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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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8298
颗粒名称: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6
页码: 265-2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保山市民政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福利救济、行政管理、基层政权建设、服务军队与国防建设、老龄事业等。
关键词: 保山市 民政工作

内容

福利救济
  抗灾救灾 2008年,保山市五县(区)先后遭受雪灾和低温冷冻灾、风雹灾、洪涝灾、旱灾、地震灾、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全市7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51.66万人,因灾死亡人口9人,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1272人,因灾造成饮水困难人口8.2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9.996千公顷,成灾面积109.43千公顷,绝收面积6.788千公顷;倒塌房屋6931户10043间,损坏房屋34210间;直接经济损失67119.9万元。2008年,市级下拨救灾资金7085万元,全市共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1984顶、棉被2987床、衣服362套、大米145吨等救灾物资。两节前,市委、市政府派出慰问组5个,全市共对72个乡(镇、办事处)2465户10155人特困灾民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款(物)73.95万元,解决了灾民在节日期间生活等困难,其中市级慰问5个重灾乡(镇)的特困灾民50户206人。同时,市级安排专款18.89万元,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人员进行了节日慰问。解决了灾民在节日期间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他们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民房恢复建设 2008年,全面完成了200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6713户37501间的工作任务,其中重建11609间、修复25892间。市级下拨民房恢复重建资金5890万元。民房需重建总数3703户,其中基础完成3261户,占88%;主体结构完成2703户,占72%;入住新居1510户,占40%。民房需修复总数4926户,至年底全部完成。
  灾民生活救济 一是做好2008年春荒灾民口粮救助工作。市级下拨灾民救助资金1201.62万元,全市共发放救助卡219391张,救助灾民32.5万人。二是做好2008年春荒灾民衣被救助工作。2008年,全市共投入灾民衣被救助资金221.05万元,发放衣被48180件(床),救助灾民4.45万人。三是做好2008年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全市投入511.4万元,救助灾民135044人。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调查统计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通过近两个月的深入调查统计,全市共有农村困难群众85213户326268人居住在312498间危房中。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3526户5422人、农村低保户25929户83411人、一般困难户55758户237435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008年,保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178元提高到每月193~208元,比上年提高了15~30元。从1月和7月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全市城市低保38083人的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147.33元(低全省平均补助水平4.67元),比上年提高39.6元,在全省居中偏上水平。保山市纳入城市低保人数3808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13.5%,保障比例高全省3.8个百分点,高全国8.1个百分点。按每人50元的标准,发放了城市低保对象2009年元旦、春节慰问金。全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23075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6233.35万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008年初,保山市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0万人,从7月1日起扩大为17.27万人,新增7.27万人(占全省新增农村低保人数的10.2%),全年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3.62万人次,从1月和7月起,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人月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50元,比上年底提高了20元。市级下拨农村低保金7587.7万元。纳入农村低保人数17.27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9%,低全省0.4个百分点,高全国3.5个百分点。春节期间,还为城市低保人员每人发15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发100元的慰问金,全市共发放2298.25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 2008年,保山市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增加特困老人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保山市有“五保”对象17240户21099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97%。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160元以上。
  城市医疗救助 2008年,保山市五县(区)全面启动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1059人次,共支出医疗救资金155.43万元。其中门诊医疗救助306人,支出资金15.70万元;大病(住院)救助753人,支出救助资金139.73万元。
  农村医疗救助 2008年,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保山市农村医疗救助一是确保困难群众(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二是对农村贫困对象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对患大病的特困户和“五保户”,及时给予有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204894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17.55万元。
  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 2008年,保山市按规定确保了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精简退职职工657人按时、足额领取生活补助。
  临时救助 2008年,保山市启动了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全年救助1354人次,发放救助金104万元。2008年,保山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即政府重点督查的“四项工作”通过省的全面考核,被评定为全省第4名,获二等奖。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08年,保山市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760人次。其中省内402人次,省外358人次;有乞讨行为的44人,无乞讨行为的716人(占93.8%)。救助人员中:少年儿童76人,青壮年627人,老年人57人,其中肢体残疾41人、痴呆傻11人、精神病人38人。
