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法院公开审理朱光、米图、明松贩卖毒品一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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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唯一号: 260632020230000543
事件名称: 1991年11月法院公开审理朱光、米图、明松贩卖毒品一案
文件路径: 2606/01/object/PDF/2606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12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1月
结束时间: 1991年11月

事件描述

1991年11月,法院公开审理朱光、米图、明松贩卖毒品一案。朱光、米图、明松是西定乡坝丙老寨农民,经査明,1991年5月,朱光、米图、明松共谋贩卖鸦片,商定后,朱光向西定乡旧海村的买约购得鸦片400克交给米图,米图将鸦片带到勣海交给明松贩卖,当明松正出售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査获。经法院依法审理,确认3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判处朱光有期徒刑12年,判处米图有期徒刑10年,判处明松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勐海年鉴1991-1995》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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