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图书馆
保山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保山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社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8254
颗粒名称:
社会
分类号:
D669
页数:
18
页码:
255-2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保山市的人口发展、人民生活、计划生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关键词:
保山市
社会工作
内容
人口
人口构成 2008年末,保山市户籍总人口248.22万人(含外来人口,不含外出人口),比上年增长0.7%。年末常住人口246.4万人,占全省人口的5.4%,在全省排名第九位。①年末户籍人口及变动: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5.18‰,出生率12.01‰,比上年增长0.30%,死亡率6.83‰,比上年增长0.87%。其中隆阳区人口自然增长率6‰,出生率11.27‰,死亡率5.27‰;施甸县人口自然增长率3.27‰,出生率9.76‰,死亡率6.49‰;腾冲县人口自然增长率7.67‰,人口出生率15.17‰,人口死亡率7.5‰;龙陵县人口自然增长率6.37‰,出生率12.6‰,死亡率6.23‰;昌宁县人口自然增长率0.74‰,出生率9.59‰,死亡率10.33‰。②全市年末常住人口及变动:常住人口246.4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12‰,人口死亡率6.31‰,人口自然增长率5.69‰,城镇化率24%。其中隆阳区人口88.7万人,人口出生率11.8‰,人口死亡率6.1‰,人口自然增长率5.7‰,城镇化率27.85%;施甸县人口32.5万人,人口出生率10.9‰,人口死亡率6.5‰,人口自然增长率4.4‰,城镇化率17.72%;腾冲县人口63.3万人,人口出生率13.1‰,人口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6.7‰,城镇化率25.71%;龙陵县人口27.5万人,人口出生率12.6‰,人口死亡率6.3‰,人口自然增长率6.3‰,城镇化率15.76%;昌宁县人口34.4万人,人口出生率11‰,人口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4.6‰,城镇化率23.43%。③全市总户数641586户,比上年增长0.84%,其中隆阳区235241户,下降0.21%;施甸县82492户,增长0.91%;腾冲县160453户,增长1.66%;龙陵县71821户,增长2.10%;昌宁县91579户,增长1.09%。④全市户籍总人口中:按性别分,男性1269163人,比上年增长0.7%,占全市总人口的51.13%;女性1213039人,增长0.7%,占全市总人口的48.8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63。按人口类别分,其中非农业人口270883人,比上年增长1.0%,占全市总人口的10.91%;农业人口2211319人,增长0.7%,占全市总人口的89.09%。其中隆阳区总人口881419人,增长1.0%,占全市总人口的35.51%;施甸县总人口333396人,增长0.3%,占全市总人口的13.43%;腾冲县总人口642348人,增长1.2%,占全市总人口的25.88%;龙陵县总人口280795人,增长1.0%,占全市总人口的11.31%;昌宁县总人口344244人,增长0.03%,占全市总人口的13.87%。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保山师专在校学生4472人,比上年增长6.22%;保山电大分校在校学生4261人,增长16.8%;保山医专在校学生1565人,增长83.26%;普通中专在校学生2883人,下降33.83%;普通高(完)中在校学生35131人,增长0.97%;普通初中学在校学生116806人,增长4.35%;职业高中在校学生12749人,增长40.84%;小学在校学生234577人,下降2.08%;在园幼儿及学前班数55641人,比上年下降0.59%。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970人,其中正高41人、副高1640人、中级12280人、初级19275人、未评聘1734人。
人口密度 2008年,保山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26.4人,其中隆阳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75人,施甸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65人,腾冲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10人,龙陵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97人,昌宁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88人。
全社会从业人数 2008年,保山市全社会从业人数146.7人,比上年下降0.47%,占全市总人口的59.11%。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4.9万人,比上年下降3.87%,占全市总人口的6.0%。②城镇个体劳动者2.7万人,比上年增长3.85%,占全市总人口的1.09%。③乡村从业人员129.1万人,比上年下降0.15%,占全市总人口的52.01%。其中隆阳区42.8万人,下降1.38%,占全市总人口的17.24%;施甸县18.8万人,增长1.62%,占全市总人口的7.57%;腾冲县33.2万人,下降1.19%,占全市总人口的13.38%;龙陵县15.1万人,增长0.67%,占全市总人口的6.08%;昌宁县19.1万人,增长1.60%,占全市总人口的7.7%。④单位从业人员数(含私营单位)全市12446人,增长1.68%。其中隆阳区59497人,增长1.91%;施甸县9529人,下降2.65%;腾冲县29186人,增长2.63%;龙陵县11686人,比上年下降0.38%;昌宁县13548人,增长3.65%。⑤劳动就业:劳动力资源人数169.3万人,比上年增长0.41%;从业人员数146.7万人,下降0.47%;城镇安置就业人数11215人,下降5.1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558人,增长0.99%;城镇登记失业率3.7%,减少0.13个百分点。⑥民政事业:享受城镇居民低保人数3.81万人,比上年增长11.4%;享受农村居民低保人数17.27万人,增长72.87%;抚恤、补助优抚对象1.46万人,增加1.15倍;农村传统救济人数0.32万人,下降20%;社会救济总人数22.86万人次,增长55.83%。
少数民族人口 2008年,保山市各种少数民族总人口249809人,比上年增长2.8%。少数民族比重10.06%。在少数民族中:彝族80586人,增长1.2%;傣族43497人,增长3.55%;白族43080人,增长3.38%;傈僳族30796人,增长2.37%;回族13404人,增长1.42%;苗族9903人,增长1.64%;布朗族11271人,增长6.33%;佤族4814人,增长4.22%;阿昌族3758人,增长8.42%;景颇族3001人,增长12.65%;满族1483人,增长8.64%;德昂族1071人,增长3.38%;纳西族938人,下降12.66%;布依族244人,下降3.94%;壮族371人,增长31.56%;哈尼族322人,增长17.52%;怒族218人,增长15.96%;拉祜族125人,增长23.76%;藏族127人,增长7.63%;瑶族89人,增长128.20%;蒙古族64人,增长3.22%;普米族57人,增长42.5%;水族23人,比上年增长53.33%;独龙族8人,下降52.94%;基诺族4人,增长33.33%;其他555人,增长27.29%。(撰稿 杨如珍)
人民生活
从业人员 2008年末,保山市单位从业人员(不含私营)12.35万人,比上年增长1.68%。其中隆阳区占48.18%,施甸县占7.69%,腾冲县占23.64%,龙陵县占9.48%,昌宁县占11.01%;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数占55.39%,集体经济单位占3.00%,其他经济单位占41.61%;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占52.31%,事业单位占34.01%,机关单位占13.68%。农、林、牧、渔业单位从业人员占4.54%,采矿业占1.11%,制造业占16.1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2.34%,建筑业占17.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2.50%,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1.01%,批发和零售业占4.99%,住宿和餐饮业占0.84%,金融业占2.33%,房地产业占1.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0.97%,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占1.0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1.9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0.09%,教育占20.8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5.0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0.5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14.69%。
职工工资 2008年,保山市累计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4.13亿元(不含私营),比上年增长19.09%。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372元,比上年增长14.03%,其中隆阳区19324元,施甸县21170元,腾冲县18272元,龙陵县20802元,昌宁县19499元;国有经济单位23142元,集体经济单位17678元,其他经济单位14777元;私营单位11287元;企业单位16425元,事业单位19907元,机关单位29746元。
城镇居民经济收支 2008年,保山市城镇居民家庭经济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市城镇家庭人均总收入13040元,比上年增长11.48%;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6元,增长12.92%。城镇家庭人均总支出10602元,比上年增长0.66%,其中消费支出8408元,增长3.66%。人均消费支出的构成中,食品支出占43.88%,衣着类支出占9.6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占3.37%,医疗保健支出占4.12%,交通和通信支出占17.6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13.01%,居住支出占7.6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占0.71%。
城镇居民家庭年末主要消费品拥有量 2008年,保山市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摩托车59辆,家用汽车11辆,洗衣机77台,电冰箱65台,彩色电视机123台,家用电脑34台,照相机28架,摄像机6架,固定电话54部,移动电话159部。
农村居民经济收支 2008年,保山市农村经济调查资料显示,全市农民人均总收入4628元,比上年增长18.56%。其中隆阳区4401元,施甸县4675元,腾冲县3835元,龙陵县3945元,昌宁县5722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717元,比上年增长14.90%。其中隆阳区3069元,施甸县2388元,腾冲县3002元,龙陵县2504元,昌宁县2714元。全市农民人均总支出4901元,比上年增长21.92%。其中隆阳区3388元,施甸县5733元,腾冲县3611元,龙陵县4424元,昌宁县6385元。总支出构成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占35.42%,税费支出占0.04%,生活消费支出占57.52%,财产性支出占0.50%,转移性支出占3.00%。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2008年,保山市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支出2819.17元,比上年增长20.8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51.68%,衣着消费支出占3.70%,居住消费支出占15.90%;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占4.74%,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占7.06%,交通与通信消费支出占10.49%,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占4.71%,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占1.72%。
农村主要食品消费及年末耐用品拥有量 2008年,保山市农民人均消费谷物215.93千克,薯类1.68千克,豆类4.11千克,蔬菜及菜制品68.14千克,植物油0.96千克,动物油1.80千克,肉禽及其制品38.03千克,蛋类及蛋制品3.59千克,食糖1.89千克,水产品0.89千克,酒5.15千克,瓜类0.64千克,水果类10.34千克,坚果1.11千克,茶叶1.14千克。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洗衣机15台,自行车27辆,摩托车41辆,电话机25部,移动电话99部,热水器16台,电冰箱7台,黑白电视机9台,彩色电视机88台,影碟机36台。(撰稿 许文娟)
计划生育
