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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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0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G471
页数: 3
页码: 723-726
摘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玛曲县总结20年的办学经验,提出“集中为主、寄宿为主、公办为主、全日制为主、藏语授课为主”的办学形式,到1983年全部撤去大队、生产队办的民办小学,一律归并到乡中心小学办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关键词: 管理体制 教育事业 玛曲县

内容

一、学制变革
  1956年,全县建立第一所小学至1964年全县小学学制实行六年制,秋季招生。1969年起学制改为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即二•二制),统一实行春季招生,应届毕业生延长半年到年底毕业。红卫学校(城关小学)实行九年一贯制,即小学五年、中学四年(初中两年、高中两年);各乡中心小学全部实行五年制。1977年恢复秋季招生。1985年城关小学开始实行六年制,全县其他小学从1990年新招收的一年级开始实行六年制。
  1973年县中学成立至1976年实行四年制(初中两年、高中两年),1977年至1985年实行五年制(初中三年、高中两年),1986年起实行六年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县藏族中学1980年成立以来初中实行三年制。
  二、办学形式
  1958年各乡建立一所公办小学,1960年、1961年全县小学按生产组织分为农业点和畜群点或寺院点教学,学生走读上学。1962年〜1968年学生食宿在校,学校提供茶水。各乡公办小学除木西合乡外全部定形为六年制完全小学。1969年以后随着全国教育形势的发展,为使学生能就近上学,全县在各大队办起民办公助小学,入学率大幅度提高。学生骑牛走读上学,由于校舍、教师不足,多数班级实行复式教学。初级小学冬季和初春季在大队定居的冬窝子办学。仲春和夏秋季节在帐篷办学,随畜群迁移而迁移。有的大队居牧分散,队与队相距很远,此时大队学校分散到生产队办学,到冬季集中到大队定居处办学。当时大队办小学多数为初级小学,三年级以上入公社中心小学学习,公社中心小学为五年制完全小学。1975一1976年,为了解决牧区中学教育断层问题,使小学毕业的牧民子女能就近入中学学习深造,尼玛、欧拉、阿万仓相继办起戴帽初中,即小学五年、初中二年。但由于师资、财力、设备和仪器跟不上需要,1978、1979年相继撤销戴帽初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上总结20年的办学经验,提出“集中为主、寄宿为主、公办为主、全日制为主、藏语授课为主”的办学形式,到1983年全部撤去大队、生产队办的民办小学,一律归并到乡中心小学办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三、课程开设
  县中学、城关小学按国家教育部在各个时期颁发的教学计划开设各门课程。
  藏族中学、寄宿制小学按五省区教材编译处的计划开设各门课程。1958年9月各乡小学创办初期只开设语文、算术、体育三门课程。1961年中共玛曲县委召开文卫扩大会议之后,实行了以藏文为主、汉文为辅藏汉对照进行教学。每周24节(每节45分钟),藏文12节、算术6节、汉文3节、音乐、体育、图画各1节。1963年每周语文7节、藏文7节、算术7节、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各1节。1966年以后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忽视民族特点,停止藏文教学,全部开设汉文课程。1976年乡级小学开设政治、语文、算术、藏文、体育、音乐、图画等课。戴帽初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藏文、体育、音乐等课。1977年小学开设语文、算术、藏文、科常、音乐、图画、体育等课。1980年以后随着各项民族政策的落实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全县正式将民族类学校课程改为以藏文为主的“双语”教学。小学开设藏语文、藏数学、美术、体育、音乐、思想品德,从小学三年级起加授汉语文教学。藏中开设藏政治、藏文、汉语文、藏数学、藏物理、藏化学、藏历史、藏地理和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课。
  四、考试制度
  学校初创时期基本上没有统一的考试制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的考试制度尚未普遍建立,就被取消。1971年以后各学校先后建立考试制度,即一学期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大部分学校由任课教师自己命题,自己主考,自己评卷。从1980年起城关小学开始实行由教导处命题组织统一考试, 并建立教学档案和教学质量奖励制度。1985年以来县文教局正式对全县各类小学一年组织一次统考,按均分高低进行严格的奖罚。中小学毕业班分别参加省州统一考试。初高中招生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从1973年以来,小学毕业生参加中学的招生考试,择优录取。高中在本校招生。中学从1978年开始由县招生办组织参加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小学从1983年开始参加省州县统一考试,县文教局组织人员带上试卷分赴各小学进行考试。然后在县城集中评卷,上报成绩,并通报各学校作为奖罚的主要依据。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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