  孤残儿童救助 2008年,保山市共有孤残儿童1678人。按照民政部“重生行动”(对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计划)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重生行动”项目领导小组,各县(区)民政局对辖区内符合手术康复条件的唇腭裂儿童进行调查,通过逐级上报,经省民政厅审核批准后,保山市于9月15日组织22名贫困家庭唇腭裂患者到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手术康复,其中经医院检查后,5人不具备手术适应症,其余17名患者被安排手术进行康复治疗。通过手术,贫困家庭中的唇腭裂儿童患者得到康复治疗。2008年,保山市建立“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继续对全市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
  捐赠工作 2008年,保山市认真做好四川汶川“五一二”大地震救灾捐赠工作,全市民政部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物)822.4万元。
  慈善事业 2008年,保山市积极争取慈善项目资助,继续为全市特困户唇腭裂患者进行手术矫治。2008年,上报手术资料28例;继续努力做好“美基会”助养110名孤儿项目;完成了道富科技公司捐资助学10.5万元,对腾冲县年内考取大学受灾贫困生一次补助2000元捐资助学项目;3月到大理凤仪火车站接收上海“扶贫济困”救灾捐赠衣3火车皮,计12多万件。分7车下拨施甸县、龙陵县和昌宁县;向省慈善总会为保山市人民医院、第二医院等争取飞利浦彩色B超2台,心电监护仪台10台;争取中华慈善总会在全国6个医院开展人体内植入骨科固定材料“康辉项目”每年资助25万元~30万元项目。
  行政管理
  社会组织 2008年,保山市共登记社会团体23个,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办理变更登记12个;注销4个。年末,全市共有社会团体231个。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认真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年初开展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年末,全市共有179个民间组织通过年检。
  北京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 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采取预约登记、专人引导、排号等候等方式,提高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的等候时间;有效防范和处置因婚姻登记高峰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保证北京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8月,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434对2868人,离婚登记113对226人。其中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当天,办理结婚登记253对506人,离婚登记18对36人。数量为日常登记数的3倍多。
  婚姻登记机关建设 2008年,保山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评审工作。通过逐级评审,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县两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率先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被民政部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7月下旬,市民政局成立了婚姻登记机关行风评议活动检查组,分别对隆阳区、腾冲县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建设情况,为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2008年,全市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37650人次,离婚登记2792人次;涉外登记18人次,年内未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区划地名管理 2008年,完成了隆阳区撤并乡镇界线勘定工作,全市撤并乡镇界线勘定工作任务,历经3年时间全部完成。完成了全市政府驻地迁移情况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地名公共服务不断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盘子。《保山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不断得到落实。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不断完善,全市城区街路巷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已实施4县区,按县区数量计算,完成城区设置任务80%。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设置各类地名标志82731块。边界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面完成保山与德宏全长310.24千米、11座界桩的联合检查工作,签署《联检工作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召开保山德宏两州市政府联席会议,签订《保山市与德宏州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永平县隆阳区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有5条县界签订了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州市政府间签订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这在全省尚属第一。县级行政区划图编辑出图工作逐步完成,昌宁县完成本县撤并乡(镇)后行政区划图编辑出图工作任务。全市地名数据库建设基础数据录入基本完成。
  收养登记 2008年,保山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和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问题。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43件,其中男8人、女35人。
  祭祀管理 2008年清明节首次成为法定节假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工作,保山市、县(区)民政局均成立了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相关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隆阳区殡仪馆在孝感泉骨灰公墓设立了咨询站、路标、意见箱,安放了消防器材和热水器,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祀群众6000多人次,调度停放机动车800多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工作文明、有序。
  殡仪馆建设 2008年,保山市对新建的施甸县、昌宁县殡仪馆进行督查,并为施甸、龙陵、昌宁三县统一配发了殡仪服务车,总投资51万元。2008年,全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848具,其中隆阳区殡仪馆火化490具、腾冲县殡仪馆火化358具。
  福利彩票幸运年 2008年,保山市通过向省福彩中心争取,对有条件的15个空白乡(镇)布机设点。7月19日,全部完成销售员的培训工作。2008年,保山福彩是幸运年,3月6日和8月26日两次中奖双色球500万元大奖后,又于11月14日单人中奖3D168万元大奖,大奖频频,有利地促进彩票销售,截至年末,全市电脑彩票收入4420万元,比上年增长25%。为国家筹集公益金1540万元,创历史最好纪录。
  福彩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2008年,保山市认真组织对2005~2007年福彩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进行检查。为了减少彩票销售过程中的风险,保山市对所有投注机以及业主或销售员进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
  福利彩票助学行动 2008年,保山市为了充分体现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开展对考入大学家庭确实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共资助35人,补助资金7万元。其中隆阳区9人、腾冲县11人、施甸县7人、昌宁县4人、龙陵县4人。