2008年末,保山市有各级计划生育机构116个,比上年增加3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72个、技术服务机构44个。技术服务机构中,县级一类站3个,县级二类站2个,乡级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16个,乡级普通一类计生服务所23个。五县(区)共有编制519人,其中行政编制278人、事业编制217人、工勤人员24人。市、县(区)、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四级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1189人,比上年减少235人。其中市级20人、县(区)66人、乡(镇、办事处)179人、村委会(社区)924人。行政管理人员编制278人,市、县、乡三级公务员实有265人,其中本科及大专175人、中专58人、高中及以下32人。县(区)、乡(镇)两级服务站所人员编制217人,实有218人。专业技术人员193人中,大专及以上文化124人、中专文化66人、高中及以下文化3人。获得职称情况:副高职2人,中职63人,初职119人。获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154人,其中执业医师76人、执业助理医师44人、执业护士32人、其他2人。不具备执业资格38人。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162人。工勤及其他人员20人。
年末,全市总人口248.22万人。全年出生2.48万人,人口出生率12.01‰,比省下达任务数少1.95个千分点;与上年同比减少323人,出生率下降0.20个千分点,其中一孩出生1.46万人,一孩率58.76%,比上年增加1.48个百分点;二孩出生1.01万人,二孩出生率40.73%,比上年减少1.39个百分点;多孩出生125人,多孩率0.50%,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违法多生育4人,比上年减少5人,违法多生育率0.02%,比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全年死亡1.45万人,死亡率6.83‰,比上年减少0.1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1.3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18‰,比上年下降0.04个千分点;年增长1.36万人,比上年减少7649人,年增长率5.51‰,比上年减少3.16个千分点。全年做各种计划生育手术5.69万例,比上年减少2960例,“三术”3.96万例,占各种手术总数的69.59%,“三术”比上年同期减少1545例,“三术”率84.70%,比上年增加0.85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99.14%,比上年增加0.04个百分点,其中一孩计划生育率99.43%,比上年下降0.19个百分点;二孩98.75%,提高0.29个百分点;多孩96.80%,提高2.25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昌宁县仍然高达99.70%,隆阳区99.38%,龙陵县99.18%,施甸县98.88%,腾冲县98.75%。全市妇女总和生育率由上年的1.39个下降到1.35个,其中隆阳区1.25、施甸县1.05、腾冲县1.56、龙陵县1.59、昌宁县1.27。一胎生育率由39.89‰下降到39.49‰,下降0.4个千分点。在全市49.43万名已婚育龄妇女中,有41.87万名妇女落实各种节育措施,节育率87.42%,比上年同期增加0.56个百分点,其中落实节育措施的一孩妇女12.0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620人;二孩妇女29.59万人,减少549人;多孩妇女1.53万人,减少249人。在未落实节育措施的6.22万人中,可不避孕的1.3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99人;有生育指标的2.47万人,其中一孩1.36万人,二孩1.11万人,多孩79人;应落实措施而未落实的有2.42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524人。全市女性初婚1.15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457人,其中晚婚4375人,晚婚率37.94%,比上年增加1.24个百分点;早婚296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6人,早婚率2.57%,比上年上升0.57个百分点。全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6.75万对,比上年增加1264对,领证率13.65%,比上年增加0.26个百分点。其中当年领证3004对,比上年减少2057对。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当年领取独生子女证1508户,累计领证4.08万户,累计领证率43.34%。全市出生与人流比例为0.18,比上年减少0.01。全市有13个乡(镇、办事处)、736个村(社)实现无违法生育;有68个乡(镇、办事处)、908个村(社)实现无违法多孩生育。全市5个县级服务站和39个乡级服务所实施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宫内放取节育器、补救手术及皮下埋植等各种计划生育手术3.70万例,比上年减少0.15万例,占全市各种计生手术总数的65.03%,增加0.71个百分点。其中男女结扎和放环三种手术1.78万例,占全市三种手术总数的44.95%,比上年下降13.64个百分点。1991~2008年度,保山市县(区)、乡(镇)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实施各种计划生育手术42.31万例,占全市计划生育手术总数的38.81%,其中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实施“三术”29.98万例,占全市“三术”总数的33.97%。
省政府考核人口计生双线责任目标 1月13~19日,由云南省政府组成考核组,以省人口计生委纪检室主任刘秀燕为组长的一行4人,通过听、查、看、访的方式,对昌宁、施甸及腾冲3个县、9个乡(镇)(漭水、卡斯、湾甸、太平、等子、姚关、腾越、和顺、马站)、9个村中的9个社,共涉及511户、2165人的基本情况开展调查登记,逐项进行检查考核。19日下午,省考核组在分别听取市政府以及市人口计生委2007年度政府系统和人口计生系统双线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后,对考核结果进行意见反馈,对保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保山今后的人口计生工作提出建议。
慰问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1月23日、25日、28日,保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走访慰问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相继到施甸县仁和镇、隆阳区潞江镇芒颜村、腾冲县腾越镇尚家寨村等,共计慰问90多户人家。
农民工座谈会 1月29日,腾冲县和顺镇十字路村委会在全市首次举行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座谈会。会上,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承诺,春节期间,全市返乡农民工凭证明可免费在村(社区)领取安全套、免费在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在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获得计划生育专业咨询。县人口计生局介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主要规定,县(区)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讲解避孕节育知识、艾滋病预防知识,给返乡农民工发放宣传品、安全套,组织现场咨询。
计生协会参公管理 1月,按照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市机编办〔2008〕2号文《对保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宣传站药具站人员纳入计生协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请示〉的批复》,撤销市计划生育宣传站和药具站,将两站职能划归计划生育协会,核定计生协会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8名,增加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式将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纳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市人大执法检查 3月12~20日,由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自锋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在市政府及市人口计生委领导陪同下,先后到腾冲、施甸和隆阳3县(区)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6个乡(镇)、7个县乡计生服务站所、2个乡(镇)卫生院、3个乡(镇)人口计生办,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法,对基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经验进行总结,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4月24日,保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取得工作成效,为全市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作出贡献。同时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问题,提出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市人口计生工作暨全面启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会议 3月25日,保山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暨全面启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会议,副市长解丽平出席会议并作题为《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努力推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自锋、市政协副主席石玉昌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五县(区)人口计生局长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市直及省属驻保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的领导、市直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共14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分析全市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会上,市政府兑现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奖,代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颁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牌和证书;市政府、市人口计生委分别与五县(区)政府、县(区)人口计生局签订《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双线目标管理责任书》。
出生缺陷干预试点 3月25日,保山市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全面启动,省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昌宁县继续开展项目工作。截至2008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婚(孕)前培训2882对,完成孕检1881对,占目标人群的63%,免费发放叶酸1696人份,累计孕检3474对,发放叶酸3211人份。有偿供应福格森和叶酸软胶囊731盒,计122人份;完成孕期随访1374人次,补救手术34例;正常出生900人,异常2人,其中一侧外耳道闭锁1人、腹股沟疝一人,死亡12人。2008年,县(区)、乡(镇)两级共召开群众会议118场次,参加人数达9600人次;编写黑板报36期,制作、张贴大小标语、宣传画324条(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300份,县人口计生局编发专题简报3期。各乡(镇)按照2007年项目工作的做法,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全县共确定目标人群3002对。年内仍沿用2007年县人口计生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乡(镇)计生服务站、所与医疗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目标人群的HIV筛查和干预工作所需的各项检查,做到检测结果共享,避免婚检和参与出生缺陷干预对象重复采血。同时,与民政部门协作,在新婚夫妇领取结婚证时,建议到县(区)、乡(镇)计生服务站所进行免费婚检,主动参与出生缺陷干预。
