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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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7549
颗粒名称: 重要文献
分类号: D630.1
页数: 55
页码: 321-3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构建和谐保山的重大意义在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时代精神和人民愿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构建和谐保山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总要求。构建和谐保山的目标任务是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扭转,依法治市全面推进,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和家庭财产增加,社会就业充分,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备,道德风尚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生态环境良好,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目标。
关键词: 保山市 文献 实施办法

内容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办法
  (2006年12月24日中共保山市委二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构建和谐保山实施办法。
  一、深刻认识构建和谐保山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深刻理解构建和谐保山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时代精神和人民愿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改革开放实现整体推进,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为构建和谐保山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和谐保山建设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主要是:经济总量偏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社会稳定问题不容忽视,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扶贫攻坚任务仍十分艰巨,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亟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正视矛盾,主动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二)构建和谐保山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和谐保山建设。
  (三)构建和谐保山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依法治市全面推进,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和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群众生活更加富足;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各民族整体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道德风尚更加良好,人际关系更加和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安秩序更加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本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目标,努力形成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各族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二、坚持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建设
  (四)坚持科学发展,打牢构建和谐保山的物质基础。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保山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五)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规划先行、试点带动、整体推进的步骤,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积极实施“农业稳市”战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田园与工厂的对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输出和就地转移。要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切实解决好公共设施薄弱、公共事业滞后和公共服务缺失问题,着力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抓好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小额信贷、科技推广、挂钩帮扶等重点工作,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六)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全市总体发展战略,积极实施隆阳、腾冲“两极”带动战略,加大培育龙陵、昌宁、施甸三个区域性增长极。稳步推进一批中心集镇、边境口岸及独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加强对县区发展的引导和扶持,依据区位、资源、产业等特点,明确发展方向,形成各自优势。支持县区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实施“云南走向南亚,保山先行一步”战略的机遇,乘势而上,顺势发展,努力扩大经济规模、提高发展水平、增强综合实力,形成各具特色、多极增长的新格局,努力构建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相互促进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七)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按照强化基础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扩大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支持民办教育、推动特色教育、提升高等教育的思路,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使滇西边境教育中心的建设初具规模。完善教育投入体制,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明确各级政府公共教育的职责,确保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保障全市各族群众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两免一补”政策覆盖面,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完善助学体系。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实施教育“阳光工程”,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保障教育公平。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八)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地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大各级财政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切实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力度,到2010年实现“每村一个卫生室、每千人口配有一名医生”的建设目标,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为主体的城市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在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和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院收支管理。严格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管理,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强化卫生监管。大力发展妇幼卫生和精神卫生事业,强化食品、餐饮等公共卫生监督,加强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观念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九)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面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十)坚持依法治市,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程度。积极推进政府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活动,营造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免贫困群众诉讼费用。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十一)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认真实施兴边富民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强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切实帮助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特困人口加快发展,成立由市扶贫办牵头,发改、财政、农业、民族、民政、教育、科技、卫生等部门参加的专门机构,落实专项建设规划,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强化督察,力争到2010年,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有较大改观。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支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加速推进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十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保山中的积极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宗教有序,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界和谐稳定,各宗教团体和谐相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
  四、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十三)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征地管理,凡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被征地农民所需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各种补偿不到位的征地建设项目,不能开工。切实维护改组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凡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不能实施;凡职工安置、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接续等措施不落实的,不能实施;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不得进入破产程序。完善城镇房屋拆迁政策,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或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不落实的,不得颁发拆迁许可证。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加快廉租房建设,逐年加大支持力度;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启动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对急需抗震加固的农村民居,分期分批加固改造,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企业负责人,实行行政司法联动制裁。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十四)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调整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完善和落实增加群众收入的各项政策,鼓励依靠诚实劳动取得合法收入。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用活用足中央和省的分配政策,逐步缩小与省内发达州市的差距。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推行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
  (十五)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解决好不同群体的就业问题。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实现就业方式多样化。由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劳动就业技能。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在2010年前解决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农民受益面。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机制,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搞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和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老龄事业,搞好老龄服务。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和残疾人事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和谐文化建设,筑牢和谐保山的思想道德基础
  (十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夯实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人民群众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市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加快保山发展的信心。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深入开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和建设诚信保山活动,进一步使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保山成为全市人民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和追求。
  (十八)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三万三讲”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以“三万三讲”为主要载体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激励和引导干部群众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紧紧围绕“万名老人讲和睦、万名妇女讲礼仪、万名少儿讲孝道”几个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面;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出典型,逐步建立“三万三讲”活动的长效机制。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实施文化娱乐场所、精神文化产品和银幕荧屏净化工程,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十九)把握正确导向,积极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从社会舆论多层次的实际出发,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努力形成以宣传部门为主导,实际工作部门相配合、各类媒体齐心协力的舆论导向机制,确保党对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要加大对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保山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促进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三贴近,精心策划重大主题宣传和重点活动报道。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网络,改进和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搞好舆论监督。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各种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点,改进报道方式,加强广告管理。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管理,办好重点新闻网站,充分发挥各类新兴媒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新闻宣传队伍素质。
  (二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把和谐创建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农村“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注重创建活动的实效,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活动。制定乡风文明工作规划,开展“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文明保山,诚信隆阳”的系列活动,全面启动其他四县活动,并形成开展活动的长效机制。深化拓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继续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商场”活动和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增强国防意识,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充分发挥解放军驻保部队、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在建设和谐保山中的作用。
  (二十一)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文化建设“十大工程”。繁荣文学艺术,创作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贯彻《保山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快文化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为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文化市场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强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开发。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二十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认真贯彻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争取县乡财政状况明显改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二十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础。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加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居民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支持和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开展社区自助、互助、救助、维权、便民利民服务,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家园归属感,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十四)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优势,充分凝聚和谐保山建设力量。发挥工青妇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各自所代表群众的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切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竭诚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扩大工青妇组织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动员和团结全市工人、青年和各族各界妇女参与构建和谐保山的伟大实践。充分发挥科协、文联、社科联、侨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在构建和谐保山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五)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增进社会团结和谐。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坚决革除束缚创新的各种弊端,鼓励创新,善待挫折,宽容失误,激励成功。完善人才培养规划,加快创新型人才培育,着力提高创新、创造和创业能力。正确识别人才,善于发现人才,大胆使用人才,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尽展才华,为建设和谐保山提供人才保障。
  (二十六)加强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发挥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保山中的独特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积极为构建和谐保山贡献力量。发挥保山侨乡优势,充分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和改进外事工作,整合外事资源,加强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条件。
  七、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七)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适应我市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十八)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保山创建进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较差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刑释解教和安置帮教工作。完善政治保障机制,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基础建设,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和各种以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安宁和边疆稳定。
  (二十九)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根本,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整体联动,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环境和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十)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法规,强化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安全无保障、列入关闭名单和审批手续不完善的矿井,一律关闭和停建。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危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基层和基础工作为重点,严格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事故赔偿标准,严格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加大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十一)深入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和艾滋病蔓延。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国际禁毒合作,积极发展境外替代种植,健全和完善查缉网络,严厉打击各种毒品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面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寨”等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一办法六工程”,全面落实好重点人群的行为干预措施。深入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把禁毒防艾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防艾工作新格局。
  八、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三十二)加强生态建设,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和自然生态。加紧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严把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实现经济发展高增长、资源消耗低增长、环境污染负增长,努力构建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发展模式。搞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森林、湿地、水源等的保护,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搞好对水、大气、噪声、土壤等环境污染的防治和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严肃处罚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十三)坚持节约发展,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积极推进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建设。以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建立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资源补偿机制,对重要矿种和矿产资源进行高起点成规模的开发,着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加大资源勘察力度,对重点矿产资源集中力量进行详查和勘探,努力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综合运用价格和税收等手段,着力形成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十四)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奖励少生”和“处罚超生”相结合,严禁计划外人口出生,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和“少生快富”工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推进优生优育。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服务所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完善进城农民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九、加强党的领导,为构建和谐保山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十五)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构建和谐保山的本领。建设和谐保山,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党委要把构建和谐保山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建立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认真探索和总结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保山实际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对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三十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各级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凝聚力。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广大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心骨。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着力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投入,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政权运行经费和活动阵地的保障能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保持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水平。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好关心老劳模、老党员和帮扶困难党员工作,开展好“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和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施展才华。
  (三十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依纪依法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良好的党风保证干群关系的和谐,以干群关系的和谐保证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和本《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察,确保把构建和谐保山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加快构建和谐保山的进程!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云发〔2006〕21号),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认真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转变思想观念,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一)“十五”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贯穿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明确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目标,积极倡导发展循环经济,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投入,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在人口增加、经济增长、城市(镇)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城市和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水平,为努力与全省同步建设小康社会,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道路奠定了基础。
  (二)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虽然“十五”环保工作成效显著,但我市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粗放增长导致环境结构性污染突出,排污总量增加与区域环境容量的矛盾愈加显现,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全面达标排放任务艰巨,污染控制和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的污染突出,部分城镇河流及水库水质呈恶化趋势,局部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显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的垃圾与污水得不到安全处置,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排江河的现象仍然存在。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产生的面源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日趋明显。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三江”(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明显加重。环境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多,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的能力建设薄弱。全民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增强保护环境的使命感。新时期,我市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历史欠账,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还要面对经济社会进一步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始终不渝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业稳市、工业立市、科教兴市、旅游活市、文化名市、城镇强市”六大战略部署,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实现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向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转变,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转变,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转变,坚持在加快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加强环境保护中加快发展。
  (四)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努力实现在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确保完成省政府规定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削减15.5%、二氧化硫削减4.4%的约束性指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大水系干流、支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断面的比例大于70%,保山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城市河流水环境达标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于60%。保山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部分区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环境问题
  (五)严格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加大城市和农村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和水源地径流区生态环境保护,控制饮用水源地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各县(区)按照水功能区划,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并实施各县(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限制各种开发建设活动,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水源地径流区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减轻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在水源地保护区引水径流区建设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及人工湿地,净化水源地的水质,确保水源水质达标。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水源水质及水源地环境的检测,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六)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保护。加大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继续巩固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排污总量控制措施。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工业园区(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加强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管理,全面提高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2010年实现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50%以上。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停产治理,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限产限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使水质逐步达到功能区划目标。同时,加大环境监督和执法力度,禁止工业、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水体,从源头上减少水体的污染负荷,促进河道水质改善。加强国际河流保护,以“三江”(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国际河流境内流域保护为重点,编制“三江”保护规划,以水环境容量为基础,总量控制为手段,研究、探索“三江”保护措施。推动各县(区)穿城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恢复其生态、景观功能。