  福利彩票开奖观摩 2008年10月和12月,保山市民政局先后组织全市销售店的业主、销售员以及相关人员共20人赴京参加全国组织的走运双色球活动。
  社会福利企业 2008年,保山市重新认定福利企业后,全市只有两个福利企业符合条件,均完成年检工作。两个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6人,安置残疾人职工比例超过50%。两个福利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退税741129.13元。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2008年,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保山市民政局党组针对象山医院病床少但要求住院治疗的病人多,而且患者的特殊性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害等情况进行了讨论,通过现场解放思想,破除“等、靠、要”的束缚,决定对象山医院的7格职工宿舍进行改造,用于增加30张床位,以满足特殊病人和患者家属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保山市民政局上报新建9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70万元的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编制了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专家的评审。
  敬老院项目申报 2008年,保山市争取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项目4个1035万元,其中世纪金源集团资助保山市1000万元在隆阳区和腾冲县各建一所能供养300人的敬老院;改扩35万元,其中改扩建项目已完成(隆阳区水寨敬老院15万元,腾冲县猴桥镇敬老院20万元),另外两个资助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之中。
  保山市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民政项目申报 2008年,保山市民政局根据边境县基层政权组织基本情况,编制了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全市新建3个农村社区村委会办公用房和综合活动场所,改扩建326个村委会办公用房,总建设面积4.3万平方米。
  基层政权建设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①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以县(区)、乡(镇)为单位编制了村务公开的目录,将上级涉农政策、有关农民切身利益、村级财务等内容纳入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全市874个村委会共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公开栏1830块;利用数字乡村平台,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开,全市874个村委会和7319个自然村在数字乡村平台上开通了村务公开专栏。全市坚持每月公开的村有80个,占村委会总数的9%,794个村做到了每季度公开一次。②民主决策。村普遍建立了“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并结合保山市绝大多数村地处山区的实际,建立了“户主会议”制度,实行“户长代表”制的民主决策制度,保证了“一事一议”制度的落实。在决策的程序上,推行“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按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主会议”决定,“两委”班子共同组织落实的程序进行。③民主管理制度。各村相继制定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村民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规范了民主管理的程序。村民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的局面。
  村级组织基础设施建设 2008年,保山市共投入资金1596万元,新建了一批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解决了19个城乡社区的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其中保山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两个属于国家发改委立项。
  基层组织受表彰情况 10月,隆阳区板桥镇小永村、昌宁县柯街镇柯街村、龙陵县碧寨乡天宁村被云南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云南省民主法治村”,腾冲县满邑社区、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杏花社区被云南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云南省民主法治社区”等荣誉称号。
  城市社区建设 根据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社〔2008〕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文件,安排部署了全市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本届城市社区选举全市实有选民163462人,39个社区一次性选举成功,没有出现推倒重来的情况。截至2008年底,全市39个社区顺利完成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市共有39个社区,其中隆阳区20个、施甸县2个、腾冲县8个、龙陵县5个、昌宁县4个。通过换届选举,新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39人,社区居委会主任39人(其中妇女3人,年龄最小的32岁,最大的61岁,平均年龄为47岁),居委会副主任57人,委员119人,居民小组672个,居民代表1829人。
  农村社区试点工作 2008年,腾冲县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后,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了《腾冲县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任职待遇实施办法》,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腾冲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在全县共确定了37个试点村,作为第一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占村总数的17%。此次试点把农村社区建在村上,将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合二为一,统称“社区村民委员会”,不变更村的区划,不搭新的班子。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双拥工作 春节期间,保山市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双拥工作取得的成就,共发放慰问信2万份,刊载板报22期,播放广播电视文章25篇,军民文艺联欢演出30场;二是积极配合省政府慰问团慰问驻腾冲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三是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共23个单位4500多人,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200人,共发放慰问金47万元,为优抚对象送去衣被800套(件),大米6万千克,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补助7万元,为驻保部队解决实际困难投入经费10万元;四是召开各类优抚对象座谈会450场(次),参加人数15万人。
  优抚政策法规落实 2008年,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一二”会议精神、国家优抚政策及民兵民工有关政策。全市认定“两参人员”身份7016人,及时兑现每人每月13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认定出国参战民兵民工740人。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部分军队“两参人员”有关政策的落实,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保山市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开展了全市“两参人员”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及时上报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人员的增加与减员情况,同时做好“两参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了“两参人员”数据库。
