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徽县教育上的“马振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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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160
颗粒名称: “文革”时期徽县教育上的“马振扶事件”
分类号: G527.42
页数: 3
页码: 279-2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文革”时期徽县教育上的“马振扶事件”。
关键词: 文革时期 徽县 马振扶事件

内容

全国教育战线开展“反回潮”
  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中期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四人帮”以“教育革命”为名,大搞“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推倒一切”,全盘否定建国以来教育战线取得的辉煌成果,他们既批判“学而优则仕”,又鼓吹“读书无用论”,说什么“知识越多越反动”,把知识分子贬称为“臭老九”,荒唐地说“双手有老茧,胜过臭老九”。他们标新立异,倒行逆施,导致教育战线无政府主义思想泛滥,教育秩序大乱,教育质量普遍下降。
  在如此情况下,周恩来总理顶着“四人帮”的压力,支持邓小平副总理采取措施整顿教育秩序,大抓教育质量,并计划恢复被“文革”中止的高考制度。对此,“四人帮”极力反对,他们污蔑这是“资产阶级反动教育路线的复辟”,凭借掌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权力疯狂进行反击,在全国教育战线掀起“反击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回潮”的政治斗争。
  这期间,他们精心物色推出了两个“反潮流英雄”:一个是辽宁省铁岭中学张铁生,因学习差而不满考试,在数理化综合考试时以交白卷表示抵制。“四人帮”抓住这一“典型”,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评论员文章,大肆吹捧张铁生是“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反潮流英雄”,推向全国,并破格将其保送上了北大,另一位是北京五年级小学生黄帅,写日记大批孔孟之道,反对师道尊严,抨击学校规章制度,批评老师的言行,主张“不当小绵羊,要当小斗士”。人民日报发表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后被证实为其父代写),被树为“反潮流小英雄”,并破格保送上了清华附中。
  这两个典型的树立,对全国教育战线影响很大,流毒甚广。“上邪下难正,众枉不可矫”,从大学到小学普遍出现了学生不愿学,老师不想教,学校不敢管的放任自流现象。
  震撼全国的“马振扶中学事件”
  在“四人帮”大反“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回潮”的形势下,河南省唐河县曝出了一起震撼全国的“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据当年参与调查此案的老干部回忆,事件的真相如下:
  1973年7月10日,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进行英语期末考试,初二(一)班女生张××面对试卷发愁,因受“反潮流英雄”流毒的影响,在试卷背面写打油诗:“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不会ABC,照样干革命。接好革命班,埋葬帝修反。”被监考老师当场批评,将试卷没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老师十分生气,严厉批评了该生,将打油诗抄写在黑板上示众,并让其续写上落款“伟大诗人张××,马振扶公社伏岗人。”令其在全班同学面前做了检讨,承认错误。该生自感风头出的大了,无颜面对同学,当日下午离校回家,以身体不舒服托人请假。第二天早操会上,校长在全校师生面前不点名的批评了该生(本人不在场)的错误行为。7月14日,在她家附近的水库中发现张的尸体,经地、县两级公安部门法医勘验,系投水死亡。
  此事被逐级上报,“四人帮”抓住这一案例,派亲信赴唐河县坐镇处理,认定自杀事件是“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回潮的典型案例”,马振扶中学校长被撤职,初二(一)班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二人被判刑入狱。
  “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在河南省引起强烈反响,一时间学校老师惶恐不安,人人自危。
  1974年2月,中发(1974)5号文件指出:“马振扶中学事件不是一般问题,是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反攻倒算,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和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否定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其实质是搞复辟……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反击右倾翻案风,在更大范围内深挖类似的马振扶中学事件。”中央文件的下发,“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击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复辟”的政治风云在全国教育战线勃然兴起。