  (七)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市场化、产业化,继续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开发推广污水垃圾再生利用途径。加快腾冲日处理2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昌宁、龙陵、施甸的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完善保山中心城市排水管网改造的前提下,把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由日处理2万吨扩建到6万吨,力争2010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9万吨,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加快城市污水截流管网的配套建设,对原有的雨污合流系统采取截流措施或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努力提高全市的城市垃圾清运设施的现代化水平,2010年,全市日处理垃圾能力达800吨,五县区都拥有工艺先进,设施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同时,新建一批重点小集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处理垃圾能力达455吨。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八)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禁新上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强化区县环保部门的辖区管理责任制,加大环境执法和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坚决扭转“违法成本低,执法和守法成本高”的局面,有力推动老污染源治理,坚决遏制“十五小”和“新五小”死灰复燃,防止污染反弹。经济、环保部门要分批确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鼓励污染物排放达标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保部门要牵头依法监督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全市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规划与建设,鼓励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污染集中控制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产业集约发展。积极开展重点企业的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及工业废气中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达90%。
  (九)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隆阳区要巩固“十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果,其他四县积极参照“城考”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做好城市规划,做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合理规划城市(镇)功能分区,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切实解决城市河流污染、社会生活噪声、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等重点、难点问题。继续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扩大电能使用范围。实施燃煤提质增效工程,逐步禁止原煤散烧。到2010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60%,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不低于80%,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监管,继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汽车尾气排放年检,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淘汰报废制度。完善保山中心城市烟尘控制区建设和创建噪声达标区,推进腾冲烟控区和噪达区建设。加大城市河流综合整治力度,使城市河流水质达到并保持水功能区划的水质要求,逐步恢复景观功能。
  (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工业污染向城市郊区转移,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农业部门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品种农药,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建立和完善农药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和农药残留检测体系。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实施农村畜禽养殖集中屠宰、废渣综合利用等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农业、水利、环保部门制定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性目录,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大农村沼气池建设投入,并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灶。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各县(区)政府每年都要实施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
  (十一)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强三大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矿山、水电开发、交通建设为重点,控制人为生态破坏,对严重破坏区域逐步实行生态恢复。对生态脆弱区的基本建设用地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管,预防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国土、林业、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监管,督促矿山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道沿线两侧和重要水库面山、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开采各种矿产资源。科学开发水能资源,加强流域规划管理,已经审批的流域综合规划要进行修改完善;未编制的要抓紧组织编制。新编、修编流域综合规划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编制流域规划或流域规划未进行环评的流域暂停审批或核准水能开发项目。水能资源开发必须符合流域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确保生态环境需要的最小下泄流量,由水利、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下泄生态流量。水利部门要全面开展水电项目清理检查,依法分类处理,合理、规范开发。交通、环保部门要加强重点交通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交通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加强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继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对现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积极申报、提升一批市、县(区)自然保护区,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合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逐步恢复森林防护功能。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强对外来生物的监管与防治。坚持“开发、利用、补偿”一体化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十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严格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对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医疗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定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收费标准,拓宽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投融资渠道,2007年前建成全市日处理能力3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十三)保障辐射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辐射环境监管水平。加强县区放射性污染防治分级管理机制,每个县区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初步建立起全市辐射环境监管构架。建立保山市放射源动态管理体系,所有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必须取得辐射环境安全许可证。建立严格的“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对放射源实行终身监管,进行全程跟踪,建立放射源数据库。已建、在建和新建伴有电磁辐射的单位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推进腾冲退役矿区放射性污染治理工作。
  三、转变增长方式,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
  (十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将区域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分工合理、重点突出、生态环境协调、比较优势得以发挥的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各地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及国家、省、市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不同区域的环境“准入门槛”,实施不同区域的产业淘汰和污染治理政策。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实行优化开发;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在生态脆弱的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自然保护区和资源环境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实行禁止开发。坚决防范发达地区的落后生产技术、设备和已经关闭企业的污染转移。
  (十五)严格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县区和企业,停止审批和核准需增加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以及不符合环境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标准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环保手续,国土资源和金融部门不得提供用地和信贷支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各级政府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建或者停产,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和环保工作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节约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专项经济发展规划的重点,将循环经济体现在政绩考核、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标准指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审计、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各个方面。在资源开发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废旧资源,在社会消费环节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实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以矿冶、制糖、建材、啤酒、造纸、农特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使单位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降低,鼓励节水和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并在以上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型工业企业试点,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使企业生产过程“三废”“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使循环经济真正成为全市发展工业经济、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
  (十七)推动环保科技和产业发展。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逐步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推动我市环保服务业的发展,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促进有利于消除污染、实现综合利用、保障环境安全的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技术引进和创新,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清洁生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生态型工业、生活污水控制与水环境治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科技工程示范。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加大环保系统人力资源引进开发的力度,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培养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技人才。
  (十八)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各级政府要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不得突破。继续推行工商、环保联动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或者委托治理、处置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严禁直接向江河湖超标排放污水。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环保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其中严重污染的单位限期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且不得建设加重污染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对不按规定停产整治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完善污染源监控措施。到2010年,完成重点排污企业自动在线监控、监测,实行市和县联网监控、监测,确保完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4.4%、15.5%的目标。
  四、增强监管能力,提高依法保护环境的水平
  (十九)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县(区)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要重视和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县(区)级政府要设立独立建制(一级局建制)的环境保护机构,并落实职能、编制、经费。重点乡镇要设置专(兼)职环保管理员,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协调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二十)提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严格依法保护环境,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坚持开展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采取部门联动、挂牌督办和查办案件等有效措施,重点查处影响群众健康、社会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以及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等问题。要按照依法、足额、全面、及时征收的原则,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对长期不能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的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大排污费稽查力度,对地方政府干预环保部门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在排污费征收中的地方保护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保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县(区)政府要相应增加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投入,配备必要的环境监察装备和人员。市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装备能力要逐步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西部地区),县(区)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装备能力要逐步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西部地区)。
  (二十一)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形成科学的监测体系,实现监测装备现代化、监测技术科学化和数据传输网络化。加强国控、省控河流出境段面的监测能力建设,完成保山市中心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的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和污染事故快速反应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车辆、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强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到2010年,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预警体系,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国控、省控河流出境段面实现水质自动监测,保山中心城市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并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市环境监测站要建立完善的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和在线监测系统,县级监测站具备常规监测能力,全市形成统一的环保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信息发布体系。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
  (二十二)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规划,将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环保投入作为财政预算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加大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从2007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要在预算中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各县(区)级财政每年也要在预算中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与此同时,要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安排前期经费等方式,鼓励、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及国外资金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推进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逐步加大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保证环保投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按照“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原则,稳步推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
  (二十三)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包括环境预警、环境应急响应、环境修复在内的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配备现场应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传输仪器设备和通讯设备及防护装备,制定完善环境预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环境应急工作体系。各类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高危企业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消防、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备案,搞好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安全检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治或者搬迁、关闭。
  (二十四)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等环境信息。定期公布各地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及时发布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制度,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开展“12369”环保举报电话投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等制度,保证环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突环境保护责任制
  (二十五)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辖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环保部门要发挥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展改革、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建设(规划)、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共同推进环境保护事业。
  (二十六)健全环境保护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保护辖区环境质量的职责,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从2007年开始,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各县(区)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保绩效考评机制,将环保实绩列为县(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监察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建立环保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保执法问题。对因行政不作为而未按要求完成环保任务、实现环保目标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市政府将对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较好的县(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政府要定期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七)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新闻媒体要加强环保公益性宣传,开设环保专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要加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党校、行政院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知识培训。教育部门要强化大、中、小学环保教育。文化部门要加大环保题材作品的创作和演出。要深入开展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本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报告。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2007年3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的步伐,根据省委对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出的“政治上要坚定、认识上要统一、能力上要提高、作风上要过硬、团结上要增强、自律上要从严”的六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部署以及省委提出的“六条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理论成熟、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要求
  (一)政治上要坚定,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时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中央、省委、市委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及时传达学习和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始终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好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努力营造生动活泼、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边境安宁。
  (二)认识上要统一,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过去的五年,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总体上看,目前保山仍然是一个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仍然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保山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和最根本的任务。未来五年,我们既具备许多加快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还面临不少必须正视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妥善加以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有丝毫的松劲和懈怠。必须进一步增强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心中装着人民、装着党的事业,全身心地热爱保山的山山水水,热爱保山各族人民,热爱保山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蓬勃朝气,带头讲奉献、有作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有所建树,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必须始终保持开拓创新的昂扬锐气,带头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善于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精神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善于总结规律,善于提出新思路、创造新经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不懈奋斗,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开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局面。
  (三)能力上要提高,始终锤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把加强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党性修养、一种工作习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江泽民文选》,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所需的各种知识,学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仅要精通所负责和分管的工作,还要不断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全面工作,不断熟悉和掌握市情,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开阔眼界,努力充实和提高自己,以知识的更新带动工作的创新,不断提高参与集体领导的能力和本领。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增强本领。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解决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具体的能力和素质。坚持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放在加快保山发展这个大局上、放在研究解决关乎本地区和本部门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的干部实践锻炼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领导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到基层、到急难险重的岗位、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锻炼,在实践锻炼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领导保山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改革创新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四)作风上要过硬,始终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精神、外地好的经验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前进。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结合起来,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使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更加切合实际,符合客观规律,体现群众意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进一步转变作风,减少一般性会议和事务性活动,规范领导干部新闻报道,认真执行接待规定,下基层轻车简从。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到问题和困难较多的地方了解真实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倡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认真研究提高工作效率问题,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坚持和完善联系群众的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继续实施好“民心工程”,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政绩。
  (五)团结上要增强,始终发挥好领导班子在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中的领导作用。团结是领导班子建设的生命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维护团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认识,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来落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去遵守,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团结。要坚持不懈地用理想信念和目标任务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带头开展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的教育,把班子成员的精力都集中到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上,智慧都凝聚到开拓进取的事业中,行动都统一到共谋发展的步调上,用团结凝结人心,用团结凝聚力量,用团结创造业绩。作为主要领导一定要平等待人,宽容大度,集纳群贤,做到总揽而不包揽,信任而不放任,果断而不专断。班子成员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补台,做到服从而不盲从,到位而不越位,分工而不分家,在合作共事中加深了解,在事业发展中增进感情,成为政治上志同道合的同志,思想上肝胆相照的知己,工作上密切配合的同事,生活上相互关心的挚友,创造团结、互助、理解、信任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以更足的干劲、更快的节奏和更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的进程。
  (六)自律上要从严,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心系基层、心系群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甘于奉献,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为边远艰苦地区群众的排忧解难上,用在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用在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帮助扶持上,以实际行动赢得各族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和从政道德修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政承诺”,严肃认真地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决不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任何好处,坚决守住道德防线,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欲、慎独、慎终,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和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全市人民。
