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姚文秀打杀妻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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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氏长庆集 第十五册》 古籍
唯一号: 260720020210002492
颗粒名称: 论姚文秀打杀妻状
其他题名: 长庆二年五月十一日奏
分类号: I262.42
页数: 5
摘要: 《论姚文秀打杀妻状》是唐代白居易(772—846年)创作的一篇散文。
关键词: 散文 白居易 唐代

内容

据刑部及大理寺所断准律非因鬪争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今姚文秀有事而杀者则非故杀据大理司直崔元式所执准律相争为鬪相击为殴交鬭致死始名鬪杀今阿王被打狼籍以致于死姚文秀检验身上一无损伤则不得名为相击阿王当夜已死又何以名为相争既非鬪争又蓄怨怒即是故杀者右按律疏云不因争鬪无事而杀名为故杀此言事者谓争鬪之事非该他事今大理刑部所执以姚文秀怒妻有过即不是无事既是有事因而殴死则非故杀者此则唯用无事两字不引争鬪上文如此是使天下之人皆得因事杀人杀人了即曰我有事而杀非故杀也如此可乎且天下之人岂有无事而杀人者是明事谓争鬪之事非他事也又凡言鬪殴死者谓事素非憎嫌偶相争鬪一殴一击不意而死如此则非故杀以其本原无杀心今姚文秀怒妻颇深挟恨既久殴打狼籍当夜便死察其情状不是偶然此非故杀孰为故杀若以先因争骂不是故杀即如有谋杀人者先引相骂便是交争一争之后以物殴杀了则曰我因有事而杀非故杀也又如此可乎设使因争理犹不可况阿王巳死无以辨明姚文秀自云相争有何凭据又大理寺所引刘士信及骆全儒等殴杀人事承前寺断不为故杀恐与姚文秀事其间情状不同假如畧同何妨误断便将作例未足为凭伏以狱贵察情法须可久若崔元式所议不用大理寺所执得行实恐被殴死者自此长寃故杀者从今得计谨同参酌件録如前奉勅姚文秀杀妻罪在十恶若从宥免是长凶愚其律纵有互文在理终须果断宜依白居易状委所在决重杖一顿处死

知识出处

白氏长庆集  第十五册

《白氏长庆集 第十五册》

白氏长庆集第十五册为唐代诗人白居易散文集,本书原在唐穆宗长庆年间编集出版,故名。本册为三卷,128页,收录奏状二十四首,策林二十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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