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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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8235
颗粒名称: 卫生监督执法
分类号: R197.1
页数: 3
页码: 245-2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保山市卫生监督执法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卫生行政许可、医疗行业监督、食品卫生监督等。
关键词: 保山市 卫生 监督执法

内容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2008年,隆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争取到原区卫生局办公楼1栋,筹资40万元对办公楼进行修缮,同时还新增置了一批现场卫生监督检测仪器、执法器材和办公设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由省卫生厅装备复印机1台,五县(区)卫生监督所由卫生厅装备手提电脑各1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条件在不断得到改善。
  卫生监督员培训 2008年,保山市卫生监督所共培训县(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专兼职档案人员17人。组织全市放射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班2期,培训卫生监督员20人,培训放射工作人员360人。隆阳区举办所内培训5期,受训120多人次。施甸县举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培训各1期,培训卫生监督员26人次。市、县(区)还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监督业务培训。
  卫生行政许可 2008年,保山市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8701户,审批卫生行政许可8424户,正在审批113户,注销146户,不予审批18户。其中受理食品卫生许可6806户,审批6676户;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875户,审批829户;受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159户,审批154户;受理放射诊疗许可45户,审批43户;受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691户,审批618户;受理母婴保健机构执业许可96户,审批96户;受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11户,审批11户。全市受理医技人员执业资格准入1941人。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新办证154人,换证550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新办证3人,换发证1人。
  医疗行业监督 ①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对出租科室、外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949人次,出动执法车262辆次,检查医疗机构466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12家,其中查处医疗卫生机构86家,查处无证行医26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45份,没收药品27箱,没收器械166件,罚款16.84万元。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范围内各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10人次,出动卫生监督车69辆次,检查了临床用血医疗机构87个,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80份,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户。7月,市卫生监督所按照《血站管理办法》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对保山市中心血站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保障了全市的采血用血安全。③完成了全市110家母婴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核发工作。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9900份。④做好医疗广告的监管。⑤全市共检查医疗、预防、保健、计生和采供血机构327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8家、罚款5000元,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15份。⑥全年,检查特殊药品使用单位106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4份。
  食品卫生监督 ①2008年,保山市共对13068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次数19736户次,平均监督1.51户次。在13068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持卫生许可证12643户,持证率96.7%。在29881人食品从业人员中,持健康证明29841人,持证率99.9%,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9881人,持证率100%。全年对食品进行卫生监督824项次,合格766项次,合格率93%。对食(饮)具进行卫生监测4828项次,合格3049项次,合格率63.2%。实施卫生行政处罚651户次,其中警告281户次,罚款369户次,罚款金额22.28万元。②继续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婴幼儿奶粉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③至年底,全市共有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32户、B级单位10户、C级单位11910户。年内考核评定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9户。④认真贯彻《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出动卫生监督员2869人次,完成各类食品卫生保障任务74次,保障餐次601次,保障就餐人员150774人次。其中大型活动食品卫生保障20次、保障餐次654次、保障就餐人员102901人次。重要会议食品卫生保障30次,保障餐次377次,保障就餐人员43607人次;重要贵宾接待24次,保障餐次116次,保障就餐人员4266人次。保障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不安全事件,确保了到保贵宾及各种大型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
  职业卫生监督 ①2008年,保山市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58户,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有6108人,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762人,检出职业禁忌症26人;在岗体检847人,检出职业禁忌3人,检出职业病5人。培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1115人,实施警告处罚2户。②对全市有资质的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份。③共审查有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6户,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4户、控制效果评价2户。④开展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重点对制药、农药、煤炭、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电力、食品加工等55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其中22家用人单位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8家用人单位落实了法人责任制;7家用人单位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或方案;55家用人单位安装了部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放射卫生监督 2008年,保山市对167户放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应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141户,实办理127户,办证率90.07%。在167户放射工作单位中,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98户,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43户。在365名放射工作人员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356人,持证率97.5%。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就业前体检13人,在岗体检139人。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135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全部建立89人,部分建立37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1户,其中警告处罚7户,罚款4户,罚款金额4600元。
