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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民政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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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7478
颗粒名称: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4
页码:
279-2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保山市民政工作情况,分别记述了福利救济、拥军优抚、基层政权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保山市
民政
拥军优抚
内容
福利救济
救灾救济 ①抗灾救灾工作。2007年,保山市相继遭受旱灾、雪灾、风雹、低温冷冻、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给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1501032人,受困人口4841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111人,饮水困难人口48201人,因灾死亡人口41人,因灾伤病1102人;农作受灾面积92551.15公顷,绝收面积10434.6公顷;房屋倒塌7786间(其中民房倒塌7602间1514户),房屋损坏32770间;死亡大牲畜39头;直接经济损失41632.8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30022.5万元)。全市从多渠道投入救灾资金515万元,其中市、县(区)财政安排应急资金216万元,公路抢险保通资金20万元,乡镇投入应急资金153万元,群众自筹126万元。各级干部、群众、部队投入抢险救灾43.9万人次;紧急发放救灾救济粮126吨,调运帐篷189顶、棉被1532床、衣服3760件,其他物品(方便面、矿泉水等)453件。市委、市政府组成5个慰问组对全市5个重灾乡,225人特困灾民进行新年、春节走访慰问,将1万元慰问款、慰问物(折款0.5万元)送到慰问对象手中,解决了他们在节日期间吃、穿等困难。②民房恢复建设工作。共计投入资金726.7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107.4万元,市级35万元,县级80万元,群众自筹504.3万元。完成全市民房恢复建设单项工程1187户7018间,其中集中恢复建设170户978间,分散恢复建设1017户6040间。③冬春口粮救济。全市冬春需口粮救济人口439488人(占农业人口18.3%),需救济粮7677.5吨,需衣被救济人口171361人。年末,共下拨灾民生活救济补助经费270万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007年,保山市积极推进和完善“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截至年底,全市有低保对象20869户34151人,月发放低保金412.33万元,人月均补助120.74元。共支出低保金4270.18万元。上级补助低保资金3525万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007年,保山市政府把“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纳入市政府为群众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5月29日召开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会后,各县(区)按要求,将全市新增五保对象16364人,已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的55480人和28156人绝对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使即将全面实施的农村低保制度与农村特困户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较好地衔接。2007年是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第一年,根据省政府要求,按照人月均补差不低于30元的标准进行差额补助,全市10万农村低保人员全年需支出3600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 2007年,保山市有敬老院22所、床位229张,供养入数137人,敬老院规模小、设施陈旧,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0.65%。按照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和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云民救字〔200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对保山市农村敬老院的建设投入。年内,全市上报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项目10个,力争5年内全市集中供养率达到45%。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别由中央、省、市、县区财政渠道列支,全面实现了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由集体供养向财政供养体制的重大转变,有效地保障了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
医疗救助 ①城市医疗救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及云南省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年内,在隆阳区和施甸县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并逐步建立健全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适合保山市实际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市困难群体就医的困难。全市共救助663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99.7万元。②农村医疗救助。年内,贯彻落实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将各级政府应配套的医疗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医疗救助经费到位,为特困户和五保户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付个人参合费,确保他们参加合作医疗;对患大病的特困户和五保户,及时给予有效救助。全市救助113110人次(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110180人),累计支出368.65万元。
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 2007年,保山市按规定按时、足额为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精简退职职工1210人发放生活补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国务院决定废止旧的强制性收容遣送制度后,根据新的工作要求,隆阳区救助站在保山客运站的候车大厅处,悬挂了民政部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导引图和联系电话,由被动救助转化为人性化的主动救助。2007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69人次,其中省内的394人次,省外的375人次;有乞讨行为的23人,无乞讨行为的746人(占97%)。救助人员中:有少年儿童86人,青壮年614人,老年人69人。其中肢体残疾248人,痴呆傻10人,精神病人28人。
孤残儿童救助 2007年,保山市对12名残疾孤儿进行了手术适应症的筛查,筛查费6000元;将其中2名具备手术条件的残疾孤儿,送到保山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明天计划”手术康复治疗,手术费、营养费及各种补助等共计14398.11元。
艾滋病遗孤救助 2007年,根据云南省民政厅要求,保山市将登记在册的117人艾滋病致孤儿童列入救助对象,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每人发放650元的生活补助金,支付经费76050元,解决了艾滋病致孤儿童的部分生活费用。
拥军优抚
