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2月10日中共定西地委作出《关于三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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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唯一号: 291132020220004107
事件名称: 1962年2月10日中共定西地委作出《关于三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文件路径: 2911/01/object/PDF/2911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6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2月10日
发生地点: 定西市

事件描述

1962年2月10日中共定西地委作出《关于三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主要内容是:一、关于自留地收入问题,必须坚持六十条,关于“社员自留地和开垦荒地生产的农产品,不算集体分配的产品和口粮以内,国家不征收农业税,不计征购”的规定。二、关于私分隐瞒问题,凡在生活安排中,生产队或生产大队集体隐瞒私分主动报出来的粮食,一律不咎既往,完全由自己安排生活,不平调,也不能戴隐瞒私分的帽子,更不能提反私分隐瞒的口号进行反隐瞒私分的斗争。三、关于产量问题,根据摸底安排的结果产量比原来估计的高,有的竟高出20%,不要硬提高产量,领导也不要以点带面,进行推算,作错误的指导或推广错误的工作方法。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全书共45万字左右,记述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发生在定西地区的大事要事、重要会议和重要人物的活动,实事求是地追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定西地区活动的情况和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定西地区人民建设家园,治穷致富的真实史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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