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类指导 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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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875
颗粒名称: 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类指导 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
分类号: F323.8
页数: 6
页码: 379-384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为认真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从保山实际出发,进一步理清农村扶贫开发思路,对不同类型的贫困地区,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进程,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目标,特作如下决定。
关键词: 保山市 扶贫 决定

内容

(2006年10月13日)
  保发〔2006〕21号
  为认真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从保山实际出发,进一步理清农村扶贫开发思路,对不同类型的贫困地区,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进程,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目标,特作如下决定。
  一、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1.“十五”时期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扎实开展工作,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全市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02亿元,通过整村推进综合开发,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努力加快劳动力转移步伐,不断加大小额信贷、以工代赈、外资扶贫等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安居温饱工程和易地扶贫开发工程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累计解决了21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2.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时期,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在我市扶贫开发进入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并重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核心在发展经济,难点在贫困地区。解决好贫困人口温饱和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实基础。我市扶贫开发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按照2005年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监测标准,全市农村还有人均纯收入在668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8.3万户32.3万人,人均纯收入在668~924元之间的低收入贫困人口12.7万户54.6万人,分别占全省的13%和11%。全市还有8万特困群众居住地基本丧失生存条件,有2万多贫困农户仍居住着茅草房、危房和简易房,有6万多残疾人处于极端贫困。少数民族尤其是布朗、阿昌、德昂等3个人口较少民族基本处于整体贫困状态。初步解决温饱的人口收入也不稳定,每年都有相当部分因灾因病返贫。扶贫开发进入新的攻坚时期,任务更加艰巨。
  二、“十一五”时期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针对不同区域和贫困人口的现状,因地制宜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加强分类指导,以解决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巩固低收入人口的温饱为目标,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一体两翼”战略,突出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事业建设重点,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以建立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产业为核心,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实现解决温饱与巩固温饱同步推进、基础设施条件和村容村貌同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贫困人口素质同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同步加大,为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4.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与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相结合;坚持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相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相结合。
  5.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市基本解决26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提高55万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10%以上;3个国家级、1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隆阳区西山片等重点扶持区域生产不断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基本实现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完成1636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扶持5个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示范基地,培训转移5万贫困地区劳动力,完成1.5万缺乏生存条件地区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扶持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小额信贷重点村300个,扶持能带动500户以上农户的龙头企业50户;为贫困农户建设沼气池2万口,以沼气为主的新能源普及率达到40%以上,同时实现改厨、改圈、改厕;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公益服务显著改善;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更加发展,社会和谐基础更加牢固。
  三、创新思路,实行扶贫开发分类指导
  6.扶贫开发分类指导的区域类型界定及意义。全市现有5200多个贫困自然村,根据全市不同资源条件、生产力水平、社会发育程度和扶贫开发的特点,分5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即高寒山区: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山区贫困村,占7.1%;山区(温凉地区):海拔在1500水~2000米之间的山区贫困村,占69.8%;半山区:海拔在1500米以下的低热河谷区贫困村,占14.6%;坝区:山区、半山区的坝区村和坝区的插花贫困村,占3.2%;边境民族地区:边境一线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直过区”的自然村,占5.7%。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指导标准,才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扶贫开发效益;有利于突出扶贫重点和范围,集中优势力量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有利于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形成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动力,加快扶贫开发进程。