  三、保障措施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水平,关系到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的进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打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思想基础。思想理论建设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才能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自我满足、被动应付、轻视理论学习等错误思想,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上下工夫,努力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成。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脱产学习培训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在职自学制度,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党校和行政院校的阵地作用,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并把干部教育培训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学习需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干部进行培训,增强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继续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述学、考学、竞学机制,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学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正确有效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各级领导班子要把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始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扩大和落实党内民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民主生活会上,每个班子成员要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重点,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坦诚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一般的工作汇报会或工作总结会。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要上交组织、纪检部门,作为市委监督民主生活会质量、考察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的重要参考。要认真贯彻落实谈话制度,把谈话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抓紧抓实。在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任中谈话和卸任谈话的同时,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与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正职谈一次话,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与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一次话。要把谈话作为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渠道。谈话要紧紧围绕“六条要求”,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市委将组织对各级党委(党组)的谈话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主要领导负总责,充分发挥“一把手”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把手”在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是班子自身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全面责任。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抓得好不好,关键在“一把手”。“一把手”必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努力学习的表率,做勤奋工作的表率,做维护团结的表率,做艰苦奋斗的表率,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以高尚的精神风范、良好的人格形象来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强大的合力,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激发班子成员谋发展、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选准工作突破口,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营造心齐、气顺、劲足、风正的局面,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创造一流业绩。对班子成员在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在工作上要大胆放手,在生活上要多关心。同时,也要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和纠正错误的言行。“一把手”在抓好班子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带好队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对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出一支政治合格、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团结干事的好队伍,使干部队伍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坚持“两手抓”,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践证明,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必须围绕中心工作来进行,抓中心工作必须以自身建设来保证。只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只有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坚强有力,才能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不断开创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各级领导班子在抓好“第一要务”的同时,要认真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防止和克服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中心工作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突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像重视中心工作一样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通过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动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加快发展是保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第一要务。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一个地方发展的快慢,看一个部门工作的起色。因此,要围绕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这个主题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寓于各项工作中,找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结合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凝聚力”,把广大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有力地推动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取得实效。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六条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和重点,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落实。同时,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下一级和所分管部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六条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每年11月底前要认真总结自身建设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并形成书面报告报上一级党委。
  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奋进,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2007年6月7日)
  为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类指导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扶贫机制,集中力量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切实加快我市扶贫开发进程,积极推进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即用4年时间,完成1500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使4.7万户、20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扶贫开发中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围绕“解决温饱、巩固成果,缩小差距、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贫困户为基本对象,以省、市、县区认定但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自然村为主战场,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产业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强化劳务输出为重点,采取“统一规划,分年实施,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的办法,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力实施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使项目村实现“三个六有”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一)主要任务。2007~2010年,全市完成1500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其中,中央、省级扶持897个村,市级配套建设93个村,县区筹资实施510个村。分县区实施任务:隆阳区411个村,施甸县257个村,腾冲县323个村,龙陵县236个村,昌宁县273个村。通过实施以“六改(改水、改电、改路、改厨、改厕、改厩)六建(建园、建家、建池、建所、建校、建室)”为主要内容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解决4.7万户、2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项目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长10%以上,人均生产粮食400千克以上,其中95%的农户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元以上,80%的农户达到1200元以上,50%的农户达到1500元以上。
  (二)具体目标。结合贫困村的实际,针对高寒山区、山区(温凉地区)、半山区、坝区、边境及民族地区不同的资源条件、生产力水平、社会发育程度,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原则,使受扶持的农户、自然村、村委会实现三个“六有”的目标。
  1.农户“六有”:有整洁的人居环境(建盖青瓦或水泥瓦安居房、硬化庭院、实现人畜分离);有沼气池或节能灶;有小水窖(池)或自来水;有卫生厨、卫生厕、卫生厩;有稳定可靠的增收产业(人均年出售1头商品畜、人均建成1亩特色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人均有1亩400千克以上的稳产农田地;户均有一人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或外出务工的基本技能。
  2.自然村“六有”:有硬化畅通的村内道路和通往村委会或主干道的公路;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有进村入户的通电条件;有2项以上形成规模的产业;有通信和广播电视信号覆盖;有固定的村民议事地点或重大事项公告公示栏。
  3.村委会“六有”:有合格的村级办公房和能维护群众利益的好班子、好制度;有能满足“普六”要求的村完小;有能满足初级卫生保健要求的村卫生室及医务人员;有兽医室、庄稼医院及专业技术人员;有科普文化室及相应的电教设备和书刊;有通往乡政府所在地或干线公路的等级公路。
  三、实施原则
  (一)项目进村,扶持到户。建设项目直接安排到30户以上的贫困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包括零散户),扶持资金直接用于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贫困户收入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
  (二)先难后易,统筹安排。将最困难的贫困自然村和贫困农户优先纳入扶持计划,分类指导、连片开发,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期分批推进,确保实施一个村、巩固一个村,整体脱贫一个村。
  (三)整合资源,合力攻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主体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捆绑涉农资金,形成强大的扶贫攻坚合力。
  (四)深入发动,依靠群众。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充分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尊重群众的选择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五)科学规划,民主决策。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项目乡镇组织受益群众和村组干部编制整村推进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县区、市审批。规划方案一经上级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扶贫开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加快新阶段扶贫开发,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事关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的实施,事关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和谐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2007~2010年4年时间里,我市要解决23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巩固提高50万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时间紧、任务重。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又好又快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扶贫开发的对象,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要在广大贫困地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首先通过扶贫开发奠定基础,使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农民增收产业逐步建立,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各级要树立扶贫开发长期作战的思想,不能厌战、放松。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
  1.市、县(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财政、监察、审计、发改、农业、扶贫、林业、水利、交通、民宗、国土、畜牧、民政、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烟草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县区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县区扶贫办,由市、县区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整村推进规划,分解任务,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对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当年有整村推进任务的乡镇、村,也要成立项目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负总责,分管副乡镇长具体抓落实,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村两委班子、村民小组长为成员,负责发动群众,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工作。
  2.市级领导分别挂钩联系五县(区),市直100个处级单位100名正处级领导、100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直接挂钩联系100个贫困村委会,各县区县级领导、县区相关部门分别挂钩联系当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自然村。
  (三)加大投入,整合力量,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
  1.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财政投入,并保证随着财政增长逐年有所增加”的要求,市、县(区)财政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必须优先保证当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级财政2007年投入400万元,2008年投入500万元,2009年后逐年增加。各县区务必逐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在2010年前完成县区筹资实施的整村推进任务。同时,市、县区财政每年必须安排一定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扶贫攻坚强劲合力。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村推进的统一规划,将各部门掌管的支持“三农”领域的项目和资金,调整到每年所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区,用于道路、水利、沼气池、人畜饮水、学校、卫生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以发挥项目资金的整体效能。发改部门重点整合以工代赈资金和国债易地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农业部门重点整合村容村貌整治、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等项目资金;林业部门重点整合沼气池、节能灶、林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水利部门重点整合小型农田水利、人饮安全等项目资金;交通部门重点整合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民族宗教部门重点整合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少数民族发展等项目资金;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整合土地复垦项目资金;卫生部门重点整合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人口计生部门重点整合农业人口“少生奖励”辅助政策补助资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整合劳务输出和农民工培训等项目资金;民政部门重点整合村委会建设和民政民房恢复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部门重点整合地震灾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及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组织部门重点整合农村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畜牧部门重点整合畜牧产业基地建设、畜禽良种推广和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文化部门重点整合村文化室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广播电视部门重点整合广播电视“村村通”信号覆盖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教育部门重点整合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科技部门重点整合农村科技发展项目资金;烟草企业重点整合基本烟田(地)建设项目资金;电力部门重点整合农网改造、乡村电力建设等项目资金。
  3.充分挖掘和发挥社会帮扶力量的优势。坚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挂钩帮扶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制度,通过集资、捐款、协调资金等多种形式,支持挂钩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引导企业以扶贫济困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从2007年起,市委、政府确定26家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名单附后),筹集资金直接参与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民间组织、国际援助机构等参与我市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不断壮大社会帮扶力量。
  4.充分发挥农户的力量,加大自身投入。在国家必要的资金扶持下,引导和发动广大贫困农户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成为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主体,通过投工、投劳、投料、筹资等多种形式增加自身投入。
  5.加大信贷扶贫力度。在项目立项和放贷审批上,要优先扶持在整村推进项目区的龙头企业,充分依靠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把小额信贷与整村推进结合起来,当年实施整村推进的自然村,力争每个村使用小额信贷到户贷款不少于20万元。
  (四)统一规划,统筹安排1.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围绕扶贫开发的六大建设内容(即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特色产业建设,改变村容村貌的文明新风建设,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以班子建设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科学规划。
  2.及早部署,严格审批。每年6月30日前,相关的项目乡镇完成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形成下一年的“乡镇整村推进实施方案”上报县区协调领导小组。7月30日前,县区完成审核规划项目、分解整合项目任务、明确项目责任部门等工作,形成“县区整村推进实施方案”,上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0日前,市级完成各县实施方案的审查,汇总形成全市整村推进实施方案,批转各县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市、县区有关部门根据项目总体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筹措建设资金,做到计划早落实、资金早安排、项目早实施。
  (五)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1.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和《云南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考核验收办法》以及《保山市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考核暂行办法》,次年5月底以前,由县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县区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参与项目建设情况分别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底前完成对县区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市直各部门完成项目、资金整合情况分别进行综合考核。
  2.对整村推进项目完成情况和整合项目资金情况采取量化考核、百分制考评的办法,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定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前10名的村确定为优秀,考核为6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市、县区协调小组对承担项目、资金的市、县区部门、挂钩联系项目村的市、县区、乡镇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参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新农村建设的优秀指导员,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优先提拔任用。
  (六)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效益
  1.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保山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基本原则,继续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完善报账制管理办法,增强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加强资金监督力度,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要共同构成监督体系,对扶贫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对年度各类项目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并公开验收结果。对完建项目,要及时办理工程管理移交手续,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工程管理维护措施,确保扶贫开发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七)加强基层组织和扶贫开发队伍建设
  1.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努力培养事业心强、能干事、公道正派的带头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从2007年起,每年要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定向考录公务员。
  2.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对扶贫系统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关心,在扶贫开发工作任务重的乡镇,成立扶贫开发办公室,配备扶贫专干,村级确定扶贫联络员,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扶贫机构正常运转。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议事协调职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努力提高扶贫系统工作效能。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7年6月19日)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 (云发〔2006〕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权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集体林业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促进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
  总体目标:力争用2~3年时间,通过确权发证推进主体改革,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形成以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通过理顺林业管理体制,规范林业执法,促进林权流转,提高林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林业配套改革,逐步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区增效的目标,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兴林富民”的原则。要把“兴林富民”贯穿于林权改革的始终,从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到检查评估,都要把富民作为林业改革和发展的目的,确保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林权改革中要做到该给农民的利益要给够,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的服务要搞好,使这项改革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之举和民心工程。同时,林权改革要兼顾村组集体必要和合理的权益,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依法改革的原则。林权改革要以《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办法》、《合同法》以及《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集体山林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应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决不允许借林权改革之机随意出让、处置集体林资产和乱占滥用林地,损害群众利益。
  (三)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要加快林业发展,又要把稳定贯穿于整个改革工作的始终,保持社会的稳定,做到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保持稳定。不能因改革造成思想混乱、社会不安定以及引起乱砍滥伐、偷砍盗伐现象发生,造成森林资源破坏。(四)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农民在林权改革中的主体作用,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都要公开,以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五)尊重历史的原则。要稳定林业“三定”以来落实的林权,不得推倒重来,确保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对权属不清的要依法依规确认,协商解决,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六)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根据各地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类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林权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制订方案,不搞统一模式,实行“一村一策、一组一案”,并具有科学性、操作性、严肃性、规范性、实用性。
  (七)综合配套、系统推进的原则。要把确权发证主体改革与创新林业管理体制、规范林权流转、建立林业服务体系等配套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八)质量与进度相统一的原则。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和先行试点、同步推进的要求,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防止片面追求进度,不讲程序、不讲原则、不讲质量,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林改工作进度,确保林权改革不出现偏差。
  三、改革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林权改革的范围是集体商品林,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商品林、农村居民承包的责任山和划定的自留山以及通过合法流转获得的包括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等在内的林业产权。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但权属和四至界线清楚的,要核(换)发林权证。国有林权属要保持稳定不变。林权改革主要内容有:
  (一)明晰产权。产权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建立现代林业制度的核心。因此,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并通过核(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在维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仍然为集体所有的基础上,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明晰到户和经营主体,这是林权改革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同时,要依据农民对山林的依赖程度,因地制宜确定权属。农民对山林依赖程度较高的山区、半山区,原则上应均山到户,确保农民有生存发展的条件;依赖程度一般或因客观原因不便到户的山林,可实行均股到户,并颁发股权证;依赖程度较低或股权到户也不便于管理的山林,可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承包等方式转让给大户、联户、企业及社会各界经营,实行均利到户,其拍卖和承包所得收益70%以上要分配到户,确保林农通过二次分配享有林地收益权。总体要求是,通过林权改革使均山、均股、均利到户率达到90%以上,具体要求为:
  1.对已划定的自留山保持长期稳定不变,继续实行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经核实四至界线和面积后,由林农申请核发林权证,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对已经流转的自留山,要完善流转手续,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2.林业“三定”以来承包到户经营的责任山,承包期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归承包者,由承包者有偿使用,并申请核发林权证,允许继承和流转。对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新一轮的承包均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50~70年。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对已流转的,要依法分别办理林权登记和变更手续。
  为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对责任山可实行有偿使用,其承包使用费的收取和标准,可由群众讨论决定;其使用和管理,可通过制定使用管理办法来执行。
  3.目前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商品林,原则上应确权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对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较好的村组林场、股份制林场、联办林场等,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票决同意,可继续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并以“均股”方式将现有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明确经营主体、管护责任和收益分配办法,财务单独核算,其收益70%以上按股分配。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转让集体山林经营权的,应以“均利”方式将所得收益70%以上分配到农户。对利用世行等贷款营造的集体山林,在落实经营主体时,必须按照“债随林权走”的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落实抵押物。
  对零星分散的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作价后以承包、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给个人经营。
  集体林地经营方式要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民主确定,其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集体林地确权到户后要及时核发林权证。
  4.其他农村土地上的林木,按照“树随地走、谁造谁有”的原则,经农户自愿申请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核发林权证,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5.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生态公益林区属集体经营或已由农民承包的集体林地,其林权维持不变,由林权权利人申请林权登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等管理机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与林权权利人签订保护合同,并切实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6.对原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原则上应保持权属稳定。原承包户去世后无继承人的,由集体收回林地,按集体林重新落实林权;继承人户口在本乡镇的,林权落实给继承人;继承人户口不在本乡镇的,经与继承人协商,可依法流转,确定新的权属所有者;原承包户外迁后将林地转让给他人并签订了协议的,按协议落实林权;已成建制农转非的集体林地,参照土地征收管理的规定处理。凡权属明确的,要重新核发林权证。
  7.对业主(大户)承包集体荒山造林以及受让林地、森林、林木的,可按协议确定的权属给业主(大户)或受让方核发林权证。对原林权所有者分家后,按分家时家庭成员签订的有关协议,落实林权,核发林权证。对联营造林的,原则上林权证落实给原林权拥有者,联营造林收益按双方协议落实。对以林地作为入股造林且经营期较长的,原则上林权证核发给经营者,其收益按协议规定分配。