双拥工作 2007年春节、八一期间,共发放慰问信2万份,刊载板报21期,播放广播电视文章30多篇,军民文艺联欢演出34场;协助省慰问团赴保山慰问边防部队官兵,配合省慰问团赴龙陵县慰问空军雷达站、龙陵县消防中队和红旗桥公安检查站的官兵;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共45个单位5000多人,走访慰问优抚对象7700人,共发放慰问金70万元,为优抚对象送去衣被4800套(件),大米6万千克,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补助7万元,为驻军解决实际困难投入经费10万元;召开各类优抚对象座谈会640场(次),参加人数21万人;八一期间召开了保山市双拥工作表彰会议,对全市57个军地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61名双拥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优待抚恤 2007年,保山市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更新工作,制定保山市《加强和改进优抚经费的管理办法》,及时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抚恤补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地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从7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部分参战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查阅档案,开展调查摸底。通过摸底调查、审核统计、信息采集等工作,截至9月3日,全市共有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和出国参战民兵民工7928人。年内,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解决了3000多人(户)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年内,国家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五类优抚对象在原基础上增加经费134万元。新增加军队参战退役人员7928人,保山市的重点优抚对象已达14898人。
退役士兵安置 保山市按照“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维护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年内,全市接收退役士兵431名,符合政策安置的有104名,于6月30日前全部进行妥善安置。安置在国有企业6名,占计划性安置的5.77%;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98名,自谋职业率占94.23%。全市共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531.89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3月5日,全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本届村委会选举,全市共登记选民154.4万人,其中女性73.76万人。选举中直接投票的选民有134.5万人(其中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49万人),委托投票的选民10.4万人,平均参选率为93.8%。村委会一次选举成功的村有762个,占86.3%。截至5月,全市883个村党支部、村委会已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有735个村的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达到了83.2%,实现“一肩挑”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目标。村党支部书记45岁以下的有534人,占60.5%;高中以上文化的有341人,占38.6%。与上一届相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干部增加了20%。各县区成立了村级换届审计领导机构,抽调农经、财政、纪委、审计、统计等部门的431名审计人员,按审计规范程序,审计完成72个乡(镇)883个村民委员会,共审计村级资金总额23987.733万元,查出违纪单位10个,涉及违纪人员12人,违纪资金14.236万元,已退赔违纪金额1.08万元。通过财物清理审计,澄清了村级债权债务的底子,打消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为换届后的村级财务顺利交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届选举,共投入经费460万元,保证了选举的顺利实施。9月18日,市委、市政府在腾冲县召开了保山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了保山市第三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了在第三届村级换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5个县区、12个先进乡镇和50名先进个人颁发了证书和奖金。
城市社区建设 2月12日,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调整充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标准。提标后的社区专职干部岗位补贴标准为: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岗位补贴每月为700元;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副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的岗位补贴每月为660元;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的岗位补贴每月为600元。腾冲县为社区专职干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9月17日,市委、市政府在腾冲县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100人左右参加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保山市自2002年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后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安排部署未来一个时期的社区建设工作。年内,全市加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130万元,为20个社区建设和修缮活动场所,切实解决了社区各种组织的活动场所。
农村社区试点工作 2007年,腾冲县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一“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保山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腾冲县在此后的1~2年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并力争进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的行列。
行政管理
社会组织 ①2007年,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五个民间组织参加全省民间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倡议发起单位,倡议全市民间组织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优势,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全市有14个社团组织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148.8万元,开展以技术培训、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等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有近11万人从中受益。有1个民间组织开展从事技术改良等涉外活动。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年内开展了全市社会团体的年检工作。按照“严格审批,总量控制,注重质量,稳定发展”的方针,审慎登记新成立的民间组织,对行业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服务于“三农”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登记,颁发证书。全市共审核批准成立社团41个,其中市级4个;批准社团变更登记11个,其中市级7个。③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开展年检工作,年末,全市审核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其中市级1个。
慈善事业 2007年,全市矫治特困户唇腭裂患者51名。通过努力争取,110名孤儿得到“美基会”慈善项目助养。7月,云南省慈善会对保山市考取农业大学的15名学生实行一次补助3000元;对两名学生实行年补助1.23万元捐助。市慈善机构与保山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爱心助学——“拍摄一套婚纱照为资助对象捐献10元钱”活动。
婚姻登记 2007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保山市主要加强对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指导,特别是对婚姻市场服务机构的指导。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做到登记与服务“三分开”,即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场所分开,婚姻登记人员与婚姻服务人员分开,婚姻登记收费与婚姻服务票据严格分开。具有市场行为的复印、照相、美容美发、婚证盒、书籍等,由婚姻市场服务机构承担,不准婚姻登记机关帮助婚姻市场服务机构宣传或推销产品和项目。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市场服务机构必须分离,颁证厅不准收费。年内,全市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33480人次,离婚登记2134人次;涉外登记22人次,年内没有办理涉外离婚。
