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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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6419
颗粒名称: 民族宗教
分类号: D633;D635
页数: 3
页码: 107-1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在民族宗教方面,保山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其中包括充实调整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团结的纠纷、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推进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民族教育事业、推动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工作等。同时,还进行了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了民族民间传统节日活动和传统体育活动,并参加了全国民运会表演项目。此外,还举办了全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会议,进行了相关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并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等工作。
关键词: 保山市 民族宗教 民族政策

内容

年内,表彰了在各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出台了《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文化教育、民族干部工作等方面制定了扶持措施。市级民族机动金从20万元增加到50万元,腾冲县每年由10万元增加到40万元,昌宁县40万元(其中县局10万元,3个民族乡各10万元),龙陵县20万元,隆阳区10万元,施甸县5万元。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用于民族地区一些小项目的补助和特殊情况的经费开支。
  民族政策贯彻落实督察 一方面通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了解市直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以组织调研组等形式,深入各县区检查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及项目落实情况。市、县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充实调整民族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党委换届后,及时充实调整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民族乡以及有民族村分布的乡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问题的协调处理,推动了民族工作的开展。
  民族团结目标管理 年初,市民委继续与五县区民宗局签订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区分别同72个乡镇(办事处)(全市所有乡镇)签订责任书,在此基础上,相关乡镇又与民族村和民族团结任务比较重的238个村民委员会和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做到凡有任务的乡、村都签订责任书,形成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良性管理机制,不断推进民族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团结的各种纠纷 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排查和参与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隐患和矛盾纠纷21起,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档案。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平安和谐保山”的创建工作。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好整村推进工程。二是多渠道争取扶持,认真落实好上海帮扶德昂族项目。实施2个村的扶持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三是积极配合发改委、交通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好人口较少民族扶持项目的各项工作。年内省发改委安排保山市专项资金1200万元,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用于5个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按照省民委、发改委的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度布朗族、阿昌族、德昂族聚居自然村的发展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经费。省民委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年底共下达扶持资金1114万元,重点用于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和兴边富民示范村建设的12个村41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经费指标已下达到县区。五是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市民委年内先后三次派出督察组到县区和项目实施乡村进行督促检查扶持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措施切实可行,项目资金足额到位,有效落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腾冲县被国家民委列为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共下达项目资金320万元,在该县7个乡镇8个村14个自然村开展兴边富民示范点建设,用于水、电、路建设,茶园改造、发展经济林木等。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年初,以腾冲县猴桥豆家桥、少家坝两个傈僳族村为兴边富民示范村,投入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该村内岔道建设、饮水工程建设、文化室建设、农户的“四改”(改房、改灶、改厩、改厕),发展草果产业、林木培育管护。龙陵县在建设木城兴边富民示范村基础上,开始建设木城老满坡兴边富民示范村;隆阳区瓦马乡的牛弯丹彝族村、潞江镇的芒颜德昂族村和赛林傈僳族村三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已全面启动,瓦窑镇的阿石寨白族示范村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施甸县木老元乡哈寨布朗族民族团结示范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昌宁县以田园镇勐廷村(回、汉杂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心,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民族教育事业 全市有27所寄宿制、127所半寄宿制小学,省、市、县确定的民族中学、民族初中部和民族初、高中班办学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2007年末,全市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生达14261人,占中学生总数的9.78%;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达24302人,占小学生总数的10.14%,中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与中小学生总数的比例略高于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1077名少数民族学生升入高中,占学生总数的8.98%,843名少数民族学生达到了高考上线分数,占学生总数的10.80%。市民委协同教育工作部门,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大中专生的招生工作,积极资助困难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学,不让任何一个少数民族学生因家庭困难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制定特殊政策,在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招收8名双语教师。加大对边境贫困乡、民族乡、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镇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快危房改造步伐,为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办好县区职业学校,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开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边疆民族地区“两免一补”教育工作 省下达民族地区“两免一补”经费739万元,受益中学生10878人,小学生24260人,解决了贫困民族地区上学难的问题,对提高边境民族地区的教学质量、巩固“普六”、推进“普九”,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年内与文化局共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评审上报工作,保山市7名民族民间艺人荣获省文化厅、省民委命名的工艺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加快“千里边疆文化长廊”二期工程,在50个民族村实施“2131”工程,重点扶持边境贫困乡镇和民族乡以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镇的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民族乡村均建立了文化活动站(室)。
