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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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唯一号: 260431020230000049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
文件路径: 2604/01/object/PDF/2604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B00088_00.pdf

机构描述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派出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山经济发展目标,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开拓新的信贷增长点,满足社会发展资金需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较好地履行了人民银行的各项职责,尤其是2003年银监分设以来,把充分发挥货币政策作用、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召开辖区经济金融分析会、金融联席会、制定信贷指导意见、加强货币政策窗口指导等多种方式引导保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正确贯彻中央货币金融政策,有效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为保山辖区内的金融稳定、金融环境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等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的具体职能包括:(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保山年鉴.2006》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5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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