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4年中央政府批准各省例马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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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2020220002594
事件名称: 1824年中央政府批准各省例马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30
起始页: 005.pdf
事件类型: 军事事件
起始时间: 1824年
结束时间: 1824年

事件描述

道光四年(1824年),中央政府批准各省提督可以拥有例马20匹,总兵可以拥有16匹,副将可以拥有12匹。这个政策表明当时中央政府通过限制地方官员和军队将领所拥有的马匹数量,来控制政府的预算支出和防止贪污腐败的发生。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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