  民族民间传统节日活动和传统体育活动 4月13~15日,保山市民委,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昌宁县民宗局、湾甸乡党委、政府在湾甸傣族乡举办“激情湾甸、和谐傣乡”泼水狂欢节暨“保山市傣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研讨会”。市民委、市委宣传部等市直相关部门和昌宁县委、政府领导以及民族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以“探索傣乡发展,构建和谐保山”为切入点,认真研究和探讨了保山市傣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未来发展的思路,为未来成立傣族研究会奠定了基础。泼水节期间还举办了商品交易会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等活动。隆阳区举办了芒宽乡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大赛,昌宁县举办了耇街乡苗族花山节,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发了丰厚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繁荣民族文化事业。
  参加第八届全国民运会表演项目 11月,保山市选派的4名运动员、1名编导和1名教练员参加第八届全国民运会表演项目的七个项目,取得了7枚金奖,2枚银奖的优异成绩。
  全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会议 7月9日,保山市召开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会议。会后制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保办发〔2007〕34号文件)。各县区相继召开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会议,出台了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
  民宗局及民族乡镇领导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10月10~20日,市委组织部与市民委组织五县区民宗局及民族乡镇领导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民族乡镇领导、县区民宗局领导共17人参加了考察学习,学员中有彝、傣、白、傈僳、布朗、阿昌等少数民族。考察以江苏华西、浙江义乌等地为重点,采用培训辅导、专题讲座、实地考察、分组讨论、走进农户、互动交流等形式进行。考察团成员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探索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途径和方法。
  少数民族干部情况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年内,全面详细地分析科级少数民族干部的基本情况,分民族、分层次建立档案,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乡科级少数民族干部,积极为市委、政府制定政策措施和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副县处级党政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同时,配合组织部门搞好少数民族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等工作。
  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年内,在全市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小学利用升国旗、召开家长会、节日联欢会等方式宣传民族知识。将民族理论及民族政策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的必设内容,强化对各级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教育。市、县区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乡村干部培训班,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的思想,为依法妥善处理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打下了基础。10月,市民委领导到市委党校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作《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讲座,11月,市民委宗教局举办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县区和乡镇的7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培训。
  宗教工作目标管理 年内,首次实施宗教工作目标管理,市、县区宗教部门、宗教工作任务繁重的乡镇层层签订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良性机制。依法加强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合法宗教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正常活动。
  《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培训 将《宗教事务条例》作为“五五”普法内容,列入年度《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市、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及宗教团体分别以不同形式开展宗教理论、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培训。11月,市宗教局组织宗教培训,对市县区宗教部门工作人员和教职人员进行宗教理论政策培训,努力提高宗教系统和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为营造宗教和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保山市级佛教协会成立 11月5日,召开保山市佛教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保山市佛教协会章程》、《保山市佛教协会选举办法》。协会下设两个工作委员会,即:汉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南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妙光、妙明、传定、惟德、演实、宏光、板发平、常周、惟三、广吉、常闻、广慧、德果、万开福、赧文龙、昌云、岳中明、维慧、金绍华、杏小平、召庭等21名。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理事:妙光、常周、妙明、召庭、德果、昌云、惟德、广吉、板发平等9名。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会长:妙光,副会长:常周、妙明、召庭,通过了秘书长:郭美辉,副秘书长:传定、开智、德果、昌云等4名,决定汉传佛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周,副主任:德果、昌云,委员:维德、维慧;南传佛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召庭,副主任:板发平、万开福,委员:传映、岳中明。
  宗教文化挖掘整理工作 年内,积极配合中国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在市内进行洞经音乐、木马雕刻等宗教文化调研,完成了保山洞经音乐的调查报告;按要求完成了宗教寺观、教堂图片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工作 年内,积极协助调处永昌清真寺因土地使用权不断上访的问题;妥善处置了基督教学员被禁毒警察误伤事件;督促相关单位制止了隆阳区老营观音寺与金鸡宝鼎寺僧侣争执甚至威胁互殴事件等等,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反渗透工作 监督指导港、澳、台和内地来访团8起,查处查办涉外宗教渗透案件2件。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8

《保山年鉴.2008》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7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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