  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 2008年,保山市卫生监督机构对1户化妆品生产单位和259户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化妆品生产单位持卫生许可证营业1户,持证率100%;化妆品经营单位持卫生许可证营业164户,持证率63.3%;检查化妆品从业人员1012人,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914人,持证率90.3%;抽检化妆品270份,合格243份,合格率90%。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2008年,保山市卫生监督机构对1417户公共场所进行了经常性监督检查,持卫生许可证1365户,持证率96.3%。其中住宿场所590户,持卫生许可证579户,持证率98.1%;沐浴场所42户,持卫生许可证41户,持证率97.6%;游泳场所13户,持卫生许可证10户,持证率76.9%;美容美发场所594户,持卫生许可证564户,持证率94.9%;候车(机船)场所10户,持卫生许可证8户,持证率80%;其他公共场所168户,持卫生许可证163户,持证率97%。监督从业人员5730人,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5107人,持证率89.1%,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2788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372户,监测样品1554份,合格1226份,合格率78.9%。对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32户,其中警告48户,罚款84户,罚款金额34560元。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2008年,保山市卫生监督机构对618户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持卫生许可证411户,持证率66.5%。其中监督市政集中式供水10户,持卫生许可证10户,持证率100%;乡(镇)集中式供水76户,持卫生许可证16户,持证率21%;自建集中式供水11户,持卫生许可证2户,持证率18%;二次供水521户,持卫生许可证383户,持证率73.5%。监督从业人员794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500人,持证率63%;饮用水卫生监测175户,监测水样330份,合格246份,合格率74.5%;对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罚5户,罚款金额1500元。
  学校卫生监督 2008年,保山市共有学校1421所,有276所学校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有800所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有456所学校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267所学校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有172所学校开展部分学生常见病防治。全市加大了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024户次,实施警告处罚47户次,责令限期整改86户次,罚款84户次、罚款金额20850元。开展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监督392所。其中56所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336所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233所学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78所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221所对传染病病愈情况进行管理,164所有晨检检查记录,161所有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154所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155所有学生健康档案。市、县(区)疾控中心完成47035名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
  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卫生监督 ①卫生监督部门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对262家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和10家医疗机构的内镜诊疗消毒进行监督检查;对392所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14份,责令改正120家,警告11家,罚款7家,罚款金额7500元;对医疗机构消毒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全市共监测医疗保健机构62家,采样963份,合格893份,合格率92.7%;监测村卫生室、个体诊所149家,采样400份,合格340份,合格率85%。②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297家,其中药店46家,医疗机构159家,公共场所86家、疾控机构6家,查出戊二醛类消毒剂不合格产品48件,含氯消毒剂不合格产品10件;对营业性住宿场所使用中的消毒剂、客房内摆放销售的消毒产品和抗抑菌剂进行检查。共检查消毒剂使用单位86家,检查消毒产品95件,合格92件,合格率96.8%;对部分省外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18家,其中药店52家、医疗机构51家、住宿业13家、医疗器材公司2家,检查消毒产品91种,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限期改正11家。
  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①2008年,保山市、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管理相对人日常培训15564人次;举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11期,培训管理相对人1472人;举办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班2期,培训管理相对人327人;举办住宿业、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等卫生规范专题培训35期,培训管理相对人844人;举办《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知识专题培训4期,培训管理相对人278人;举办《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等培训班2期,培训管理相对人93人;举办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1期,培训管理相对人32人;举办乡村医生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培训管理相对人80人。②全市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献血法》宣传为主,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③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共编发信息187期。市卫生监督所、腾冲县、隆阳区卫生监督所建立了卫生监督网站。
  查处卫生违法行为 2008年,全年度(数据统计时间为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全市共办理卫生违法案件667起,结案601起,结案率90.1%。其中食品卫生371起、医疗卫生99起、公共场所卫生114起、生活饮用水卫生7起、职业卫生2起、放射卫生9起、化妆品卫生21起、传染病防治监督36起。在667起案件中,简易程序141起,一般程序514起,听证程序12起;责令限期改正500起,警告166起,罚款564起,罚款金额466316元,没收违法所得317元,其他处罚2起。结案的601起案件中,除有18起案件因倒闭不作行政处罚外,其余583起均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加强卫生监督稽查 2008年7~8月,保山市卫生监督所组成稽查小组,对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稽查,共检查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档案132件,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档案137件,各类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许可文书1200多份,召开现场反馈会5次。在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中对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专项稽查,有效规范了全市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还加强了卫生监督日常稽查工作。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9

《保山年鉴.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8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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