  8.林业“三定”以来划定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林农自愿的基础上,可通过协商方式互换,也可以自愿联合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实行规模经营,并依法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9.自留山、责任山因抛荒等原因被集体收回统一造林或重新组织承包造林的,要根据“谁造谁有”政策,发给林权证,并按原协议的比例分成,没有协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比例分成。林木采伐后,林地使用权归还给原承包农户。
  10.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稳定为前提,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稳妥地处理林业产权的历史遗留问题。
  (1)对已经转让的集体山林,凡经过有关会议讨论、合同条款基本规范、转让中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尊重历史,予以维护并加以完善。对转让中存在违法乱纪的,要本着依法办事的原则进行处理。
  (2)林业“三定”时未发证或“证山”不符的集体山林和农户自留山、责任山,经核实权属无争议且一直在经营的,按现经营的山林予以确权。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处理。
  (3)林权证四至与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四至界址不清的应协商解决;越界造林的,造林人应与山权所有者或自留山、责任山主协商解决,并补签合同。
  (4)自留山、责任山已规划为其他用途或经政府依法处理、司法机关裁决的山林要予以维持,对已签订了合同的维持原合同;未签订合同的要补签合同,林地租金由双方商定。属责任山的林权人要与村(组)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其利益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由村(组)集体讨论决定。
  (5)对插花山(飞地)进行确权时,必须有权源依据,依据权源申请确权。乡镇内村与村之间插花山的林权登记申请,由工作组协调,现场划定界线,明确归属,再确权登记。乡镇之间插花山的林权登记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权属单位确权登记并签章,交由插花山坐落地乡、村、组确认。县际之间插花山的林权登记申请程序同乡镇,具体由县区林改办进行协调上报。
  11.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本次林权改革中核(换)发的林权证,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申请采伐、流转、抵押、补偿等林事活动的唯一合法凭证。林权证发放到户后,原发放的有关林业权属凭证一律失效。
  12.落实林权管理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本级政府日常林权登记变更、流转交易、评估监管、抵押登记、纠纷调处、承包仲裁、安全保障等管理职责,并负责建立健全林权档案管理,提供林权信息查询服务。
  (二)规范流转。
  1.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商品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盘活现有森林资源存量,活跃林业要素市场。对山区农民主要生活来源的林地流转,要加强引导,防止农民失山失地。
  2.林权流转应当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凭合法有效的林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签订林权流转合同进行流转。
  流转期限一般应控制在1~2个轮伐期内,最高不得超过林权证的使用期限。林木所有权流转的,其已登记的林地使用权随之一并流转;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其已登记的林木所有权也可随之一并流转。
  3.集体经营的山林流转,其流转方式、流转基价、流转收入以及分配使用等都要提前向村民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所得收益大部分应当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其余部分可用于发展林业和公益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4.已承包到户经营的山林,在流转时应当签订合同,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农户或个人拥有的林权在流转时是否评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流转权益归承包者个人。已流转给大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林权再流转的,必须征得原承包人同意,并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5.对未取得林权证但已流转的林权,或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权正在进行流转的,只要权属清晰,其林权流转申请和林权登记申请可以一并提出,经依法审查合格后,按相应程序办理林权登记或变更手续。
  6.对已经发生流转的林权,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只要程序合法、操作到位、合同规范、手续完备,应予以维护。对流转合同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是程序不规范或合同某些条款不合理,群众有意见的,原则上也应予以维持,但对不合理或有争议的合同条款,可在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协商解决,并完善相关手续和程序。对流转合同虽不完善,但没有损害集体利益,且流转受让人已实际做出大量投入,现林木生长良好的,可以采取“动钱不动山”或调整流转期限等利益协调措施,加以完善和规范。对存在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流转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集体流转的林地、林木收入,应实行均利到户。
  7.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流转,均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性质,不得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国家重点公益林不得流转,不得改变其公益林性质。发包方将农村林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然后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为使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必须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的申报和从业管理,引导、规范其开展相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活动。
  (三)放活经营。产权明晰后,林农及承包经营者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不变、林地用途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享有林地开发,林木及林产品经营等自主权。为实现林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充分发挥林地的综合效益,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执行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自留山和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以及通过合理流转取得使用权的林地,其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并可享受林业相关优惠政策,林业部门要提供业务指导和相关服务。
  2.加大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已落实林权和经营主体的林地,在分类经营、适地适树的前提下,要注意引导调整林种树种结构,优先发展具有保山特色的经济林、珍贵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竹林等,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和地方重点造林工程并予以补助。要引导发展带有方向性的造林培育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补助。
  3.放活商品林经营。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放宽对商品林的采伐管理。木材采伐指标分配实行公示制,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林木所有者直接申请。对农户个人经营的商品林,要按照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尽量满足采伐指标,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对成熟的人工商品用材林,在采伐限额内优先审批;对企业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实行采伐限额单列,并予以充分满足。
  4.大力发展林业产业。鼓励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苗木花卉、林下产品、人造板生产加工、林浆纸一体化、高档家具制造、森林旅游、生物制药、野生动植物繁殖利用、生物质能源等林业产业,整合资源,逐步淘汰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环境、浪费资源、附加值低的木材加工企业。积极培育和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鼓励发展林产品出口基地,延长产业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途径和增收渠道。
  5.建立林业要素市场。通过建立林权登记、资产评估、林权流转交易、林权抵押贷款等综合服务场所,为广大林农和经营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拓宽林业资源进入市场的途径。
  6.创新林业执法管理体系。要在资源监管、行政执法和完善服务上开拓创新,整合林业执法单位的执法职能,剥离经营性服务职能,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7.改进林业金融服务。积极探索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盘活现有林地和林木资产,促进森林资源向资本转变,为林权权利人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
  8.鼓励和引导组建林业行业协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开展经营活动和进入市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四级书记抓林改”、“四套班子齐动手”的要求,各级都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把林权改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权改革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林权改革的积极性。要层层组织培训,重点是直接参与林权改革操作的乡、村、组干部和工作队员,确保林权改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确保林权改革工作不走样。
  (三)全面调查,制定方案。要以县区、乡镇、村为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林权现状调查,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林权改革方案。县区林权改革方案要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林改办备案;乡镇林权改革方案要报县区政府批准;村林权改革方案要报乡镇批准,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四)紧密配合,明确责任。各级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法制、财政、信访、民政、林业、农业、档案、金融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多方筹措经费,保障林改经费及时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监察和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林权工作的违法违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改的政策、技术指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为林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信访、民政、法制部门要为林改调处纠纷做好法制保障;金融部门要积极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为林农提供优质服务。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依法调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
  (五)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林权改革工作必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要求,依法并按政策进行。在保证林改工作沿着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康运行的同时,既要坚持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落实农民的自主权、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林改方案的制定权交给群众,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又要规范改革工作程序,统一技术方法、标准以及各类表格或承包、租赁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防止出现新的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使改革真正体现民意、维护民利、符合民心,确保林权改革工作健康顺利推进。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贯彻意见
  (2007年6月22日)
  为促进保山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保山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理清思路、明确重点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建设的重要任务。2006年以来,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扶农惠农的有力措施,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步扎实、进展顺利。在自然灾害多发的情况下,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农村社会更加稳定。但与全国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当前全市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依然脆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差距拉大的态势依然没有改变。2007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必须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市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松懈。
  (一)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努力,力争粮食产量保持在90万吨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4%,解决3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巩固提高5万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以上,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水利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注意强化“五大支撑”。一是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设施支撑;二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支撑;三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建设完备产业体系,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支撑;四是培育多元化市场体系,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支撑;五是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着力建立“四大机制”,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
  增加“三农”投入,是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必须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不断开拓新的农业投入渠道,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机制。
  (一)健全对“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发展的投入。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各县区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逐步提高到40%,落实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的要求,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等项目。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要求,整合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以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方面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全市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投入占信贷总量的30%以上。
  (二)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按照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总结烟草等行业和企业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经验,借鉴市内外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用规范的方式引导资源开发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入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拓宽和完善以工哺农的支持政策和融资渠道,推进城乡产业优势互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完善农业直接补贴政策机制。全面落实、完善和加强各项农业直接补贴政策,逐步建立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的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有关农业直接补贴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的50%要安排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在巩固粮食作物良种补贴的基础上,逐步加大种养业的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工作。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的机型和范围。及时下达、拨付中央和省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2007年起,全面实行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广泛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引导农民增加生产要素投入和智力投入。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补助原材料等多种方式,对农民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适当补助。综合运用税收、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现代农业。广泛开展“村企结对”建设活动,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机制。
  三、积极做强“五大产业”,加快构筑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结合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特点,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一)巩固壮大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优质稻、玉米、麦类、杂粮等专用粮食和特色商品粮,认真做好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工作,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左右。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搞活粮食流通。巩固提升粮油基础产业,做大做强烟草、蔗糖、林果、畜牧四大支柱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对经济社会的辐射带动力。加快发展茶叶、咖啡、丝麻、冬早蔬菜、花卉、山葵、甜柿、药材、工业用大麻、野生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积极发展膏桐等木本油料作物及木薯、脱毒红薯等非粮食作物种植,加快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
  (二)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突出抓好肉猪、肉牛、肉羊、水奶牛四个畜牧重点产业,加强良种繁育和推广体系建设,提高良种化水平,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对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大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力度,加强乡村动物防疫体系和兽医队伍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应急能力。支持发展品种优、用地少、效益好的水产品养殖。抓好科学养畜示范村、养畜专业户的扶持,建设各类养殖小区10个,积极发展健康养殖,推进优质肉猪、肉牛、肉羊、水奶牛商品基地建设,力争全年肉类总产达21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21亿元。
  (三)扎实发展林产业。立足于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强化资源培养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林产业,大力营造一批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等基地,建设一批林下产品基地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定向培育稳定的林产业原料供应基地。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实施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确保生态体系建设和完善。继续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政策性项目的争取工作。加大林业科技投入,积极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技术,促进林产业结构和技术、产品升级。加大林下资源培育与开发力度,提倡林农间作、庭院林业等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尽快形成林产业发展新格局。力争今年完成营造林15万亩以上,实现林业总产值16亿元以上。
  (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把建设现代农业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培育壮大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加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扩大烤烟、香料烟加工规模,提高糖业质量和效益,重点培育食品、丝麻、茶叶、畜产品、咖啡、山葵、食用菌、甜柿等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基地建设、新产品开发等的支持力度,技改资金要向涉农的工业企业倾斜。积极引导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五)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挖掘我市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新农村建设与旅游的深度结合。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要求,择优选择一批条件好、潜力大的乡村,结合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接待服务型、农事参与型、文化体验型、休闲观光型、森林生态型等乡村旅游精品,推动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和重要推动力量。加强人才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特色县、乡镇、村、农家乐,提高乡村旅游的带动辐射功能。
  (六)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围绕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兴办的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资源优势,突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村、特色村,培育集中连片的产业带、产业群,推进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城市郊区重点培育农产品加工营销专业村,坝区重点培育冬早蔬菜、优质瓜果、花卉苗木、甜柿、丝麻、蚕桑和养殖专业村,山区、半山区着力培育茶叶、山葵、中药材、野生食用菌、泡核桃等专业村、特色村,高寒山区重点培育生态专业村。2007年全市将重点发展产业专业村40个。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落实好产业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品牌产品建设。
  四、实施“五大工程”,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
  先进的物质装备和良好的设施条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工建设红岩水库,实施龙陵八〇八水库等一批除险加固工程;确保施甸鱼洞水库、昌宁大城水库今年上半年建成投入试运行,完成芒宽中型灌区建设和明子山、三块石后续工程建设任务,抓紧做好腾冲甘露寺、龙陵三岔河、施甸红谷田水库等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水利化程度提高3个以上百分点。加快水源点建设,努力搞好水毁修复,继续加大“五小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烟水配套工程、优势农产品基地水利配套设施、坡改梯及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力度,结合烟水配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继续加大以水浇地、坡改梯、治水改土为主的基本农田和高稳产农田建设,实施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全面完成新增灌溉面积6万亩,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千米。加强退耕还林地区口粮项目、优势农产品基地项目的田间灌排设施建设,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有机肥积造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现代农业耕作技术,不断提高耕地内在质量。
  (二)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实施通乡公路路面硬化、通达工程、农村客运站建设、农村渡口改造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建设。2007年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498千米,农村客运站建设10个。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农村9万人的饮水安全。推进农村电网改造,积极争取实施西部电网改造工程。切实做好20户以上的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改善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实施好6400户的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继续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继续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2007年重点实施好15个省级示范镇和一批重点中心集镇、边境口岸集镇、旅游小镇建设。
  (三)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技术与农户改厨、改厩、改厕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以农村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新建农村沼气池1.15万口,积极推进节柴改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实现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家居环境洁美化。实施中小水电、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等地方电力项目建设,做好列入国家投资建设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扩大实施范围和规模。
  (四)实施新型农用生产资料推广工程。积极发展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及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优化肥料结构,加快发展和引进适合我市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特点的种植专用肥,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农机行业技术创新,积极开发功能实用的农产品加工机械、农林作业机械、节水灌溉设备和农用动力运输机械,扶持农户开展水稻、甘蔗、香料烟等农作物的机械化作业,努力提高我市粮食、果蔬、木材加工、“两烟”和制糖、制茶的机械化程度。
  (五)实施农村生态环保建设工程。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切实抓好林业生态建设,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河道管理,坚决打击侵占河道、违法采沙等涉水违法行为,搞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在重点矿区、水电开发区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和补偿机制。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做好化肥农药、畜禽养殖和农村工业等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引导和帮助农民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在广大乡镇和农村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活动。
  五、构建“四大体系”,加快现代农业科技、人力和流通网络建设
  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强有力的科技、人力和流通网络体系支撑。坚持科技兴农,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度。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搞活农产品流通。
  (一)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创新行动,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加强对外科研协作,促进人员交流、资源共享和项目合作。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涉农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引进的加工生产设备,要认真落实国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继续实施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主要农作物良种选育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四项科技带动工程,强化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推广新机制。加大良种良法、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标准化及农业重大技术推广的力度。按照强化公益性、放开经营性的要求,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改革。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保证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改善推广条件,提高人员素质。着力培育科技大户,发挥对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快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以国家实施“金农”工程为依托,构筑信息服务网络及服务平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开发各类涉农信息资源,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整理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农村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信息服务进村工作。加快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积极发展腾冲、龙陵两个边境县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气象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
  (三)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目标,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民自主创业培训、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统筹城乡就业机制,做好农民工就业的制度保障和公共服务工作。各县区、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一批适合农民创业特点的短平快项目推荐给农民,落实专门机构,加强指导,提高农民创业成功率。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支持工商企业到农村以多种形式创办现代农业企业,鼓励青年人学农务农。力争全市培训农民工1.2万人,实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8万人次以上。
  (四)加快农业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搞好民族、贫困地区的村级农贸市场建设。组织完成好“四进村”、“五个有”任务,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组织和企业做好商标注册、质量认证、标准化生产等基础工作,推动品牌整合,形成一批优势特色农业品牌。积极组织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农博会、农展会、林博会,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多元化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供销社、商贸企业、医药、通信、文化、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和发展农民自办购销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大力培养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建立农民经纪人培训制度,提高农民经纪人素质。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蔬菜、水果、干果、食用菌、茶叶、肉类和水产品等鲜食农产品为重点,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应逐步实现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率先执行有关国际质量认证。推行连锁经营等新型农资经营模式,创建放心农资市场,保证农资供应,保护农民的利益。加快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体系建设,每年有重点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国内外考察,参加知名展会,结识海内外客商,开拓国内外销售渠道。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对外投资。