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1~7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政企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思路,施甸县继续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关爱妇女生殖健康,生殖道感染普查干预活动。2008年,相继在姚关、摆榔、万兴、酒房、旧城、何元、木老元、老麦等8个乡(镇)开展普查和干预。普查点已婚育龄妇女44798人,实际普查4260人,普查率9.51%。收回普查表4387人份,患生殖道感染疾病3638例,感染率82.74%。治疗疾病分类,慢性宫颈炎3221例,其中慢性宫颈炎伴子宫颈腺体纳氏囊肿896例、宫颈息肉202例、宫颈肥大174例;阴道炎409例、附件炎4例、盆腔炎4例。患生殖道感染疾病实施治疗1225人,治疗率33.67%。此外,查出附件囊肿1例,卵巢囊肿21例,子宫肌瘤9例,前庭大腺囊肿1例,子宫脱垂1例。在开展生殖道普查普治的同时,红外线乳腺扫描仪对乳腺疾病进行筛查,发现乳腺小叶增生558例、乳管炎1038例、乳腺纤维瘤2例。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施甸县开展关爱妇女生殖健康,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历时一年,共计投入补助及各类资金达100万元,服务范围覆盖县直机关和全县13个乡(镇)的114个村和两个社区。实际普查人数9470人,普查率14.31%。普查结果统计,患生殖道感染疾病8019例,感染率84.68%,其中慢性宫颈炎7203例(Ⅰ度宫颈炎5299例、Ⅱ度宫颈炎1482例、Ⅲ度宫颈炎422例;慢性宫颈炎伴子宫颈腺体纳氏囊肿2073例、宫颈息肉559例、宫颈肥大673例),阴道炎770例,附件炎21例,盆腔炎25例。生殖道感染疾病实施干预治疗3113人,治疗率38.82%。此外,查出附件囊肿36例,卵巢囊肿26例,子宫肌瘤24例,子宫内膜增生1例,前庭大腺囊肿1例,子宫脱垂1例。开展普查普治的同时,用红外线乳腺扫描仪对乳腺疾病进行筛查,发现乳腺小叶增生2130例、乳管炎2286例、乳腺纤维瘤2例。通过开展生殖健康讲座,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等各种宣传形式,为育龄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7万人次。
国家人口计生委调研组莅保调研 4月3~5日,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副巡视员任健、财务司资产管理处调研员杜黎,甘肃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长姜德民、山西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副处长潘新奇等组成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调研组一行4人,在云南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长卢军及保山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冬青等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到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县对《“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隆阳区计生服务站、腾冲县人口计生局及县计生服务站、滇滩镇计生服务所,通过看、查、听、问等方法,全面了解“十一五”规划落实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管理、使用等。
中国西部省级人口计生科研院所联席会议 4月10日,中国西部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院所联席会在腾冲县召开。来自中国西部地区8省(区)及上海、深圳、吉林3省市的省级计划生育科研院所领导、《中国人口计划生育学》杂志编辑部主任董琳等共计33人参加会议。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院所联席会议的宗旨是:加强协作,共同发展。会议围绕“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主题,进行9篇学术论文的交流。《中国人口计划生育学》杂志编辑部主任董琳,上海市计生科研所副所长、党委书记董丽芳,吉林省人口计生科研院院长霍英晴、深圳市人口计生科研所所长曾序春等在会上发言,云南省科研所在会上作题为《云南基层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能力研究》重点发言。
重点工作督查 5月12~16日,保山市人口计生委抽调工作人员由委领导带队,分3个检查组对五县(区)18个乡(镇)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新统计台账更新进展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调研。
超市设置新型生育文化宣传专柜 6月,隆阳区启动新型生育文化进超市宣传教育试点,在中心城区“百货大楼超市”设立新型生育文化宣传专柜试点,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声像宣传品摆放在超市里的“人口生育文化专柜”上,提供消费者自行挑选。
建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 6月29日上午,在保山市委党校举行保山市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仇永胜,市委党校副校长刘福华,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及各县(区)人口计生局长出席仪式。7月22日,市委党校与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人口理论教育意见的通知》,把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列入党校教学重要内容,把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作为党校主班次必修课。每年初,市委党校制定年度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培训计划,与人口计生部门确定实施方案,落实课时、内容、师资等工作。
培训人口计生干部 6月29~30日,保山市人口计生委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人口计生干部培训班,来自五县(区)72个乡(镇)的人口计生干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近240人参加培训。邀请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仇永胜,专家学者刘湘源、王元新、王群、熊源发等,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马适生,就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生殖健康知识等内容举行专题讲座。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才艺展演 6月30日,保山市人口计生委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礼堂举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才艺展演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自锋,副市长解丽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与参加培训的全市人口计生干部240多人,共同观看来自五县(区)的10个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才艺展演。
乳腺疾病普查普治项目 2008年,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及科普知识宣传”要求,由云南省人口计生委批准立项、云南省计生科研所与山西傅山盛康投资集团合作实施的健康促进项目,隆阳区关爱女性健康的乳腺疾病普查普治项目继续实施。截至7月底,完成永昌、兰城、金鸡、河图、汉庄、丙麻、瓦渡、瓦房、杨柳、瓦马等10个乡(镇)以及城区流动人口的普查普治,全区共普查乳腺疾病46348名妇女,普查率31%,查出患病人数16712人,患病率36%,接受药物治疗3938人次,治疗率24%。
计生科技大练兵骨干培训现场会 7月29日,全市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骨干培训现场会在腾冲召开。由腾冲、龙陵两个县级计生服务站的技术人员在人体模具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模拟操作演练,先后示范放取环、女扎、补救、皮埋等手术。由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妇产科专家瞿国丽对临床技术操作技能进行现场点评和指导,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教育中心客座教授王群进行出生缺陷预防与优生专题讲座。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委副主任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五县(区)人口计生局长和县(区)计生服务站技术骨干共35人现场观摩。
人口计生系统“双评活动” 7~10月,保山市人口计生系统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收回有效问卷3173份,回收率97.81%。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042份,占参评总人数的64.36%。针对调查问卷反馈的问题,全市从强化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申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2008年,施甸县和隆阳区分别成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六个好”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经过努力,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考核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检自查,施甸县和隆阳区分别自评得97分、98分,初步达到标准条件,施甸县年初、隆阳区年底先后向省人口计生委申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年底经省考核评估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并上报省人口计生委评审。施甸县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达标县。
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设施建设项目 2008年,云南省发改委批准保山市中央新增投资中心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共13个,涉及3个县(区),其中隆阳区的汉庄、河图、西邑、瓦渡、潞江、芒宽和蒲缥7个乡(镇);施甸县的酒房、旧城和由旺3个乡(镇);昌宁县的翁堵、鸡飞和柯街3个乡(镇)。13个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5612.05平方米,规划建设总投资537万元,其中国债投资325万元,省级投入配套经费123万元,各级自筹资金89万元。2009年由省发改委批准的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项目13个,即施甸县的姚关、仁和、太平和老麦4个乡(镇),昌宁县的卡斯、勐统、温泉、大田坝等4个乡(镇),腾冲县的固东和曲石2个乡(镇),龙陵县的平达、龙江、勐糯3个乡(镇)。全市申报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和省发改委项目资金计划共30个乡级计生服务所,建设规模9600平方米,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867万元、省级补助17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38万元,预计2009年底前期工作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推套防艾”工程 在年初召开的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上,把防治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并把安全套摆放率纳入人口计生系统责任目标年终考核内容。市人口计生委与各相关单位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全面实施防治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为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蔓延发挥重要作用。年初,市县两级计生部门联合成员单位,结合人口计生系统本职工作,不定期对安全套供应、摆放情况进行督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县区利用节假日,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咨询活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昌宁县人口计生局在农民工、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志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隆阳区人口计生局在开展科普日宣传活动中,发放安全套5000多只,各种避孕药具300多人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手册100本,防艾宣传资料700多份,咨询1000多人次。