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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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587
颗粒名称: 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
分类号: D915.1
摘要: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严明法纪,维护社会主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八月四日上午,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根据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和广大群众的要求,报经上级批准,判处杀人犯王安礼死刑,判处同案犯张绪蔷无期徒刑。
关键词: 宣判 法律制度

内容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严明法纪,维护社会主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八月四日上午,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根据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和广大群众的要求,报经上级批准,判处杀人犯王安礼死刑,判处同案犯张绪蔷无期徒刑。对八名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对尚能坦白认罪的一名罪犯给予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分。
  杀人犯王安礼系北京市人,过去曾因偷盗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一九七七年四月从景洪农场病退回北京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于一九七八年二月经北京市公安局决定送清河农场强制劳动三年。在强制劳动中,抗拒教育,两次汘逃。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一日逃至张绪蔷家中,与张犯合谋涂改证明、工作证,流窜思茅。于八月二十三日被查获收容审查。
  在审查期间,王犯不思悔改,抗拒交待,与张犯多次密谋杀害收容所公安人员,夺枪逃跑。十月六日,王犯趁外出劳动之机,到思茅综合厂职工宿舍盗窃匕首两把,和张犯各带一把回收容所,藏于张犯床下,伺机行凶逃跑。十月十六日早晨,二犯又合谋作案。上午十时,管理员晏世林同志上锁关押张犯的三号房门时,趁晏不备,王犯从一号房内持匕首冲出,向晏右侧腰部猛刺一刀,在晏转身搏斗中,又连刺杀晏十三刀,夺取晏身带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十一发,并将闻声赶到的收容人员朱洁杀伤。
  王犯行凶后,到张犯房前将匕首递给张犯,张犯将门板撬开逃出,二犯窃取收容所单车一部汗逃。晏世林同志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十一时牺牲。王张二犯于十月十八日被捕获归案。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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