  六、推进农村“三项改革”,激发新农村建设的活力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当前,要重点推进农村综合、集体林权和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三项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合理整合、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和站所设置,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乡镇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5年内只减不增。坚决贯彻国务院严禁乡镇举债搞建设的决定,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和改革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教育部门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权,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建立完善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抓好腾冲县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新机制,积极推进和完善配套改革,探索建立林业产业要素市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森林管护体系;按照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要求,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逐步放宽对林木采伐利用的限制,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配置资源,建立起既能保证资源消长平衡,又能适应林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今明两年各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推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集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农民收入水平较高、非农产业比重大、劳动力转移门路宽的城郊和公路沿线,积极推进较大范围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山区、半山区,把茶园、果园和商品、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机构,负责土地流转的组织管理、发包以及土地平整和招商引资,用市场化的手段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各县区都要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先期试点,以取得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七、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党管农村工作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牢固树立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农业发展方向的理念,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县区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县区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要充实和加强党委“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切实加大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新农村建设,深入农村、深入实际、深入了解新情况,特别要关注和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创新工作内容,不断改进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大力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基工程”,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第一线服务、到农村创业,组织落实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从2007年起,向全市每个建制村(包括乡镇管社区)派驻1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并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一年一轮换,时间暂定5年,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从今年起,每年划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指标,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转变和完善乡村干部工作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安定有序。进一步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和“三万三讲”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继续搞好开发式扶贫,实行整村推进扶贫方式,完善扶贫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进乡、入村、到户,今年内组织完成好1500人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任务,提高扶贫开发成效。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征地管理和农村安居房、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今年内要完全覆盖5个县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农民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患大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农村五保户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筹集资金解决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问题。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妥善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做好农村消防及其他安全工作,加强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对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控预警体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中共保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7年7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云发〔2005〕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结合保山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要求。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多党合作战略性、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准确把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方针政策,自觉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帮助他们深刻认识在我国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的必然性和正确性,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三)各级宣传、统战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历史、现状及发展的研究和宣传,把多党合作的研究列入理论建设规划,紧密联系保山实际,以新成果推动新实践。
  二、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四)坚持政治协商的原则。各级党委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在市级,政治协商主要是中共保山市委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协商;中共保山市委在市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五)进一步完善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中共保山市委与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共保山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拟提出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等;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市级各民主党派还可就有关重要问题向中共保山市委提出书面建议和意见。
  政治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进行;政治协商的议题、内容、参加范围、协商时间由市委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提出,报市委领导审定;对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市委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综合后送有关部门研究或办理,并及时进行反馈。座谈会和通报会的议题由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委办公室提出,市委办公室会同市委统战部拟定座谈会和通报会的方案并作出安排,市委统战部负责有关事项的具体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党委在同级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进行。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
  (七)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和政府中的参政作用。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县区两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一定比例。
  市、县(区)两级政府至少要选配1名以上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市、县区政府换届方案中没有党外干部人选的不予批准换届;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应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
  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培养步伐,逐步配备党外领导干部。
  (八)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保证民主党派可以以本党派的名义在政协大会上发表意见和建议,可以提出代表本党派组织的提案,可以自主或联合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县区两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换届时,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不少于委员总数的60%,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专门委员会有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
  (九)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市政府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民主党派领导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拟出台的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意见,通报有关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业务工作范围同相关民主党派建立和加强联系,重要专业性会议和重要政策、规划的制定,根据需要邀请相关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重要活动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会见、宴请外宾,出席重要庆典、慰问、纪念活动时,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十一)健全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出题,政府支持,党派调研,部门协调,成果转化”的参政议政考察调研机制。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考察调研,也可委托民主党派就有关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考察调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反馈情况。
  四、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
  (十二)准确把握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围绕民主监督的内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民主监督。要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有计划地聘请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政策咨询和重大案件的调查审理。选拔素质较高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到教育、审计、监察、司法等政府部门担任特约人员,并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
  (十三)要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和各类社会评议活动,支持他们通过座谈、信函等形式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
  (十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年应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五)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保护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并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十六)各级党委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市、县区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党外后备干部数量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25%。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十七)市属各大中专学校领导班子中应有1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市级人民团体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领导班子配备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十八)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根据工作需要,应邀请他们列席党组(党委)会议,阅知有关文件,通报重大问题。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同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党组(党委)的领导,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六、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十九)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要大力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组织选拔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代表性和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骨干逐步充实到领导班子中去。各民主党派也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二十)加强思想建设。各级党委要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加强对其成员的思想教育,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贯彻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为多党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十一)加强组织建设。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的方针发展民主党派成员,严格把握发展成员的条件和程序,注重质量,注重代表性,突出界别特点,做好组织管理和巩固提高工作。
  (二十二)加强制度建设。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制度。
  (二十三)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之一。各级党委要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重视和发挥工商联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十四)社会主义学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校,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市社会主义学校要重点培养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培养力度,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学校的发展。
  七、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
  (二十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方针政策,认真负责地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各项要求。
  党委要加强对同级政协的领导,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十六)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党的方针政策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各级党委领导要主动同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交朋友,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内部事务,维护民主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照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
  (二十七)各级党委要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多党合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列为年底检查考核的内容;要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的教学计划;各有关单位对民主党派组织开展的调研活动,要热情接待,积极主动配合,如实介绍情况,提供必需的文件和资料,虚心听取意见;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单位,中共基层党组织要重视民主党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各民主党派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本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党派和有关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方便,保障其享有本单位公务活动所应有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各种待遇。
  (二十八)进一步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继续把市级各民主党派考察调研、人员培训、党务活动、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要适时研究解决市级各民主党派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问题,逐步改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条件。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在全市县以上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7年9月27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建设,市委决定,用今明两年时间,在县以上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以下简称“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县以上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的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推进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团结干事、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教育活动,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执行力、创新力和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但也要看到,少数领导班子和部分领导干部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贯彻执行不力、工作效能不高,表现为:责任观念淡化,对工作缺乏咬定不放、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的精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二是开拓创新不够、整体活力不足,表现为:守旧思想突出,对事业缺乏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勇创一流的精神,存在叫得紧、抓得松,决心大、办法少和心思不在工作上,只琢磨人、不琢磨事等现象。三是组织纪律不严、工作作风不实,表现为:纪律观念和落实意识淡薄,个别班子成员闹不团结,部分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漂浮、方法简单,追求安逸、贪图享受,存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应付上级、敷衍基层,哗众取宠、漠视民生和乱议论、乱造谣、乱告状、瞎猜测等现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情况和程度虽有不同,但都是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不强的结果,都严重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削弱了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制约着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三力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紧迫。
  当前,我市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安定和谐局面进一步巩固,改革开放实现了整体推进。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任务繁重而又艰巨。今后一段时期,既是保山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利益调整、矛盾凸现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县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特别是“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把增强“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使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更加统一、能力更加提高、行动更加有力、工作更加扎实,对于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确保市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顺利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在县以上领导班子中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解决“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迫切的。各级党组(党委)务必统一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足够的领导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把这次“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紧抓好。
  二、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在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中集中开展。今年下半年全面展开,2008年进一步深化和提高。
  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六条要求”,重点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不力、工作效能不高,开拓创新不够、整体活力不足,组织纪律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定、认识上统一、能力上提高、执行上有力、作风上过硬、团结上增强、自律上从严的坚强集体,为顺利实现全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又好又快地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具体目标要求是:
  (一)强化执行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真正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本县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绝不能借口地方和部门的特殊性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避免执行政策不严肃、不全面、不认真、不到位,断章取义、随意变通,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等问题。一要端正执行态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定精神,全面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和政策业务水平,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行动自觉、贯彻有力。二要完善执行方法。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嘴上执行、行动上不执行和执行不彻底、不全面的问题,在强化执行上狠下工夫,使执行的链条环环相扣、层层到位。三要健全执行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抓落实的责任,对重点工作实行专题督察督办,对常规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察和跟踪检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实行问责。
  (二)提高创新力。创新是解决矛盾、推动工作、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要增强创新意识。要坚决摒弃一切因循守旧、安于现状,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善于运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方法破解难题,努力推进本县区本部门的改革和发展。二要提高创新本领。要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把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与本县区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坚决克服照抄照搬、工作一般化的问题,杜绝搞违背科学的瞎指挥、乱决策,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工作创新,做到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硬、效果更好。三要营造创新氛围。要切实保护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的人,大胆提拔开拓进取、实绩突出的干部,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用人导向。
  (三)增强凝聚力。必须把领导班子的团结放在首位,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形成凝心聚力抓发展的良好局面。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主要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充分听取意见,其他班子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团结共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民主科学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交心谈心制度,切实解决好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内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每个成员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二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坚持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根本依据,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沟通协调、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切实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三要努力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拓宽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渠道,健全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制度,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要关注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条件,实现好群众根本利益,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四要增强抓落实的意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上,转变作风抓落实、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展示新作风、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
  对在“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那些缺乏责任意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缺乏创新意识,坐摊守业、无所作为、得过且过的;缺乏落实意识,作风漂浮、贪图享受、漠视民生的,要坚决予以调整。
  三、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要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解决各级领导班子“三力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个活动分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讨论阶段。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封闭、专题研讨、党校培训、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关于落实、创新、团结、作风方面的论述,系统掌握十六大以来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即将召开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各级党委重大战略部署的理解,提高对“三力建设”的认识,明确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以“增强‘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构建和谐领导班子”为主题的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真正按照“三力建设”的要求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集中学习、讨论的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二)查找问题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三查三看”,即查工作效能,看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不力、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查领导作风,看是否存在开拓创新不够、整体活力不足的问题;查班子状况,看是否存在组织纪律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三查三看”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同时,要按照谈话制度的要求,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正职,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领导成员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三查三看”和谈心活动,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三力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三)整改落实阶段。针对领导班子在“三力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要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凝聚力。在抓整改落实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出实效”这一关键,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在创新中抓落实,在落实中有创新,在落实和创新中出实绩。要着重从建立和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度、行政不作为问责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公开承诺、民情恳谈等方面,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团结协作的长效机制,推进领导班子“三力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进行效能考评,着力解决责任意识淡漠、作风拖沓、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督察,已经落实的工作要看成效,正在落实的工作要抓进度,没有落实的要找原因,对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底,执行到位。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要与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统一起来,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六条要求”作为“三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向市委写出专题书面报告。
  四、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能不能搞好,关键在党组(党委),重点在落实。各级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三力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市委已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杨毅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新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玉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克服厌倦畏难情绪,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投入。各个班子抓“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市委。
  (二)要加强督导。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督察室等督察机构,要把“三力建设”纳入督察的重点,适时开展专题督察、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并将领导班子“三力建设”的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对开展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督报制度,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得少于1次。
  (三)要加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推广典型,加强示范引导,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要务求实效。要认真分析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整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力求在阶段性的活动中取得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积极探索领导班子建设的规律。要把工作落实的程度、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三力建设”取得实效与否的重要标准。