市县人口计生系统在第21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推套防艾知识,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手册共1500多份,安全套2.8万只。各县(区)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为载体,深入到商场、流动人口较集中的重点乡镇进行宣传咨询,免费发放安全套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艾滋病防治等各种宣传资料。全市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窗口91个,对流动人口进行推套防艾知识宣传教育,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各县区围绕目标管理责任书,与防艾成员单位联合,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防治艾滋病设施、安全套摆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龙陵县人口计生局联合县工商局、县文体局、县旅游局对县城、镇安镇、龙新乡黄草坝的28家宾馆、酒店、旅游场所等进行抽查,结果表明,安全套摆放规范,摆放率100%,合格率100%,做到总台有安全套出售点,有防艾警示牌,房间内摆放安全套,有防艾提示卡,99%的业主和管理人员都经过防艾知识培训。由昌宁县人口计生局牵头,县计生服务站、县工商局、县文化局共同组成督查组,对城区宾馆、旅馆安全套摆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56家宾馆和旅馆,与经营业主签订《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44家规范摆放安全套,对摆放不规范的12家进行现场指导,责令经营业主及时、规范进行摆放,同时提供600多只安全套。全市防治艾滋病共计发放安全套985286只,其中免费发放92.9万只(已婚育龄妇女75万只,防艾宣传活动17.9万只),有偿提供56286只,其中星级宾馆9420只、普通旅馆酒店27780只、歌厅卡拉OK厅3024只、美容店及发廊1706只、医疗卫生单位4404只、药品经营单位7546只、自动售套机售出2322只。全市星级宾馆33家,摆放率100%;普通旅馆酒店689家,摆放率100%;桑拿洗浴店19家,摆放率100%;歌厅卡拉OK厅91家,摆放率100%;美容店及发廊336家,摆放率100%;医疗卫生单位130家,摆放率100%;药品经营单位568家,摆放率100%。全市购置安装自动售套机76台,安装在星级宾馆和县计生服务站,并正常运转。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农业人口一孩家庭累计领证40830户。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实施“奖优免补”政策共投入资金5167.394万元兑现给40647户领证的一孩家庭,直接增加农村一孩家庭的收入。按80%的农业人口计算,农民人均增收26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均增收1271元。有865户按照政策可生二孩、三孩的边境县少数民族群众自愿放弃生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8年农业人口新领取独生子女证1508户,累计领证40830户,累计领证率43.34%。全市2008年“奖优免补”资金下达753.45万元,其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当年享受一次性奖励925户,资金84.74万元中省级投入58.24万元,市级投入13.04万元,县级投入13.46万元。享受教育奖学金13840人,其中小学9646人、初中3577人、高中497人、大学专科57人、大学本科63人。教育奖学资金下达316.49万元中,省级投入208.46万元,市级投入54.02万元,县级投入54.01万元;享受奖励扶助金(养老生活补助)对象5461人,下达资金352.22万元。享受特别奖励扶助对象944人,其中子女死亡792人,残疾对象152人。2008年,腾冲、龙陵两个边境县属省级实施“少生快富”试点县之一,经资格确认符合奖励对象26574人,其中双女户奖励对象17646人,独生子女奖励对象8928人;奖励资金7324.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70.20万元、省级投入5495.1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359.50万元。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2008年,五县(区)装配的6辆流动服务车,常年巡回在山区农村,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三查”服务,方便山区农民,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的需求。截至年底,服务车下乡服务1095天,行驶30.59千米,随车工作人员累计4808人次,接受服务760个村,提供各种服务26.77万人次,其中上环、取环、皮埋三种手术4423例,查环查孕4.30万例,提供避孕药具2.16万人次;开展生殖保健服务5.12万例,其他医疗服务1.27万例,宣传咨询13.34万人,培训有关人员733人次,手术对象及病人的接送转诊51例。
从2001~2008年,6辆服务车共出车6129天,行程21.54万千米,到3524个村开展各种避孕节育手术33.60万例,查环查孕28.23万例,提供避孕药具12.40人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16.09万人次,宣传咨询68.16万人次,培训有关人员6309人次。
计划生育协会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有计划生育协会991个,其中市级协会1个,县级协会5个,乡级协会72个,流动人口协会1个;村级会员之家911个;会员小组7003个。有理事7345人、会员275314人,占总人口的11.11%。五县(区)及72个乡(镇)计生协会设专兼职人员78人,负责日常工作。
计划生育宣传 2008年,保山市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巩固协会活动阵地,与《保山日报》社新生活版合作开办“人口与社会”栏目;施甸县与电视台合作开设“计生剧场”,制作播放宣传“奖优免补”政策的专题片;昌宁县在《昌宁宣传》上开设“人口和计生•惠及千万家”栏目,创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参考》,全市各级协会发表稿件共计52篇。隆阳区筹资2.8万元,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11个计划生育广告灯箱;施甸县筹资6.4万元在县城、交通沿线、集镇的电杆上制作80块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宣传牌;腾冲县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牌,在北海乡湿地公路沿线设立大型户外广告6幅;市计生协编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保险知识服务手册》4万册,五县(区)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关爱女孩、生殖保健、防艾知识等宣传资料25种27.75万册(单)。全市各乡(镇)村级建有宣传室,配备宣传袋、宣传资料、宣传挂图,宣传品入户率达90%以上。五县(区)计生协围绕元旦、春节、三下乡活动、“五一二”母亲节、“五二九”会员活动日、“七一一”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开展人口计生知识、方针政策、防艾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普查普治、咨询服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把人口计生政策和服务送到群众家中。
计划生育基金使用 2008年,保山市使用云南省计划生育基金25万元,对5个乡(镇)9个村的244户农村独生子女、双女困难户进行帮扶。其中隆阳区使用项目资金10万元,在瓦房乡、瓦窑乡、辛街乡扶持80户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用于养殖业、种植桑树饲养桑蚕,年人均增收310~330元;腾冲县和顺镇使用项目资金10万元,对3个村115户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人进行扶持,项目由单一的养殖业发展到种植业、运输业、加工业、个体私营经济、旅游服务业等,各项扶持产业都获得经济效益,户人均收入比一般农户高出410.65元;龙陵县龙山镇使用项目资金5万元,对3个村49户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进行扶持,主要用于种茶、柑橘、石斛,年人均增收280~380元。龙陵县计生协会会长、县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邱湘玲协调落实扶助独生子女、双女家庭项目资金2万元,县计生协自筹资金4.2万元,共计6.2万元,对3个乡(镇)4个村的58户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进行扶持。在项目点,会长邱湘玲先后率领县计生协、科技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深入龙山镇尹兆场、河头、香柏河村,龙新乡勐冒村,碧寨乡中寨村,平达乡黄连河村开展“科技送到独生子女、双女家庭”宣传服务活动,培训392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800份,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人口计生政策问题,对种植石斛、茶叶、柑橘育苗、移栽、修剪、防治病虫害、采摘技术及进行现场指导。施甸县自筹资金3.5万元,对4个乡(镇)4个村的10户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进行扶持。腾冲县马站乡使用资金5万元对31户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进行扶持。
腾冲县计生协会 2008年,腾冲县计生协在承办联合国人口基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预防艾滋病宣传暨促进安全套使用项目中,针对个私园区内13家企业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多的特点,组织人员进行生殖健康免费检查、防艾知识宣传和计划生育服务,免费发放安全套及预防艾滋病、“奖优免补”、生育政策等宣传材料。县计生协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协同县疾控中心,在腾冲妇女健康中心、驼峰商务会所及猴桥镇分别举办“姐妹联谊会”,由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讲解艾滋病、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提问,组织游戏活动和有奖问答。
基层协会工作 2008年,保山市各级基层协会组织以计划生育自治管理体制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市、县(区)、乡(镇)各级层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督促工作的落实。各级基层协会定期组织召开计划生育自治民主管理听证会,邀请各方面人士参加,现场解答群众提问,接受群众监督,使村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同时受到监督。2008年,全市各级提交书面意见建议118条,参加决策会议1628次,参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村级协会有531个,占58.29%。
避孕药具管理 2008年,全市实际使用计划生育药具5.75万人,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3.70万人、皮埋607人;其他口服长效、短效及速效避孕药、外用、针剂、避孕套等1.99万人,药具运用率99.38%,药具随访率99.80%,药具有效率98.82%。全市编制避孕药具需求计划81.99万元,包括药具63.36万元、宫内节育器18.62万元,计802万人份。其中常住人口56.55万元,包括药具42.85万元、宫内节育器13.69万元,计5.96万人份。流动人口6.61万元,包括药具5.23万元、宫内节育器1.38万元,计5558人份。宣传活动发放18.83万元,含药具5.28万元、宫内节育器3.55万元,计1.51万人份。
2008年,云南省药具站下达计划82.57万元,其中药具63.89万元、宫内节育器18.67万元,计8.05万人份,包括药具2.90万人份、宫内节育器5.15万人份。市药具站下达计划59.41万元,包括药具46.84万元、宫内节育器12.58万元,计5.75万人份。其中常住人口45.65万元,含药具34.93万元、宫内节育器10.72万元,计5.07万人份。流动人口6.61万元,包括药具5.23万元、宫内节育器1.38万元,计2259人份。宣传活动发放7.15万元,包括药具6.67万元、宫内节育器0.48万元,计0.32万人份。市级宣传活动和市直单位发放、库存周转30.68万元,其中药具24.00万元、宫内节育器6.678万元,计1.34万人份。(撰稿 朱德昌)
民政
福利救济
