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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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8045
颗粒名称: 政府法制
分类号: D927.74
页数: 2
页码: 95-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保山市人民政府的政府法制,其中包括了抽象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 、督办清理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等。
关键词: 保山市 人民政府 政府法制

内容

抽象行政行为监督 2008年,办理五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件,对15件文件分别发出了登记回执和进行了备案审查,没有发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对市政府交办或者市直相关部门请求协助事前审查的39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提出了修改或处理意见130余条;办理省政府法制办下发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14件,直接提出修改建议26条,按要求向省法制办作了反馈;协助省法制办对《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派员参加协调论证会和稿件的修改两次;组织全市突发性事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制作并下发《保山市法制局关于参加全省有关突发事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业务培训班通知》、《保山市法制局关于报送有关突发事件规范性规定清理结果的督办通知》、《保山市有关突发事件规定清理汇总表》等文件,督促五县(区)和市直27个部门成立清理机构,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最后将清理结果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向市政府办提供2008年审查市政府出台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情况报告;对2007年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情况和年度清理情况分别向省法制办作了书面报告;对不按《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登记和备案办法》的要求登记备案的单位发出督办通知1件,相关单位补办了手续。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08年,对省政府执法检查计划中所列的10个执法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督促10个部门及时上报贯彻情况和自查报告;参加省人大、市政府办公室、三项制度办公室等单位组织的执法检查5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问责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检查督促中撰写了施甸县、昌宁县及市直五部门贯彻四项制度和实施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中的好做法文章2篇,对被监督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或者纠正的意见,敦促其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强化政策法律的执行力;完成市政府2007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向省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的汇报材料及省政府考评组的接待等相关工作;拟定上报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项目建议和组织2009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项目建议征求意见活动。
  行政执法培训和办证 2008年,举办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2期,统一培训执法人员644人。应邀到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市烟草专卖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举办的培训班上授课13场次,培训人员1160余人。配合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到保山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和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宣讲法律,听课人员1500余人。全年共审查上报符合审验或办证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料566份,代省法制办颁发行政执法证541份。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 2008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省政府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师资和骨干培训班学习;组织全市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参加对《条例》全省统一考试。全年全市共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概论》5189册,参考单位437个,考试人员15011人,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占90%,合格率100%,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对五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督查活动。
  督办清理改革行政审批事项 7月,保山市法制局代市政府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下发,部署安排了行政审批制度清理改革工作,要求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在2008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审批清理的有关材料报市法制局。参加此次清理改革的市政府部门共29个(市司法局、市旅游局、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经济合作办公室4部门无行政审批项目,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不列为保山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单位),共报行政审批事项249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0项。清理后,下放及调整实施机关23项(行政许可项目2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合并27项(行政许可项目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项)、转入服务职能行政许可项目1项,保留224项(行政许可项目15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4项)、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均缩短1/3;为省政府政策研究室收集整理保山市行政审批清理事项,向其报送行政许可事项1256项,非行政许可329项。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 2008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8件,经审核,均符合受理条件,在法定期限内对18件复议申请发出了受理通知书。受理的18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13件,为公民的5件;被申请人为县级人民政府的17件,为市政府部门的1件。受理的案件中,山林土地权属纠纷16件,行政处罚1件,行政不作为1件。已审结15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0件,变更1件,撤销3件,终止1件。未结3件结转下年。同时还审结了上年结转的7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5件,终止2件。审结的案件中,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件,法院尚未判决;2月,协助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调研组,到保山进行行政复议工作调研活动,向调研组提供了相关的资料,并提出了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法律服务 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项17件,内容涉及招商引资、矿业配置申办、矿业资源整合等,对交办事项都认真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办理政府部门和公民个人法律咨询事项,内容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各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对咨询事项做到有问必答,尽可能使咨询者满意而归。拟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推动保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9

《保山年鉴.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8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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