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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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7496
颗粒名称: 行政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281-2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保山市行政管理情况,分别记述了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保山市 行政管理 福利企业

内容

社会组织 ①2007年,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五个民间组织参加全省民间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倡议发起单位,倡议全市民间组织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优势,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全市有14个社团组织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148.8万元,开展以技术培训、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等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有近11万人从中受益。有1个民间组织开展从事技术改良等涉外活动。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年内开展了全市社会团体的年检工作。按照“严格审批,总量控制,注重质量,稳定发展”的方针,审慎登记新成立的民间组织,对行业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服务于“三农”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登记,颁发证书。全市共审核批准成立社团41个,其中市级4个;批准社团变更登记11个,其中市级7个。③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开展年检工作,年末,全市审核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其中市级1个。
  慈善事业 2007年,全市矫治特困户唇腭裂患者51名。通过努力争取,110名孤儿得到“美基会”慈善项目助养。7月,云南省慈善会对保山市考取农业大学的15名学生实行一次补助3000元;对两名学生实行年补助1.23万元捐助。市慈善机构与保山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爱心助学——“拍摄一套婚纱照为资助对象捐献10元钱”活动。
  婚姻登记 2007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保山市主要加强对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指导,特别是对婚姻市场服务机构的指导。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做到登记与服务“三分开”,即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场所分开,婚姻登记人员与婚姻服务人员分开,婚姻登记收费与婚姻服务票据严格分开。具有市场行为的复印、照相、美容美发、婚证盒、书籍等,由婚姻市场服务机构承担,不准婚姻登记机关帮助婚姻市场服务机构宣传或推销产品和项目。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市场服务机构必须分离,颁证厅不准收费。年内,全市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33480人次,离婚登记2134人次;涉外登记22人次,年内没有办理涉外离婚。
  区划地名管理 ①全市开展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制定了《保山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设实施方案》,规范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年内论证和审批隆阳区26条新建道路、20个社区和125个小区的命名。2007年昌宁县地名设标122块、隆阳区地名设标578块。建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全市完成行政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区等11个主要类别的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录入1.5632万条,全面完成任务。②依法不断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完成地州界线大理—保山线的5条县界:永平—隆阳线、永平—昌宁线、漾濞—昌宁线、巍山—昌宁线、云龙—隆阳线全长235千米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永平—隆阳线永保桥2棵界桩的移桩工作。③编辑出版《保山市行政区划图》。此图是继1989年后、经过5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最新政区图,集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标准地名一体向社会公示,于2007年7月向社会发行。
  收养登记工作 2007年,保山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重点解决事实收养问题。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54件,其中解决事实收养22件。
  殡葬改革 2007年,保山市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治丧、节俭办丧事,改变落后的丧葬陋习,提高全市火葬率。殡仪馆着力抓好行风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干部职工树立了“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宗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馆内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指导昌宁、施甸两县殡仪馆筹建工作。截至年底,保山市两个殡仪馆共火化遗体782具,骨灰寄存126盒。孝感泉骨灰公墓安葬骨灰110冢。
  福利彩票 ①销售工作。2007年,保山市民政部门着力抓好宣传工作、站点管理、服务质量,营销方式,增机培训等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彩票销售。4月,全市新增投注机20台,并完成销售员培训和布机工作。年末,共销售福利彩票4252.6433万元,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基本任务数,销售额首次突破4000万元,中福在线厅共销397.1075万元,市局网点票328万元,创历史新高。为国家筹集福彩公益金1442万元。②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专项执法监察。根据省民政厅通知要求,对2006年下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6年保山市安排公益金414.0891万元(省补220万元,市本级安排194.0891万元),此项专款全部用于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站、殡仪馆、福利工厂、安利医院、象山医院、贫困学生救助、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等22个项目。在安排管理、使用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无挤占、挪用、滞留等违纪违规现象。2007年,对29名贫困大学生实行资助,资助金额65500元。
  社会福利企业 2007年,保山市有6个社会福利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员37人就业(比上年减少4人)。年生产总值393.8万元,年销售额393.8万元。残疾职工年人均工资3000~10512元
  项目申报 ①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根据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实施方案,省厅安排保山市新建儿童福利院项目。市政府决定征用12亩土地新建保山市儿童福利院,项目估算总投资1295万元(含土地征用费240万元)。建设资金按照社会福利事业“政府投资、民政主办、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多渠道筹措,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20万元,申请国家民政部及云南省民政厅补助255万元,市人民政府投入土地征用资金240万元,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80万元。截至年底,项目建设用地已落实,项目建设有序进行。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积极申报新建全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和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保山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总投资225万元。保山市社区服务体系建于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新建“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四个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485万元,“四个社区服务站”总投资237万元。两个项目已经批准,预计2008年底完工。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8

《保山年鉴.2008》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7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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