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留后殷彪授金州刺史兼侍御史河隂令韦同宪授南郑令韦弁授绛州长史三人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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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氏长庆集 第十册》 古籍
唯一号: 260720020210001996
颗粒名称: 杨子留后殷彪授金州刺史兼侍御史河隂令韦同宪授南郑令韦弁授绛州长史三人同制
分类号: I262.42
页数: 2
摘要: 《杨子留后殷彪授金州刺史兼侍御史河隂令韦同宪授南郑令韦弁授绛州长史三人同制》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关键词: 散文 白居易 唐代

内容

勅某官殷彪等今之郡守古侯伯也今之邑令古子男也于吏有君臣之道焉于人有父母之道焉郡邑之间承上率下者州长史也凡此之官与吾共理使吾人安而无怨者其在吏良而政平乎金秦之郡也奏告专达得行异政以彪清平信惠临事能守大小之职率著名绩故仍宪简俾往牧之南郑梁之邑也上有贤师无忧掣肘以同宪河阴有政可以移用故换铜印俾往宰之而绛为名藩弁实良士命之賛贰亦叶其宜宜各悉心修举三职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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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氏长庆集 第十册

《白氏长庆集 第十册》

白氏长庆集第十册共三卷作者白居易,三十八页,共五十首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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