  (资料来自河南省原《南阳日报》副总编梁长洲《漫忆人生》书中关于“马振扶中学事件”调查平反经过回忆文章)
  徽县两所中学的“马振扶事件”
  1974年5月,在传达贯彻中央5号文件过程中,徽县两所中学发生的问题被揭露出来。一起是二中学生自杀事件。1973年5月,学生吴某在两门功课的考试中作弊,被老师发现后当场批评并宣布为0分卷。该生思想压力很大,对同学说自己两门功课得了0分,恐怕升不了级。羞于面对同学,放学回家后情绪不好,与其父母发生口角,母亲骂“你这个短命死的”,吴某大发脾气说:“你别骂了,我只活十七岁。”趁家人不注意上吊自杀。
  另一起是三中教师殴打审讯学生的事件。1974年元月8日夜,三中校长和两名老师值班巡夜,听到女生宿舍大喊“抓贼娃子!抓坏人!”便迅速前去查看,发现一黑影奔跑,被紧追抓住。当时三中校园无围墙,以为是小偷趁机盗窃,气愤之下一顿殴打(有一老师用木棍打了几下),后被拉到教室审问,发现是学生张某,追问其为啥夜闯女生宿舍。张某先说自己走厕所迷失方向误入女生宿舍,又说夜间口渴上女生宿舍找水喝,言语支吾,神情慌张,怀疑其行为不轨,即被搜身,又拉到女生宿舍查证,准备天明后交派出所处理。将该生关在教室里继续审问罚站,长达六小时之久。第二天中午学校派两名学生送该生回栗川家中,家长发现孩子身上多处有伤,皮下渗血,经治疗休养,一段时间后小便失控。
  这两起事件发生之后,学校均未向上级报告,直到县革委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5号文件时被揭露出来。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报告天水地委。
  在全国清查“马振扶事件”的形势下,徽县两校发生的问题震惊了地委,地委书记、地区革委会主任周昌举认定这是“徽县的马振扶事件”,派工作组前来督查处理。在听取徽县调查组汇报会上,地委督查组意见是按地委主要领导的指示,依照河南唐河县处理“马振扶中学事件”的办法,追究有关教师的刑事责任,并通报全区、上报省上。
  徽县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程化龙持不同意见,认为不应照搬唐河县的处理方式,要区别情况,对责任人批判从严,行政处分,要给出路。他顶着压力,与地委督查组多次沟通,又去地委向周昌举书记汇报陈述县委的意见。还给江洛、伏镇两个公社的书记谈话交底,让他们向地委工作组汇报公社党委的意见(当时两所中学行政上实行县、社双重领导)。江洛公社党委书记李康给地委督查组汇报说:“二中学生吴某考试作弊,学校未给任何处分,在家中自杀身亡,与学校没有关系。事情发生已过去一年了,学生家长还在悲痛中生活,其母精神几近崩溃,如再追究责任并通报全省,可能会造成家庭悲剧。”伏镇公社党委书记黄凡宗汇报说:“三中老师殴打体罚学生,事出有因,虽有严重错误但不是‘阶级报复事件’(两名打人的老师家庭成分不好,而被打的学生是贫农成分),要按人民内部矛盾定性处理,批判教育,给予政纪处分。”
  在听取县委及公社党委意见并向天水地委汇报协商后,地委督查组与县委取得了一致,对两起事件作如下处理:一、两起事件发生后学校隐瞒未报,校长有严重错误,要做深刻检讨,进行批判帮助,调离学校领导岗位。二、对三中殴打体罚学生的老师进行批判帮助,深刻检讨,给予行政处分。三、三中领导班子登门向被打学生及家长检讨道歉,补偿医疗费。四、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认真传达中央5号文件,深入开展“反击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回潮”运动,接受教训,引以为戒。
  程化龙书记坚持实事求是不唯上,不追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徽县马振扶事件”得以妥善处理,保护了教师。粉碎“四人帮”后拨乱反正,曾经轰动全国的“马振扶事件”被错处的教师得以平反。联想到徽县教育上的两起事件,天水地委一位领导同志不无感慨地说:当年备受关注的“徽县马振扶事件”以低调处理,未造成错案,那时认为程化龙同志右倾,现在看来人家当时的意见是正确的。
  (资料来自原徽县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程化龙(1971—1976任职)著《峥嵘岁月》书中徽县处理“马振扶事件”的回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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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是记史之书,载实之书,资料之书,全书分“彩插”“大事记”“机构沿革”“文史资料”等四个栏目,共收录文史作品约146篇。这些作品选自政协文史研究员、爱好文史事业的业余作者的作品。全书56万多字,内容丰富,分量厚重,文字精美,很有品位。《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所收入的作品既有文化品位,又有史料韵味,既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的“三亲”资料,又能起到传承文化、探究历史、启迪现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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