  7.高寒山区扶贫开发指导标准。重点是坚持“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农牧结合”,主要发展牛羊养殖、地膜包谷、马铃薯、山葵、用材林、花椒等产业,重点建设基本农田、村庄道路、五小水利、人畜饮水工程。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5亩稳产口粮田,有条件的农户户均有3亩以上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至少有1项稳定收入来源;70%以上农户每年出售1头商品畜,60%以上的农户输出或转移1个劳动力;基本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解决缺水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小学校舍基本无危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村委会建有卫生室(计生室)、兽医室和综合服务社;农户普遍实施改灶、改厕、改圈,人畜分离,做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30户以上有条件的自然村通简易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农村精神文明有新进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农民的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8.山区(温凉地区)扶贫开发指导标准。重点是立足优势资源,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做大做强烟草、草畜、以泡核桃为重点的林果、马铃薯、蔬菜和中药材等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提高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亩稳产口粮田地,有条件的农户户均有2亩以上的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有1~2项稳定收入来源;70%以上农户年出售1头商品畜;70%以上的农户户均输出或转移1个劳动力;基本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基本解决严重缺水地区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自然村50%以上农户推广使用沼气,生态环境基本得到改善;小学校舍基本无危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村委会有卫生室(计生室)、兽医室和综合服务社;农户普遍实施改灶、改厕、改圈,人畜分离,群众达到初级卫生保健水平;30户以上有条件的自然村通简易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新进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农民的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9.半山区扶贫开发指导标准。重点是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科技导向,选择特定市场,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突出抓好粮、烟(烤烟、香料烟)、畜、蔗、茶及泡核桃等经济林果发展,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亩稳产口粮田地,有条件的农户户均有1.5亩以上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有1~2项以上稳定收入来源;70%以上的农户户均输出或转移1~2个劳动力;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解决缺水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农户普遍实施沼气、改灶、改厕、改厩,人畜分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小学校舍基本无危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村委会有卫生室(计生室)和综合服务社,群众达到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初步建立农村社会救济保障制度;30户以上有条件的自然村通简易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新进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农民的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10.坝区扶贫开发指导标准。重点是以市场为导向,狠抓名特、新、优品种的发展,突出规模效益,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精品农业、品牌农业、设施农业和非农产业,拓宽就业门路,逐步构建贫困保障制度体系。到2010年,坝区贫困村基本农田建成高稳产农田地,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有较快发展,有1~2项以上稳定收入来源,大多数农民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失地农民有就业保障;95%以上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70%以上有条件的农户户均输出或转移1~2个劳动力;全面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0%以上;建制村通四级以上等级公路,村组间路网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地方建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小学校舍无危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村委会有卫生室(计生室)和综合服务社,群众达到初级卫生保健水平,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电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新进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农民的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11.边境及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指导标准。重点是实施“扶贫兴边”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有机农业、热作产业和边境贸易、生态旅游业,积极组织境内外劳务输出。到2010年,贫困户人均有1亩稳产口粮田地,符合条件的农户,户均有3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有1~2项以上稳定收入来源;60%以上农户每年出售1头商品畜,有条件的村建成特色产业基地,60%以上的农户户均输出或转移1个劳动力;村委会有卫生室(计生室)、兽医室和综合服务社,小学危房全面改造,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完成农村中学现代化远程教育;基本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群众喝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条件的自然村60%以上农户使用沼气,农户普遍实施改灶、改厕、改圈,人畜分离,群众达到初级卫生保健水平;30户以上有条件的自然村通简易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新进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农民的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四、突出重点,强化扶贫开发政策措施
  12.加快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十一五”期间,全市争取和筹措资金2.45亿元,计划在1636个自然村实施整村推进,其中省级补助1026个,市级补助100个,县(区)自筹资金建设510个。按5种类型分:高寒山区115个、山区1142个、半山区239个、坝区87个、边境民族地区53个。实施整村推进要把有限的力量,用在直接解决贫困群众温饱最密切的项目上,用在解决制约贫困村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上。要按5种类型的不同指导标准,以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以发展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做到实施一个村,巩固一个村,自我发展一个村。
  13.积极推进产业化扶贫。围绕巩固提升粮油、畜牧、甘蔗、茶叶、咖啡等传统产业,做大做强烟草产业,培育壮大林果、蔬菜、甜柿、丝麻、山葵、中药等新兴特色产业,开发市场前景好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土特产品的产业发展思路,建立科技及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能尽快提高贫困人口收入的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把畜牧业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给予扶持,走基地生产与农户小生产相结合的路子,推进规模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经济林木,搞好林下资源开发,加快林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扶持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和特色商品基地。增加科技扶贫投入,完善贫困地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以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大力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普及的能力和水平,使贫困地区每户有1~2个科技明白人,70%的劳动力掌握2~3门实用技术,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加快贫困地区流通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系统主力军作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贫困地区30户以上自然村“两社一会”覆盖率达80%。
