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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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7500
颗粒名称: 婚姻登记
分类号: D632.9
页数: 1
页码: 2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保山市婚姻登记工作情况,2007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保山市主要加强对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指导,特别是对婚姻市场服务机构的指导。
关键词: 保山市 婚姻登记 行政管理

内容

2007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保山市主要加强对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指导,特别是对婚姻市场服务机构的指导。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做到登记与服务“三分开”,即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场所分开,婚姻登记人员与婚姻服务人员分开,婚姻登记收费与婚姻服务票据严格分开。具有市场行为的复印、照相、美容美发、婚证盒、书籍等,由婚姻市场服务机构承担,不准婚姻登记机关帮助婚姻市场服务机构宣传或推销产品和项目。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市场服务机构必须分离,颁证厅不准收费。年内,全市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33480人次,离婚登记2134人次;涉外登记22人次,年内没有办理涉外离婚。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8

《保山年鉴.2008》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7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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