抗灾救灾 2008年,保山市五县(区)先后遭受雪灾和低温冷冻灾、风雹灾、洪涝灾、旱灾、地震灾、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全市7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51.66万人,因灾死亡人口9人,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1272人,因灾造成饮水困难人口8.2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9.996千公顷,成灾面积109.43千公顷,绝收面积6.788千公顷;倒塌房屋6931户10043间,损坏房屋34210间;直接经济损失67119.9万元。2008年,市级下拨救灾资金7085万元,全市共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1984顶、棉被2987床、衣服362套、大米145吨等救灾物资。两节前,市委、市政府派出慰问组5个,全市共对72个乡(镇、办事处)2465户10155人特困灾民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款(物)73.95万元,解决了灾民在节日期间生活等困难,其中市级慰问5个重灾乡(镇)的特困灾民50户206人。同时,市级安排专款18.89万元,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人员进行了节日慰问。解决了灾民在节日期间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他们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民房恢复建设 2008年,全面完成了200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6713户37501间的工作任务,其中重建11609间、修复25892间。市级下拨民房恢复重建资金5890万元。民房需重建总数3703户,其中基础完成3261户,占88%;主体结构完成2703户,占72%;入住新居1510户,占40%。民房需修复总数4926户,至年底全部完成。
灾民生活救济 一是做好2008年春荒灾民口粮救助工作。市级下拨灾民救助资金1201.62万元,全市共发放救助卡219391张,救助灾民32.5万人。二是做好2008年春荒灾民衣被救助工作。2008年,全市共投入灾民衣被救助资金221.05万元,发放衣被48180件(床),救助灾民4.45万人。三是做好2008年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全市投入511.4万元,救助灾民135044人。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调查统计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通过近两个月的深入调查统计,全市共有农村困难群众85213户326268人居住在312498间危房中。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3526户5422人、农村低保户25929户83411人、一般困难户55758户237435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008年,保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178元提高到每月193~208元,比上年提高了15~30元。从1月和7月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全市城市低保38083人的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147.33元(低全省平均补助水平4.67元),比上年提高39.6元,在全省居中偏上水平。保山市纳入城市低保人数3808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13.5%,保障比例高全省3.8个百分点,高全国8.1个百分点。按每人50元的标准,发放了城市低保对象2009年元旦、春节慰问金。全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23075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6233.35万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008年初,保山市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0万人,从7月1日起扩大为17.27万人,新增7.27万人(占全省新增农村低保人数的10.2%),全年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3.62万人次,从1月和7月起,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人月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50元,比上年底提高了20元。市级下拨农村低保金7587.7万元。纳入农村低保人数17.27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9%,低全省0.4个百分点,高全国3.5个百分点。春节期间,还为城市低保人员每人发15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发100元的慰问金,全市共发放2298.25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 2008年,保山市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增加特困老人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保山市有“五保”对象17240户21099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97%。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160元以上。
城市医疗救助 2008年,保山市五县(区)全面启动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1059人次,共支出医疗救资金155.43万元。其中门诊医疗救助306人,支出资金15.70万元;大病(住院)救助753人,支出救助资金139.73万元。
农村医疗救助 2008年,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保山市农村医疗救助一是确保困难群众(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二是对农村贫困对象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对患大病的特困户和“五保户”,及时给予有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204894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17.55万元。
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 2008年,保山市按规定确保了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精简退职职工657人按时、足额领取生活补助。
临时救助 2008年,保山市启动了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全年救助1354人次,发放救助金104万元。2008年,保山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即政府重点督查的“四项工作”通过省的全面考核,被评定为全省第4名,获二等奖。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08年,保山市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760人次。其中省内402人次,省外358人次;有乞讨行为的44人,无乞讨行为的716人(占93.8%)。救助人员中:少年儿童76人,青壮年627人,老年人57人,其中肢体残疾41人、痴呆傻11人、精神病人38人。
孤残儿童救助 2008年,保山市共有孤残儿童1678人。按照民政部“重生行动”(对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计划)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重生行动”项目领导小组,各县(区)民政局对辖区内符合手术康复条件的唇腭裂儿童进行调查,通过逐级上报,经省民政厅审核批准后,保山市于9月15日组织22名贫困家庭唇腭裂患者到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手术康复,其中经医院检查后,5人不具备手术适应症,其余17名患者被安排手术进行康复治疗。通过手术,贫困家庭中的唇腭裂儿童患者得到康复治疗。2008年,保山市建立“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继续对全市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
捐赠工作 2008年,保山市认真做好四川汶川“五一二”大地震救灾捐赠工作,全市民政部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物)822.4万元。
慈善事业 2008年,保山市积极争取慈善项目资助,继续为全市特困户唇腭裂患者进行手术矫治。2008年,上报手术资料28例;继续努力做好“美基会”助养110名孤儿项目;完成了道富科技公司捐资助学10.5万元,对腾冲县年内考取大学受灾贫困生一次补助2000元捐资助学项目;3月到大理凤仪火车站接收上海“扶贫济困”救灾捐赠衣3火车皮,计12多万件。分7车下拨施甸县、龙陵县和昌宁县;向省慈善总会为保山市人民医院、第二医院等争取飞利浦彩色B超2台,心电监护仪台10台;争取中华慈善总会在全国6个医院开展人体内植入骨科固定材料“康辉项目”每年资助25万元~30万元项目。
行政管理
社会组织 2008年,保山市共登记社会团体23个,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办理变更登记12个;注销4个。年末,全市共有社会团体231个。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认真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年初开展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年末,全市共有179个民间组织通过年检。
北京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 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采取预约登记、专人引导、排号等候等方式,提高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的等候时间;有效防范和处置因婚姻登记高峰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保证北京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8月,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434对2868人,离婚登记113对226人。其中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当天,办理结婚登记253对506人,离婚登记18对36人。数量为日常登记数的3倍多。
婚姻登记机关建设 2008年,保山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评审工作。通过逐级评审,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县两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率先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被民政部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7月下旬,市民政局成立了婚姻登记机关行风评议活动检查组,分别对隆阳区、腾冲县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建设情况,为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2008年,全市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37650人次,离婚登记2792人次;涉外登记18人次,年内未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区划地名管理 2008年,完成了隆阳区撤并乡镇界线勘定工作,全市撤并乡镇界线勘定工作任务,历经3年时间全部完成。完成了全市政府驻地迁移情况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地名公共服务不断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盘子。《保山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不断得到落实。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不断完善,全市城区街路巷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已实施4县区,按县区数量计算,完成城区设置任务80%。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设置各类地名标志82731块。边界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面完成保山与德宏全长310.24千米、11座界桩的联合检查工作,签署《联检工作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召开保山德宏两州市政府联席会议,签订《保山市与德宏州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永平县隆阳区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有5条县界签订了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州市政府间签订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这在全省尚属第一。县级行政区划图编辑出图工作逐步完成,昌宁县完成本县撤并乡(镇)后行政区划图编辑出图工作任务。全市地名数据库建设基础数据录入基本完成。