  14.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产业经营、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强化服务,按需培训、就业脱贫”的方针,加大就业培训体系、管理服务体系、信息咨询体系和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力争整村推进村户均培训转移1名富余劳动力,贫困地区劳动力通过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外出务工稳定率达到70%,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30%以上。
  15.实施好茅草房改造工程和易地扶贫开发。抓好2006年省级下达专项资金实施茅草房改造工程5273户农户建设任务的完成,“十一五”期间,结合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优先安排项目资金解决,力争到2010年全面解决贫困农户住茅草房、杈杈房、木楞房的问题。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有地安置的原则,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有组织地进行移民搬迁,切实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易地扶贫开发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采取就近、就地、小规模集中和插花安置等多种形式。把易地扶贫开发与整村推进、小集镇建设、产业基地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相结合,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致富的空间。
  16.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坚持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先扶持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贫困村村容村貌的整治。突出抓好以治水改土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大规模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山区水利化程度。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交通和通讯条件,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降低农村电价,提高农户通电率。推进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和以沼气为主的新能源建设,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特别是陡坡耕地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到2010年,基本解决7.5万人、2.1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解决8000户农户的用电问题。在进一步加强市内干线公路网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的外部环境的同时,重点解决通往132个行政村公路的晴通雨阻问题。
  17.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公共事业。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以加快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增加教学装备的速度;抓好“西部开发教育工程”、“希望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优化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认真落实“春蕾计划”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组织落实好“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以改善结构和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加强农村实用技术教育,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医疗卫生室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每个村委会建设好一个村卫生室的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合理解决乡村医生报酬,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备、技术、人员四配套;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体系,多方筹措救助资金,解决贫困山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困难;彻底摆脱因病致贫状况,对贫困地区患慢性病、特殊疾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脑瘤、白血病等)的家庭实施救助;重点解决贫困群众缺医少药问题,加强农村传染病及性病、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继续巩固和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力争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6‰。继续加强“边疆文化长廊”、广播电视“村村通”、乡村文化站室和妇女之家(妇女学校)建设,贫困地区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能收看电视、收听广播,自然村通话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和“三下乡”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社会风尚,改变贫困地区群众落后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18.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认真落实好国务院12个部门、省政府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力度。将农村全部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特困户救助范围,保证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民政、残联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民政、卫生、残联要帮助解决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扶贫办、教育、残联、民政要在危房改造、助学等方面对贫困残疾人予以倾斜。
  五、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机制
  19.多渠道建立扶贫开发资金增长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市级财政从2007年起逐年增加投入,2007年投入400万元、2008年投入500万元、2009年以后继续逐年增加。扶贫开发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和劳动力培训转移等重点工作。县(区)必须随财力增加逐年增加扶贫投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协调一致,紧密配合,集中力量支持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和劳动力培训转移项目。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整村推进,加强贫困地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经费要向贫困地区倾斜。要不断拓宽和完善以工补农的支持政策和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力度,探索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业银行金融服务“三农”各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作用,着力建设贫困地区农村信贷担保体系。财政信贷资金要加大到户项目的比重,到户项目包括:稳产口粮田、小水窖、经济林果、种草养畜、玉米地膜覆盖、易地搬迁、茅草房改造、沼气池、节柴改灶、改厕改厩等项目建设及其他适宜落实到户的项目,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高寒山区、山区、半山区、坝区和边境民族地区不同类型制定具体的补助标准和实施方案。完善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扩大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范围、额度和用途,加大小额信贷与整村推进、劳务输出、产业扶贫等扶贫措施相结合的力度。根据扶贫开发的特点和需要,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年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实施好第四期世行贷款扶贫等外援项目,巩固外援项目成果,进一步扩大扶贫开发国际合作。鼓励工商资本及民间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积极探索建立扶贫多元化投入机制。
