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707
颗粒名称: 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分类号: D914.35
摘要: 要把那些具有严重的剥削阶级意识,利用职权,贪污国家、集体财物的犯罪行为,同一般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占公家的小便宜,多吃多占或者少量挪用公款和虚报冒领等行为加以区别开来;
关键词: 刑法 侵犯财产罪

内容

问:哪些犯罪行为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等犯罪行为,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它包括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财产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和故意毁坏财产罪等犯罪行为。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对那些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惩罚。特别要着重打击那些大贪污犯、大盗窃犯、大量骗取公共财物的大诈骗犯、盗窃集团的首恶分子、教唆青年犯罪的分子、抢劫公私财产的犯罪分子,以及因抢劫而杀人的犯罪分子。对于这些犯罪分子,根据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可以处以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问:在认定侵犯财产罪时,要注意掌握哪些政策界限?答:要把那些具有严重的剥削阶级意识,利用职权,贪污国家、集体财物的犯罪行为,同一般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占公家的小便宜,多吃多占或者少量挪用公款和虚报冒领等行为加以区别开来;要把某些财会人员因责任心不强或者因为业务不熟悉而造成的丢款错误等现象,同蓄意进行贪污的区别开来;要把群众中由于自私自利思想,而进行的小偷小摸行为同那些盗窃犯罪区别开来;把群众中有些人偶尔进行的小量盗窃活动,同那些惯盗惯窃分子区别开来;要把群众诈中因为思想落后,骗取了小量财物同那些诈骗犯区别开来。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