  (五)要促进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妥善安排、有机结合,认真抓好“三力建设”,促进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建设。中共保山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2007年10月29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驻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夺取保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保山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科学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报告精辟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鲜明地回答了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集中全党智慧、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
  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一个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深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领导集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这次大会,对进一步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长期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十七大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定不移地用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不移地用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谋划工作,努力把保山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突出重点,抓住实质,全面准确地把握十七大的基本精神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努力在学懂学透上下工夫,在掌握报告的精神实质上下工夫。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全面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下问题。
  一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七大的主题。十七大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十七大报告从10个方面总结了过去5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取得的巨大成就。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十六大以来的5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5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和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5年,是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的5年,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更加紧密的5年;深刻理解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更加自觉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的业绩。
  三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七大报告回顾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29年来的宝贵经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行了精辟概括。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深刻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刻理解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进一步坚定推进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并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四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十七大报告在正确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行了全面阐述。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五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对我国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这些新要求是我们党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前景。要充分认识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一往无前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奋勇前进。
  六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努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深刻理解十七大对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对外工作方面的战略部署,把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到保山的各项工作中去,保持边疆长期繁荣稳定。
  七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七大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原则。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六个着力”的主要任务,自觉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章。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保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保山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使十七大精神尽快转化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
  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完成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时间,尽快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带动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深入开展。各级党校、行政学校要把十七大精神纳入教学计划,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集中一段时间分期分批地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带头学习领会贯彻好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带头到基层、到扶贫点进行十七大精神宣讲,带头作专题辅导,带头谈体会,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更好地担负起领导全市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保山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局面的历史重任。
  努力构建全民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生动格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党员干部的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明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来安排,通过骨干培训班、小集中读书班、形势报告、专题辅导、座谈讨论、党课教育等形式,组织好广大党员和在职干部的学习。企业、农村、社区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组织好企业员工和辖区群众特别是新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离退休职工、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学习。各级宣传部门要整合力量,抓好宣讲骨干培训,充分发挥乡村干部、新农村建设辅导员和社区干部的作用,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在组织好省委宣讲团到保山宣讲活动的同时,组织面向基层的宣讲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厂矿进行宣讲,使十七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十七大精神的理解,自觉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各大中专学校要把十七大精神作为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大学生假期宣传十七大精神社会实践等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科联要组织我市专家、学者和理论工作者进行深入的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积极参加明年下半年全省召开的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理论研讨会;组织创作和编排一批宣传十七大精神的文艺作品,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联要充分发挥文艺团体和协会的作用,用戏剧、歌舞、曲艺、小品、花灯以及诗歌、散文、小说、美术、摄影、书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开展宣传。要把十七大精神作为今明两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外宣传活动和“三下乡”活动的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把十七大精神送进山村边寨、送进千家万户。
  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市级媒体和县区新闻单位要把十七大精神的宣传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组织策划,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特色的宣传活动,生动鲜活地宣传十七大精神,及时反映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情况。保山日报、保山市广播电视总台、保山新闻网要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集中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栏、专题,及时刊发消息。在迅速反映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传达贯彻、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的同时,要以消息、通讯、评论、专访、综述等形式,宣传我市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按照市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施农业稳市、工业立市、科教兴市、旅游活市、文化名市和城镇强市等六大战略,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以及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报道在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进程中全市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各机关、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载体宣传十七大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媒体的采访。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努力把十七大精神落到实处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七大精神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保山改革开放实际,联系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把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各项工作的新成绩体现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成效。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市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的奋斗目标,按照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查找思想观念上和精神状态上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本县区、本部门的具体奋斗目标,提出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始终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保山的区位优势,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坚定不移地以大改革促进大开放,以大开放带动大发展,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实践进程;认真落实关系民生的各项政策,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要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的实际,进一步推动主观世界改造,使广大党员干部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扎实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我市今年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过程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过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今年后两个多月的重点工作,圆满实现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调查研究,谋划好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认真做好明年初进行的县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圆满完成。认真扎实地开展“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
  五、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既要有近期安排,又要有长远计划;既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又要抓好面上的教育;既要有安排部署,又要有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学习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县区、本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负有主要责任,要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开展。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确保全市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健康、深入、有序进行。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情况报告市委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云政发〔2005〕14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勘察、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矿产业培植成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把我市建成云南重要的矿冶基地,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我市矿产资源丰富,至今已发现矿产56种,矿床(点)534处,其中,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34处、小型矿床149处、矿点162处、温泉179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5000亿元以上。已累计探明资源储量的主要矿种有:硅藻土47262.89万吨、硅灰石11831万吨、硅石矿2942.53万吨(远景储量5000万吨)、饰面用大理岩838.75万立方米、锡15.00万金属吨、铅53.95万金属吨(远景储量83.95万金属吨)、锌103.06万金属吨(远景储量173.06万金属吨)、铁7883.96万吨(远景储量22883.96万吨)、煤32923.68万吨、铜3.29万金属吨(远景储量55万金属吨)。其中,硅藻土、石英岩(硅石)、氧化铍、五氧化二铌钽、钛铁矿、天然气等储量居全省第一位,腾冲滇滩铁矿为全省最高中型富铁矿床,腾冲明光硅灰石特大型矿床储量居全国第一位。截至2006年底,全市已获得资源储量的44种矿产中,已开采31种,占70.5%,形成规模开发利用的矿种有地热、锡、锌、铅、铁、煤、石英岩(硅石)、水泥用石灰岩等。目前,34种重要矿产中,全市探矿权共195个,探矿权登记面积达4937.09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15%;采矿权共103个,其中隆阳区19个、施甸县4个、腾冲县48个、龙陵县11个、昌宁县21个;采矿权企业经济类型为国有企业15个、集体企业13个、有限责任公司58个,其他为个体私营企业等。
  “十五”以来,我市采取矿电结合、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培植矿业龙头企业等举措,不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对部分重点成矿区和部分重要矿种进行了初步整合,优势资源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矿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仅2006年,铁、锡、锌、硅、铜、煤、水泥、大理石、天然石板材等主要矿种开发就实现产值120452.05万元、收入117803.24万元、税利18741.57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认识、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审批管理有待加强和规范,部分地方存在乱批、乱管等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局部地区、热点矿区存在群众哄抢、偷采现象,无证非法开采砂石、黏土资源的行为屡禁不止,部分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处于低水平。三是探矿权人圈占地盘、不投入现象严重,部分采矿企业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现象突出。四是矿业权市场建设尚不规范,一级市场中应当招拍挂有偿出让的矿业权多数没有进行公开竞价出让,二级市场中存在少数矿业权人蓄意炒作、非法交易矿业权现象。五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少征、漏征现象依然存在,造成国有资产一定程度的流失。六是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吸纳就业能力弱,全市544个持证合法矿山企业,仅吸纳从业人员17080人。七是矿产资源勘察程度低,部分采矿企业面临资源枯竭。八是矿产品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低,大部分采矿企业以出售原矿为主,对全市矿产业链的加长十分不利。九是部分矿山企业水土保持和环保意识淡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落实率低,水土保持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危害、生态破坏和地质灾害事故。这些问题,已严重阻碍我市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集约利用,严重阻碍我市矿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导致全市矿产资源优势难以较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性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从“基础性”和“不可再生性”出发,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出发,统筹考虑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整合和优化,具有推进保山新型工业化,实现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一要充分认识到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从源头上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我市良好的矿业秩序的需要。矿山布局不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混乱,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影响社会稳定。二要充分认识到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调整矿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培植我市矿业支柱产业的需要。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原因,我市采、选、冶一体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尚未形成,极不利于把矿产业培植成重要的支柱产业。三要充分认识到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现我市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做大做强矿产业,必须统筹兼顾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必须将规模小、技术低、浪费大的矿山整合到有资金、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讲诚信、重环保、有市场的大公司、大集团,扶优扶强,才能做到优化配置和集约开发利用资源,实现我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四要充分认识到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我市财政增长、后劲增强、农民增收的需要。由于资源集约利用程度低、矿产品附加值低,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资源效益明显偏低。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和优化,不是在矿山企业之间进行机械的组合和简单的拼凑,而是通过优胜劣汰、扶优扶强,在提升矿山企业整体实力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促进矿业经济生产力的提高,实现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大局出发,提高对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认识,消除各种畏难情绪,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三、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重点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从治乱、治散、治本入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矿产资源规划为基础,以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为重点,以矿业权管理为主线,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统一实施、市场运作的要求,与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优化矿产资源配置,节能降耗,扶优扶强矿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壮大优势矿业支柱产业,提高矿业经济运行质量,把保山建成云南重要的矿冶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和优化工作,应按照我市矿产资源规划、国家对有关矿产资源总量控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定,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二是依法管矿,依法治矿。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审批(初审)矿业权,依法严把矿业权准入关,依法加强监管,杜绝一证多矿和一矿多主,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矿山企业数量,促进矿山企业依法经营,不断提升办矿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三是优化布局,集约利用。根据自然资源赋存状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结合企业重组、改制、改造,以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优化矿山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资源集约利用。一个矿区(一个井田)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是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执行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保护矿山生态环境,走环境友好型、生态保护型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引导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改造传统采选工艺和装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矿业开发科技含量,延长产业、产品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共生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率,实现原材料增值循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循环经济价值,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
  五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把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和优化工作。
  六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公开公正,依法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及矿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三)整合重点
  一是大矿周边的小矿;二是资源利用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三是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四是小矿密集区,以及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的矿区;五是以铅锌、铁、硅石、煤、锡及石材等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重要的矿种。
  (四)目标任务
  一是依法整治和整合矿山,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矿山布局明显合理,矿山规模明显扩大,“多、小、散、乱”的局面得到扭转;二是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破坏矿山环境和安全生产隐患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解决大矿范围内的小矿山、矿区范围交叉重叠、超期证照等历史遗留问题,矿业权纠纷和越层越界等各类违法案件明显减少;四是建立和完善全市矿业权设置规划和计划,实现由被动无计划授予矿业权向有计划出让矿业权的转变,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控能力明显提高;五是建立和完善全市矿业权市场,创造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和公开、有序、健全、统一的市场环境;六是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建立矿业权人的信用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七是加大资源勘察和项目推介力度,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采、选、冶企业集团来保山投资建厂,鼓励硅、铁、铅锌、煤等矿冶企业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开展产品开发,着力实施石材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促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明显增强。到2010年,全市矿业产值达60亿元。
  四、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措施
  (一)深化矿山企业改革,调整优化矿山企业布局。矿山企业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要加强矿山企业布局规划,鼓励采取联合协作、委托加工、赎买退出、收购矿权、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等多种形式,推进矿业资产重组,组建和培育中、大型矿业公司和企业集团,改变全市矿山“多、小、散、乱”的状况,进一步实施集约化、规模化开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水保准入制度,对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小矿山、小选厂、小冶炼厂,依法予以淘汰和关闭。同时,要按照有利于“农民增收、工业增效、财政增长、后劲增强”的要求,调整优化矿产资源采、选、冶布局,实行采、选、冶联动,引导矿业企业就地开采、就地选冶、就地吸纳劳动力、就地完税。
  (二)加强资源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察、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切实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一是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采富弃贫,掠夺式开采;二是对目前尚不能开发利用的低品位、难选冶的矿床要进行有效保护;三是对造成生态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安全隐患严重的矿山,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四是要从严要求矿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改进生产工艺,实行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五是要提高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鼓励和扶持对尾矿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六是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监测、报告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度,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治理矿山环境备用金),对矿山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采矿活动诱发的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地面沉降塌陷、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环境问题加强预防和监测,及时组织治理。要以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地区为重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搞好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开发一座矿山,平安一方社会;开发一座矿山,致富一方群众;闭坑一座矿山,还一片绿水青山”;七是严格把关,新建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专家评审,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林地征占用、安全评价等审批手续,达不到矿山准入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采矿权登记。
  (三)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加强对已设置矿业权的监管。要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划分辖区内的重点成矿区域。对重点成矿区域内已设立的矿业权,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治理整顿力度,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核实矿业权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未按勘察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不完善、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以及蓄意闲置矿业权的矿业权人,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补办水土保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严厉打击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矿权等违法行为。到期仍未整改合格的矿业权,其中有资源潜力的,要引导其向有开发能力的优势企业集中;确实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而又不愿接受引导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按法定程序注销矿业权证。
  (四)严格矿业权审批,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新立探矿权,一要符合我市的矿产资源整合方向、产业政策,重点授予在当地进行选冶加工的矿山企业,对只采矿无选冶加工的矿山企业一般不再授予,确保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和综合利用;二要签订探矿保证书,合理布局、综合勘察,期满时按规定上报真实的地质勘察报告,探矿工作完成后申请采矿权必须按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方案落实,矿权转让必须接受协调和引导,依法转让。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同时,针对我市地质工作程度普遍较低,矿点数量多、规模小、发展难,优势企业因矿山规模太小或资源不明朗而难以进入的实际,对重点成矿区域的矿产资源,要按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优势企业推荐,引导优势矿业企业积极参与保山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县(区)级初审是矿业权审批的重要基础环节,必须依法从严初审。一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初审)矿业权,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增设审批(初审)环节;二是对越权、违规审批(初审)授予矿业权的,要依法予以纠正;三是要严格界定和规范各类矿业权的取得方式、政策界限、管理权限和操作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业权审批管理,通过严格矿业权审批(初审)管理,从源头上抑制对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特对全市范围内34种矿产矿业权的审查(初审)作如下规定:
  一是各县(区)矿产资源整合思路及方案要上报市政府批准通过,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自行决定整合方案、签订相关协议、作出相应承诺。二是矿业权转让要符合经市政府批准的整合方案,整合方案以外的矿业权转让要报经市政府批准。三是新立探矿权,在省国土资源厅征求市、县(区)两级意见时,县(区)要分批集中上报市政府审定。在分批集中上报时,要详细说明各矿业权申请区块和申请人情况,以及县(区)级政府对矿业权申请区块的规划和对申请人的意见。四是要建立矿业权有计划投放制度,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投放矿业权,杜绝矿业权审批的盲目性。
