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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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4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R197
页数: 3
页码: 805-807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玛曲县的医疗卫生机构。
关键词: 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组织

内容

一、管理机构
  (一)玛曲县卫生局1955年6月30日始设,当时称文教卫生科,简称文卫科。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合并后,其业务归属洮江县文卫科;1962年1月1日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恢复。1968年8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8月29日撤销文卫科,9月4日业务归属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卫组管辖。1971年10月22日恢复卫生局,同时与县民政科合并为民卫局。1974年4月正式单独分设,作为一个职能机构存在。
  (二)玛曲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1958年1月18日始设,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俄项,副县长冯国栋兼任主任、副主任。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县合并为洮江县时,爱卫会成员进行调整,由郭锦华任主任。I960年10月,由王文兴任主任,程亮海任副主任。1962年1月1日,碌曲、玛曲恢复建置后,由宋得信任主任,相道尕任副主任。1978年5月4日,中共玛曲县委、县革命委员会根据全国形势和中共甘南州委有关指示,结合原有人员变动空缺的实际,调整充实了爱卫会成员,尕藏更登任主任,王化国、邓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防疫站,同时调2名办事人员具体办公。1981年由副县长嘉洋任主任,县卫生局长林耀武任副主任。
  (三)玛曲县地方病办公室1963年10月9日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设在县文卫科,其业务归属县人民医院预防股。1962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后,业务归口防疫站负责。
  二、卫生事业机构
  (一)玛曲县人民医院1956年始设,称玛曲县卫生所,下辖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组,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医疗器械简陋,行医以帐篷、马背为主。1957年10月21日,县人民医院成立,内设医疗股、预防股、妇幼保健股,同时下设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所和卓格尼玛卫生组。1959年1月1日,改称洮江县人民医院玛曲门诊部。1962年1月1日,恢复玛曲县人民医院名称,内设防疫站和保健站,同时下辖8个乡卫生院。1964年1月22日县人民医院将防疫站和保健站改为卫生防疫股和妇幼保健股,将各乡卫生院划归各乡人民政府管辖。同年修建门诊部26间,建筑面积214平方米,设置简易病床10张。1965年,县医院正式设立门诊部和住院部,设置病床20张。1968年8月县革委会成立后,改归革委会政治部文卫组管辖。1972年2月卫生防疫股重新改为防疫站。1973年12月妇幼保健股亦改为妇幼保健站。1980年县医院进行扩建,新建门诊部759.5平方米,开设病床30张,其中食堂、洗衣房、供应室占173.5平方米。1983年正式修建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开设正规病床30张,截至1990年县人民医院下设门诊部、住院部各1个,有职工34人,其中门诊部下设外科、内科、五官科、妇产科、中医科、治疗室、中西医药房、放射科等科室;住院部下设医护室,急诊室,中、西医药房等科室。
  (二)玛曲县妇幼保健站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成立时始设妇幼保健股,1962年改称保健站,隶属县人民医院领导。1964年1月改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股。1973年12月28日正式建立妇幼保健站,当时配大夫、保健员各1名,具体开展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但办公地点仍设在县人民医院内。1975年县妇幼保健站单独设立。翌年在县团结路16号修建土木结构的办公住所,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1980年职工发展到8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行政2人。1981年在原有7间办公室的基础上,新建8间砖木结构的平房,建筑面积为196平方米。1988年7月,县妇幼保健站作为卫生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部门,实行站长责任负责制,一直到翌年12月结束。1989年3月,再次扩建8间砖木结构的太阳能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截至1990年,全站共有职工8人,设有病床5张。
  (三)玛曲县防疫站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设立预防股,1962年改称防疫站,行政仍受县人民医院领导。1964年1月改为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股。1972年2月正式设立县防疫站,编制为2人,占地面积3280平方米。1975年县妇幼保健站独立时合并办公,对外挂两块牌子。1980年正式分家。1981年下设卫生检验组、防疫地病组、行政后勤组三个股室,全站建筑面积达1038.38平方米,配备有必要的器械设备。截至1990年,全站共有职工8人。
  三、乡卫生院
  (-)欧拉乡中心卫生院又名“李贡医院”,是1959年12月中共洮江县委、洮江县人民委员会为纪念“红色医生——李贡”而命名的。其前身是1954年的欧拉卫生组和1955年的欧拉卫生所,1962年正式建立,为全县三个中心卫生院之一,负责欧拉地区(包括今欧拉、欧拉秀玛地区)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6人。
  (二)曼日玛乡中心卫生院始于1955年建政初期的乔科医疗组和乔科卫生所,1962年正式建立,具体负责曼日玛地区的卫生医疗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
  (三)齐哈玛乡卫生院1954年设立齐哈玛医疗组,具体负责齐哈玛与卓格尼玛地区的医疗工作。1955年设立齐哈玛卫生所,管辖地区依旧。1962年正式设立后,随齐哈玛部落从卓格尼玛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之间,迁返齐哈玛故地。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
  (四)尼玛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具体负责尼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3人。
  (五)阿万仓乡中心卫生院1962年建立,为全县三个中心卫生院之一,具体负责阿万仓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设有病床5张。
  (六)采日玛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具体负责采日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4人。
  (七)木西合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当时称群强乡卫生院,1983年11月改为木西合乡卫生院,具体负责木西合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3人。
  (八)欧拉秀玛乡卫生院1983年欧拉秀玛乡成立时设立,具体负责欧拉秀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4人。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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