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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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30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693.2
页数: 4
页码: 1-4
摘要: 本章讲述了徽县从1931年至1989年的民政机构设置的变化。
关键词: 徽县 民政 机构设置

内容

徽县在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年)以前,民政机构设置,仍沿袭清朝的旧制。民国二十年以后直至 1950年2月设第一科(或称民政科)。
  在民国期间的第一科(即民政科),从民国二十年至三十八年(1931—1949),徽县历任第一科科长有:
  王君如、刘希祖、刘积与、古希贤、宋继武、汪进求(秘书兼)、蔡锦铭、徐作霖、刘新吾、张禹民、骆统骥、贺信(代理)、董彦明。
  1949年12月4日徽县解放后,徽县人民政府由汪川区迁至城关镇。 1950年2月,县政府设民政科。 1968年2月,区、乡(镇)设民政助理员。 1968年3月,徽县成立革命委员会,随之民政科撤销,民政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管理。
  1970年8月至1975年3月,民政与卫生合并,称徽县民政卫生局(设革命领导小组)。各人民公社均配有民政助理员。但多数助理员由办公人员兼任。1975年3月24日撤销徽县民政卫生局,恢复民政局。1983年11月,中央决定撤销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随之又恢复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均配有专职民政助理员。1989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员会、省人事局甘民(1990)14号文件《关于增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通知精神,决定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2名民政助理员。当时徽县18个乡(镇),其中万人以上的乡(镇)就占 10个。
  附:表(一)《徽县民政科(局)1950—1990年历任正副科(局)长序列表》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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