收养登记 2008年,保山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和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问题。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43件,其中男8人、女35人。
祭祀管理 2008年清明节首次成为法定节假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工作,保山市、县(区)民政局均成立了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相关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隆阳区殡仪馆在孝感泉骨灰公墓设立了咨询站、路标、意见箱,安放了消防器材和热水器,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祀群众6000多人次,调度停放机动车800多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工作文明、有序。
殡仪馆建设 2008年,保山市对新建的施甸县、昌宁县殡仪馆进行督查,并为施甸、龙陵、昌宁三县统一配发了殡仪服务车,总投资51万元。2008年,全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848具,其中隆阳区殡仪馆火化490具、腾冲县殡仪馆火化358具。
福利彩票幸运年 2008年,保山市通过向省福彩中心争取,对有条件的15个空白乡(镇)布机设点。7月19日,全部完成销售员的培训工作。2008年,保山福彩是幸运年,3月6日和8月26日两次中奖双色球500万元大奖后,又于11月14日单人中奖3D168万元大奖,大奖频频,有利地促进彩票销售,截至年末,全市电脑彩票收入4420万元,比上年增长25%。为国家筹集公益金1540万元,创历史最好纪录。
福彩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2008年,保山市认真组织对2005~2007年福彩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进行检查。为了减少彩票销售过程中的风险,保山市对所有投注机以及业主或销售员进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
福利彩票助学行动 2008年,保山市为了充分体现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开展对考入大学家庭确实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共资助35人,补助资金7万元。其中隆阳区9人、腾冲县11人、施甸县7人、昌宁县4人、龙陵县4人。
福利彩票开奖观摩 2008年10月和12月,保山市民政局先后组织全市销售店的业主、销售员以及相关人员共20人赴京参加全国组织的走运双色球活动。
社会福利企业 2008年,保山市重新认定福利企业后,全市只有两个福利企业符合条件,均完成年检工作。两个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6人,安置残疾人职工比例超过50%。两个福利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退税741129.13元。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2008年,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保山市民政局党组针对象山医院病床少但要求住院治疗的病人多,而且患者的特殊性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害等情况进行了讨论,通过现场解放思想,破除“等、靠、要”的束缚,决定对象山医院的7格职工宿舍进行改造,用于增加30张床位,以满足特殊病人和患者家属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保山市民政局上报新建9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70万元的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编制了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专家的评审。
敬老院项目申报 2008年,保山市争取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项目4个1035万元,其中世纪金源集团资助保山市1000万元在隆阳区和腾冲县各建一所能供养300人的敬老院;改扩35万元,其中改扩建项目已完成(隆阳区水寨敬老院15万元,腾冲县猴桥镇敬老院20万元),另外两个资助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之中。
保山市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民政项目申报 2008年,保山市民政局根据边境县基层政权组织基本情况,编制了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全市新建3个农村社区村委会办公用房和综合活动场所,改扩建326个村委会办公用房,总建设面积4.3万平方米。
基层政权建设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①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以县(区)、乡(镇)为单位编制了村务公开的目录,将上级涉农政策、有关农民切身利益、村级财务等内容纳入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全市874个村委会共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公开栏1830块;利用数字乡村平台,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开,全市874个村委会和7319个自然村在数字乡村平台上开通了村务公开专栏。全市坚持每月公开的村有80个,占村委会总数的9%,794个村做到了每季度公开一次。②民主决策。村普遍建立了“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并结合保山市绝大多数村地处山区的实际,建立了“户主会议”制度,实行“户长代表”制的民主决策制度,保证了“一事一议”制度的落实。在决策的程序上,推行“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按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主会议”决定,“两委”班子共同组织落实的程序进行。③民主管理制度。各村相继制定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村民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规范了民主管理的程序。村民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的局面。
村级组织基础设施建设 2008年,保山市共投入资金1596万元,新建了一批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解决了19个城乡社区的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其中保山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两个属于国家发改委立项。
基层组织受表彰情况 10月,隆阳区板桥镇小永村、昌宁县柯街镇柯街村、龙陵县碧寨乡天宁村被云南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云南省民主法治村”,腾冲县满邑社区、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杏花社区被云南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云南省民主法治社区”等荣誉称号。
城市社区建设 根据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社〔2008〕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文件,安排部署了全市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本届城市社区选举全市实有选民163462人,39个社区一次性选举成功,没有出现推倒重来的情况。截至2008年底,全市39个社区顺利完成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市共有39个社区,其中隆阳区20个、施甸县2个、腾冲县8个、龙陵县5个、昌宁县4个。通过换届选举,新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39人,社区居委会主任39人(其中妇女3人,年龄最小的32岁,最大的61岁,平均年龄为47岁),居委会副主任57人,委员119人,居民小组672个,居民代表1829人。
农村社区试点工作 2008年,腾冲县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后,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了《腾冲县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任职待遇实施办法》,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腾冲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在全县共确定了37个试点村,作为第一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占村总数的17%。此次试点把农村社区建在村上,将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合二为一,统称“社区村民委员会”,不变更村的区划,不搭新的班子。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双拥工作 春节期间,保山市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双拥工作取得的成就,共发放慰问信2万份,刊载板报22期,播放广播电视文章25篇,军民文艺联欢演出30场;二是积极配合省政府慰问团慰问驻腾冲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三是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共23个单位4500多人,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200人,共发放慰问金47万元,为优抚对象送去衣被800套(件),大米6万千克,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补助7万元,为驻保部队解决实际困难投入经费10万元;四是召开各类优抚对象座谈会450场(次),参加人数15万人。
优抚政策法规落实 2008年,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一二”会议精神、国家优抚政策及民兵民工有关政策。全市认定“两参人员”身份7016人,及时兑现每人每月13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认定出国参战民兵民工740人。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部分军队“两参人员”有关政策的落实,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保山市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开展了全市“两参人员”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及时上报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人员的增加与减员情况,同时做好“两参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了“两参人员”数据库。
关爱功臣活动 5月,保山市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对优抚对象住房难、医疗难情况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先后解决优抚对象“三难”人数3257人。10月,组织爱心献功臣巡回医疗活动,为优抚对象诊治共325人,免费送药价值达4万元。
残疾等级评定 2008年,全市评残5人,调整残疾等级1人,对不符合评残条件的6人按有关规定做了相关政策解释。2008年,全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4633人,市级投入优抚资金2291.51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 2008年,保山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62人,其中城镇义务兵64人,农村义务兵231人,城镇士官38人,农村士官、复员干部129人。全市回农村安置339人,符合政策安置123人,全部作自谋职业进行安置,自谋职业率为100%,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596.53万元,人均4.84万元,于5月15日前全部安置完毕。在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工作上,做到了及时兑现、足额发放、没有拖欠。
“云岭老战士牵手互助行动•2008夕阳春暖”活动 4月,保山市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云岭老战士牵手互助行动•2008夕阳春暖”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按照“营造氛围,宣传动员,搞好倡议,上下互动,激发真情,重在行动,用在实处,取得效益”的原则,针对全市5个军休所(点)“居住分散、集中不便”的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全市军休系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倡议书人手一份。初步形成了“奉献爱心,积极参与,自愿行动,结对帮扶,老有所为,为民解困”的良好氛围。全市军休系统自愿捐款24950元。
