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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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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6589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35-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主要负责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同时,检察机关还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实际工作中,队伍建设是关键,需要培养出优秀的检察人才。
关键词:
保山市
检察
批捕起诉
内容
批捕起诉 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47人,起诉2080人。其中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927人,起诉889人,批准逮捕杀人、强奸、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08人,起诉21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82人,起诉509人,刑事案件受理数总体下降,特别是毒品案件和严重暴力案件批捕数同比下降10.8%和9.4%,起诉数下降11.9%和26.5%,充分说明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效明显,平安保山建设深入开展,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加大严惩经济犯罪力度,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51人,起诉66人,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共批准逮捕危害农村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441人,起诉452人,批准逮捕破坏农村生产经营和农用机械等生产资料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69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保山创建活动、“禁毒防艾”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坚持两级院检察长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年内,共立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9人,涉案金额600万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一是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八部委关于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加强与国土、建设等部门协调配合,立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14人。二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26人。三是坚决打击危害司法公正、破坏环境资源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及时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0件次,深挖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立办渎职侵权犯罪7人。四是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深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领域等行业和系统窝案串案25人。五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求在办案中处理好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建设、执行国家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查办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坚持职务犯罪备案审查和撤案、不起诉上报审批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违法办案。认真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5件,接受预防咨询57次。在金融、国企、建筑、医药等行业和领域建立预防组织26个,开展预防讲座20次,受教育3000余人。与保山市纪委等部门共建的保山监狱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108批3520人。市检察院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犯罪档案查询59次,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诉讼监督 全年立案28件,撤销案件2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调阅审查行政处罚案件2000余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6人,不起诉6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21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起诉的,依法建议追捕43人,追诉4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98件次;在审判监督中,切实加大抗诉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判决提出抗诉9件10人,法院已改判6件7人;在刑罚执行监督中,积极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长制度,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共审查监管部门呈报案件1756件,监督纠正违反规定减刑、假释、保外就医53件。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9件。建立健全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严格换押证和超期羁押预警、提示催办制度,共提示催办案件460件。认真开展核查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纠正脱、漏管罪犯296人,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了刑罚执行的权威。
化解社会矛盾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3件次,检察长阅批信件173件,接待来访群众45人次。积极开展送法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的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175人次,展出展板36块,发放宣传资料1.45万份。隆阳区检察院和腾冲县检察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二是努力提高在执法办案中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共接待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对案件处理有疑问的来访400余人次,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调解当事人纠纷90件次。三是逐步推行不捕、不诉案件答疑说理机制。对15件有直接被害人的不捕、不诉案件,邀请案件当事人参加,公开阐明检察机关不捕、不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解答当事人疑问,有效化解矛盾,消除对立情绪。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依法对17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40名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共建议和同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54人,适用普通刑事案件简化审64人,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办案效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背景调查、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措施,促其改过自新。对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建议人民法院实行圆桌审判23件,对提起公诉的132名未成年被告人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对判处缓刑的78人进行回访帮教,接听未成年人维权热线电话450次。
队伍建设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开展析案明理活动,以及对新上任的6名领导干部和新招录的48名大学生进行了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将教育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办法制度化、规范化,使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每个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要求领导干部要弘扬联系群众、执法为民的作风。认真开展“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做到用心学习、用心工作、用心调研、用心思考问题、用心解决问题。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加强两级院党组、检察委员会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的意见》,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党风廉政巡视制度,对2名县级院检察长进行了离任审计。继续坚持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述廉评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党委组织部门的换届工作,充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县级检察院5名正、副检察长,推荐考察副处级后备干部10名。对市检察院30个中层领导岗位全面实行新一轮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坚持任免中层领导无记名票决制。坚持每季度一天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日”和每半年一次的“思想政治工作周”活动,认真开展保密、办案和交通安全教育,全面推行“一案三卡”和“一案双责”的办案监督制度,对赃款赃物和“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坚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成立检务督察机构,试行检务督察制度。市检察院纪检组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两级检察院均被考核评定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三是加大学历教育以及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干警169人,共有15名干警上挂下派,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同比上升5.5%。建立司法考试奖惩制度,解决检察官“断层”问题。22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为38.5%,是前五年的总和。认真开展办案能手和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四是以隆阳、腾冲两个检察院为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发挥示范院辐射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基层业务、队伍、信息化和保障机制建设。五县(区)检察院均被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隆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7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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