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2日临洮县政府庆祝“农代会”胜利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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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唯一号: 291132020220003278
事件名称: 1950年6月2日临洮县政府庆祝“农代会”胜利召开
文件路径: 2911/01/object/PDF/2911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10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6月2日
发生地点: 临洮县

事件描述

1950年6月2日临洮县政府庆祝“农代会”胜利召开,临洮师范文工团在城区昭忠祠戏楼为代表演出秦腔现代剧“血泪仇”。因执勤公安战士李有得、杨树德擅自将装有子弹的枪借给演员赵伟,在演出中射击“特务”,弄假成真,当场打死扮演特务角色的“黄先生”师习实。事件发生后,以“中国青年和平党”案,将师生演员汪俊、苟文基、赵伟、翟国林、李绍绪、赵作英、侯志武,教员魏雪恨8人逮捕。1951年3月判处魏雪恨、苟文基、赵作英死刑,赵伟无期徒刑,汪俊有期徒刑15年。次年县人代会对该案提出疑义,拖延未决。1953年4月西北公安部对该案进行复查,认定该案系过失犯罪,对苟文基、赵伟、李永登分别判处8年、3年徒刑;赵作英、魏雪恨、汪俊等人无罪释放,安置工作,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对酿成这一错案的公安局主要领导人惠权瑞、雷祥,看守所长梁进孝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全书共45万字左右,记述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发生在定西地区的大事要事、重要会议和重要人物的活动,实事求是地追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定西地区活动的情况和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定西地区人民建设家园,治穷致富的真实史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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