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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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4020220000211
专题名称: 巡撫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09
起始页: 005.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巡抚是中国古代政府设立的一个行政职务,主要负责管理地方事务、维护地方治安和负责地方经济发展。巡抚官通常是由朝廷任命,拥有相对较高的地方行政权力和军事指挥权。 巡抚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巡抚官担负着巡视和监督地方官员的责任,以确保地方政务的顺利运行。他们还负责处理地方的经济事务,推动地方的经济发展,维护地方社会的稳定。 巡抚官具有较大的权力,包括行政、军事和司法等方面的权威。他们可以制定和执行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调动地方军队和警察力量,解决地方纠纷和治安问题。 巡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长期的存在和发展,它在清朝尤为盛行。巡抚官数量众多,覆盖了全国各个地方行政区域,有效地维护了清朝的统治和秩序。然而,随着社会变革和政治改革的进行,巡抚制度在近代中国逐渐式微,并于1911年辛亥革命后正式废除。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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