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7年将提学道制度定为职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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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2020220002443
事件名称: 1647年将提学道制度定为职业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23
起始页: 019.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1647年
结束时间: 1647年

事件描述

清朝顺治帝在顺治四年(1647年)将提学道制度定为职业,规定每年应该从提学官中选出三名优秀的贡生,并让他们参加科举考试。这三名贡生需要老选经书策论四篇,并通过科举考试,以资进士或举人身份参加官场任职。这种通过提学道选拔贡生的方式被称为歲貢制度。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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