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至1990年甘南州征收农林特产税统计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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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唯一号: 290934020230000411
专题名称: 1989至1990年甘南州征收农林特产税统计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920.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甘南农林特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有:园艺收入,包括苹果、梨、苗木、药材;林木收入(仅为原木);水产收入(只限淡水养殖)。农林特产税税率一般定为5〜15%,起征点150元。1989〜1990年,甘肃省下达甘南藏族自治州任务为22万元,实际征收11.86万元,占任务数的53.91%。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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