  (五)切实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增效、财政增收。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是《矿产资源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是防止矿产资源流失,增强矿业权人珍惜矿产资源的重要举措。市、县(区)务必加大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力度,引入市场机制,改革传统的以行政授予为主的廉价或无偿使用矿产资源的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一是要强化矿业权市场监管,及时掌握全市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矿业权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严禁炒作矿业权,依法打击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行为。二是新设矿业权,均要采取有偿出让。在矿业权一级市场中,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条件的矿业权,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开出让;对其他不宜公开出让的矿业权,以及转让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矿权或不需勘察可直接开采矿产的采矿权,必须按规定进行评估,缴纳探矿权价款或采矿权价款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其中,34种矿产的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可申请省上委托,由市或县(区)具体实施。三是要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有偿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的征收工作,彻底改变漏征、少征“两费一款”的状况,切实保障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者权益。四是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监督矿山企业将矿山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投入纳入生产经营成本,促进矿山业主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关系到资源增效、财政增长,本着妥善兼顺市、县(区)利益的原则,特对我市采矿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征收管理权限作如下调整: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保山珑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博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康浩公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砖瓦厂、腾冲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明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胜钢铁集团腾冲分公司、龙陵县宏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盛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崩龙田煤矿、湾甸水泥厂、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施甸3000t/d水泥、施甸酒房摆田铅锌矿等矿山企业采矿权由市级管理,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全额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他采选企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仍由县(区)负责征收。市、县(区)利益分配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行全额财政预算管理,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解缴国库。各级税务部门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矿山企业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六)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实行集团化整合开发。《保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规划》和法定准人条件,新设矿山的建设规模必须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优化资源配置,杜绝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分割与重复建设。对不符合《规划》限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小型矿山企业,要进行限期整合和重组,逾期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生产能力过小、浪费矿产资源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不符合规划的矿产资源勘察或开采项目,审批(初审)时不得同意办理勘察或开采许可证。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是:以龙陵县、昌宁县石英岩(硅石)分布区为中心,加快硅产业的发展,尽快推进10万吨/年硅铁项目投产,将龙陵县和昌宁县建成硅工业重要的生产加工基地;以隆阳区核桃坪金厂河一带为中心,建成以铅锌铁铜等多金属为主的采选冶生产加工基地;以龙陵县勐糯铅锌矿、腾冲大硐铅锌矿为中心,带动施甸县酒房铅锌矿开发,建成以铅锌金属为主的采选冶生产加工基地;以龙陵八〇八铁矿、腾冲曲石滇滩铁矿为中心,整合铁矿资源开发,建成以铁矿为主的采选生产加工基地;扩大腾冲、昌宁锡矿采、选规模,加强技术改造,以小龙河锡矿区为中心,建成重要的锡矿生产基地;加快煤矿资源整合开发步伐,以宝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为载体,建设年产原煤100万吨规模的煤业集团,并加快褐煤脱水提质生产技术的应用,尽快促成昌宁丰源选煤厂建成投产,同时注重在提升煤质基础上研发下游产品,延伸煤产业链。围绕以上开发重点,要进一步加大资源开发的开放力度,在现有合作伙伴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逐步推进集团化资源整合开发。
  (七)加强矿产地质工作,进一步探明资源储量。按照全国、全省地质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市矿业发展实际,一要依托现有地质勘察部门和企业,抓住全国、全省新一轮加强地质工作的机遇,搞好地质找矿工作;二要引导采矿企业加强采矿区范围内的地质找矿工作;三要引导探矿企业扎实搞好地质找矿工作。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地质找矿,搞清我市矿产资源家底,为我市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合和优化工作取得明显成就
  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既是我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改革创新、攻坚破难的新举措,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抓好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和优化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一是市、县(区)两级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导小组;二是各县(区)要尽快制定符合全市整合和优化方向,符合本县(区)实际的整合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要建立良好的协调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确保政令畅通,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杜绝推诿扯皮;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明确责任,把目标任务要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矿、落实到人;五是在整合和优化过程中,要加强对有关政策和多种实际问题的研究,注意积累和总结有效措施,推广典型经验,健全制度,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十一五”建材业发展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努力提高我市建材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精神,现就全市建材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材业发展现状
  (一)生产状况
  水泥:我市水泥生产各县(区)均有分布,现有水泥窑(立窑、旋窑)共10座,总生产能力106万吨。经过多年发展,全市水泥熟料生产工艺干法化比例逐步增大。其中:立窑4座,产能48万吨,旋窑6座,产能58万吨,旋窑产能占63.47%。目前尚无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2006年水泥总产量达到71万吨,工业产值2.49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2%。8家水泥企业先后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生产企业均按照GB175-1999《普通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标准生产。通过了省级和市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考核验收,获得了采标证书。
  石材业:截至2005年,全市共有各类石材生产企业650户,其中腾冲县546户。规模以上生产企业8户,其他为小型及临时性开采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集中度低,企业生产规模小。我市水泥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小,集中度低,水泥生产从未达产。已投产的企业除云南博闻科技设计年生产能力40万吨以外,其余企业均在10万吨左右,水泥生产设计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相差幅度在18%,达产能力70%,投资和生产效益较低。石材规模以上的企业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2.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由于水泥和石材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所限及建筑企业追求降低建筑成本,水泥企业生产产品基本以低标号水泥生产居多,缺乏高标号和特种水泥的生产和开发。石材企业普遍为粗加工,技术含量低,缺乏行业标准,多数以原料形式销给省外石材企业进行精加工,产品附加值较低,基本上是原料型产业。
  3.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突出。由于技术装备相对落后,吨熟料能耗普遍比国内、省内同行业平均值高20%左右;石灰石和大理石矿山开采业规范程度较低,造成资源浪费和生态植被破坏;企业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不同程度存在污染环境的现象。
  4.原材料价格上扬,生产成本偏高,市场竞争能力弱。由于我市缺乏高热量煤,生产用煤均使用大理、丽江等外地煤,煤价、运费上涨致使水泥生产成本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弱。
  二、建材工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发展建材产业的资源条件较好
  全市石灰石矿山探明储量为5702万吨,远景储量约在3.6亿吨以上。大理石和火山石资源储量初步估算在1亿立方米以上,其中大理石储量在3500万立方米以上,主要分布于隆阳区的杨柳、瓦房、瓦渡、西邑、蒲缥,施甸县何元、酒房和昌宁县大田坝乡。目前生产量最大的是普通品种米黄色,还有浅啡网、深啡网等品种较高档,附加值高,但产量小。火山石主要分布于腾冲县的固东、马站、曲石、明光、荷花、中和等乡镇。饰面用板岩和花岗岩资源主要分布在昌宁县耈街乡一带,远景储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
  (二)国际、国内建材业发展趋势
  水泥:2005年世界水泥产量和消费约22亿吨,各国之间水泥和熟料总贸易量超过2亿吨,我国水泥产量10.64亿吨,出口水泥和熟料2216万吨。发达国家水泥消费在经历了二战后恢复重建的高速增长之后,呈下降趋势,以中国、印度等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水泥消费呈显著增长态势。国外水泥工业发展趋势:设备大型化、企业规模化、管理自动化、信息化、生产绿色化;我国水泥工业发展趋势:水泥产量继续保持增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节能环保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石材:据国际石材业界测算,在未来的5~10年内,世界石材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其平均增长率将在6%左右。2005年,世界石材消费量达8.78亿平方米,荒料消费量达8000多万吨;至2010年,石材消费量将达到11.86亿平方米,荒料消费量将为1.08亿吨。
  国外石材工业发展趋势:加工精细化、薄型化,资源利用合理化;我国石材工业发展趋势:中国石材工业起步晚,发展快。目前,在石材产量上仍居世界前列,成为世界石材生产和出口大国之一。(三)市场预测建材工业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十一五”期间我市水泥市场预测为:从人均GDP与人均水泥消耗量、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周边地区水泥需求量等方面分析和预测,我市“十一五”水泥需求量将达到300万吨以上。其中水泥消费市场预测为大约70%左右市内消费市场自行平衡,30%外销周边地区以及缅甸北部地区。
  三、建材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水泥和石材为发展重点、以先进工艺和科技为带动、以规模化和品牌化为方向,加快建材产业的发展。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重组,促进大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拓展周边地区和国外市场,通过资源和资产整合,培育龙头企业,培植强势品牌。
  (二)发展目标
  水泥:到2010年,水泥产量达到3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比重提高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30%,吨熟料煤耗由140千克标煤下降到120千克标煤,水泥综合耗能下降20%,石灰石资源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2007年,水泥行业综合电耗≤115千瓦时/吨水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的比重达到50%以上。2010年,水泥行业综合电耗≤110千瓦时/吨水泥,二氧化硫排放限值≤200毫克/立方米。实现工业产值8亿元以上。
  石材:到2007年,全市石材产品达到250万平方米/年,其中:中高档石材比例达20%以上,产值2亿元以上;到2010年,产量达500万平方米/年,其中:中高档石材比例达30%以上,产值5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和在工业园区、片区内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循环经济水平有明显提高。
  四、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
  (一)产业布局
  根据我市建材产业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状况和发展趋势,建材产业布局为:一是施甸昆钢嘉华日产3000吨水泥熟料工艺。二是在隆阳区现有水泥企业(机立窑总产能30万吨)淘汰机立窑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原址改建20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一条。三是在昌宁县淘汰机立窑和湿法窑(共计25万吨产能)基础上,改建20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一条。实现淘汰机立窑和湿法窑水泥生产工艺的平稳过渡。四是在腾冲县建设年产6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五是以腾冲、隆阳为重点的石材加工基地通过资产整合组建石材企业集团,打造保山石材品牌,以品牌效应推动石材产业发展。
  (二)发展重点
  水泥:“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仍然肩负着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原材料的重任,要切实按照国家《水泥工业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一主线,以产业优化升级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实施宏观调控,优化布局,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加快优胜劣汰,走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竞争能力强的发展道路。一是加快结构调整,规范行业准入标准。以优化地区布局和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市场导向,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联合,提高区域水泥市场的生产集中度,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充分考虑资源、能源、交通运输及生态和环境承载能力,在有条件的区域加快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严格建材业生产许可管理和市场准入;改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行业准入标准。二是强化资源管理,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方向发展。水泥行业是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今后建设项目要统筹考虑资源配置的均衡,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制定和完善石灰石、大理石矿山开发的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生态恢复方面的政策规定,做好水泥企业的清洁生产和节能工作。三是帮助立窑和湿法窑生产企业加快转型,着力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引导立窑和湿法窑水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改建,升级为新型干法窑、水泥粉磨站,到“十一五”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能55万吨,实现立窑和湿法窑水泥企业的平稳过渡。在逐步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控制水泥产能总量。
  石材:一是强化资源和资产整合,严把市场准入条件。逐步关闭和淘汰加工粗放、私挖滥采、污染严重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小石材企业,重点培育龙头企业,明确行业标准,提高技术含量,支持规模经营,按工业区域布局重点石材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向2个省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工业小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十一五”期间,重点在固东、曲石、马站、中和、荷花等乡镇(避开旅游景点、交通干线和人口密集区)规划发展4户火山石石材重点企业,每户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不低于40万平方米/年,产值不低于9000万元,其他小企业按准入条件保留少部分生产规模不低于10万平方米/年,并以生产荒料为主,作为重点企业的配套企业,适当生产本地销售的低档板材。在隆阳区、施甸县依托杨柳、西邑、汉庄、板桥、瓦渡、河图、何元等乡镇大理石资源,规划扶持生产规模不低于40万平方米/年的石材企业4户,每户企业产值不低于9000万元/年。二是实施以骨干企业为重点和规模项目为支撑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目标是:①在2006~2008年,实施腾冲县中元石材厂普通火山石材、精板、工艺材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达80万平方米/年;②2005~2007年,实施腾冲县腾鑫石材厂普通火山石材、精板、工艺材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达40万平方米/年;③2006~2008年,实施腾冲县云腾石材厂普通火山石材、精板、工艺材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达50万平方米/年;④2006~2008年,实施腾冲县英豪石材厂普通大理石材、精板、工艺材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达30万平方米/年;⑤2006~2008年,实施施甸县文业石材厂普通大理石材、精板、工艺材、浅啡网石材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达60万平方米/年;⑥2006~2009年,实施隆阳区茂盛石材厂普通大理石材、精板、工艺材、浅啡网石材异地搬迁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达60万平方米/年;⑦隆阳区东泰石石材厂普通大理石石材、精板、工艺材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达80万平方米/年;⑧实施隆阳区繁民石材厂普通大理石石材、精板、工艺材、浅啡网、深啡网分年度分期扩建项目,生产能力50万平方米/年。⑨2007~2008年,投资1634万元,实施腾冲县元兴经贸公司火山石加工项目,火山石板材生产能力达20~30万平方米/年,火山石工艺品生产能力4000平方米/年;⑩2007~2008年,投资3000万元,实施腾冲县凯丽石材大理石板材、工艺品加工项目,生产能力达20~30万平方米/年。以上10个重点项目,共需投资15934万元,最终生产能力可达500万平方米/年。三是面向社会招商引资,通过内引外联,初步实现集约发展。在腾冲县荷花、中和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300亩的腾冲火山石材城,形成开采、加工、展示、营销集群,打造火山石材品牌。通过设立旅游产品营销点,增加腾冲火山石材产品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到2010年,力争石材城年综合产值达2亿元以上;依据昌宁比较丰富的板岩、花岗岩资源,规划建设1个采用先进的矿山开采及现代化加工工艺技术,年产60万平方米产量的生产基地,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工业产值5000万元/年以上;有条件的企业要协调引进合作伙伴,引进资金、管理和技术,发展中高档石材,提质增效,将重点企业石材产品中高档比例提升至30%以上。通过不断的资金积累,逐年投资,将我市的石材产品做到最终能直接出口,同国际接轨。同时,采用先进的开采工艺,特别是矿山开采采用膨胀剂爆破,分台开采,矿山直接加工板材,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安全隐患,降低二次加工粉尘污染的比例,从根本上保护生态环境。
  新型墙材:全市砖瓦窑企业有100余户,年生产红砖4.5亿块、瓦1亿片,每年耗用2000多亩的黏土资源。为保护土地资源,国家提倡大力开发和使用新型墙材。按照国办发〔2005〕33号文和云政办发〔2005〕124号文的通知要求,到2010年,全市县级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据此,在“十一五”期间,一是积极宣传国家政策,逐步转变思想观念,努力创建节约型社会。二是加快发展以工业废渣、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页岩和火山石粉等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研发,扶持和发展10户以上的新型墙材企业,加快水泥散装化进程,使我市墙体材料革新有新的突破。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快建材业发展对推进“工业立市”战略的重要作用,支持和帮助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和延伸建材产业链。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利用资源,开拓“两个市场”,确保我市建材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加快调整步伐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材产业发展政策,按照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等要求,加快制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方案,实施机立窑及其他落后生产工艺的淘汰计划和目标,分期分批淘汰机立窑及其他落后生产能力。鼓励现有企业改扩建,逐步向新型干法旋窑生产水泥过度。严格市场准入,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调整产品结构,逐步淘汰小、弱、散和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小石材加工企业。
  (三)依靠技术进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不断提高应用散装水泥技术,以适应市场需要。注重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提高工艺的精确性,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加强矿石资源管理,切实保护我市矿石资源。要确保采矿权的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做好开采设计,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和开采设备,科学规范开采。同时加强对民采民运的矿石资源进行有效监督,依法整顿矿山秩序,在矿山开发中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许可证制度。
  (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好金融、国土、环保等宏观调控政策,依法科学开发利用资源。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支持。加大对无证生产、假冒水泥、不合格产品的市场整顿;在开放市场、鼓励竞争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本地产品、本地企业的促进政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五)内引外联,实施品牌战略
  充分利用水泥结构调整的契机,引导大型骨干企业对现有小型企业购并股权,鼓励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扶持大型企业,促进水泥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鼓励水泥企业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借助外力整合水泥产业,提高产业聚集度。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推进技术创新,建立水泥技术研究中心,与国内先进技术接轨;强化行业管理,适时建立水泥工业协会,加强质量监督,实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增强水泥的品牌效应,促进水泥产业发展。加快制定我市石材产品的行业和地方标准,促使企业按标准进行生产,在“十一五”期间打造1个省级石材品牌。借助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利用面向南亚开放的前沿性区位优势,促使保山建材产品走出国门,打入国际市场。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规模经济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立市”战略,提高保山工业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工业企业的整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培育工业规模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工业规模经济的必要性
  培育规模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加快工业发展,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是现代工业发展的主线。推进行业和资源的整合,调整工业经济结构,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以规模企业为载体。
  培育规模经济是加快保山工业发展的需要。保山工业基础薄弱,总量少、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十五”期间全省16个州市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排序,我市连续4年位居第11位,2005年才上升到第9位,2006年又跌至第11位。总量少——我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与全省相比低20多个百分点;效益差——成本费用利润率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仅为全省水平的40.34%;规模小——2006年全市规模企业75户,主营业务收入上1000万元的34户,5000万元以上的8户,1亿元以上的11户,2亿元以上的3户,4亿元以上的2户。由于规模小,难以带动整体经济质量的提升,也难以带动企业效益的全面改善。
  培育规模经济是提高保山工业竞争力的需要。工业是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安置就业的主要渠道。在社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完善,社会化分工日益明显,经济区域化、科技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特点更加突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规模偏小、实力弱、科技含量低的企业,难以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培育规模企业,发展规模经济,将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提高整体竞争力,促进保山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大力培育工业规模经济。以现有企业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选择一批近几年发展较快、经济效益较好、产品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为骨干,集中力量扶优扶强,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企业,走出一条以大带小,依托大企业带动工业经济跨跃式发展的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竞争性原则。依托现有企业,努力扩大规模,加快原料型向高附加值、品牌营销发展阶段转化,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聚集性原则。大力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走内涵发展与外延引进相结合的产业发展路子,加强区域间的产业联动和产业延伸,实现本地产业与省内外产业体系对接。
  ——可持续发展原则。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努力形成“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加强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实现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优化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原则。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继续保持和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对培育规模经济的推动力,促进全市工业产业结构升级换代。
  ——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促进规模经济建设的推动作用,确立规模经济在工业发展中的支撑体系。切实加强规划和科学引导,优化环境,规范市场,加强服务,发挥政府在培育规模经济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三)发展目标
  按照“改造提升冶金矿产业,做深做精农特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能源产业,做强做大建材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产业定位,着力推进工业“新一轮倍增计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实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突破和重点项目拉动,形成几个企业集聚度高、产品关联度大、国内市场占有率高,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到“十一五”末,规模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32亿元。经过4年努力(2007年至2010年),全市实现“4525”的规划目标,即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利税超1亿元4户(隆阳2户、腾冲1户、龙陵1户);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利税超3000万元5户(隆阳2户、腾冲2户、龙陵1户);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利税超1000万元20户(隆阳7户、腾冲6户、龙陵4户、昌宁2户、施甸1户);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万的企业50户。
  三、发展重点和布局
  (一)发展重点
  1.改造提升冶金矿产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行业、资源整合力度,支持规模企业扩张和提高深加工能力。围绕我市6类冶金矿产品加工,以隆阳、腾冲、龙陵工业园区为重点实施矿电结合,着力打造云南重要矿冶基地。
  2.做深做精农特产品加工业。依据全市优质农产品区域规划,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化,提高农特产品加工附加值,加快实现从农业大市向农特产品强市的转变。实施生态特色食品发展工程,努力实现创国家、省级知名品牌的突破。以烟草、蔗糖、茶叶、茧丝绸、畜产品、特色食品等为重点,打造云南农特产品加工基地。
  3.发展壮大能源产业。加快以槟榔江、龙川江流域开发为主的水电建设,配合省网加快220千伏电网的建设步伐,尽快建设完善110千伏电网体系;以褐煤脱水提质项目为突破口,组建保山年产50万吨煤炭集团;以康丰、保升龙糖业有限公司为主,积极争取15万吨乙醇燃料生产线建设,逐步改变保山能源紧缺现状,促进工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4.做强做大建材产业。坚持发展与淘汰相结合,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以新型墙体材料为突破口,带动新型建材的发展壮大。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发展火山石、大理石等非金属矿深加工制品,积极培植建材产业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布局
  冶金产业重点布局在保山工业园区、腾冲工业园区和龙陵(硅工业);农特产品加工重点布局在保山、腾冲工业园区、昌宁和施甸;建材产业重点布局在保山、腾冲工业园区和施甸。着力构筑保山、腾冲工业园为重点的园区平台,加快龙陵硅工业特色产业园区、施甸建材特色产业园区、昌宁农产品加工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重点建设能源、矿冶、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三大基地,形成矿产冶金、农特产品、能源、建材、新兴产业五大特色产业为支撑的工业体系。
  四、实施步骤
  实施规模经济的总体要求是: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四年达目标。具体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从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出台政策措施;搞好宣传发动,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09年12月)。该阶段是整个工作的关键阶段,各县区要集中精力,抓好入围企业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调动一切有效手段,保证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如期投入生产。
  (三)考核验收阶段(从2011年1月至2月)。在该阶段,市委、市政府将在分年考核规模经济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验收,市级重点考核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利税超1000万元以上的达标企业;县区重点考核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规模企业。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五、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
  (一)扶持政策
  1.鼓励企业加速扩张。实行“依率计征,按实征收,核定基数,增收补贴”的政策扶持,以企业入围年度的上年度实缴所得税为基数,当年企业实缴所得税地方所得增幅超过15%以上部分列入市县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对入围企业的技改补助;当年实缴所得税地方所得增幅低于15%不足部分,在以后年度实缴所得税地方所得超过15%以上部分中抵扣结算。
  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
  3.鼓励规模企业上市融资。指导规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企业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后,其直接融资金额用于本企业所在地发展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经营者人民币20万元。
  4.支持规模企业吸引、留住人才。规模企业计税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每月人均1600元执行。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核定额度内的部分,可据实扣除,在应提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其工资分配水平。
  5.鼓励规模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经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安排,规模企业经营者参加国内外大专院校举办的工商管理课程进修班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的,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由同级政府资助50%的进修培训费,规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费可按实列支。
  6.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创建技术中心。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符合资金补助或贴息条件的,优先安排资金补助或贴息,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国家有关资金补助或贴息项目;企业创办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由企业所属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
  7.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省名牌产品,由企业所在地县区政府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实行规模企业突出贡献奖。今后四年内,对全市工业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且对地方财政贡献水平年均增长不低于10%的规模企业,在达标当年由市级政府予以奖励,分别奖励经营者10万元、5万元(奖金从市政府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9.鼓励企业扩大规模。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改投入中,所需项目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新征用地以征地补偿、审批的政策性收费、土地开发成本确定出让底价,按政策规定以招拍挂出让供地,同时按投资规模和效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在扣除上交上级和代征业务后全额返还补助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过程中涉及所需交纳的地方性收费按规定收取标准的50%予以补助。