军休工作 2008年底,保山市有军休所(点)共5个,有管理服务人员31名,车辆9辆,军休人员(包括军队退休干部、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共计289人。6月,组织参加滇西8州(市)军休干部门球邀请赛,获得第二名。10月,组织全市21名军休干部参加全省第五届军休干部“夕阳红杯”文艺体育比赛,象棋比赛获得第二名。
军供工作 截至2008年底,保山军供站有职工7人,固定资产4432595.44元。保山军供站按照二级军供站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实施改扩建工作,7月,投入第一批补助资金300万元。截至年底,军供站按照云南省民政厅的要求,完成了保山军供站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评审以及上报审批手续。军供站自改造以后,逐步与市场经济接轨,经营扭亏为盈,局面逐渐打开,工作开展顺利。年末,军供站经营收入26084元。
老龄事业
老龄发展规划 4月9日,全市民政工作暨老龄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区)的分管领导签订了《保山市2008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全省组织的老龄工作目标管理交叉考核时,省考核组对市本级、隆阳区、腾冲县进行了考核,通过全面考核,得到了考核组的一致好评,市本级取得了96.5分的好成绩,名列全省第四位。拟定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2008年2月13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意见》,11月中旬下达了市级财政承担的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共计49万元。五县(区)根据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精神,也相继拟制、出台了实施《意见》及《方案》。腾冲补助公交公司6万元,实现了老年人在城区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进风景区减免门票等优待。
宣传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08年,保山市老龄办把学习宣传《老年法》和《条例》作为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保障,市、县(区)在春节、敬老节期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了“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张贴标语300多幅,黑板报200多期,组织讲座52场。
老年人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 2008年,随着“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保山市、县(区)老龄办、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08年,全市各级法律部门接受老年人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578件,处理469件;给予老年人法律援助103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054人次,调处各类涉老纠纷近300件,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敬老节活动 2008年敬老节期间,保山市、县(区)老龄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老龄政策老龄工作方针,市、县(区)政府领导率领相关部门走进敬老院,走进特困、残疾、孤寡、百岁老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带去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市政府组织慰问了5所敬老院,53个百岁老人、50个特困、残疾、孤寡老人;在“敬老节”、“两节”期间,施甸县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安排慰问款26.8万元,对百岁、特困、“五保”老人等460人进行走访慰问。
助医助养 2008年,云南省下达保山市助医助养名额110名,其中助养50名、助医60名,助医标准每人300元,助养标准每人200元,助医助养金额共计2.8万元。各县(区)根据省、市要求,按照1∶1比例配套了助医助养名额及资金。全市共助医助养老年人220人。
“五老解两难” 2008年5月,保山市、县(区)老龄力根据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要求,开展了“五老解两难”的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经省老龄办审核,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羊毛四组李光才,龙陵县象达乡坝头村晏祥伦,碧寨乡兰坝村孔富春,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松山脚村民小组李文高共4户被列入2008年“五老解两难”中的住房难对象,每户安排资金2万元,共计8万元,项目在2009年春节前完工入住。
“百村建设”项目 2008年,云南省老龄办下达保山市“百村建设”项目4个,其中隆阳区1个、腾冲县1个、施甸县1个、龙陵县1个,共安排资金4万元。市、县(区)按照1∶2∶4的比例配套了“百村建设”项目资金。全市落实“百村建设”项目16个。
首届云南省老年文化艺术节 2008年9月下旬,首届云南省老年文化艺术节暨博览会在昆明举办,保山市选送文艺节目、书法、绘画、摄影等参赛作品,经过专家挑选审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参赛文艺节目10个,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3幅的任务。在云南省首届文化艺术节比赛中,保山市选送的舞蹈节目《金布朗》荣获“兰花奖”;书法2幅获优秀奖,绘画2个铜奖、1个优秀奖,摄影1个银奖、1个铜奖的好成绩。老龄委副主任周振洋在颁奖晚会上被省电视台特邀作了书法绝技表演和现场电视采访。(撰稿 王丕丽)
劳动和社会保障
就业和再就业
就业和再就业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4400个,完成年计划13000个的111%。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755个,完成年计划600人的126%。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1215人,完成年计划9400人的11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16人,完成年计划3000人的11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189人,完成年计划2000人的110%;“4050”人员再就业441人,完成年计划300人的147%。帮助2007年底剩余的6户“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到年底保持了“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截至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55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控制在年初计划的4.2%以内。
落实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2008年,保山市劳动保障部门共支付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3309.64万元,其中支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1141.87万元,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247.49万元,支付社会保险补贴1520.16万元,支付职业介绍补贴72.41万元,支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补贴66.8万元,支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254.45万元,支付其他补贴6.46万元。加大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的力度,促进了全市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截至年底,全市共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809笔,贷款金额4427万元,完成年计划2308万元的192%。为确保下岗失业人员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至年底,全市共争取到中央、省补助再就业资金2735万元。
就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2008年,保山市共培训各类人员32686人,完成计划18000人的182%。其中培训农民工18667人,完成年计划12000人的156%;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194人,完成年计划2500人的128%;共有441人参加了SIYB创业培训,完成年计划200人的221%。在参训人员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有22592人,完成年计划11000人的205%。此外,还组织开展了工人技师培训,共有108人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完成了保山技工学校申报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和保山医专申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工作。全年完成各类技校招生710人。
劳动力市场建设 2008年,保山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的硬、软件建设不断优化,服务功能得到了提升,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均实现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招工登记备案、失业保险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截至12月底,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共发布招用工信息700余条,共提供就业岗位(含市外岗位)3万多个;共举办大规模的劳务交流会24场次(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大中专毕业生现场招聘会18场次);共完成求职登记(含农村求职者)1.67万多人次,介绍成功1.5万多人次;免费为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3万多人次;为14234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了档案保管服务;为3592人开展了劳务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截至年底,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有6个,经批准的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达25个。
农村劳动力转移 2008年,保山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9.2万人次,完成年计划38万人次的103%。其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41万人,完成年计划10万人的104%;有序组织输出到昆明及省外的农民工达11453人,完成年计划9000人的127%。2008年,根据市内各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的用工需求,有计划地开展了农村富余劳力在市内有关企业就近转移就业的工作。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参保单位共有729户(不含个体户),参保人数7.03万人,完成年计划6.87万人的102%。其中参保的在职职工人数5.23万人,比上年末净增2700人,完成年计划5.08万人的103%。配合地税部门抓了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94亿元,实际收缴1.88亿元,基金当期征缴率96%;补收企业历年欠费1814万元,完成清欠计划1800万元的101%。
年初,按时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新一轮三年调待的首次调待工作,17750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得到了提高。截至年底,全市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9841万元,人均月基本养老金905.38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到了百分之百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全年向省里争取到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716万元。
