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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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7055
颗粒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页码: 198-1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上取得了进展。全市财政供养单位全覆盖,共有1371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69264名职工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全年归集增长了34.85%,总额达到81571.74万元。支取方面增长了70.17%,贷款方面增长了36.57%。收益方面,全年实现了1939.56万元的业务收入,收益率为0.75%。审计监督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并且从2007年开始,每年从增值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关键词: 保山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

内容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1月起,施甸县在全县财政供养单位中起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龙陵县也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建设到乡镇财政供养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至此,保山市市、县(区)、乡(镇)所有财政供养单位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年末,全市有1371个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比上年新增154个单位,有69264名职工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上年新增11727人。
  住房公积金归集 2007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9678.35万元,比上年末的14592.33万元多归集5086.02万元,增长34.85%;累计归集总额突破8亿元,达到81571.74万元,比上年末的61893.39万元净增19678.35万元,增长31.79%;归集余额60398.7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9.45%。
  住房公积金支取 2007年,全市共向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5937.32万元,比上年支取数3489.07万元多支取2448.25万元,增幅为70.17%。
  住房公积金贷款 年内,全市共向1708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110.30万元,比上年的13993.50万元多发放5116.80万元,增幅为36.57%;已累计向14213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9697.75万元,实现贷款余额39907.26万元,比上年末的28606.48万元增加11300.78万元,增幅为39.50%;存贷比由上年的61.31%增长到66.07%,其中逾期贷款为48.54万元,比上年下降98.01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12%以内。
  住房公积金运营收益 年内,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939.5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655.25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475.79万元,比上年多支出780.88万元(人民银行连续6次调整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其中,由中心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累计上调1.62个百分点,造成中心业务支出的大幅增加);实现增值收益463.88万元,比上年减少125.63万元。住房公积金的收益率为0.75%。
  住房公积金收益分配 2007年,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按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1%计提为贷款风险准备金,共提取113万元;按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提取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共提取278327.67万元;其余323万元增值收益全部提取为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用于保证运转。
  财务检查 7月13~21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部牵头,抽调该中心业务部、各县管理部财务人员组成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检查组,巡回保山、昌宁、施甸、龙陵、腾冲,对全市2006年7月~2007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业务检查 8月28日~9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由该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交替带队的检查组,对全市五县(区)工、建、农11个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的银行以及该中心业务部、腾冲、昌宁、施甸、龙陵四县管理部2006年8月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 8月29~31日,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在腾冲县召开,全省16个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管理中心(分中心)的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重点县管理部的负责人,省建设厅有关处、室的领导,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银监局,保山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建、工、农3家银行等单位的领导共160余人出席会议。会上,省建设厅陈锡诚副厅长作题为《严肃纪律规范管理安全运作促进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匡云作题为《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接受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安全和制度运行健康》的主题交流发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档案室晋升四星级 11月,经保山市档案局“七项工程”建设验收组对照《云南省党政机关档案室建设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累计得分达到138分,晋升为四星级综合档案室。
  审计监督 1月和11月,由市财政局授权委托保山永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审计组和市审计局专门组织的审计组,先后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年1月1日~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及上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两次审计的结论是:该中心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制度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突出,未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从2007年起,保山市每年将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分配序列和相应比例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用于全市廉租住房建设。2007年,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管委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6%的计提比例,共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8327.67万元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8

《保山年鉴.2008》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7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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