区划地名管理 ①全市开展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制定了《保山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设实施方案》,规范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年内论证和审批隆阳区26条新建道路、20个社区和125个小区的命名。2007年昌宁县地名设标122块、隆阳区地名设标578块。建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全市完成行政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区等11个主要类别的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录入1.5632万条,全面完成任务。②依法不断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完成地州界线大理—保山线的5条县界:永平—隆阳线、永平—昌宁线、漾濞—昌宁线、巍山—昌宁线、云龙—隆阳线全长235千米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永平—隆阳线永保桥2棵界桩的移桩工作。③编辑出版《保山市行政区划图》。此图是继1989年后、经过5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最新政区图,集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标准地名一体向社会公示,于2007年7月向社会发行。
收养登记工作 2007年,保山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重点解决事实收养问题。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54件,其中解决事实收养22件。
殡葬改革 2007年,保山市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治丧、节俭办丧事,改变落后的丧葬陋习,提高全市火葬率。殡仪馆着力抓好行风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干部职工树立了“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宗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馆内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指导昌宁、施甸两县殡仪馆筹建工作。截至年底,保山市两个殡仪馆共火化遗体782具,骨灰寄存126盒。孝感泉骨灰公墓安葬骨灰110冢。
福利彩票 ①销售工作。2007年,保山市民政部门着力抓好宣传工作、站点管理、服务质量,营销方式,增机培训等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彩票销售。4月,全市新增投注机20台,并完成销售员培训和布机工作。年末,共销售福利彩票4252.6433万元,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基本任务数,销售额首次突破4000万元,中福在线厅共销397.1075万元,市局网点票328万元,创历史新高。为国家筹集福彩公益金1442万元。②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专项执法监察。根据省民政厅通知要求,对2006年下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6年保山市安排公益金414.0891万元(省补220万元,市本级安排194.0891万元),此项专款全部用于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站、殡仪馆、福利工厂、安利医院、象山医院、贫困学生救助、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等22个项目。在安排管理、使用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无挤占、挪用、滞留等违纪违规现象。2007年,对29名贫困大学生实行资助,资助金额65500元。
社会福利企业 2007年,保山市有6个社会福利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员37人就业(比上年减少4人)。年生产总值393.8万元,年销售额393.8万元。残疾职工年人均工资3000~10512元
项目申报 ①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根据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实施方案,省厅安排保山市新建儿童福利院项目。市政府决定征用12亩土地新建保山市儿童福利院,项目估算总投资1295万元(含土地征用费240万元)。建设资金按照社会福利事业“政府投资、民政主办、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多渠道筹措,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20万元,申请国家民政部及云南省民政厅补助255万元,市人民政府投入土地征用资金240万元,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80万元。截至年底,项目建设用地已落实,项目建设有序进行。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积极申报新建全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和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保山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总投资225万元。保山市社区服务体系建于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新建“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四个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485万元,“四个社区服务站”总投资237万元。两个项目已经批准,预计2008年底完工。
老龄事业
老龄发展规划 6月,保山市政府出台《保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保政办发〔2007〕86号)文件。根据年初老龄工作要点,年内主要落实保山市老龄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内容,并认真做好《老年法》和修订后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起草了《保山市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老年人优待方案》,为全面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老龄工作 ①2007年,保山市积极开展“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并把省地矿地质四大队作为“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的示范点。市老龄办经常深入省地矿地质四大队帮助指导工作,5月,四大队在老龄办的指导下,成功举办了一场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文艺晚会,晚会受到了“三万三讲”活动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②组织开展以“关爱老人、共建和谐、共享和谐”为主题的敬老节活动。在敬老节期间,全市老龄工作部门围绕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组织开展敬老宣传月活动。市老龄办送“法”上门,与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座谈、交流,畅谈学习《条例》的体会,讨论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10月18日,在副市长李治刚、市政府副秘书长封维仁等领导的带领下,走访慰问了全市53名百岁老人和部分高龄贫困、残疾、孤寡老人,5所敬老院。各县区老龄办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爱老、助老文艺活动和体育竞技比赛。③认真组织“百村建设”计划、“助医助养”项目实施和“云岭十大孝星”的评选活动。2007年省老龄办、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共下达保山市“百村建设”计划资金4万元,建设8个农村老年协会;助医助养名额110名,资金2.2万元。在做好“百村建设”和“助医助养”工作的同时,全市认真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孝亲敬老之星”和“云岭十大孝星”评选推荐工作。经各级推荐评审,保山市昌宁县的郭兆香被评为全国“中华孝亲敬老之星”,昌宁县田园镇龙泉村被评为“全国敬老模范村”,辛可芹被评为“云岭十大孝星”。(撰稿 王丕丽)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7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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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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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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