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土地管理处转发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变更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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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290
事件名称: 地区土地管理处转发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变更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2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8月5日

事件描述

8月5日,地区土地管理处转发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变更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8月20日前发布通告,限期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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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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