医疗保险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共计1777户(不含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共计10.96万人,比上年底净增5500人,完成年计划10.69万人的104%。其中参保的在职职工有8.14万人,比上年末净增5000人;退休人员2.82万人,比上年末净增500人。全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1680人,完成年计划1600人的105%。继续强化了基金征缴和支出管理。截至年底,全市应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4120万元,实际收缴14120万元,基金当期征缴率为100%;补收历年欠费672万元,完成清欠计划372万元的181%。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共支出5194万元。全市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人数10.96万人,共收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1133万元,支出788万元。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人数为3.78万人。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的医疗费用均按规定得到了报销。2008年,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部署,解决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部分未参加医保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争取到中央、省补资金1726万元。按要求发放了社会保障IC卡,持卡人数已达8.55万人。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准备工作,市政府已出台《保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全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于2009年正式启动。
失业保险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共计1781个,参保人数共计6.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00人,完成年计划6.54万人的101%。全市应收失业保险费3143.86万元,实收2750.2万元,基金当期征缴率为87%;清收历年欠费750.05万元,完成年清欠计划745万元的101%。截至年底,共救助失业人员2898人,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1473.03万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待遇926.71万元,人月均391.33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工伤保险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共计938个,参保职工8.16万人,完成年计划6.45万人的127%。其中企业职工参保4.61万人,完成年计划4.55万人的101%;农民工参保2.3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4800人,完成年计划2.3万人的102%。截至年底,全市应收企业工伤保险费817万元,实收789万元,当期征缴率97%。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72人,共支付工伤保险费347万元。
生育保险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共计459户,参保职工6.25万人,完成年计划3.65万人的171%。其中企业职工参保2.47万人,比上年末净增2500人,完成年计划2.2万人的112%。全市应收生育保险费404万元,实收393万元,当期征缴率97%。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18人,共支付生育保险费142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参保农民共计5.38万人,有1229人享受农保待遇,支出农保费39.93万元。探索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路子,在腾冲、隆阳两地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开展了调研,拟出了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社会化管理服务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1.8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有94%的人员实现了社区直接管理服务,尚有6%的人员仍实行委托式管理服务。
基金监督 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对审计部门2007年审计社保基金后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加强了五项基金的监管。到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同时,对再就业资金进行了检查,规范了再就业资金的使用范围。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安全教育活动。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直和五县(区)均完成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应用软件的统一,加大了现有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力度,养老保险信息数据上传率达100%。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累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8650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9.5%。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签订人数636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非国有企业签订8014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9.5%。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7088人,劳动合同签订率75%。全市累计审查集体合同309户,涉及职工29230人。年初,针对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开展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题的“春暖行动”,涉及企业272户,职工3822人,签订劳动合同3609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69件次,其中来信78件、来访1591人次。接待集体上访1批8人次。通过深入细致地做工作,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均得到了解决或答复。在做好信访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认真进行了调解和仲裁。截至年底,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9件,涉及当事人29人,结案率100%。
劳动保障法制监察 截至2008年底,保山市共完成劳动保障执法年审2548户,涉及劳动者8.92万人,年审覆盖率100%。通过年审,督促用人单位为3213人补签了劳动合同;清退抵押金5人0.18万元;追发劳动者工资11人4.516万元;督促29户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3.47万元;督促175户企业新参加养老保险,新参保1217人,收缴养老保险费374.51万元;督促80户企业补缴失业保险费37.35万元;督促59户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新参保2043人,收缴失业保险费24.85万元;督促14户企业补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11.39万元;督促88户企业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参保33190人,收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155.43万元;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233份,审查用人单位规章963件,纠正42件。依法查处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截至年底,全市共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38件,立案调查138件,结案率100%。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2件,涉及农民工895人,共追回被拖欠工资238.09万元。加强了劳动保障执法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巡查面96%。全年共开展了三次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部分国有企业、非公企业进行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10户,涉及劳动者3.2万人。二是会同公安、人事和工商部门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检查了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42个,对未取得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三是对用人单位开展了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92户,涉及劳动者2.1万人。
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 2008年,保山市按要求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了27个职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完善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截至年底,全市共有224个建筑工程项目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累计金额2189.1万元,涉及农民工19572人。
劳动保障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2008年,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了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在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工作职责、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工作动态等信息90多条。开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
平台建设 2008年,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劳动保障所(站)“2113116”工程建设的要求,在人员、场地、经费基本落实的基础上,制定了发展规划,完善了工作职能,把36个乡(镇)劳动保障所(站)纳入首批达标建设规划,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乡(镇、街道)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连通率达到50%,对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了劳动力信息系统操作和劳动保障业务培训。
建议、提案办复 2008年,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劳动保障的建议、提案共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5月,所有建议和提案都顺利答复办理完毕,面商率、满意率、办复率均达到100%。
劳动保障规划、财务、统计、宣传、信息工作 完成了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和劳动保障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加大了劳动保障工作宣传力度,在保山电视台开播了《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解读节目,在《保山日报》开设了宣传专栏。政务信息采编上报全面及时,截至年底,共编发政务信息22期计152条,被云南劳动保障网采用106条,《保山日报》采用27条。(撰稿 张林森)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8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保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