  10.积极引进规模企业。凡属农副产品加工业、进出口加工业、高科技术产业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他产业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按投资规模和效益由产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用地补助。
  (二)管理办法
  1.培育规模企业实行“核定基数,竞争入围,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以企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基础,按企业年终财务报表结算,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投资新办企业、合资或控股企业可合并计算,下同)入围。同时,每年对已入围企业,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达20%以上为标准进行动态筛选。各县区经济(贸)局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培育企业入围条件,组织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经委、统计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提出年度入围企业建议名单,报市工业规模经济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2.在企业按照规定上缴税费后,超基数上缴税收的财政补助工作,由市财政局依据规定分年度进行结算,在政策实施期限内,企业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并经企业提出申请后,按县区财政分成体制情况,拨付全部补贴款项。
  3.入围企业要增强发展意识,加大投入力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依法纳税意识,积极发挥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4.企业享受上述扶持政策后,凡符合既定有关政策扶持的,以不重复享受为前提,按“从优”政策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营造培育规模企业的浓厚氛围。培育规模企业,必须营造全社会“合力兴工,合力强工”,奋勇争先、上下协同、目标一致的良好发展环境。完善对县区工业发展目标考核制度。每年开展全市“十大突出贡献工业企业”、“十大突出贡献企业优秀经营者”的评选活动。建立市四班子领导和市级部门联系大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业园区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挂钩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组织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和服务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加大对培育规模企业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报道深度。
  (二)加大工业生产性投入力度。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增加工业投入的良好环境,千方百计地“利用外资、引进内资、激活民资、争取国资、上市融资”,推进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主体多元化,确保工业生产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4年累计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从2007年起设立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规模企业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的补助。各县区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重点抓好投资上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和协调,充分发挥其对全市工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引导金融部门、外来投资支持和参与规模企业发展。
  (三)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工业园区设施综合功能,提高工业园区的承载力和集聚度。积极引导工业园区向规模化、特色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市企业发展、产业集聚和招商引资的大平台和主载体,把工业园区作为我市吸引省内外企业的“城市名片”,发展工业经济的主战场。建立工业园区的考核奖励制度,确定工业园区分层次建设目标,通过引导集聚,使工业园区完成投资占全部工业生产性投资的比重达到60%以上。4年内争取拥有产值10亿元,超5亿元的工业园3个。
  (四)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规模企业服务体系,营造规模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加快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信用制度评估监控体系,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银行信誉、依法纳税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对企业信用进行全面评估,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提高企业诚信度。
  (五)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用人机制,树立“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柔性用人观念。加强企业经营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经营者,鼓励企业经营者参加国内大专院校举办的工商管理课程进修班学习,5年内争取培养100名左右的市级优秀企业家。通过国内外大专院校开辟经营管理培训班,分期分批对规模企业管理人员培训,5年内培训达15万人次以上。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逐步培养学科带头人。继续花大力气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形成面向市场、面对企业的办学机制,培养一大批有较好文化素质和较强动手能力,能真正满足企业需求的技能队伍,5年内为我市企业输送合格技能工人4万名以上。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成立“保山市加快发展工业规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培育规模经济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培育规模经济工作目标和任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责任分解计划,做到年初有目标、年终有考核,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切实承担起培育规模经济的历史重任。每年年终,由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对县区、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十一五”烟草加工业发展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市烟草加工业的发展,奠定全国、全省重要的优质烤烟生产基地和世界优质香料烟生产加工出口基地的地位,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
  “十五”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香料烟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和烤烟打叶复烤项目,烟叶加工能力逐步增强,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产品供不应求,市场形象得到提升,经济效益大幅增加。到“十五”末,全市烟叶加工能力达到4.5万吨。其间,建成了全国第一个年加工能力达5000吨的香料烟加工厂;打叶复烤线设计生产能力为12000千克/小时,60万担/年,实际生产能力可达80万担左右。“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加工烤烟110.5万担,香料烟85.7万担,上缴各种税收2.15亿元。
  2005年全市完成烟草加工工业产值1.73亿元,实现利税4900万元,上缴各种税收2321万元,解决了2400多人的就业问题。香料烟实现90%以上出口,创汇1324万美元,成为保山的一大特色产业。烟叶加工已成为促进烟草支柱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对延伸烟草产业链条、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业增长、财政增加、扩大就业和出口创汇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烟草加工业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烤烟复烤方面,一是烟叶质量与全省先进地区还有差距,烤烟种植水平还有待提高,“控氮降碱、提质增香”任务较重;二是加工企业的场地不足,通达条件较差,生产环境和条件亟待改善。香料烟方面,一是热区产业争地现象突出,香料烟种植面积不稳定,基地建设任务繁重。二是种植环节中烟叶农残控制工作亟待加强,收购及加工环节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一类杂质,成为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三是香料烟公司产能不足,现为5000吨/年加工能力,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都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
  二、发展机遇与条件
  “十一五”期间,我市烟草加工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条件。一是国家继续实施烤烟“双控”政策,有利于我市烤烟稳定发展,世界烟草工业对我市香料烟需求旺盛,发展壮大香料烟产业具有政策和市场空间。二是全国加快推进烟草企业的改革与整合,我省继续强力扶持云烟支柱产业,给我市两个烟草加工企业带来了拓展壮大的新机遇。三是我市具有良好的烟草种植基础。经过近20年的发展,保山已成为全省重要的烤烟生产基地,指令性计划从1998年的47万担增加到2007年的80万担,烤烟产业已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广大烟农积极性较高,科技、组织、生产等保障措施有力,推动了保山烟叶质量的逐年提高和单产稳步增加,为烟草加工业奠定了坚实的第一车间基础。香料烟生产方面,已初步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烟叶基地,生产规模快速扩大,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连续十年保持全国出口量和产品质量第一。
  面对良好的生产基础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烟草加工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推进工业立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其对提升烟草产业整体效益、增强工业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和财政两个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大做强保山烟草加工业。
  三、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第一车间为基础,以加工增值为重点,以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为目标,不断做大做强烟草加工产业。
  奋斗目标:到2010年,加工烤烟100万担,香料烟50万担(香料烟47万担,红土晒烟3万担),实现工业产值7.1亿元,实现利税2亿元,工业加工环节上缴各项税收7000万元。
  四、产业发展重点
  (一)进一步优化种植布局。烤烟生产要严格执行全市基本烟田规划,按照择优布局、区域化发展、100%轮作的原则,在“双控”政策的指导下稳步发展,到2010年全市建成基本烟田80万亩,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收购烤烟100万担。其中,隆阳区14个乡镇种植10万亩,施甸县14个乡镇7万亩,昌宁县12个乡镇9万亩,腾冲县12个乡镇10万亩,龙陵县8个乡镇3万亩。
  香料烟生产坚持立足保山、辐射周边的思路,规划种植面积16.7万亩,收购50万担。市内规划10万亩,市外6.7万亩。隆阳区芒宽、潞江、杨柳三乡镇5万亩,龙陵县勐糯、碧寨2乡镇1.5万亩,昌宁县卡斯、柯街、勐统、湾甸4乡镇3.5万亩。泸水县0.35万亩,潞西市3万亩,盈江县3万亩,镇康县0.35万亩。
  (二)提升烟叶加工能力。“十一五”期间,要紧紧围绕国内外市场对我市烟叶的需求和全市烟叶生产规模的变化而适时提升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市复烤有限公司要充分挖掘现有生产线的潜能,确保烤烟及时足额复烤,实现加工增值目标。同时做好新上一条生产线的准备工作,以适应全市烤烟生产的发展需要。到2010年,复烤加工能力达到100万担,工业产值1.1亿元,实现利税3000万元,上缴各种税收2000万元。香料烟公司要切实抓好2.5万吨生产线建设,为实现香料烟规模扩张创造条件,为做大做强香料烟产业打好基础,逐步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和竞争实力。到2010年,香料烟加工规模达到50万担,实现工业产值6亿元,完成利税1.7亿元,工业环节实现税收5000万元。
  (三)不断提高烟叶生产水平。在种植环节,通过制定实施年度生产方案,认真落实各项科技措施,稳步提高烟叶产量和质量,力争达到亩产烟叶3担,烟叶等级、内在品质等综合质量逐年提高;在加工环节,突出客户的需要,增强以质量求生存的理念,严格遵守烟草加工产品的国际国内标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质量过程控制,确保产品的优质、安全、高效。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扩大烟叶生产,夯实烟草加工业的原料基础
  烤烟生产坚持“控量提质、挖潜增效”的工作方针,按照稳定面积、优化布局、适度扩展的思路,逐步建立以优质烟生产为主的基本耕作制度,确立较为稳定的基本烟田、基本烟农、烟用基础设施三个要素。全市规划建设基本烟田80万亩,在着力提高烤烟生产质量和效益的同时,积极争取指令性收购计划,力争2010年实现种植40万亩,达到100万担的生产规模,比2006年增加22.5万担。加强轮作制度建设,“十一五”末全市烤烟轮作面积达100%。落实好烤烟生产的各项科技措施,稳步提高烟叶生产质量和亩产量。切实加大产前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好烟水配套工程、烤房改造和收购站点建设。
  香料烟生产坚持立足市内、扩展周边的思路,紧紧抓住保山香料烟供不应求的市场机遇,尽快制定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加速膨胀种植规模,着力提高生产水平。到2010年,计划种植香料烟(含红土晒烟)16.7万亩,产量50万担。其中,市内种植10万亩,产量30万担;周边的怒江、临沧、德宏等州市种植6.7万亩,产量20万担。主要措施:一是制定出台“十一五”香料烟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布局,稳定基地,扩大面积;二是实施好24万亩基本烟田烟水工程,大力改善香料烟生产条件;三是强化香料烟生产中龙头企业、各级政府及烟农相互之间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增强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四是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加强与周边州市的区域合作,逐步扩大香料烟种植面积。
  (二)切实解决烟叶农残超标和一类杂质的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当前,我市香料烟烟叶生产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使用违禁农药的现象,烟叶中夹杂塑料、头发等一类杂质的情况也偶有发生,给加工企业的生产和营销造成不利影响。在产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人们更加注重产品生态及安全的新形势下,必须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珍惜地方特色产品市场声誉的高度,认真解决烟叶农残超标和一类杂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5种剧毒农药的精神,加大农药市场整治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整合农业、药监、工商、质监、供销等相关部门力量,采取过硬措施加强烟叶农残控制工作,警示教育烟农杜绝使用违禁农药,确保烟叶不带有机磷农药残留。烟区乡镇、村组要密切配合烟草企业加强对烟农的教育,确保烟叶生产和加工全过程的清洁、规范。
  (三)推进农工商良性互动,大力提高烟草产业化水平
  继续完善农、工、商联动的机制,全面提高烟叶生产第一车间、烟叶加工和经营三大环节的生产经营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纽带,优化区域布局,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走“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标准化、产业化发展道路。认真落实对烟农的各项扶持和服务措施,逐步加大政府和龙头企业对烟叶生产的产前投入及烟农培训力度,在烟用物资上适当给予补助,减轻烟农投入压力,保证生产投入及时到位。加强各个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烟叶收购政策,确保烟叶生产质量和效益稳定提高,全面打牢第一车间基础。加工企业要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烟叶加工增值和消化能力,促进烟草整体效益的增加。密切与国际国内厂商的联系,引进有潜力的烟厂到我市建立基地,加强经济技术合作,重点围绕烟叶安全、低危害、风格多样化等需求组织规范化烟叶生产,最大限度地满足国际国内市场对我市烤烟、香料烟的质量需求。
  (四)推进加工企业科技创新,增强龙头企业发展后劲
  随着卷烟工业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强,烟叶加工企业必须向“环保、节能、智能、全能”的方向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重点支持两个烟叶加工企业建设省、市级企业科技创新中心。两个加工企业要坚持扩产与技改并举的方针,通过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来满足卷烟工业对烟叶质量的需要,促进烤烟复烤加工与香料烟生产做大做强。保山烟叶复烤公司要组织实施好配方打叶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年加大科技投入,落实好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十一五”末,新建一条6000千克/小时的打叶复烤生产线,以适应加工规模超过100万担的发展需要。
  香料烟公司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分步实施好扩产技改项目,使生产能力从2005年的5000吨扩大为2010年的2.5万吨。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完善全面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创新和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满足国际国内市场需要。
  (五)实施品牌化战略,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十五”以来,保山烟草加工业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初步树立了保山复烤烟叶及香料烟的良好形象。“十一五”期间,要增强打造保山烟叶品牌的意识,在商标注册、生产标准、原产地保护、产品生态及安全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确立保山香料烟国际知名品牌形象,奠定保山作为全国、全省重要的优质烤烟生产基地和世界优质香料烟生产加工出口基地的地位。认真研究客户需求,密切与国内外卷烟企业的贸易往来及技术合作。狠抓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六)加强对烟草加工业的领导,为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市人民政府成立烟草加工业领导小组,负责烟草加工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奖惩措施的落实和督促协调工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要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充分认识加快烟草加工业发展步伐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促进烟草加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市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等部门要积极为保山烟草解决好制约企业发展空间的土地、道路等问题,为企业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隆阳区政府、市区国土资源、城建等部门要确保香料烟扩建项目用地需要,加强现有厂区周边环境的整治。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烟草加工企业信贷支持。经贸、财政等部门要在技改项目贴息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帮助两个加工企业组织实施好品牌化建设工程。积极探索香料烟穿烟机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措施,力争进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范围,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烟农的投入负担,促进香料烟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十一五”电力工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委确定的把我市打造成滇西边境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建成云南省重要的能源和矿冶基地的战略目标要求,为切实提高电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十一五”电力工业发展意见。
  一、电力工业现状
  电力工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强有力保障。到2005年底,我市总装机容量40.91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8.56万千瓦,企业自备火力发电装机容量2.1万千瓦。全年总发电量17.38亿千瓦时。我市电网目前已形成220千伏与省网连接,以110千伏骨架,35千伏、10千伏配电网络覆盖全市的供电体系。2005年全市用电负荷25万千瓦,用电量14.11亿千瓦时,比2000年增加6.61亿千瓦时,增长46.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52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3.7%,第二产业用电量10.46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74.1%,第三产业用电量0.59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4.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54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18%。2005年全市电力工业总产值5.4亿元。
  通过“十五”时期的加快建设,我市电力供需矛盾总体虽然有所缓解,但电力发展水平仍然滞后于经济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增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电力发展整体水平较低。2005年底,全市水电装机容量仅为全省水电装机容量的4.8%,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3.9%。
  二是电力结构性矛盾突出。全市以水电为主的电力结构中,多数水电站为径流式电站,具有年调节能力的水电站仅有苏帕河流域梯级电站,丰枯出率差别较大,季节性缺电严重。电网建设较为滞后,全市目前有最高电压等级为220千伏(南方电网公司的云南电网公司所有),110千伏尚未覆盖五县区。电力的调度及输送调控能力较弱,网络结构有待完善。
  三是电力供应缺口较大。根据目前我市电力现状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到2010年供电负荷将达到68.8万千瓦,用电量达39.6亿千瓦时,用电负荷增长较大的是硅冶炼等冶金矿产重工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以及城市扩展后公共事业用电,硅工业负荷2005年为11万千瓦,到2010年硅工业负荷将达到26万千瓦左右,约占总用电负荷的37.8%。
  四是电力价格体系不合理。近几年来,由于硅工业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0%以上,导致保山电网的水电上网电价和供电水平在全省处于中下水平,我市执行的大宗工业、普通工业的电价都低于省网电价,电价形成机制不能充分反映市场的供需关系,制约了电力消费的有效增长。
  五是电力体制矛盾突出。电网企业同时直接经营电源企业,造成厂网不分,缺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电网体制不顺,电网建设矛盾突出,制约电网建设,电力运行缺乏监管。
  二、电力工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外部环境好
  1.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及“西电东送”战略为中小水电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中小水电资源开发在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云南省加快电力支柱产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电网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将实现两个“翻番”:一是新增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将超过历年积累的总和,实现电网总规模翻一番;二是年均投资规模将在“十五”投资规模的基础上翻一番。
  2.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为中小水电发展提供了机遇。中小水电站主要建设在中小河流和各级支流上,对分散调蓄、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发展提灌、江河综合治理、以电代柴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3.国家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为中小水电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我国电力工业“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的改革方向,为中小水电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为水电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科技含量、电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实施“两改一同价”为推进中小水电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机遇。“两改一同价”的实施,为在当前电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急剧变化的时候,积极调整电源电网结构,发展中小水电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二)内部资源优
  1.开发资源丰富。我市境内除澜沧江、怒江两大干流外的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379.79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75.99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槟榔江、龙川江、苏帕河干流。其中:槟榔江水能蕴藏量76.14万千瓦,可开发量66.33万千瓦;龙川江水能蕴藏量123.8万千瓦,可开发量93.83万千瓦;苏帕河水能蕴藏量31.63万千瓦,可开发量28.94万千瓦,已开发25.3万千瓦。
  2.开发条件优越。境内的槟榔江、龙川江等主要河流都完成了水电开发专项规划,其他支流多数完成了专业规划或正在进行规划修编,多数支流源头可建设大、中型调节库,对下游各梯级电站枯季发电能力可进行调节。各流域区域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较好。我市水电项目既有好的内在品质,又有好的外部投资环境。
  (三)市场前景广
  随着全国电力结构调整,电力能源发展将主要向可再生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转变,提高水电等清洁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电量、上网等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得到落实,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实现水电全额上网、同网同价。同时,东部电力需求的进一步加大以及环保对水电清洁能源的进一步支持,高耗能电力负荷将逐步向水电资源丰富的西部转移。我市水电资源的开发在立足于开拓本地电力市场,发展本地工业负荷,实行就地消化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富余电力,利用大电网向外输送,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力促进我市电力产业发展。云南是“西电东送”的主要省份之一,全省向广东送电计划2010年到780万千瓦。与我市接壤的缅甸东北部的电力非常匮乏,缺额达10万千瓦以上,开拓缅甸市场前景看好。随着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进一步实施,我市到2020年将实施代燃料用电工程20万户,为水电开发又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市场,做大做强我市电力支柱产业的时机已经到来。
  三、电力工业发展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段时期要把电力工业放到突出位置,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根据我市经济超常规发展要求以及电力工业发展适当超前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我市电力工业发展,打造电力产业集群,把电力产业做大做强,尽快使之成为我市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促进电力工业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加大水电开发的扶持和培育力度,实施多元化发展电力工业战略,加强电网建设,确保独立电网的优势得以发挥,发展安全可靠的电网运行系统。加强城乡电网改造,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推进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开拓电力市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依托槟榔江、龙川江及境内其他小流域水电开发,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水电装机容量比“十五”末翻一番,达到100万千瓦以上,中小水电资源开发程度提高到36%以上,年发电量50亿千瓦时以上,全社会用电量超过39亿千瓦时,人均年用电量超过1000千瓦时,外送电力争取达到45万千瓦。完善配电网络,城市电网供电可靠性达到99%以上。电力工业产值达到10亿元,成为全市新的支柱产业。
  远期目标,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怒江干流水电开发,实现装机容量再翻一番,使我市成为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云电外送基地。
  四、发展重点
  (一)电源建设
  1.槟榔江流域梯级开发。实施二库四级规划开发方案,总装机容量58.5~60.6万千瓦,在2010年前全面开发建设完毕。其中:槟榔江三级苏家河口、四级松山河口电站2009年建成投产;槟榔江一级三岔河电站2010年建成投产。
  2.龙川江流域梯级开发。2010年前完成腊寨12万千瓦、弄另(等壳)一级12万千瓦、腾龙桥二级8.1万千瓦、龙川江一级2.4万千瓦开发建设任务。其中:龙川江一级电站2007年建成投产;腊寨电站2008年建成投产;腾龙桥二级电站2009年建成投产;等壳电站2010年建成投产。
  3.其他小流域开发。境内有具备开工条件的小流域20条,在建和开展前期工作的装机规模约44万千瓦,2010年前完成。
  (二)电网建设
  加强全市电网建设,完善电网结构,适时配套发展更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网络,到“十一五”末,使220千伏变电总容量达到90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总容量达到114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总容量达到40.2万千伏安,基本形成以220千伏为主要输电网架,以110千伏为骨架的坚强电网网络结构,进一步增强全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和电力调度的灵活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市政府成立水电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水电开发有关重大事项,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帮助项目业主按要求做好流域规划、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林地征用、林勘报告、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报批手续,全方位做好电力项目建设协调服务。
  (二)强化管理,保障建设质量和安全
  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水电资源开发市场的资质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做好规划审批、水电资源开发授权和项目核准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流域综合规划、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论证工作,确保河流有序、健康、合理开发,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用地报批、矿产资源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林地征用报批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要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地震管理部门要做好工程场地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水电建设和运行安全。(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融资平台
  充分利用好市政府金融合作办公室及市中小企业投资咨询中心等融资平台,加大电力建设所需资金的信贷协调力度,落实国家有关实施西部大开发金融信贷政策,解决好中小水电开发中的融资困难问题。
  (四)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健全完善市场机制
  积极创造可以充分运用市场化竞争机制的投资环境,实行资源性开发、政府性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性投资、银行信贷支持的方式,鼓励支持国内外投资者以多种形式参与电力建设。市级财政每年从工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电力项目前期规划和招商引资工作,为推动我市电力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规划先行,用活政策
  尽快制定发布保山市电力发展“十一五”规划,严格遵循水电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水能资源开发专业规划制度,做到先规划先开发,不规划不开发,用规划管住门槛,坚决防止电站项目无序开发、违规建设。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水电项目予以优先安排,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保山电网规划建设,完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充分利用好“西电东送”和“云电外送”的相关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办法,合理制定水电上网电价,优先保障水资源配置,重点扶持好有调节能力的水电项目。
  (六)加强协调,通力合作
  城市规划要充分体现电力网络规划要求,在不影响城市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留出足够的电力线路通道。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执法力度,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林木砍伐等问题要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并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七)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实施优惠扶持发展
  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权管理,探索水电资源开发权有偿取得办法,营造规范有序的投资环境。对新建电力项目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水电开发项目建设,让当地农民从中长期受益。
  (八)实行价格调节,优化产业结构
  利用电价杠杆,调整高耗能产业结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促进高耗能工业上规模,实现集约化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资源。对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的企业实行更优惠的电价,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
  (九)积极推进改革
  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真正建立“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好电网建设滞后、电价不合理等问题。在“两改一同价”基础上,积极推进供电企业改革,尽快实施城乡同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村用电水平、用电质量、供电可靠性有较大提高,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8

《保山年鉴.2008》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7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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