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甲为所由稽缓制书法直断合徒一年诉云违未经十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白氏长庆集 第十八册》 古籍
唯一号: 260720020210002639
颗粒名称: 得甲为所由稽缓制书法直断合徒一年诉云违未经十日
分类号: I262.42
页数: 2
摘要: 《得甲为所由稽缓制书法直断合徒一年诉云违未经十日》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关键词: 散文 白居易 唐代

内容

王命急宣行无停晷制书稽缓罪有常刑将欲正其科绳必先揆以时日甲懈位败度慢令速尤蓄怠弃之心既亏臣节壅骏奔之命自犯国章然则审时勾稽考程定罪法直以役当期月所由以违未浃辰将计年以断徒恐乖阅实请据日而加等庶叶公平是曰由文俾乎息讼

知识出处

白氏长庆集 第十八册

《白氏长庆集 第十八册》

白氏长庆集第十一册共三卷,一百六十四页,有散文、诗文共一百六十七篇。

阅读

相关人物

白居易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