶持户的 52%。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的致富户有 168户, 852人。极大的缩小了贫困面,降低了救济面。
  1987年以来,全县共建立乡(镇)救灾基金会,村民互助储金会,简称“两会”,共84个。其中基金会18个,拥有基金10.6万元;储金会66个,拥有储金 2.5万元。 “两会 ”的建立增强了群众自我保障意识。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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