  20.建立以工促农企业带动的有效机制。采取更加积极的扶持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发展。对发达地区工商企业到我市扶贫开发重点县新办企业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符合减免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在3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凡属扶贫龙头企业,在征用土地方面给予适当税收优惠,对扩大再生产适当减免固定资产调节税;凡在扶贫开发重点县建立农贸市场、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中介组织,依法减免营业税,适当减免市场管理费和工商管理费;凡通过非赢利性组织向贫困地区捐赠用于公益事业,其捐赠可列入企业生产成本。扶贫龙头企业要与贫困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为贫困户提供技术、信息、农产品收购等方面有效服务,带动贫困农民发展生产,推进以工促农,城乡协调发展。
  21.完善社会帮扶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单位挂钩扶贫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鼓励和倡导有实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扶贫,不断增强扶贫开发的合力。各县(区)要主动与省市定点扶贫单位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支持。认真落实市级领导联乡包村,县级领导联村包户,党员干部结对帮户的定点扶贫挂钩责任制。市级定点扶贫单位,要制定并实施好定点扶贫规划,围绕整村推进等重点项目,开展定点帮扶工作,适时选派优秀干部到挂钩点蹲点扶贫,帮扶1~2个贫困村委会,做到不脱贫不脱钩。鼓励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采取市场行为参与扶贫开发。扩大扶贫开发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援助机构的合作,为我市广大贫困地区争取更多的扶持。学习借鉴国际反贫困的成功经验,推动国内资金与外资相结合,吸收更多的生产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局面。
  22.健全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机制。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拨付上,要通过扶贫资金财政专户,确保财政拨付渠道的畅通,防止截留、滞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在资金使用上,要严格实行报账制,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切实做到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公开透明。在资金监管上,要坚持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察制度,强化监督,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严格的审计和督察,依靠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5道防线,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扶贫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在项目建设上,要高度重视扶贫工程质量,牢固树立扶贫项目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质量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抓好建材质量把关、施工队伍选择、施工管理、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六、加强领导,强化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
  23.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扶贫开发总揽全局,按照中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部署,认真落实扶贫开发分类指导的要求,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各县(区)要根据全市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制订扶贫开发的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逐项分解到每个村。严格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层层抓落实。施甸、龙陵、昌宁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年度要向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并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考核办法。扩大民主管理,完善“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公选扶贫开发项目制度,凡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等项目的选择,要由贫困户结合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经群众集体评议,由村民集体讨论表决,真正让村民当家作主。
  24.强化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状,建立督促部门落实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部门落实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产业扶贫项目由扶贫、农业、林业、畜牧、粮食、科技、新农办、供销社、科协部门负责;科技扶贫由科技、农业、畜牧、扶贫、财政部门负责;农产品流通网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由供销社、农业、畜牧、科协、发改委、交通部门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及农田水利、人畜饮水项目,由发改委、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通电项目由水利、电力部门负责;通讯项目由邮政、电信部门负责;沼气池建设项目,由发改委、林业、农业、扶贫部门负责;节柴改灶建设项目,由林业部门负责;文化站室及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由文化广电部门负责;农村教育相关项目,由教育部门负责;农村卫生、计生建设项目,由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就业项目,由劳动保障、扶贫、农业部门负责,团委、妇联等配合;贫困残疾人扶助措施,由残联和扶贫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地区、“直过区”、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的扶贫措施,由民族宗教管理和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由组织、宣传、民政、文化广电部门负责。
  25.建立完善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和扶贫监测网络。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已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市扶贫办、财政局、统计局要认真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办法,逐步建立统计监测网络系统以及考核评价体系,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对扶贫工作搞得好的地方进行通报表彰,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对考核评价成效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安排项目和资金。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和衔接,把扶贫投入的增长、脱贫目标的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基础设施的改善、帮扶任务的完成等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做好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工作,继续组织开展贫困村住户抽样调查,尽快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制度和网络,认真评估扶贫开发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进程的影响,为适时调整扶贫政策措施提供信息服务。
  26.切实转变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特别是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力戒浮夸,多搞服务,真正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上,放到真抓实干上;坚持群众路线,从思想上端正对农民的认识,从感情上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从纪律上尊重农民的意愿,及时帮助农民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使基层组织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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