  关爱功臣活动 5月,保山市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对优抚对象住房难、医疗难情况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先后解决优抚对象“三难”人数3257人。10月,组织爱心献功臣巡回医疗活动,为优抚对象诊治共325人,免费送药价值达4万元。
  残疾等级评定 2008年,全市评残5人,调整残疾等级1人,对不符合评残条件的6人按有关规定做了相关政策解释。2008年,全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4633人,市级投入优抚资金2291.51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 2008年,保山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62人,其中城镇义务兵64人,农村义务兵231人,城镇士官38人,农村士官、复员干部129人。全市回农村安置339人,符合政策安置123人,全部作自谋职业进行安置,自谋职业率为100%,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596.53万元,人均4.84万元,于5月15日前全部安置完毕。在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工作上,做到了及时兑现、足额发放、没有拖欠。
  “云岭老战士牵手互助行动•2008夕阳春暖”活动 4月,保山市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云岭老战士牵手互助行动•2008夕阳春暖”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按照“营造氛围,宣传动员,搞好倡议,上下互动,激发真情,重在行动,用在实处,取得效益”的原则,针对全市5个军休所(点)“居住分散、集中不便”的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全市军休系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倡议书人手一份。初步形成了“奉献爱心,积极参与,自愿行动,结对帮扶,老有所为,为民解困”的良好氛围。全市军休系统自愿捐款24950元。
  军休工作 2008年底,保山市有军休所(点)共5个,有管理服务人员31名,车辆9辆,军休人员(包括军队退休干部、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共计289人。6月,组织参加滇西8州(市)军休干部门球邀请赛,获得第二名。10月,组织全市21名军休干部参加全省第五届军休干部“夕阳红杯”文艺体育比赛,象棋比赛获得第二名。
  军供工作 截至2008年底,保山军供站有职工7人,固定资产4432595.44元。保山军供站按照二级军供站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实施改扩建工作,7月,投入第一批补助资金300万元。截至年底,军供站按照云南省民政厅的要求,完成了保山军供站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评审以及上报审批手续。军供站自改造以后,逐步与市场经济接轨,经营扭亏为盈,局面逐渐打开,工作开展顺利。年末,军供站经营收入26084元。
  老龄事业
  老龄发展规划 4月9日,全市民政工作暨老龄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区)的分管领导签订了《保山市2008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全省组织的老龄工作目标管理交叉考核时,省考核组对市本级、隆阳区、腾冲县进行了考核,通过全面考核,得到了考核组的一致好评,市本级取得了96.5分的好成绩,名列全省第四位。拟定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2008年2月13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意见》,11月中旬下达了市级财政承担的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共计49万元。五县(区)根据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精神,也相继拟制、出台了实施《意见》及《方案》。腾冲补助公交公司6万元,实现了老年人在城区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进风景区减免门票等优待。
  宣传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08年,保山市老龄办把学习宣传《老年法》和《条例》作为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保障,市、县(区)在春节、敬老节期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了“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张贴标语300多幅,黑板报200多期,组织讲座52场。
  老年人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 2008年,随着“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保山市、县(区)老龄办、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08年,全市各级法律部门接受老年人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578件,处理469件;给予老年人法律援助103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054人次,调处各类涉老纠纷近300件,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敬老节活动 2008年敬老节期间,保山市、县(区)老龄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老龄政策老龄工作方针,市、县(区)政府领导率领相关部门走进敬老院,走进特困、残疾、孤寡、百岁老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带去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市政府组织慰问了5所敬老院,53个百岁老人、50个特困、残疾、孤寡老人;在“敬老节”、“两节”期间,施甸县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安排慰问款26.8万元,对百岁、特困、“五保”老人等460人进行走访慰问。
  助医助养 2008年,云南省下达保山市助医助养名额110名,其中助养50名、助医60名,助医标准每人300元,助养标准每人200元,助医助养金额共计2.8万元。各县(区)根据省、市要求,按照1∶1比例配套了助医助养名额及资金。全市共助医助养老年人220人。
  “五老解两难” 2008年5月,保山市、县(区)老龄力根据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要求,开展了“五老解两难”的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经省老龄办审核,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羊毛四组李光才,龙陵县象达乡坝头村晏祥伦,碧寨乡兰坝村孔富春,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松山脚村民小组李文高共4户被列入2008年“五老解两难”中的住房难对象,每户安排资金2万元,共计8万元,项目在2009年春节前完工入住。
  “百村建设”项目 2008年,云南省老龄办下达保山市“百村建设”项目4个,其中隆阳区1个、腾冲县1个、施甸县1个、龙陵县1个,共安排资金4万元。市、县(区)按照1∶2∶4的比例配套了“百村建设”项目资金。全市落实“百村建设”项目16个。
  首届云南省老年文化艺术节 2008年9月下旬,首届云南省老年文化艺术节暨博览会在昆明举办,保山市选送文艺节目、书法、绘画、摄影等参赛作品,经过专家挑选审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参赛文艺节目10个,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3幅的任务。在云南省首届文化艺术节比赛中,保山市选送的舞蹈节目《金布朗》荣获“兰花奖”;书法2幅获优秀奖,绘画2个铜奖、1个优秀奖,摄影1个银奖、1个铜奖的好成绩。老龄委副主任周振洋在颁奖晚会上被省电视台特邀作了书法绝技表演和现场电视采访。(撰稿 王丕丽)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9

《保山年鉴.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8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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